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外國女人嫁到中國難嗎
如果你想嫁外國女人,必須先達成這四點:①工作勤奮;②有一定的知識程度;③身高達到175cm以上;④懂他國語言。達成了這四點,再看看你是否願意嫁這個外國女人,她又是否願意嫁給你。
2. 外國女孩子嫁中國需要什麼手續。
使館開證明 移民證
3. 緬甸女人嫁到中國需要她的什麼手續
需要辦理的手續有:
1、到縣一級公安機關辦理外籍取得外籍人員國籍變更登記表;
2、取得緬甸方本人戶口證明;
3、攜帶本人證件和資料,到入籍國縣一級公安機關辦理;
4、需要本人健康狀況的文字登記表;
5、需要本人辦理.第五,需要證明國籍關系變更理由和事由登記表。
6、女方的材料由於是本國文字(外文),去登記是涉外婚姻辦公室 專門有翻譯文件的辦公室叫他們翻譯蓋章(外面做好的翻譯可能他們不予受理);
7、登記後女方即可向當地出入境管理局(中國國內)申請探親簽證。
需要注意的是:中國公民或者在中國獲得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的配偶,婚姻關系存續滿5年、已在中國連續居留滿5年、每年在中國居留不少於9個月且有穩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才可申領中國綠卡。
4. 外國女孩嫁給中國男孩需要什麼條件呢
證件、手續那些就不說了,外國女孩子要達到的最基本的要求是善良。然後最好還要懂一些中國的語言,對中國的歷史還要風俗也要有一些了解,其他的等以後慢慢磨合就好了。其實最重要的是兩個人相愛
5. 越南女孩嫁到中國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分析:1.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2.我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3.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6. 菲律賓女人要嫁到中國需要什麼正規手續
根據查了一下相關資料發現有這些注意事項和相關手續
涉外結婚證辦理程序
一、辦理依據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2、國務院 第387號令《婚姻登記條例》 3、民政 部《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范》
二、申 請條件
1、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 歲;
2、當事人雙方均無配偶(未婚、 離婚、喪偶);
3、雙方自願結婚;
4、當事人雙方無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 旁系血親關系;
5、當事人一方為辦理 省份常住人口;
6、要求結婚的男女雙 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三、 辦理材料
1、內地居民:本人的常住戶 口簿、居民身份證;
2、香港居民: (1)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港 澳同胞回鄉證;(2)香港居民身份 證;(3)經香港委託公證人公證的本 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 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
7. 俄羅斯女孩要嫁到中國要辦哪些手續,程序
先給她辦旅遊過來,然後在中國注冊結婚,拿到結婚證,不走,在國內5年變中國護照就成了
8. 外國女的嫁到中國戶口怎麼辦
法律分析:外國人不管嫁/娶中國人,都不能登記到中國親屬的戶口簿上。戶口本簿本質上是中國公民的身份證明(居民戶口簿是我國公民的重要證件,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制,用於登記住戶人員的姓名、籍貫、出生年月日、具體職稱、職業等內容的簿冊)。只有外國人國籍變為中國籍,成為中國人,並符合戶口登記條件了才能入戶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9. 外國女人要嫁到中國來,她需要帶夠什麼手續嗎
外國女人要嫁到中國必須要帶夠一切手續,如戶口,原國證明,護照等等............
10. 緬甸女人嫁到中國需要她的什麼手續
不管她是哪國人,只要你們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就可以了。凡中國公民與外國人,男女雙方必須同時到各地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記處申請婚姻登記。
一、結婚登記
申請結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港、澳、台同胞、華僑及出國人員,男年齡不得早於22周歲,女不得早於20周歲。須分別持有下列證件:
(一)中國公民
1.本人戶籍證明(戶口簿、身份證);
2.本人所在工作單位或城市街道辦事處,農村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二)外國人、外籍華人
1.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2.我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件》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3.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4.外國留學生中的中專、大專和本科學生在校學習期間一般不得結婚。其他學生(進修生、研究生等)要求與中國公民結婚的,除持有上述證明外,還須持有所在院校的學業證明;
5.再婚者的離婚證件或配偶死亡證明(離婚證件需經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由該國使領館直接認證)。
除此之外,申請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還要到婚姻登記機關指定的醫院進行婚前健康檢查;提交男女雙方半身免冠合影照片(2寸)三張,須婚姻登記機關審查,符合條件的,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