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雙方都是中國人怎麼可以在荷蘭結婚需要什麼手續
雙方是中國人在荷蘭登記結婚證只需要提供護照掃描件及出生紙證明及戶口本的雙認證手續,只是荷蘭的結婚證在中國不認可,還需要辦理中駐荷蘭使館認證,中國這邊才會承認你們的婚姻。
Ⅱ les怎麼在國外辦結婚證(中國人),需要多少錢。。。辦了以後在國內有用嗎
les怎麼在國外辦結婚證(中國人),需要多少錢。。。辦了以後在國內有用嗎?到當地中國駐地大使館申請辦理, 費用每個國家不同, 辦了在國內不承認. 以荷蘭為例,在荷蘭結婚,荷蘭認證也叫荷蘭使館認證,是荷蘭公司文件拿到中國使用所必須辦理的一步。需要辦理的荷蘭認證流程:國際公證人公證,荷蘭外交部認證,中國駐荷蘭使館認證。1、案件受理費。 (1)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律師費用。 根據您的具體情況看是否需要聘請律師,律師費用各地、各所不一,你可以直接咨詢具體律師事務所。
Ⅲ 在荷蘭領結婚證一定要是當地戶口嗎
在荷蘭領結婚證不一定是荷蘭國籍,外國人也是可以在荷蘭登記結婚的。雙方是中國人在荷蘭登記結婚證只需要提供護照掃描件及出生紙證明及戶口本的雙認證手續,只是荷蘭的結婚證在中國不認可,還需要辦理中駐荷蘭使館認證,中國這邊才會承認你們的婚姻。
Ⅳ 荷蘭華人和中國人結婚,在哪裡辦結婚證
可以在荷蘭,也可以在中國登記結婚
在中國登記結婚,荷蘭華人需要出具一份單身證明,並完成荷蘭使館認證。
Ⅳ 女戶籍在荷蘭男的在中國怎麼辦結婚證
可以在國內登記結婚,荷蘭公民需要出具未婚證明並進行荷蘭使館認證
認證地點在荷蘭當地,認證時間為15個工作日左右
Ⅵ les怎麼在國外辦結婚證(中國人),需要多少錢。。。辦了以後在國內有用嗎
到當地中國駐地大使館申請辦理, 費用每個國家不同, 辦了在國內不承認. 以荷蘭為例,在荷蘭結婚,荷蘭認證也叫荷蘭使館認證,是荷蘭公司文件拿到中國使用所必須辦理的一步。需要辦理的荷蘭認證流程:國際公證人公證,荷蘭外交部認證,中國駐荷蘭使館認證。
Ⅶ 和荷蘭人結婚
中國人和荷蘭人在中國登記結婚,需要申請荷蘭單身證明並對荷蘭的單身證明辦理中駐荷蘭使館認證手續,辦理時間:20個工作日。
Ⅷ 怎麼辦理荷蘭結婚證公證使館雙認證
荷蘭結婚證使館雙認證程序如下:
認證地點在荷蘭
認證時間為7到15個工作日
認證流程:荷蘭公證人公證,外交部認證,使領館認證。
Ⅸ 在荷蘭結婚的登記手續
怎樣辦涉外婚姻手續
我國涉外婚姻登記機關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涉外婚姻登記機關。一般是地級以上的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
涉外結婚的條件
1、中國公民同外國公民在我國境內結婚,雙方必須符合我國婚姻法的基本原則,實行一夫一妻制即使外國一方當事人所屬國的有關法律允許多夫或多妻的,我國也不予批准其結婚登記。
2、當事人雙方必須具備我國法律所規定的結婚的實質要件,即:雙方均無配偶;男滿22、女滿20周歲;未患有法律規定的禁止結婚或暫緩結婚的疾病;非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直系血親。
3、當事人雙方結婚,必須按照中國法律男女雙方共同向中國政府的涉外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辦理結婚登記。在我國以其他形式如宗教儀式、風俗習慣等締結的婚姻,都不為我國法律所承認和保護。
4、擔任某些特定公職的人員和處在某些特殊狀態中的人不能與外國人結婚。前者指現役軍人、外交人員、公安人員、機要人員和其他掌握重大國家機密的人員;後者指正在接受勞動教養和正在服刑的人。這是維護我國國家利益的需要,也是世界各國法律的通例。
涉外婚姻登記所需證件
1、中國公民所需持有的證件
(1)本人的身份證和戶籍證明;
(2)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以上機關出具的有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2、外國人所需持有的證件。
(1)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
(2)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3)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外國僑民所需持有的證件。
(1)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的免交);
(2)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
(3)本人戶口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此外,申請結婚的男女雙方,還需提交婚姻管理登記機關指定醫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檢查證明和雙方的照片。
外國人之間要求在我國登記結婚的,除需要上述第二項所規定的證件外,還需提供本國法律承認他們在他國注冊登記的有關法律條款。
涉外結婚登記審批手續
1、申請。
凡證件齊全,符合《中國公民同外國人辦理婚姻登記的幾項規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可持上述證件到涉外婚姻管理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結婚登記。
2、審查。
婚姻登記機關接受當事人的結婚申請後,應進行認真審查。審查內容主要有三點:
(1)雙方當事人是否自願;
(2)當事人雙方是否具備結婚的實質要件;
(3)雙方都是外國人的,當事人還需提供本國法律在國外辦理結婚登記有效的條文,以保證我國婚姻登記的有效性。
3、登記。
經婚姻管理登記機關審查,認為當事人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並應在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
中國公民和外國人要求復婚的,按結婚的程序辦理登記。
申請結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應向婚姻管理登記機關交納婚姻證書工本費和登記手續費。所需翻譯費用由本人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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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結婚申請程序
(1)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戶籍證明,即可到市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領取出國申請表格。
(2)按規定填寫出國申請表格,准備申請出國所需的證明材料和本人的戶籍證件,以及本人近期五張正面免冠照片,到接待室提出申請,回答有關詢問,並注意保存好自己的出國申請編號。
(3)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在接到"申請表"後的15個工作日、地處效縣的在2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准與否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4)交表後,若需查詢本人申請的結果情況,可撥打市電話局"168"自動聲訊服務台的15882161查詢電話,或者前往接待室查詢台自報出國申請編號,即可得知准確信息。
(5)申請人在規定時間內沒有接到審批結果通知的,有權查詢,受理部門應當作出答復,申請人認為不批准出境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漢》的,有權向上一級公安機關提出申訴,上一級公安機關應當作出處理和答復。
(6)獲得護照後,須仔細核對有關內容(姓名、性別、年齡等),然後去前往國駐華使(領)館申辦簽證。
(7)獲得外國簽證後,前往本人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戶口注銷或辦理短期出國人員登記手續。
(8)護照中附有"B"字編號出境登記卡的人員,須憑護照。國外有效簽證和注銷戶口的證明或"短期出國人員登記單",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換領"A"字編號(一式兩張)出境登記卡後,方能出境。
(9)出境時勿忘攜帶護照、機(船、車)票和健康證明,從開放的邊防口岸出境。
申請出國結婚須提交哪些證明材料
1. 提交雙方婚姻狀況證明(國外的證明須經公證機構公證);
2. 提交申請人所在單位的上級主管人事部門關於申請人與前往投靠人是未婚夫妻的證明;
3. 提交國外人員出具的經前往國公證機構公證或我駐外使、領館認證的要求國內人員去完婚的證明;
4. 前往未與我國建交的國家還須提交有效的入境證明。
申辦簽證
1. 向申請前往國的使、領館提交有效的中國護照或出入境證件。
2. 繳驗與申請簽證有關的證明,如前往國的入境許可證明。
3. 申請人填寫簽證申請表,由於簽證不同,申請人填寫的表格也不同,有的國家還規定申請人用前往國的文字填寫,繳付若干張與護照相同的照片。
4. 同前往國駐華使、領館的官員會見,回答官員提出的問題。
5. 前往國駐華使、領館將申請人的材料報國內有關部門審核。
6. 前往國的有關部門進行審核後,將意見通知該國駐華使、領館,如果同意就由使、領館簽發簽證,如不同意,使、領館也將告知申請人。
7. 獲得前往國簽證的申請人應繳納簽證費用。與我國訂有互免簽證費協議的,可免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