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膠澳租借條約的內容
一八九八年三月六日,光緒二十四年二月十四日,北京。 山東曹州府教案現已商結,中國另外酬德國前經相助之誼,故大清國國家、大德國國家,彼此願將兩國睦誼益增篤實,兩國商民貿易使之格外聯絡,是以和衷商定專條,開列於下: 第一項 膠澳租界 第一款 大清國大皇帝欲將中、德兩國邦交聯絡,並增武備威勢,允許離膠澳海面潮平周遍一百里內,系中國里,准德國官兵無論何時過調,惟自主之權,仍全歸中國。如有中國飭令設法等事,先應與德國商定,如德國須整頓水道等事,中國不得攔阻。該地中派駐兵營,籌辦兵法,仍歸中國,先與德國會商辦理。 第二款 大德國大皇帝願本國如他國,在中國海岸有地可修造、排備船隻,存棧料物、用件整齊各等之工,因此甚為合宜,大清國大皇帝已允將膠澳之口,南北兩面,租與德國,先以九十九年為限。德國於所租之地應蓋炮台等事,以保地棧各項、護衛澳口。 第三款 德國所租之地,租期未完,中國不得治理,均歸德國管轄,以免兩國爭端。茲將所租各段之地開列於後:一、膠澳之口北面所有連旱地之島,其東北以一線自陰島東北角起至勞山灣為限;二、膠澳之口南面所有連旱地之島,其西南以一線自離齊伯山島西南偏南之灣西南首起往笛羅山島為限;三、齊伯山、陰島兩處;四、膠澳之內全海面至現在潮平之地;五、膠澳之前防護海面所用群島,如笛羅山、炸連等嶼。至德國租地及膠澳周遍一百中國里界址,將來兩國派員查照地情,詳細定明。在膠澳中國兵、商各船與德國相交之國各船,德國擬一律優待;因膠澳內海面均歸德國管轄,德國國家無論何時,可以定妥章程,約束他國往來各船;此章程,即中國之船,亦應一體照辦,另外決無攔阻之事。 第四款 膠澳外各島及險灘,德國應設立浮樁等號,各國船均應納費,中國船亦應納費,為修整口岸各工程之用;其餘各費,中國船均無庸納。 第五款 嗣後如德國租期未滿之前,自願將膠澳歸還中國,德國所有在膠澳費項,中國應許賠還,另將較此相宜之處,讓與德國。德國向中國所租之地,德國應許永遠不轉租與別國。租地界內華民,如能安分並不犯法,仍可隨意居住,德國自應一體保護;倘德國需用地土,應給地主地價。並中國原有稅卡設立在德國租地之外惟所商定一百里地之內,此事德國即擬將納稅之界及納稅各章程,與中國另外商定,無損於中國之法辦結。 第二項 鐵路礦務等事 第一款 中國國家允准德國在山東蓋造鐵路二道:其一由膠澳經過濰縣、青州、博山、淄川、鄒平等處往濟南及山東界;其二由膠澳往沂州及由此處經過萊蕪縣至濟南府。其由濟南府往山東界之一道,應俟鐵路造至濟南府後,始可開造,以便再商與中國自辦幹路相接。此後段鐵路經過之處,應於另立詳細章程內定明。 第二款 蓋造以上各鐵路,設立德商、華商公司,或設立一處,或設立數處,德商、華商各自集股,各派妥員領辦。 第三款 一切辦法,兩國迅速另訂合同,中、德兩國自行商定此事;惟所立德商、華商公司,造辦以上鐵路,中國國家理應優待,較諸在中國他處之華洋商務公司辦理各事所得利益,不使向隅。查此款專為治理商務起,並無他意,蓋造以上鐵路,決不佔山東地土。 第四款 於所開各道鐵路附近之處相距三里內,如膠濟北路在濰縣、博山縣等處,膠沂濟南路在沂州府、萊蕪縣等處,允准德商開挖煤斤等項及須辦工程各事,亦可德商、華商合股開采,其礦務章程,亦應另行妥議。德國商人及工程人,中國國家亦應按照修蓋鐵路一節所雲,一律優待,較諸在中國他處之華洋商務公司辦理各事所得利益,不使向隅。查此款亦系專為治理商務起見,並無他意。 第三項 山東全省辦事之法 在山東省內如有開辦各項事務,商定向外國招集幫助為理,或用外國人,或用外國資本,或用外國料物,中國應許先問該德國商人等願否承辦工程,售賣料物。如德商不願承辦此項工程及售賣料物,中國可任憑自便另辦,以昭公允。 以上各條,由兩國大皇帝批准,中國批准之約到德國柏林之後,德國批准之約交給中國駐德國大臣收領,作為互換之據。 此專條應繕四份,華文、德文各二,由兩國大臣畫押蓋印,各執華、德文一份,以昭信守。 大清光緒二十四年二月十四日 大德一千八百九十八年三月初六日 大清欽命總理各國事務大臣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一等肅毅伯李,總理各國事務大臣軍機大臣協辦大學士戶部尚書翁;大德欽差駐扎中華便宜行事大臣海。
⑵ 舊中國外國租界資料
租界是指兩個國家議訂租地或租界章程後,在其中一國的領土上為擁有行政自治權和治外法權(領事裁判權)的另一國設立的合法的外國人居住地(土地國有化)。
在中國是指近代歷史上帝國主義列強通過不平等條約強行在中國獲取的租借地的簡稱,多位於港口城市。
現在租界由於其在歷史上的地位及作用,被大部分歷史學家認為是殖民地、半殖民地國家所特有的。
歷史上19世紀中葉以前的中國、日本、印度、伊朗等國家均有租界的存在。1845年11月15日,英國在中國上海設立了近代史上的第一塊租界。
(2)外國人租借中國的地方有什麼條約擴展閱讀:
舊中國的租界介紹:
1、天津英租界
是英國設在天津的專管租界。它是近代中國七個在華英租界之一,同時也是天津的九國租界中設立最早、發展最繁榮的租界,因與法租界毗鄰位於天津紫竹林附近,亦有「紫竹林租界」之稱。
1923年6月,黎元洪曾宣布將民國政府遷往天津英租界,使這里一度成為中華民國大總統及政府所在地。
1930年代,英國與日本曾因天津英租界相關問題而爆發沖突和外交糾紛,並導致天津英租界危機。英國租界在天津自1860年起共存在了八十餘年。
2、上海英租界
清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11月29日上海道宮慕久以告示形式,公布上海租地章程,劃定洋涇浜(今延安東路)以北、李家廠(今北京東路、圓明園路一帶)以南之地,准英國商人租地建屋,後稱租界,次年定西界於界路(今河南中路)。
道光二十八年英國領事阿禮國與蘇松太道麟桂商定將租界擴展為北至蘇州河,西至周涇浜與蘇州河畔蘇宅之間的一條直線(今西藏中路)。
面積為2820畝。同治二年(1863年)9月20日,與上海美租界合並為公共租界(International settlement of Shanghai),佔地10685畝。至1930年,共擴展至15893畝。
3、上海公共租界
上海公共租界(Shanghai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又名英美租界)是近代中國出現的第一個租界,由原英租界與美租界於1863年9月合並而成。
1943年,美英等國分別與重慶政府簽訂條約,宣布將上海租界交還中國。實際上,直至抗日戰爭勝利以後,上海租界才真正由中國政府收回。
⑶ 被外國人占據的地方,當時被稱作什麼
租界。
租界就是指近代歷史上帝國主義列強通過不平等條約強行在中國獲取的租借地的簡稱,多位於港口城市。
《南京條約》簽訂後,上海被開辟為通商口岸。條約簽訂之初,散居在上海的英國商人和傳教士只有25人。
但參加條約簽訂的英國侵略軍頭子璞鼎查卻認定中英貿易會迅速增長,來華英國人將大幅增加。於是,他決定預選英國人在上海的居留區。
1845年11月29日,宮慕久公布了《上海土地章程》第23款,劃定了面積為830畝的租界,規定每畝年租金1500文。章程的出台標志著中國近代史上第一個租界——英租界的出現。
繼英租界後,法、美等國也先後在中國設立租界。直到1943年,當時的國民黨政府才通過談判收回了租界,結束了這段長達百年的屈辱歷史。
(3)外國人租借中國的地方有什麼條約擴展閱讀:
租界在19世紀末20世紀初,一直是發展遲滯的中國城市中最引人注目的地方。租界由於其不受中國法律管制,煙館、妓院等大量不符合中國人傳統思維的事物在租界中隨處可見。
尤其是鴉片館,在當時很多中國人看來,租界許可這種摧毀中國人意識的毒瘤可以公開在租界中出現,是外國人對中國的蔑視和敵對的最好寫照。因而在租界煙館門外,時有暴發沖突。
在1860年《北京條約》簽訂允許中國人前往國外做工後,出現大量外國人通過非法手段通過租界將中國人帶往國外做苦工的事件。
在西方,奴隸貿易早已被法律所禁止,而實際上中國勞工是被這些外國人所買賣,用於開發海外殖民地。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租界
⑷ 近代史上外國在中國建立的第一塊租借地在哪裡
在上海。
1845年11月29日,清政府蘇松太兵備道宮慕久與英國領事巴富爾(George Balfour)共同公布《上海土地章程》(也有稱《上海租地章程》)(The Shanghai Land Regulations),設立了近代史上的第一塊租界。
上海英租界從1845年11月設立開始,至1943年8月結束,歷時近百年。在近代中國史上,上海的外國租界開辟最早,存在時間最長,面積最大。對中國近現代歷史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4)外國人租借中國的地方有什麼條約擴展閱讀:
上海是中國最早植入西方城市管理理念和制度的城市。1854年7月17日工部局的設立,拉開了租界制度化管理的序幕。
工部局作為租界真正意義上帶有地方自治色彩的市政管理機構,憑借《上海土地章程》及其《附則》所賦予的權利,全面統轄整個租界內的公共事宜。
其最初確立的行政管理制度在上海租界百年間不斷發展完善並始終保持著統一性和連貫性。上海租界也是中國最早移植現代法治的地方。
租界作為實際上的「國中之國」,擁有自己的立法主體和立法權。體現現代法制的法規體系、法規結構、審判制度、律師制度和監獄制度等都最早出現在上海租界。
上海租界作為被歐風美雨吹打的前沿地域,在其發展過程中,形成了具有鮮明的殖民性、混合性、近代性的租界文化。
租界里的外國人把不乏先進的西方物質文化、制度文化、生活方式和價值觀念帶入租界,形成了西方文化在上海被逐漸理解、接受、模仿、採用的過程。
1853年小刀會起義前後,大批華人湧入租界避難,打破了「華洋分居」的格局,形成了「華洋雜處」、「五方雜處」的局面。不同文化背景的移民聚集租界,為培育新型文化提供了土壤。
租界文化就是租界歷史上逐漸發展出的移民之間彼此認同的共同文化。以開放、寬容、求新、進取為主流特徵的近代移民文化,100多年來深刻影響著上海的城市精神風貌。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老上海的租界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上海租界
⑸ 中國地盤被外國租借的歷史
「租界」這一名詞在中文中出現的時間為1860年代。一般認為,租界要具備中外文件條約作為依據,有明確的地域四至,區域內的外國居留民行使獨立完善的行政、司法體系。中國的租界制度以最早建立的上海租界為藍本,並影響到其他租界。租界最主要的特點是內部自治管理,並不由租借國派遣總督,而是成立市政管理機構——工部局,擔任市政、稅務、警務、工務、交通、衛生、公用事業、教育、宣傳等職能,兼有西方城市議會和市政廳的雙重職能。
與被割讓的領土不同,租界在名義上其領土仍屬出租國,並且自身不具備治外法權的屬性。但歷史上租界使用國均是藉由本國通過不平等條約取得公民領事裁判權。租界的行政自治許可權制了租讓國在其區域內行使行政權,部分租界甚至還有立法許可權(《中國人權發展紀錄》,第一章第5節)。租界的領土主權所有國將租界視為外國領土,不敢輕易干涉租界內部事務,更別提軍隊、警察開駐,因此難以對租界內的行為進行司法活動,要從租界引渡犯罪的非租界使用國公民一般就會很困難。這個特點也往往令租界成為一些持不同政見者或戰爭時期平民的避難場所。
租界一般分布在沿海、沿河等通商口岸或便於貿易活動的城市中,換言之就是外國資本主義能夠進行經濟活動的地點。由於租界的特點,外國人多願意在租界投資辦廠或從事貿易活動,此外也建立教堂進行傳教、開辦具有本國特點的學校、醫院、墳地等附屬設施。因而租界的經濟文化繁榮程度往往遠高於其周圍的地區,依照城市發展的方式,自然而然的成為該城市的商業中心,並以租界為中心向外慢慢擴張,為城市留下有別於傳統文化的,濃厚的外國特色。並成為拉動城市部分相關行業發展的契機。對於相當多曾經是通商口岸的城市而言,其城市的幾何中心一般都有租界的影子,可見租界對部分城市區位因素的影響。
與近代各國在北京設立的東交民巷使館界不同的地方在於,租界是許可外國人(不僅是外交人員)進行任意不違反國籍所屬國的活動。換言之就是租界內的活動可能有違反租借地所在國法律的行為。同等性質的還有「居留地」。
20世紀30年代上海法租界的巡捕,其成員多來自安南,也包括不少中國人上海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費成康的研究則指出,租界是指兩個國家議訂租地或租界章程後,在其中一國的領土上為擁有當地行政管理權的合法的外國人居留、貿易區域。一般由開辟國領事或由僑民組織的工部局之類的市政機構來行使這些權力,形成不受僑居國政府行政管理的國中之國。
租界分為兩種,一種租界是只有一個使用國的單一租界,一般的稱呼方式是「某某國租界」,這樣的租界是分布范圍較廣的一種形式。但也有數個國家共同享有一個租界的行政權,如香港九龍城、廣州沙面、廈門鼓浪嶼等地,這樣的地區則被稱為「公共租界」。由於公共租界內的行政權分屬租借各國,因而在管理上往往效率低下,成為部分人進行不正當甚至是違法活動的場所。
在中國,公共租界還出現了近代歷史上具有警察意義的公務員——「巡捕」。巡捕的組成不僅包括租界使用國公民,印度人、安南人、中國人也有擔任巡捕的紀錄。巡捕以租界使用國的法律為基準,加上部分中國籍巡捕存在有針對本國公民濫用職權等違法行為,故而經常被當地人稱為「漢奸」、「走狗」等具有民族主義情緒的稱呼。
在1876年以前與中國有關的所有租界條約中,外國人居留地都只有土地的租賃使用權,而沒有佔有權。太平天國時期,李秀成曾率兵攻至上海近郊,由於太平天國早先的政治領袖楊秀清曾公開要求外國不要插手干涉太平天國的活動,被外國人解讀為不支持本國勢力在中國的存在,因而他們在租界組織了「洋槍隊」,協同巡捕維護租界安全。原來租界沒有中國人居住,由於富商逃難而入,導致租界當局借口人滿為患,擴大地界;借口維護華洋雜居現象後的治安,設立員警和法庭;這些原本只屬於國家機關的行政機構不斷發展,並最終形成「工部局」(Municipal Committee的中文譯名)。
後來,工部局成為一個擁有軍隊、員警、監獄和法庭的租界行政機構,又有徵稅、審判、管理市政設施、教育衛生等各項權力,成為租界事實上的政府。這套制度在上海完善後,被推廣到其他口岸。1876年中英《煙台條約》使之合法化。
歷史
現在租界由於其在歷史上的地位及作用,被大部分歷史學家認為是殖民地、半殖民地國家所特有的。歷史上19世紀中葉以前的日本、印度、伊朗均有租界的存在。中國上海也於1845年11月15日出現了第一塊租界。
租界在中國
20世紀初的上海公共租界外灘,其繁榮的程度遠高於當時中國的一般城市歷史上中國租界內的商務活動為拉動通商口岸城市經濟發展,刺激中國民族資本主義產生,傳播近代民主、科學文化,提供宗教信仰和政治宣傳起到了很大作用,部分租界內公共設施完善,治安相對平穩,為部分政治流亡者提供庇護,如魯迅就曾在租界生活過,並影響了他的政治觀念。其《且介亭雜文》的「且介」二字就來自於「租界」兩字。租界繁榮的經濟發展,吸引了相當數量的中國上游階層,在那裡定居,消費。上海正因其繁榮的租界,被時人稱為「十里洋場」,並很快成為中國各地租界的代名詞。
租界在19世紀末20世紀初,一直是發展遲滯的中國城市中最引人注目的地方。租界由於其不受中國法律管制,煙館、妓院等大量不符和中國人傳統思維的事物租界中隨處可見。尤其是鴉片館,在當時很多中國人看來,租界許可這種摧毀中國人意識的毒瘤可以公開在租界中出現,是外國人對中國的蔑視和敵對的最好寫照。因而在租界煙館門外,時有暴發沖突。
在1860年《北京條約》簽訂允許中國人前往國外做工後,出現大量外國人通過非法手段通過租界將中國人帶往國外做苦工的事件。在西方,奴隸貿易早已被法律所禁止,而實際上中國勞工是被這些外國人所買賣,用於開發海外殖民地。
對於勞工出國協定,一般的華工根本不知其含義。在尋找出國華工的時候,廣東、福建甚至發生了外國人利用武力強制中國人簽約出國,導致一段時間內人們對華工出國一事噤若寒蟬。曾任美國駐華公使的伯駕就曾指出:「(中國的)苦力貿易原來同奴隸貿易是一模一樣的。」隨著華工出國現象產生了對這些工人的蔑稱「豬仔」。
各國在華租界數目
據統計,中國自1845年英國從《上海租界章程規定》中取得第一塊租界,至1902年奧匈帝國設立天津租界。前後共有27塊租界,其中有25塊租借國單一的專管租界,2塊公共租界。
各國租界的分布:(1911年)
英國 6處:
天津英租界
漢口英租界
廣州英租界
九江英租界
廈門英租界
鎮江英租界
日本 5處:
天津日租界
漢口日租界
蘇州日租界
杭州日租界
重慶日租界
法國 4處:
上海法租界
天津法租界
漢口法租界
廣州法租界
德國 2處:
天津德租界
漢口德租界
俄國 2處:
天津俄租界
漢口俄租界
義大利 1處:
天津意租界
奧匈帝國 1處:
天津奧租界
比利時 1處:
天津比租界
1931年中國收回天津比租界
公共租界 2處:
上海公共租界(由英美租界合並而成)
鼓浪嶼公共租界(英、美、德、法、西、日、丹麥、荷蘭、瑞典-挪威)
上海租界
上海公共租界,Shanghai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
上海法租界,La concession française de Changhaï
天津租界
天津最高峰時有9個國家設立租界(天津美租界在1902年合並入英租界)
漢口租界
漢口租界的數目僅次於天津(5個租界)。
廈門租界
廣州租界
鎮江租界
九江租界
租界的收回
中國國民政府在北伐時期收回漢口英租界租界是中國近代史中影響中國政局的因素之一。外國勢力干涉中國內政,多在租界內策劃。比如辛亥革命時期湖北軍政府和清政府的談判就是在其內部壓力下,受到外國勢力的干涉而選擇在上海的英國租界展開。此外,中國共產黨第一次代表大會也是在上海法租界秘密召開(後轉移到嘉興)。包括五卅運動在內的大量示威遊行路線也多經過租界,以示對外國勢力的不滿。租界在中國作為主權喪失的象徵,中國歷屆政府都在為收回租界而與租借國展開收回租界的談判。1927年開始,各地的租界被中國政府陸續收回。
以下是部分租界收回的時間表:
由於中國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參加協約國,奧匈帝國和德國在天津的租界於1917年中國對德奧宣戰後被收回
1924年蘇聯宣布放棄原俄國在華租界
1927年1月3日 國民政府收回漢口英國租界
1927年1月10日 國民政府收回九江英國租界
1929年11月11日 國民政府收回鎮江英國租界
1931年1月15日 國民政府收回天津比利時租界
1943年3月30日 日本將杭州、蘇州、漢口、天津四處日本租界交還南京國民政府(汪精衛)
1945年中國抗日戰爭勝利後,國民政府宣布收回所有的在華租界和租借地。自此租界的歷史在中國宣告結束。
⑹ 當時中國,把香港讓給別的國家簽的條約叫什麼條約。
《南京條約》、《北京條約》、《展拓香港界址專條》。
把香港讓給別的國家(英國)簽的條約分為三個:
1、1842年8月29日,清政府與英國簽訂不平等的《南京條約》(原名稱《江寧條約》),割讓香港島給英國。
2、1860年10月24日,中英簽訂不平等的《北京條約》,割讓九龍半島界限街以南地區給英國。
3、1898年6月9日,英國強迫清政府簽訂《展拓香港界址專條》(俗稱「新界租約」),強行租借九龍半島界限街以北、深圳河以南的地區,以及200多個大小島嶼,租期99年(至1997年6月30日結束)。
通過三個條約,英國共佔有包括香港島、九龍和新界總面積達1092平方公里的中國領土,也就是現在整個香港地區的面積。
(6)外國人租借中國的地方有什麼條約擴展閱讀
條約影響:
1、《南京條約》的簽訂,使得中國開始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條約簽訂前,中國是一個經濟上自主的國家,自給自足的封建經濟占著統治地位;條約簽訂後,中國領土、領海、司法等主權遭破壞。
外國侵略者利用侵略特權,向中國傾銷商品和掠奪原料,逐漸把中國市場捲入世界資本主義市場,中國自給自足的封建經濟逐步解體;從此中國開始從封建社會逐步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
2、《北京條約》不僅完全確認了英國通過《中英天津條約》獲得的侵略權益,還對中國進行了新的勒索。通過這個條約,英國從中國再次割佔了領土,勒索了大筆賠款,又一次破壞了中國的領土主權。
確認了英國公使駐京的權利,使英國可以就近干涉清政府。天津被辟為通商口岸,使西方資本主義國家可以向中國政治中心地區擴張。
3、《展拓香港界址專條》約滿後,應歸還新界予清政府,但清政府已倒台,中英就主權移交展開談判。1970年代中期,香港商界開始關注專條約滿的問題,憂慮港府批出的新界土地契約可否跨越1997年,以及港府涉及新界的土地契約在1997年以後仍否生效。
1979年3月,租約將在少於20年屆滿,為解決土地契約問題,港督麥理浩爵士首度訪問中國,引伸出後來的香港前途談判。
⑺ 晚清的租界是付款租的嗎
當然是付款租的,因為租界一開始是清朝地方政府為了便於管理外籍居民,避免「華洋混居」,劃出的外國人聚居區,當然要向當地地主付租金。
《上海租地章程》第六條規定:「商定地價」。中英《虎門條約》白紙黑字寫得很明白:英國人在中國租地,租金「以當地市價為准」。要麼是付費給清政府,要麼是付費給民間的地主。
英國人在廣州租一塊地,租期25年,每年租金六千元洋銀。不但如此,得知英國人出手闊綽、一租就租一大片地,有的廣州人竟然把英國人當作「大客戶」來看待。
租借地
租借國通過條約獲取。與租界所實行的工部局自治的管理形式不同,租借期內租借國在租借地內擁有並行使排它的主權,因此租借地具有殖民地性質。例如大連、青島、威海衛、廣州灣。
在中國,租界的法律地位最初是南京條約附件規定的:中國政府許可英國人在通商口岸租賃土地、建造房屋以及永久居住的權利。
由於列國條約中一體均沾條款的存在,各國很快都享有了在通商口岸活動的權利,並將這種權利用各種手段,包括合法談判和武力脅迫的手段,將權利不斷擴大,但唯一不變的就是租界只存在於通商口岸。諸如新界、旅順、膠州灣等租借地則不同於租界。
⑻ 什麼時候允許外國人在中國租賃房屋居住 ,為後來建立什麼提供了依據
南京條約的附件中規定在通商口岸租賃土地、房屋和永久居住的特權。
根據南京條約,英國人在香港持有完全主權,包括居住權盡管條款中並未強調居住權。根據中英五口通商章程,英國人正式在條款中列明在五個開放口岸的置地居住權。此外作為中英五口通商章程的跟風條約,中美五口通商章程望廈條和中法五口通商章程黃埔條約也分別寫明了美國法國人在中國的置地居住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