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加入日本籍,中國以前的房產怎麼辦
不用,我就沒申報。
要是擔心日後繳稅,可以把房子先改名到孩子或是直系親屬名下。
『貳』 外籍人繼承國內房產如何辦理手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和法規的規定,華僑或外國公民繼承在中國境內的房產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十六條中國公民繼承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遺產或者繼承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外國的遺產,動產適用被繼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動產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律。
外國人繼承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遺產或者繼承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中國公民的遺產,動產適用被繼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動產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外國訂有條約、協定的,按照條約、協定辦理。
應當辦理以下手續:
一、申請繼承在中國境內的房產的華僑或外國人,須向居住國的公證機關申請辦理公證書,證明申請人的職業、住址和他與在中國遺留有房產的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該公證書還須經我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認證(根據領事條約,兩國互免認證的除外);
二、申請人持上述經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認證的公證書、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書、遺囑公證書等相關文件到房產所在地的公證機關申請辦理繼承公證手續。公證機關對有關證件審核後,認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的,發給房屋繼承權公證書;
三、申請人憑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機關的《房屋繼承權公證書》等相關證明文件到房產所在地的房產管理部門辦理具體繼承事項。申請人不能親自來中國辦理繼承事宜的,可委託他人代為辦理。代理人代辦房產繼承事宜時還應提交授權委託書,授權委託書應註明代理人的姓名、住址、代理許可權並由委託人簽名蓋章。該委託書也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規定辦理公證、認證手續;
四、華僑或外國人因繼承在中國境內的房產發生糾紛時,可向房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由人民法院依法裁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規定,華僑或外國人繼承中國境內的房產,適用房產所在地的法律,即適用我國的法律。
『叄』 入外籍後不能繼承國內房產
法律分析:外國人可以繼承國內房產,只要該房產系被繼承人的合法財產。我國民法典在規定繼承的問題時,並未對外國籍人進行限制規定,只要符合繼承條件,屬於合法繼承人都可以依法繼承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肆』 子女加入外國籍不能繼承國內遺產嗎
法律分析:外國國籍,能繼承父母在中國的遺產。外國人可以繼承國內房產,只要該房產系被繼承人的合法財產。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
第三十一條 法定繼承,適用被繼承人死亡時經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動產法定繼承,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律。
第三十二條 遺囑方式,符合遺囑人立遺囑時或者死亡時經常居所地法律、國籍國法律或者遺囑行為地法律的,遺囑均為成立。
第三十三條 遺囑效力,適用遺囑人立遺囑時或者死亡時經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國籍國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伍』 入外國籍後,國內的房產等個人資產怎麼處理
樓主您好
我國雖無規定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但是2007年物權法出台後,對於房產所有權與土地使用權均有了明確規定。
您更換國籍絕對不會影響財產所有權的歸屬,請放心。
加入了外國國籍國內的房產存款仍然屬於該權利人的個人財產,因為外國人也可以在國內買房、也可以在國內存錢,只是在提取該款項或房產過戶時,需要增加國安局和當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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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 加入外國籍,不是中國公民了, 那國內原來擁有的房子怎麼辦呢。
國籍修改不影響房產所有權歸屬,可繼續保留房產,或者進行租賃;如果沒有回國計劃,想要出售房產,可尋找中介或者發布售房廣告;出售房產時,需要訂立買賣合同,對於房產具體情況、出售價格、付款方式、違約救濟等進行明確規定,交納所得稅並辦理房產所有權的移轉手續即可。
一、外籍人士在二手房買賣過程中提供的材料,必須經下列境內外機構公證、認證後方為有效:
1、香港地區:經國家司法部授權的香港律師公證;
2、澳門地區:中國法律服務(澳門)公司;
3、台灣地區:經台灣地方法院公證後由海基會將副本寄送當地公證員協會,當事人憑正本前往當地公證員協會核對蓋章;
4、外國:經當地公證機構公證並經中國駐外使領館認證。
二、外籍人現在國內賣房要注意?
1、如果終購買客戶是公積金貸款購買周外籍人士的房屋,因此辦理過程中需要注意,被委託人必須出具委託人在當地的儲蓄卡,被委託人需要有其委託人在當地的儲蓄卡方能接收到公積金的貸款。現在,在申請新辦儲蓄卡只有工行可以由受託人攜委託人的身份證原件辦理,其他銀行只能辦折,開卡需要本人親自到場。
2、辦理完之前兩步手續之後,被委託人可以拿著委託人經過認證的授權委託書辦理過戶手續。在辦理過戶手續時被委託人應持委託書、公證書、房子的產權證、本人身份證,同時被委託人和買家應均到場校驗雙方身份,一切手續辦理完後,這套房子就可以成功交易了
三、外籍人賣房產交稅規定是什麼?
外籍人士在大陸賣房所繳納的稅費是和普通中國人一樣,只是要免稅就要提供家庭成員見證,做買賣合同公證,稅費都是按國土部門正常徵收。因為涉及到相關手續問題,所以外籍人士出售房屋的過程相當繁瑣,委託人也許還要稍稍輕松一些。
『柒』 中國人變成日本國籍後還能繼承中國父母的遺產嗎
1,國籍變更,不影響遺產繼承。
2,如果父母有遺囑,依遺囑分配遺產。沒有遺囑,按法定繼承分配遺產。法定繼承人之間可以平分或者協商彼此繼承份額。
3,《繼承法》規定:
第五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捌』 入外籍後不能繼承國內房產嗎
首先中國公民要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被繼承人的死亡通知書等材料到本人住所地市級以上的公證處辦理親屬關系證書入外籍後不能繼承國內房產外籍華人繼承國內房產。外國人可以繼承國內房產,只要該房產系被繼承人的合法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 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繼承編的解釋(一)》
第三十二條 繼承人因放棄繼承權,致其不能履行法定義務的,放棄繼承權的行為無效。
第三十三條 繼承人放棄繼承應當以書面形式向遺產管理人或者其他繼承人表示。
第三十四條 在訴訟中,繼承人向人民法院以口頭方式表示放棄繼承的,要製作筆錄,由放棄繼承的人簽名。
第三十五條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意思表示,應當在繼承開始後、遺產分割前作出。遺產分割後表示放棄的不再是繼承權,而是所有權。
第三十六條 遺產處理前或者在訴訟進行中,繼承人對放棄繼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其提出的具體理由,決定是否承認。遺產處理後,繼承人對放棄繼承反悔的,不予承認。
第三十七條 放棄繼承的效力,追溯到繼承開始的時間。
『玖』 已加入外籍的可以繼承國內的房子嗎
法律分析:外國人可以繼承國內房產,只要該房產系被繼承人的合法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條 國家保護自然人的繼承權。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拾』 外籍子女怎麼繼承中國的房產
外籍子女繼承中國的房產的方式:動產適用被繼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動產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外國訂有條約、協定的,按照條約、協定辦理。若涉及遺囑的,遺囑效力,適用遺囑人立遺囑時或者死亡時經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國籍國法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三十一條
法定繼承,適用被繼承人死亡時經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動產法定繼承,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律。
第三十二條
遺囑方式,符合遺囑人立遺囑時或者死亡時經常居所地法律、國籍國法律或者遺囑行為地法律的,遺囑均為成立。
第三十三條
遺囑效力,適用遺囑人立遺囑時或者死亡時經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國籍國法律。
第三十五條
人繼承遺產的歸屬,適用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產所在地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