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央的13大部委是哪些
1、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發改委
2、工業和信息化部:國防科工委、信息產業部、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國家煙草專賣局
3、交通運輸部:交通部、民航總局、國家郵政局
4、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5、環境保護部:國家環境保護總局
6、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設部
7、衛生部:衛生部、葯監局
(1)中國有哪些部委擴展閱讀:
1、部委的通知,從法律效力層面講,屬於行政規章。
2、根據《行政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為依據。對於行政規章則可以參照執行。《行政訴訟法》第五十三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參照國務院部、委根據法律和國務院的行政法規、決定、命令制定、發布的規章以及省、自治區、直轄市和省、自治區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經國務院批準的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據法律和國務院的行政法規制定、發布的規章。
3、人民法院認為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發布的規章與國務院部、委制定、發布的規章不一致的,以及國務院部、委制定、發布的規章之間不一致的,由最高人民法院送請國務院作出解釋或者裁決。
4、行政機關對上級機關的通知,則必須執行。
參考資料:網路-部委
㈡ 六部委指哪六部
國家六部委指哪六個部門?: 全部 好評回答 2019-02-20 22:55:38 由以下相關六部與一委組成國務院組成部門 :1、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 3、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4、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中央六部委是哪六部? - :1.如廉政建設,紀委,宣傳部,監察部,文化部,廣電,新聞出版 2.如大學生創業,工商聯,教育部,共青團,統戰,人力,民政 總之,是處理某事,有相關六部組成的一個特別組,就叫六部委. 贊同0| 評論
國家【六部委】【九部委】都指的是哪些部門?:全部 好評回答 2019-04-21 17:42:43 六部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九部委:外經貿部、國家計委、國家經貿委、財政部...
古代的六部相當於現在哪些部委? - : 吏部:組織部 戶部:農業部、財政部. 禮部:外交部 兵部:國防部. 刑部:司法部. 工部:水利部和建設部
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頒布的六部委是哪些?: 08年的是財政部、證監會、保監會、銀監會、審計署,後來加了一個部位是哪個啊?是國資委嗎?求助各位大蝦~ 財政部、國資委、證監會、審計署、銀監會、保監會
六部是什麼意思? - : 意思就是(這個部門)的地位在六部(古代政府主要中央機構)之上,不受六部管轄
中國古代的六部是指的哪六部,主要是干什麼 - : 吏部:管官吏的任免與考核等,相當於現在的組織部、戶部:管土地戶口、賦稅財政等、禮部:管典禮、科舉、學校等、兵部:管軍事,相當於現在的國防部、刑部:管司法刑獄,相當於現在的司法部、工部:管工程營造、屯田水利等.1.三省六部制:是中國古代封建社會一套組織嚴密的中央官制.它初創於隋朝,完善於唐朝,此後一直到清末,六部制基本沿襲未改.三省指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六部指尚書省下屬的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每部各轄四司,共為二十四司.2.在發展過程中,組織形式和權力各有演變,至隋,才整齊劃一為三省六部,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審核與貫徹執行.各不同時期的統治者做過一些有利於加強中央集權的調整和補充.
中國周代六大部委分別是什麼? - : 應該是天子、諸侯、士大夫、相、公、王
㈢ 中國十大部委有哪些
法律分析:中國十大部委包括農業部、國資委、國家發改委、工信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民政部、人社部、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住建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九十條 國務院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負責本部門的工作;召集和主持部務會議或者委員會會議、委務會議,討論決定本部門工作的重大問題。各部、各委員會根據法律和國務院的行政法規、決定、命令,在本部門的許可權內,發布命令、指示和規章。
㈣ 國家部委有什麼
法律分析:國務院組成部門(28個):外交部、國防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能源委員會、教育部、科學技術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公安部、國家安全部、監察部、民政部、司法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鐵道部、水利部、農業部、商務部、文化部、衛生部、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審計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九條本法第八條規定的事項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有權作出決定,授權國務院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對其中的部分事項先制定行政法規,但是有關犯罪和刑罰、對公民政治權利的剝奪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和處罰、司法制度等事項除外。
㈤ 中國八大部委是什麼
法律分析:中國八大部委是指國家發改委與財政部、衛生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商務部、國家食品葯品監管局、國務院法制辦和國務院糾風辦等八個部門。八部委指原先包含鐵道部的九部委。即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住建部、鐵道部(現已取消)、交通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水利部、航天部(現為航天局)、文化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八十六條國務院由下列人員組成:
總理,
副總理若幹人,
國務委員若幹人,
各部部長,
各委員會主任,
審計長,
秘書長。
國務院實行總理負責制。各部、各委員會實行部長、主任負責制。
國務院的組織由法律規定。
㈥ 國務院有多少個部委
截止2019年1月,共有26個部委,分別如下:
1、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3、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
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
5、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部
6、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
7、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8、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9、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
10、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和旅遊部
12、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事務部
13、中國人民銀行
1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
15、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16、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17、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18、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19、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20、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
21、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2、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
23、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2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25、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
26、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
(6)中國有哪些部委擴展閱讀
2018年根據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提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審議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議案,改革後,國務院正部級機構減少8個,副部級機構減少7個,除國務院辦公廳外,國務院設置組成部門26個:
一、關於國務院組成部門調整
(一)組建自然資源部。不再保留國土資源部、國家海洋局、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
(二)組建生態環境部。不再保留環境保護部。
(三)組建農業農村部。不再保留農業部。
(四)組建文化和旅遊部。不再保留文化部、國家旅遊局。
(五)組建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不再保留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不再設立國務院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六)組建退役軍人事務部。
(七)組建應急管理部。不再保留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八)重新組建科學技術部。
(九)重新組建司法部。不再保留國務院法制辦公室。
(十)優化水利部職責。不再保留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及其辦公室、國務院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及其辦公室。
(十一)優化審計署職責。不再設立國有重點大型企業監事會。
(十二)監察部並入新組建的國家監察委員會。不再保留監察部、國家預防腐敗局。
二、關於國務院其他機構調整
(一)組建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不再保留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
(二)組建國家廣播電視總局。不再保留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
(三)組建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不再保留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四)組建國家國際發展合作署。
(五)組建國家醫療保障局。
(六)組建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不再保留國家糧食局。
(七)組建國家移民管理局。
(八)組建國家林業和草原局。不再保留國家林業局。
(九)重新組建國家知識產權局。
(十)調整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隸屬關系。
(十一)改革國稅地稅征管體制。
㈦ 國家八部委是哪些
國家八部委是:民政部、公安部、外交部、鐵道部、交通部、衛生部、海關總署、民用航空局。
1、民政部前身是成立於1949年的「中央人民政府內務部」,1954年改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務部」,1969年撤消,1978年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並延續至今。
2、公安部是國務院主管全國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接受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領導。
3、外交部指在一個主權國家裡執行外交政策、主管外交事務的專門性機構,維護國家最高利益,代表國家處理雙邊和多邊外交事務等。
4、鐵道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事務的最高主管機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的組成部門之一。
5、交通部在原交通部的基礎上組建的,國家民用航空局、國家郵政局等部門均在此次「大部制」改革中劃歸交通運輸部管理。
(7)中國有哪些部委擴展閱讀:
1、三部委分別是財政部、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宣傳部、教育部。
2、七部委分別是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商務部、國土資源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環境保護部。
3、九部委分別是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住建部、鐵道部(現已取消)、交通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水利部、航天部(現為航天局)、文化部。
4、辦事機構分別是國務院僑務辦公室、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
㈧ 國家七大部委都有誰
法律分析:國家七大部委是指,財政部、發改委、商務部、國土資源部、生態環境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二、國務院組成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和旅遊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事務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
中國人民銀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
教育部對外保留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牌子。科學技術部對外保留國家外國專家局牌子。工業和信息化部對外保留國家航天局、國家原子能機構牌子。自然資源部對外保留國家海洋局牌子。生態環境部對外保留國家核安全局牌子。
四、國務院直屬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國家廣播電視總局
國家體育總局
國家統計局
國家國際發展合作署
國家醫療保障局
國務院參事室
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對外保留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牌子。國家新聞出版署(國家版權局)在中央宣傳部加掛牌子,由中央宣傳部承擔相關職責。國家宗教事務局在中央統戰部加掛牌子,由中央統戰部承擔相關職責。
㈨ 中國部委
法律分析: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住建部、、交通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水利部、航天部(現為航天局)、文化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商務部、國土資源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環境保護部、財政部、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宣傳部、教育部、外交部、國防部、發改委、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等。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 部門設置如下:
國務院設置辦公廳、國務院組成部門(27個)、國務院直屬特設機構(1個)、國務院直屬機構(16個)、國務院辦事機構(4個)、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17個)、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22個)、 國務院議事協調機構(33個)。
㈩ 國務院下設多少個部門
法律分析:國務院所屬部委共計:27個
外交部
國防部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教育部
科學技術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
公安部
國家安全部
監察部
民政部
司法部
財政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國土資源部
環境保護部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交通運輸部
鐵道部
水利部
農業部
商務部
文化部
衛生部
國家人口與計劃生育委員會
中國人民銀行
審計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八十九條 國務院行使下列職權:
(一)根據憲法和法律,規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規,發布決定和命令;
(二)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議案;
(三)規定各部和各委員會的任務和職責,統一領導各部和各委員會的工作,並且領導不屬於各部和各委員會的全國性的行政工作;
(四)統一領導全國地方各級國家行政機關的工作,規定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國家行政機關的職權的具體劃分;
(五)編制和執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和國家預算;
(六)領導和管理經濟工作和城鄉建設、生態文明建設;
(七)領導和管理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和計劃生育工作;
(八)領導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
(九)管理對外事務,同外國締結條約和協定;
(十)領導和管理國防建設事業;
(十一)領導和管理民族事務,保障少數民族的平等權利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權利;
(十二)保護華僑的正當的權利和利益,保護歸僑和僑眷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
(十三)改變或者撤銷各部、各委員會發布的不適當的命令、指示和規章;
(十四)改變或者撤銷地方各級國家行政機關的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
(十五)批准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區域劃分,批准自治州、縣、自治縣、市的建置和區域劃分;
(十六)依照法律規定決定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范圍內部分地區進入緊急狀態;
(十七)審定行政機構的編制,依照法律規定任免、培訓、考核和獎懲行政人員;
(十八)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授予的其他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