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中國國家養老保險如何發放
新華社14日受權播發了《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新辦12月15日上午舉行新聞發布會,中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劉永富在會上表示,中國將按照覆蓋廣泛、水平適當、結構合理、基金平衡的原則,建立起適合中國國情、能夠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劉永富在新聞發布會上說,隨著人口老齡化、就業方式多樣化和城市化的發展,中國現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顯現出一些與社會經濟發展不相適應的問題。
他說,這一制度的覆蓋范圍不夠廣泛,大量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還沒有參保;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沒有做實,未能真正實現部分積累的制度模式,難以應對人口老齡化對基金的需求。
他表示,養老金計發辦法不盡合理,缺乏參保繳費的激勵約束機制;基本養老金調整機制還不健全,養老金總體水平還不高。
同時,這一制度的統籌層次也比較低,中國多數地區還沒實行省級統籌,基金調劑能力比較弱。中國的企業年金發展滯後,多層次的養老保障體系還沒建立起來。
劉永富在會上表示,隨著中國的所有制結構和就業形式的重大變化,非公經濟從業人員和靈活就業人員迅速增加,但是大量的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還沒能納入養老保險體系,這就使他們的社會保險權益受到影響。
「對此,統一規定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與企業職工一樣都要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同時對他們的參保繳費政策以及待遇計發辦法予以統一,才能使他們退休以後的基本養老保險權益得以落實。」劉永富說。
劉永富表示,目前中國不夠合理的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應當改變,將採取「新人新制度、老人老辦法、中人(本決定實施後退休的參保人員)逐步過渡」的方式來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劉永富說,按照現行的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繳費滿15年以上,基礎養老金都按照當地職工上一年平均工資的20%計發。這種辦法存在問題:一是缺乏激勵約束機制。繳費15年以上的參保人員不論繳費多少,也不論繳費時間比15年延長多少,基礎養老金都一樣,這不符合權利與義務相對應的原則。其次是不符合退休人員實際情況。目前中國退休人員退休後的平均余命為25年以上,而按現行計發辦法個人賬戶儲存額領取10年後就沒有錢了。
他說,按照新的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參保人員每多繳一年,養老金中的基礎部分增發一個百分點,上不封頂,能夠形成「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約束機制,而且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計發考慮了退休人員平均余命的實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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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永富在會上透露,將再選擇幾個地區進行擴大做實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試點。另據人民日報報道指,養老保險新政策一個重大的變化是:逐步做實個人賬戶。
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是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確定的原則,目標是實現基金的部分積累。但在實際運行中,由於養老保險沒有歷史積累,而退休人員越來越多,為確保當期發放,不得不動用了本應留作積累的個人賬戶基金,致使個人賬戶形成空賬。這樣既不利於養老保險制度的長遠穩健運行,也難以保證老齡化高峰到來時養老金的按時足額發放。為此,必須未雨綢繆,從現在開始就逐步做實個人賬戶。
做實個人賬戶後,個人賬戶基金完全由個人繳費形成,全部歸個人所有並且可以繼承,具有與統籌基金不同的私有屬性。而且,個人賬戶養老金完全根據個人繳費多少來確定。這意味著,多工作——參加養老保險的工作時間長、多繳費——個人繳費基數大,將來退休後就能多得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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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國家如何運作養老保險
所有養老保險金集中後,變成一個整合的資金,這筆資金投入到國家「暴利」項目中去(公路,鐵路,電力等,建成後便可長期盈利的項目),隨著每個人年齡的增長,「暴利」項目的收入也不斷累積,這個收入中的一小部分就是投保的每個人在到達法定年齡時每個月領取的錢。這個就是運作原理,至於具體數據,感興趣的話,多關心下國家政治和經濟的相關報告吧。
『叄』 個人養老金制度發布,這個制度如何運作
說到個人養老制度,大家都覺得這是沒有統一的定義,很多人也鼓勵個人可以在賬戶里進行繳納,也就是說自己也可以投資有收益的特徵。但是這也是選擇性的,如果符合條件的話,養老金融也可以是自己的投資理財方式,作為養老資金制度安排,很多人都是可以理解的,而且這個制度相信很多人也是願意參加。畢竟這個制度可以幫助一些人在年老的時候享受到社會的保障,根據自己的利益相結合。
現在養老制度已經到來,希望每一個人都應該重視到這樣的問題,生活是要掌握在自己手中,如果每一個人有這樣意識的話,那麼在年老的時候生活應該是非常美好的。畢竟這個時候自己手裡有足夠的金錢,身體也足夠好的話,年老的生活是最享受時期。
『肆』 養老金怎麼交
繳納養老金的方式有:
1、單位交納。主要是城鎮在職職工,其所在單位就必須為其購買養老保險,保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承擔;
2、個人交納、個人交納的,可以自行購買養老保險。也就是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按靈活就業的身份去繳納養老保險,個人要同時承擔單位和個人的保費;
3、也可以交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在戶籍所在地參與投保。
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社會養老保險待遇。即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是造福社會的需要,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養老金本著國家、集體、個人共同積累的原則積累、運作。當人們年富力強時,所創造財富的一部分被投資於養老金計劃,以保證老有所養。
『伍』 我國養老保險制度體系
法律分析: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先後經歷初步建立(1950—1966)、「文革」中的破壞以及「文革」後的恢復(1966—1986)、改革與完善(1986 年至今)三個階段。初步建立階段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具有以下特點:(1)有明確的;(2)完全現收現付制的模式;(3)企業繳費,職工個人不繳費;(4)企業間實行全國統籌的保險費率;(5)政策制定、監督和執行分別由不同的部門承擔。勞動部負責政策的制定和監督,工會系統負責具體的保險經辦,二者相互監督相互制衡[1]。但該制度也存在明顯問題:(1)覆蓋范圍狹窄,即僅限於城鎮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的正式職工和機關事業單位職工。(2)按崗位劃分參保條件。計劃經濟的特徵使人們一旦進入特定崗位就享受到相應的保障。(3)保險體系層次單一,所有責任都由政府承擔。而且在現收現付制度模式下,基本沒有任何積累資金。「文革」中,中國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遭到了嚴重的破壞。「文革」結束後,養老保險制度逐步恢復。此階段的制度特點為:(1)單位成為養老保險金籌集發放的主角,企業完全承擔了原來勞動部和工會的職責,制度中的監督與制衡關系不復存在;(2)依然實行現收現付制的模式[1]。存在的問題主要有:(1)覆蓋面狹窄。改革開放後,中國出現了多種經濟形式,但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仍主要集中於國營企業;(2)企業完全負擔社會養老保險,且新老企業負擔不均;(3)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無法適應工資制度改革的要求。經濟改革使多種經濟成分得到發展,企業工資制度也發生變化,以標准工資為基礎的養老金計發難以為繼;(4)基本養老金沒有調整機制,如沒有考慮通貨膨脹的因素等;(5)退休條件以及待遇水平與工齡掛鉤的做法欠科學。
法律依據:1995 年,在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中首次引入個人繳費和繳費確定型制度,打破了以往現收現付制模式下繳費責任主要由企業承擔的局面,強調個人在養老保險中的責任和義務。然而,現實中還存在著一系列尚未解決的問題:(1)統籌范圍實際上仍以縣市為主,與「實現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的目標相距甚遠;(2)各地養老金收繳、支付標准不一,阻礙了勞動力跨地區的流動;(3)企業仍然擔負著養老金發放和管理退休職工的責任;(4)1995 年的改革導致前後兩個實施方案並存,在制度設計和管理上帶來新的混亂。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造成資金運作上的賬目、管理混合運行現象,給統籌資金挪用個人賬戶提供了方便;(5)覆蓋面依然很小,統籌層次依然很低。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覆蓋面進一步擴大,制度本身也得到了完善和發展。但改革過程中依然存在很多問題:(1)最突出的便是巨大的隱性債務。現收現付制向基金積累制過渡的過程中,由於一部分人的過渡養老金全部或部分沒有個人積累,所有都要從社會統籌中支付,但規定要求「企業繳費一般不超過企業工資總額的20%」,但又要求「保證按時足額發放養老金」,於是很多地區的繳費比例大大超過了有關規定;(2)過高的費率負擔使很多已參保的企業採取各種手段逃避拖延繳費;(3)覆蓋面雖擴大但一些非正規就業的社會弱勢群體如農民工仍得不到保障;(4)由於經濟發展的地區不均衡,僅以省為基礎的養老保險制度難以解決各地區之間的勞動力流動問題。
『陸』 中國養老金制度
養老金制度,是國家為保障特定公民,在退休或喪失勞動能力之後,能夠維持正常生活水平,而實行的一種退休養老的福利制度。特定公民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及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主要用於保障這些公民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做到"老,有所養",解除公民對養老送終的顧慮和擔心,對社會的和諧與穩定、減緩社會貧富差距加大的矛盾有重要意義。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推動個人養老金發展的意見》。這是第三支柱個人養老金制度的綱領性政策,既標志著我國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步入全面發展完善的新階段,也為資本市場服務養老事業開啟了新篇章。盡管配套政策尚未推出,但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已開始行動。
『柒』 養老保險的基本運作原理是什麼
人身保險與財產保險的法律適用
網友說:保險是人們防範風險最重要的手段,但由於我國保險業發展的時間短、不規范,保險合同的糾紛越來越多。加之我國保險立法不完善的原因,糾紛產生後的化解難度較大,為了妥善處理這類糾紛,本文就在審判實務過程中遇到的有關保險合同的問題作一下法律上的探討。(一)保險合同的效力保險合同與合同法規定的一樣,「生效」與「成立」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保險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當事人就保險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一致協議;保險合同的生效,指合同條款對當事人雙方已發生法律上的效力,要求當事人雙方恪守合同,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①根據合同法的原理,保險合同的成立與生效的關系有兩種:一是合同一經成...
社會保障法屬於法的什麼范疇??
網友說:社會保障法社會保障法概述
一、社會保障法的定義
概念明確的一個重要方面是概念的內涵是要明確,而明確概念內涵的主要方法就是給概念下定義。關於社會保障法的概念,從國內有關社會保障法的著述看,主要有以下幾種定義:⑴社會保障法是高速社會保障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⑵社會保障法即國家為維護社會安定和經濟穩步發展而制定的,保障維護社會安全和經濟穩步發展而制定的,保障社會成員基本生活需要和經濟發展享受權的各種法律規范的總稱;⑶凡是依據社會政策制定的,用以保護某些特別需要扶助人群的生活安全,或用以促進社會大眾福利的立法,就是社會保障法;⑷社會保障法是調整以國家和社會為主體,為了保證有困難的勞動者和其他社會成員,以及特殊...
貢獻全部分數跪求一篇有關社會保障制度的小論文,題目、論點自定,3000字左右
網友說:略論我國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所謂社會保障,是指社會成員在暫時或永久喪失工作能力、失去工作機會,或收入不能維持必要生活水平等狀況時,獲得由國家或社會提供的保障基金。社會保障制度作為對社會保障性財富的分配製度,是社會產權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是社會產權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並且,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任務是由社會經濟發展、產權制度變遷的要求而決定的。一、我國傳統的社會保障制度的基本特徵和局限性我國傳統的社會保障制度是建國以來至改革開放初期數十年中形成的社會保障制度。這種保障制度具有以下三個基本特徵:一是社會保障表現為「單位」小社會保障。所謂「單位」小社會保障,就是保障依賴自身所在或在編的「單位」。所...
為什麼要建立和健全社會保障體系?
網友說:建立和健全社會保障體系,是我國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一項重要內容,它對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促進政府職能的轉換都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養老保險作為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的重中之重,其改革方向和走勢值得我們密切關注和認真研討.一,我國養老保險體制改革的進展及面臨的挑戰1984年,我國在部分地區實行了國有企業,集體企業職工退休費用統籌試點,建立了職工退休養老基金.1986年以來,政府有關部門多次頒發文件,要求逐步建立起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相結合的多層次的養老保險制度,實行國家,企業,個人三方共同負擔,並明確規定企業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一般不超過企業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費不得低於本...
為什麼說工傷預防對實施工傷保險制度具有重要意義?
網友說:工傷保險作為社會保障的一項重要項目,在社會、經濟發展等方面的作用和影響,愈來愈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特別是在當前中國經濟高速發展,而職業傷害狀況又十分嚴重的形勢下,建立工傷保險預防機制,既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一個組成部分,也是目前工傷保險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
人類為抵禦職業傷害而建立的工傷保險制度,走過了100多年的歷史。工傷保險從初期主要用於補償的作用方式,逐步走向以控制事故源頭、預防為先的積極的工傷保險。工傷預防、工傷康復、工傷補償成為工傷保險的三大任務。工傷預防已成為現代工傷保險的基本特徵。預防優先是以先預防、再康復、後補償的順序鏈開展工傷保險工作。在工傷保險運行體系中實施積極的工傷預防,已成為...
養老保險資金的來源
網友說:什麼是社會養老保險?所謂社會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保證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需要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來源,一般由國家、單位和個人三方或單位和個人雙方共同負擔,並實現廣泛的社會互濟;社會養老保險的特點是什麼?社會養老保險是世界各國較為普遍實行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一般具有以下幾個特點:由國家立法,強制實施,企業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參加,符合養老條件的人,可向社會保險部門領取養老金由於其具有社會性,影響很大,享受的人多且時間較長,費用支出龐大,所以必設立專門機構,實行現代化、...
我國與新加坡養老保險制度有何不同呢?
網友說:1.在養老保險立法原則上,應明確肯定以下各項原則:(1)養老保險水平與我國社會生產力發展相適應原則。西方福利國家推行的高標准福利已帶來許多消極作用,我國應引以為戒。我國基本養老保險的較高替代率副作用比較多,需要隨著工資水平的提高和養老保險結構的改善,逐步調低替代率。(2)社會互濟與自我保障相結合原則。作為市場經濟社會中的個人,應當有較強的自我保障意識,不得過份依賴國家和社會。社會保障體系一般應以保障社會成員的基本生活條件為限度。社會保障體系本身應當是多層次的,以適應不同社會成員的需要。(3)權利與義務相對應原則。按照國際慣例和保險原理,享受保障待遇者必須先投保,後受益。先盡義務,後享權利。(4)公平與效率相結合原則。養老保險具有...
商業保險是什麼
網友說:商業保險的定義我們一般所說的保險是指商業保險。所謂商業保險是指通過訂立保險合同運營,以營利為目的的保險形式,由專門的保險企業經營:商業保險關系是由當事人自願締結的合同關系,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公司支付保險費,保險公司根據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達到約定的年齡、期限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所謂社會保險,是指收取保險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用來對其中因年老、疾病、生育、傷殘、死亡和失業而導致喪失勞動能力或失去工作機會的成員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編輯本段商業保險的特徵1、商業保險的經營主體是商業保險公司。2、商業保險所反映...
社會醫療保險能在異地使用嗎
網友說:一、異地結算的概念依據現行醫保政策規定:醫療保險實行屬地管理原則,參保人在參保地醫療機構門診就醫可以直接刷卡消費。住院可以只支付自費及自付部分,統籌金支付部分由醫保部門和醫療機構結算。實現同地醫保直接結算,大大方便和減輕患者的負擔,同時實現了醫保機構對醫院服務的同步監管。但經過批准外轉和退休返住原籍人員可異地就醫,也應該或可以按照上述辦法進行結算。所謂的異地結算的實際情況是所有費用必須先行墊付,後回參保屬地醫保機構報銷,這就是異地結算。異地結算難就是不能異地結算或結算成本很高而不願異地結算。二、異地結算難的原因按照現行醫療保險政策設計,我國醫保基金籌資模式和支付模式基本統一,即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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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 養老金怎麼交的
繳納養老金的方式有:
1、單位交納。主要是城鎮在職職工,其所在單位就必須為其購買養老保險,保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承擔;
2、個人交納、個人交納的,可以自行購買養老保險。也就是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按靈活就業的身份去繳納養老保險,個人要同時承擔單位和個人的保費;
3、也可以交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在戶籍所在地參與投保。
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社會養老保險待遇。即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是造福社會的需要,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養老金本著國家、集體、個人共同積累的原則積累、運作。當人們年富力強時,所創造財富的一部分被投資於養老金計劃,以保證老有所養。
中國養老金主要分為兩類: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養老金和企業人員退休養老金。二者實行的不同制度,具體表現為三個不同:
1、統籌的辦法不一樣即企業人員是單位和職工本人按一定標准繳納,機關事業單位的則由財政統一籌資;
2、支付的渠道不一樣即企業人員由自籌賬戶上支付,而機關事業單位則由財政統一支付;
3、享受的標准不一樣即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標准高於企業退休人員。
【法律依據】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第一條 為了規范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行為,保護基金委託人及相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社會保險法、勞動法、證券投資基金法、信託法、民典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三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養老基金結余額,可按照本辦法規定,預留一定支付費用後,確定具體投資額度,委託給國務院授權的機構進行投資運營。委託投資的資金額度、劃出和劃回等事項,要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