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外籍人在中國結婚需要什麼手續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辦理登記結婚的幾項規定》。按照這個規定,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包括常駐我國和臨時來華的外國人、外籍華人、定居我國的外僑)在中國境內結婚的,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申請登記時,當事人須持有下列證件:
中國公民:1、本人的戶籍證明; 2、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 ( 未婚、離婚、喪偶;下同) ;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外國人:1、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2、我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3、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外國僑民: 1、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者免交); 2、我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 3、本人戶口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婚姻狀況、職業、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此外,申請結婚的男女雙方,還須提交婚姻登記機關指定醫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檢查證明和男女雙方的照片。
對上述證件齊全的結婚申請,經婚姻登記機關的審查了解,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的結婚條件和中國公民不屬該規定中禁止與外國人結婚的人員,准予結婚,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辦理婚姻登記的幾項規定
一、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包括常駐我國和臨時來華的外國人、外籍華人、定居我國的僑民)在中國境內自願結婚的,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二、申請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本規定的有關條款。
三、申請結婚登記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須分別持有下列證件:
甲、中國公民:
(一)本人的戶籍證明;
(二)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下同)、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乙、外國人:
(一)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二)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三)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丙、外國僑民:
(一)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者免交);
(二)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
(三)本人戶口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婚姻狀況、職業、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此外,申請結婚的男女雙方,還須提交婚姻登記機關指定醫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檢查證明。
四、下列中國公民不準同外國人結婚:
(一)現役軍人、外交人員、公安人員、機要人員和其他掌握重大機密人員;
(二)正在接受勞動教養和服刑的人。
如果是在國外結婚的話,則要遵照當地婚姻締結的相關法律辦理相應的手續
2. 外國人可以在中國結婚嗎
可以
一、外國人之間可以在中國境內辦理結婚登記嗎
外國人可以在中國辦理結婚登記。根據民政部2003年9月25日頒布的《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范》外國人辦理結婚登記應當提交:
1.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2.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證明。
3.與中國無外交關系的國家出具的有關證明,應當經與該國及中國均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使(領)館和中國駐第三國使(領)館認證,或者經第三國駐華使(領)館認證。
二、外國人在中國結婚的條件
1.相同國籍的外國人在我國結婚
根據《民政部關於辦理婚姻登記中幾個涉外問題處理意見的批復》的規定,當事人可以根據條約的規定或互惠原則辦理領事婚姻,但不得違背我國法律的有關規定。外國當事人也可以按照宗教儀式結婚,但若要使其婚姻具有法律效力,則必須按我國的有關法律規定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
2.不同國籍的外國人在我國結婚
需要適用我國法律,但也要顧及當事人的本國法。上述批復規定,不同國籍的外國人在我國境內結婚,必須持有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明、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經本國外交部和我國使領館認證的由其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的證明。
婚姻登記機關在審查要結婚的外國人符合我國婚姻法的規定時,可以為外國人辦理結婚登記。同時,為了保證我國的婚姻登記在當事人本國或第三國有效,可以讓婚姻當事人提供其本國法律准許在國外辦理婚姻登記的有關條款予以參考。
三、外國人在中國結婚需要什麼證件
根據我國《婚姻法》以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本國居民是可以同外國人在我國境內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成為正式合法的夫妻。
(一)、外國人與中國公民結婚:
1、本人的戶籍證明;
2、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和年月、民族、婚姻狀況、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二)、外國人與外國人結婚:
1、本人護照或者其他身份證、國籍文件;
2、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住證》或者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者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3、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駐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三)、外國僑民:
1、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者免交);
2、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
3、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和年月、民族、婚姻狀況、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此外,申請結婚的男女雙方,還須提交婚姻登記機關指定醫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檢查證明。
(四)、下列中國公民不準同外國人結婚:
1、現身軍人、外交人員、公安人員、機要人員和其他掌握重大機密人員;
2、正在接受勞動教養和服刑的人。
(五)、凡證件齊全、符合本規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可持證件和男女照片,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經婚姻登記機關審查了解,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本規定的准予登記,1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結婚證須貼有男女雙方當事人照片,並加蓋辦理涉外婚姻登記的縣級人民政府婚姻登記專用章(鋼印)
3. 外國人和中國人結婚需要帶什麼手續
中國人和外國人結婚需要以下手續:
1、攜帶相關證件、材料,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2、審查申請材料;
2、符合條件的,通知繳納工本費,並發給結婚證。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4. 外國人嫁到中國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法律分析:1、需要外籍人員的護照或者其他身份證、國籍文件; 2、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住證》或者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者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3、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駐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4、其他程序和中國人結婚一樣。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5. 外國人在中國結婚怎麼辦理結婚登記的手續
外國人在中國結婚手續:
一、結婚所需證件:
1、外國人所需持有的證件:
(1)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
(2)簽發的,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3)經本國(或授權機關)和我國駐該國使、認證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
2、 外國僑民所需持有的證件:
(1)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的免交);
(2)簽發的,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3)本人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此外,申請結婚的男女雙方,還需提交婚姻管理登記機關指定醫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檢查證明和雙方的照片。
(4) 外國人之間要求在我國登記結婚的,除需要上述第二項所規定的證件外,還需提供本國法律承認他們在他國注冊登記的有關法律條款。
(5) 涉外結婚登記審批手續:與中國無的國家出具的有關證明,應當經與該國及中國均有的第三國駐該國使(領)館和中國駐第三國使(領)館認證,或者經第三國駐華使(領)館認證。
二、結婚登記的程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5)外國人怎麼在中國結婚擴展閱讀:
涉外婚姻內地訴訟離婚的問題:
1、一般原則:
涉外離婚訴訟,一般以被告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2、特殊規定:
(1)對不在中國境內居住的人或者對下落不明及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涉外離婚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2)在國內結婚並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婚姻締結地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婚姻締結地或一方在國內的最後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3)在國外結婚並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國籍所屬國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國內的最後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4)中國公民一方居住在國外,一方居住在國內,不論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國內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權管轄。如國外一方在居住國法院起訴,國內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受訴人民法院有權管轄。
(5)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應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6. 美國人在中國與中國人結婚須要什麼證件及手續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自願結婚的,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結婚當事人須持的證件:
1、中國公民應持下列證件:本人的戶籍證明;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單位、企業單位出具的記有本人基本情況和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2、外國人須持以下證件: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如外國人一方為在華僑民,須持下列證件: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者免交);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本人戶口所在地有關單位出具的證明,對證明的要求與上述中國公民一方須持的第二類證件相同。
此外,申請結婚的男女當事人還須提交婚姻登記機關指定醫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檢查證明。
申請登記結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須持有關證件和本人照片,到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提出申請。經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審查,符合我國婚姻家庭法和民政部有關涉外結婚登記規定的,准予登記,並在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
7. 和美國人在中國結婚具體程序是什麼
摘要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自願結婚的,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8. 外國人在中國結婚需要提供什麼材料
法律分析:中國公民應提供:1、戶口證明;2、居民身份證;3、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二)外國人應提供:1、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2、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3、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三)外國僑民應提供:1、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者免交);2、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3、本人戶口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此外,申請結婚的男女雙方還須提交婚前健康檢查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三)未到法定婚齡。
9. 外國人如何來華結婚並完成婚禮
去民政部門登記
凡中國公民與外國人(包括常駐我國和臨時來華的外國人、外籍華人、定居我國的外國僑民),港、澳、台同胞、華僑及出國人員自願結婚、復婚和港、澳、台同胞、華僑及出國人員協議離婚的,男女雙方必須同時到各地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記處申請婚姻登記。申請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
結婚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