⑴ 法律體系由哪些部分構成
法律分析:中國的法律體系大體由在憲法統領下的憲法及憲法相關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經濟法、社會法、刑法、訴訟與非訴訟程序法等七個部分構成,包括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三個層次。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全面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基礎,具有十分鮮明的特徵。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⑵ 我國的法律有那些。
基本法律: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通則、民事訴訟法、物權法、立法法、行政訴訟法、行政處罰法、反分裂國家法、全國人大和地方人大代表法。
全國人大和地方人大選舉法、全國人大組織法、國務院組織法、地方各級人大和地方各級政府組織法、民族區域自治法、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人民法院組織法、人民檢察院組織法、合同法、婚姻法、繼承法、個人所得稅法、外資企業法。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是中國對民事活動中一些共同性問題所作的法律規定,是民法體系中的一般法。1986年4月12日由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修訂通過,1987年1月1日起施行。共9章,156條。
2、刑法是規定犯罪、刑事責任和刑罰的法律,是掌握政權的統治階級為了維護本階級政治上的統治和各階級經濟上的利益,根據自己的意志,規定哪些行為是犯罪並且應當負何種刑事責任 ,並給予犯罪嫌疑人何種刑事處罰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3、民事訴訟是訴訟的基本類型之一。法院在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參加下,審理解決民事案件的活動以及由這種活動所產生的訴訟關系的總和。
4、我國的刑事訴訟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在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解決被追訴者刑事責任問題的活動。
5、經濟法是對社會主義商品經濟關系進行整體、系統、全面、綜合調整的一個法律部門。在現階段,它主要調整社會生產和再生產過程中,以各類組織為基本主體所參加的經濟管理關系和一定范圍的經營協調關系。
⑶ 我國法律體系包括哪些組成部分
包括:以憲法為統帥,以法律為主幹,以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為重要組成部分,由憲法相關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經濟法、社會法、刑法、訴訟與非訴訟程序法等多個法律部門組成。
中國法律體系簡介:中國法律體系已基本形成新華社發換屆後的十屆全國人大提出,本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立法工作的目標是「基本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立法重點將是「提高立法質量」。
中國法律體系特徵:1、體現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一個國家法律體系的本質,由這個國家的法律確立的社會制度的本質所決定。
2、體現了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時代要求。中國新時期最鮮明的特點是改革開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與改革開放相伴而生、相伴而行、相互促進。
3、體現了結構內在統一而又多層次的國情要求。一個國家的法律體系如何構成,一般取決於這個國家的法律傳統、政治制度和立法體制等因素。
⑷ 中國的法律體系有哪些
中國的法律體系有:
一、公法、私法與社會法
公法和私法的劃分最早是由古羅馬法學家烏爾比安提出的,公法是羅馬國家的法,私法是個人利益的法。
根據這一標准,民法、商法等私法都遵循當事人自治原則,確立財產所有權,保護當事人對自身利益的追求。公法,如行政法、刑法、訴訟法,是利用國家權力對社會財富分配進行宏觀調整,調整國家與公民關系的法律。
隨著社會的發展,法律社會化現象的出現,形成了一種新的法律,即社會法,如社會保障法。
這是因為存在獨立的社會利益,既不是國家利益,也不是私人利益。因此,社會法被稱為介於公法和私法之間的一種法。
公法、社會法和私法在調整對象、調整方式、法律標准、價值目標等方面存在差異。
(4)中國法律由哪些組成擴展閱讀:
當代中國法律部門:
當代中國的法律體系通常由憲法、行政法、民法、商法、經濟法、勞動法和社會保障法、自然資源和環境保護法、刑法、訴訟法等部門組成。
1、憲法
憲法作為一個法律部門,在當代中國法律體系中具有特殊的地位,是整個法律體系的基礎。憲法部門最基本的規范主要體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等規范性文件中。
除了憲法,這是主要的,佔主導地位的規范性法律文件,憲法部門還包括底層下屬的組織法等法律主要國家機構、選舉法、民族區域自治法、特別行政區的基本法,授權法律,法規法律,和國籍的法律。
2、行政法
行政法是規范國家行政活動中各種社會關系的法律和規范的總和。包括界定行政制度的規范、界定行政管理基本原則的規范、規范行政機關活動方式、方式和程序的規范、規范國家公務員的規范等。
我國關於一般行政法的規范性文件較少,主要有行政復議法、行政處罰法、行政監督法、政府采購法、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等。特別行政法包括食品衛生法、葯品管理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
3、民法
民法是規范作為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公民和法人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的法律。我國民法部門的規范性法律文件主要由民法通則和民法具體法兩部分組成。
民法通則是民法部門的基本法律。單獨民法主要包括合同法、擔保法、婚姻法、繼承法、收養法、商標法、專利法、著作權法等。此外,還有一些單獨的民事法律法規,如著作權法實施條例和商標法實施條例。
4、商法
在明確提出建立市場經濟體制後,商法作為一個法律部門的地位得到了人們的認可。商法是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商業關系或商業行為的法律。
從表現形式看,我國商法包括公司法、證券法、票據法、保險法、企業破產法、海商法等。商法是法的一個分支,但民法中規定的許多有關民事關系的概念、規則和原則也適用於商法。在這個意義上,我國實行民商合一的原則。
5、經濟法律
經濟法是調節一國經濟管理中發生的經濟關系的法律。經濟法作為一個法律部門,是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和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而發展起來的,以適應國家宏觀經濟間接調控的需要的法律部門。
經濟法的法律部門的表現包括法律與企業管理有關,如法律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中外合資企業,外資企業的法律,法律對中外合作經營企業,鄉鎮企業等等。
有中國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個人所得稅法、稅收征管法等金融、財稅相關法律法規。與宏觀調控有關的法律法規,如預演算法、統計法、會計法、計量法等;產品質量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涉及市場主體和市場秩序的法律法規。
6、勞動法和社會保障法
勞動法是調整勞動關系的法律,社會保障法是調整有關社會保障、社會福利的法律。
法律部門的法律包括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相關人員參與企業管理,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方面的法律規范,對勞動衛生和勞動安全的法律規范,法律規范關於勞動保險和社會福利,社會保障法律,勞動爭議處理程序和法律法規,規則等。
法律部門的主要規范性文件有勞動法、社會保障法、工會法、礦山安全法、安全生產法等。
7、自然資源與環境保護法
自然資源與環境保護法是關於保護環境與自然資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法律,通常分為自然資源法和環境保護法。
自然資源法主要是指對各種自然資源的規劃、合理開發、利用、管理和保護。環境保護法是保護環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法律。
法律部門的規范性文件涉及自然資源法,包括森林法、草原法、漁業法、礦產資源法、土地管理法、水法、野生動物保護法等。環境保護方面,先後制定了環境保護法、海洋環境保護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氣污染防治法、環境影響評價法。
8、刑法
刑法是規定罪與罰的法律。是當代中國法律體系中的一個基礎性法律部門。
在人們的日常生活中,刑法也是最受關注的一種法律。在刑法中,佔主導地位的刑法規范的文檔,和一些獨立的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也可以規定刑法規范的內容。
9、程序法
程序法,是涉及各種訴訟活動的法律。
從程序法的角度保證了實體法的正確實施和實體權利義務的實現。程序法法律部門的規范性文件主要有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同時。律師法、法官法、檢察官法、仲裁法、監獄法等法律一般屬於這個部門。
⑸ 當代中國法律體系由哪些法律部門構成
當代中國法律部門包括:
1.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主要國家機關組織法、選舉法、民族區域自治法、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授權法、立法法、國籍法等。
2.行政法:行政復議法、行政處罰法、行政監察法、政府采購法、國家公務員暫行條理等(一般行政法)。食品衛生法、葯品管理法、治安管理出發條理(特別行政法)。
3.民法:民法通則,合同法、擔保法、婚姻法、繼承法、收養法、商標法、專利法、著作權法。著作權法實施條例、商標法實施細則。
4.商法:公司法、證券法、票據法、保險法、企業破產法、海商法。
5.經濟法:
(1)有關企業管理的法律: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外資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鄉鎮企業法。
(2)財政、金融和稅收方面的法律:中國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個人所得稅法、稅收徵收管理法;
(3)有關宏觀調控的法律、法規:預演算法、統計法、會計法、計量法。
(4)有關市場主體、市場秩序的法律:產品質量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6.勞動法與社會保障法:勞動法、工會法、礦山安全法、安全生產法。
7.自然資源與環境保護法:
(1)屬於自然資源方面的:森林法、草原法、漁業法、礦產資源法、土地管理法、水法、野生動物保護法。
(2)屬於環境保護方面的:環境保護法、海洋環境保護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氣污染防治法、環境影響評價法等。
8.刑法:刑法,單行法律法規的有關條款。
9.訴訟法:
(1)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
(2)律師法、法官法、檢察官法、仲裁法、監獄法
⑹ 中國法律由幾部組成
中國法律多達數百部,分別構成了民法體系、刑法體系、行政法體系。
其中分為程序法和實體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