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華全國總工會在職職工意外傷害互助保障計劃是個啥東東需要職工個人繳納會費嗎
你說的應該是中國職工保險互助會的《在職職工意外傷害互助保障計劃》
中國職工保險互助會成立於1993年,是由中華全國總工會創辦,經原國家勞動部同意,民政部批准注冊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全國性社團互助合作制保障機構,是國家財政和稅務部門認定的具有免稅資格的非盈利組織。該組織以為職工群眾服務為社會目標,以更好地維護職工群眾的基本經濟利益為宗旨,以在職職工自籌資金、自願參加的基礎上,解決職工自身實際困難為主要任務,在全國范圍內開展與職工生、老、病、死、傷殘或發生意外災害、傷害等有關的互助保障業務,與社會保險、商業保險共同構成我國的社會保障體系。
中國職工保險互助會《在職職工意外傷害互助保障計劃》(2011年版)的詳細內容是:
為緩解職工因意外傷害導致的家庭經濟困難,根據《中國職工保險互助會職工互助保障辦法》,制定《在職職工意外傷害互助保障計劃》(以下簡稱「本計劃」)。
第一條 本計劃的基本內容
參加本計劃的會員,在互助保障期內因意外傷害導致會員身體永久傷殘時,會員按照本辦法規定享有領取一定金額的互助金,用於緩解身體傷殘以及由此造成職工收入降低,治療費用支出增加導致的經濟困難。
第二條 參加本計劃的條件和辦法
中國職工保險互助會會員,身體7康,能夠正常參加所在單位工作,年齡在16至60周歲的在職職工,都可以通過會員所在單位的工會統一組織集體申請參加本計劃。並且在同一單位參加本計劃的職工不得少於其全部職工(含正式職工、合同制職工、聘用期超過一年的臨時職工)的50%,參保職工少於30人的單位必須100%參加(參保單位須提供104表)。
第三條 參加本計劃的規定
1、參加本計劃的保障期為一年。
2、會員交納的互助費是用於對會員的互助互濟活動,互助保障期滿後,會員不論是否享受領取互助金的權利,其所交納的互助費不再退還。
3、互助費的標准分為四個不同檔次,分別為26元、50元、74元、100元。為保證會員權益的公平性,對從事井下采礦、隧道施工、高空作業、山地地質勘探考察、海上勘探考察、境外勞務輸出等高危險行業的職工,參加本計劃在享受領取互助金的同等權益時,交納互助費的檔次標准相應地調整為32元、62元、93元、124元。
參加本計劃的職工屬於上述所列的高危險行業的必須事先聲明,否則在會員因發生意外傷害造成身體永久傷殘時,將按照實際交納互助費與應交納互助費的比例領取各項互助金。
按照不同檔次交納互助費享受領取互助金的限額詳見附表。
第四條 參加本計劃的待遇
1、在互助保障期內,會員因發生意外傷害造成身體永久傷殘時,可以領取下列三項互助金:
①、按照不同傷殘程度(詳見《傷殘等級分類支付互助金標准》)可以領取身體傷殘互助金。如會員所受傷殘程度比較嚴重,以180天時的治療狀況及身體傷殘狀況領取傷殘互助金。
②、會員因意外傷害住院治療的,可以根據參加本計劃時選擇的互助費交納檔次和首次住院連續治療的時間,按照所選交費檔次對應的不同金額按日領取生活補助互助金,最高不超過180天。
③、會員因意外傷害住院治療的,可以根據參加本計劃時選擇的互助費交納檔次和首次住院連續治療的時間,按照所選交費檔次對應的不同金額按日領取住院補助互助金,最高不超過180天。
住院時間按照醫療機構提供的首次入院、出院記錄核定。
2、會員因發生意外傷害造成身故,或者經搶救無效後在180天內身故,按照所選交費檔次對應的金額其家屬一次性領取身故和喪葬互助金。傷殘互助金和身故喪葬互助金不能兼領兼得。
會員因發生意外傷害造成身故,或者經搶救無效後在180天內身故,符合本條第②、③項規定的可以領取相應的互助金。
3、會員因發生意外傷害造成身體永久性傷殘,按傷殘等級領取第一款規定的①、②、③項互助金(詳見附表),最多不超過繳納互助費檔次的最高限額。
第五條 下列原因造成身故或傷殘,會員不享受第四條規定的互助金:
1、由於疾病導致身故或殘疾;
2、自殺、故意自傷身體及違法、犯罪行為等不可保的意外傷害;
3、酒後駕駛、無合法有效駕駛證駕駛或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交通工具;
4、由於戰爭、軍事行動、地震、自然災害和放射性物質泄漏;
5、其他非因意外傷害造成的身故或傷殘。
6、參保時已辦理正式退休手續的。
第六條 互助金的受益人
1、第四條1中規定的前三項互助金由會員本人領取。
2、第四條2中規定的互助金由會員直系親屬或會員在參加本計劃時指定的受益人領取。
第七條 互助金的申領手續
在互助保障期內會員因發生意外傷害,會員本人、直系親屬、所在單位工會本計劃的經辦人員必須在3日內通知辦事處以便進行核對。
會員本人、直系親屬通過會員所在單位工會向辦事處申請領取互助金時應提交下列材料以證明其傷害程度:
1、中國職工保險互助會北京辦事處出險調查報告書(附件二);
2、會員所在單位出具的情況證明,以及由被保障人或其直系親屬簽名的互助金領取書面申請(附件三);
3、被保障人身份證的復印件;
4、會員因發生意外傷害導致身故,應提交戶籍管理機關的戶口注銷證明和醫療機構出具的死亡證明;
5、會員因發生意外傷害造成傷殘或者永久性喪失部分身體機能,應在結束治療後,由二級以上(含二級)醫療機構、傷殘鑒定機構或者執法部門指定的鑒定機構出具的傷殘程度證明、診斷證明。如果自遭受傷害之日起經過180天,治療仍未結束,則按180天時的治療情況,確定會員傷殘程度。
6.辦事處為證明傷害情況需要由被保障人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八條 其他規定事項
1、自會員發生意外傷害之日起,會員或直系親屬應在一年內向辦事處申請領取互助金,逾期辦事處不再受理會員提出的互助金申領工作。
2、本計劃「意外傷害」是指:突然的、非本意的、有外來致害物而使會員身體受到劇烈傷害的客觀事件。
3、對本計劃執行中有關內容發生爭議,由中國職工保險互助會專家委員會進行最終裁定。
4、本計劃自2011年1月1日起執行。
參加本計劃,職工個人是需要交納一定費用的。
B. 省級協會下屬二級分會管理費標准
一、中國珠寶玉石首飾行業協會
會費收費標准為:單位會員3000元/屆,理事單位6000元/屆,常務理事單位10000元/屆,副會長單位50000元/屆。
二、中國土地估價師與土地登記代理人協會
會費收費標准為:執業個人會員1000元/年,非執業個人會員100元/年,注冊團體會員10000元/年,其他團體會員2000元/年。
三、中國礦業權評估師協會
會費收費標准為:副會長執業單位會員100000元/年,常務理事執業單位會員50000元/年,理事執業單位會員30000元/年,執業個人會員中的評估師1000元/年,非執業個人會員中的評估師500元/年,個人會員中的助理評估師500元/年。
四、中國觀賞石協會
會費收費標准為:(1)企事業單位會員:副會長單位50000元/屆,常務理事單位10000元/屆,理事單位6000元/屆,會員單位3000元/屆;(2)協會單位會員:省級協會單位會員3000元/屆,地市級協會單位會員2500元/屆,縣市級單位會員2000元/屆;(3)個人會員500元/屆。
專委會主任10000元/年,專委會常務副主任8000元/年,專委會副主任6000元/年,專委會秘書長6000元/年,專委會副秘書長3000元/年,專委會常務理事2000元/年,專委會理事1000元/年,專委會委員100元/年。專委會團體會員6000元/年。
五、中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行業協會
基本會費為10000元/年,每加入評估、勘查、設計、施工、監理五個專業委員會的一個加5000元。
C. 以史為鑒 繼往開來——中國地質學會周年點滴回顧
浦慶余
(中國地質科學院)
2012年是中國地質學會成立90周年,有許多往事值得回顧和紀念。作為擔任過中國地質學會下屬的專業委員兼職副秘書長8年,中國地質學會秘書處專職工作14年,返聘7年的學會工作人員,更有許多話要說,為中國地質學會更加符合「由中國地質科學技術工作者自願組成的、依法成立的學術性社會團體」的原則,盡一份責任。特選擇會員、理事會和會章三個問題,作些點滴回顧和粗淺分析,以求教諸會員。
一、一份會員名錄的啟示
1948年2月,中國地質學會刊印了一份會員名錄,編者按語寫道:
本會理事會於三十五年十一月二日決議:「會員會友未履行其義務兩年者,本會認為自動退會,並在南京中央日報刊登廣告催交會費,至年終尚未交納最近二年以上之會費者即作退會論。如繼續履行義務,當隨時恢復其會籍。」茲本會已於三十五年十一月八日、十三日、十四日在南京中央日報通知此項決議;此次會員錄即遵照前項決議編制,因卅六年前未交納會費滿二年致未編入此次新會員錄內之會員會友,一俟補交會費,即隨時恢復其會籍(永久會員當然不在此列)。
當年,執行的是1942年3月20日第十八屆年會通過的《中國地質學會章程》,該章程規定學會宗旨是「以促成地質學及其他地質學有關系學科之進步為宗旨。」規定會費標准會員每年5元,會友每年2元,如一次交納50元者為永久會員,團體會員每年400~600元。
抗戰期間,我國一些院校、研究機關大多遷往西南後方,中國地質學會隨中央地質調查所遷往重慶。那時雖然生活艱苦,工作條件很差,學術活動卻接連不斷。抗戰勝利後,於1946年院校、研究機構遷回原地,中國地質學會也隨中央地質調查所遷回南京。那時,有的會員就職單位有變動,有的出國深造或去國他就。在這個背景下,學會理事會於1946年11月作出決議,進行會員重新登記。把交納會費作為重新登記的重要條件。
這份「中國地質學會會員錄」中,公布了重新登記後的會員總數為486人,其中創立會員19人,劉季辰是1922年學會成立後第一批入會的會員,這里誤記為創立會員,創立會員應有26人,重新登記者實際18人。還有8人,有4人已去世,他們是趙汝鈞、丁文江、王紹文和葛利普,其餘4人是李捷、董常、仝步瀛和麥美德,尚未重新登記不知何故。永久會員有357人,通信會員28人,榮譽會員1人,還有會友96人,機關(團體)會員44個。此外已故會員有28人,除了上列4位創始會員外,已故世者中有中國地質事業初創時期的大力支持者張軼歐,在野外地質調查時先後被土匪殺害的趙亞曾、許德祐、陳康和馬以思,中央大學、南京大學的前身東南大學地學系早期的系主任鄭厚懷和被屈死的中央大學教授朱森等。
重新登記的486名會員中,按從事的學科或專業劃分,地質學412人,地理學46人,土壤學11人,動物學2人,測量學4人,植物學4人,地球物理學5人,考古學1人,人類學1人。也就是說,與地質學相關之學科者有74人,占會員總數的15%強。體現了學科交叉,各相關學科之間的相互交流,也反映了中國地質學會人氣的旺盛,有較強的親和力。
會員中還有少部分外國人。中國地質學會的創始會員就有三位外國人,他們是北京大學地質系教授、美籍古生物學家Grabau A.W.,農商部顧問、中央地質調查所的瑞典籍新生代地質與考古學家Andersson J.G.,燕京女學校地質學教師Miner L.。1922年就有在北洋大學任教的美國地理學家Barbour G.P.,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的Berkey C.P.,日本東北大學的古生物學家早板一郎等入會。1948年重新登記時安特生和那林已經回瑞典,巴爾博已回美國,早板一郎在台灣大學任教,德日進已回法國,梭頗已回美國,他們也都重新登記為我國地質學會會員。反映這些曾在中國任職的地質學家對中國的感情,也說明中國地質學會從成立起就是向世界開放的學術團體。
在重新登記的會員中,有已步入政界的翁文灝和朱家驊兩人,翁時任國民政府行政院院長,朱時任國民政府教育部部長,刊印名錄時翁已下野,任中國石油公司總經理。南京解放後,1949年7月29日,中國地質學會理事會決定:會員翁文灝、朱家驊兩人被列為戰犯,停止其權利和義務,會員錄上不予列名。不知何故,翁文灝回來後,特別是毛澤東同志肯定其為愛國的國民黨軍政人員後,沒有恢復他的會員權利和義務。
抗戰勝利後,有一批從事地質地理工作的年輕學者和應屆畢業生出國留學,在國內時有的是中國地質學會會員,有的是會友,可能是通訊不便的原因,也可能是別的緣故,除了池際尚、周明鎮、謝覺民、李璞、馬杏垣、楊懷仁外,其他人沒有重新登記。值得稱頌的是新中國成立後,池、周、李、馬、楊和塗光熾、張炳熹等先後回到祖國大陸。謝覺民和楊懷仁是浙江大學史地系畢業的,謝覺民沒有回來,後來成為美國著名人文地理學家、匹茲堡大學終身教授。1980年後與我國地理界經常進行學術交流。
在重新登記的會員中,朱家驊時任國民政府教育部部長,在解放戰爭後期隨國民政府遷往台灣,翁文灝雖在1948年11月末卸任行政院院長,擔任中國石油公司總經理,他對蔣介石不滿,千方百計要擺脫蔣介石,但由於被列為戰犯,又不敢留在大陸,轉展香港、法國,終於在1951年回到祖國大陸。丁驌和張其昀任浙江大學史地系主任,教人文地理。丁驌因擔任過國民黨重慶黨部書記,張其昀時任國民黨浙江大學區黨部書記,前者去了美國,後者去了台灣。張其昀到台灣後曾任「國民政府教育部部長」,後任「總統府資政」。他後來在研究和整理中國歷史文化方面在台灣有很大影響。
1929年2月14日第六屆年會上通過的會章規定:「國外之地質學者或古生物學者對於中國地質有所合作或有所貢獻者得為本會通訊會員。」之後陸續發展通訊會員。這次重新登記的通訊會員28人。國籍有美國、英國、日本、印度、法國、奧地利和瑞典,其中美國的Broom R.教授正在南非任職。
重新登記的會員中有1948年被遴選為中央研究院院士的有翁文灝、李四光、謝家榮、朱家驊、楊鍾健和黃汲清。後來被遴選為中國科學院學部委員(院士)的有75人,其中2人當時還是會友,被台灣「中央研究院」聘為院士的有3人。
重新登記的機關(團體)會員有44個,除了當時我國三大地質機構: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中央研究院地質研究所和資源委員會礦產測勘處以外,還有資源委員會,四川、台灣、江西、西康、河南、湖南、福建等省的地質調查所,資源委員會所管轄的一些礦業公司、中福兩公司聯合辦事處、一些官民聯辦的礦業公司、國防部測量局、北京大學、北洋大學、交通大學唐山學院、武漢大學、重慶大學和清華大學。
從這份中國地質學會會員名錄,我們可得到一些啟示。
首先,中國地質學會是一個民間學術團體,它的性質是群眾性的,屬非政府組織,所謂自願組成,指的是成立時有發起者,即創始會員,會員自願入會,自動退會,進出自由,要盡義務,交納會費是最基本的要求。現在,中國地質學會號稱有多少萬會員,卻不交納會費,有的退休多年,有的出國很久都沒有聯系,不知誰入會了,誰退會了。所謂的會員是虛位,是「被會員」。誰當理事了,誰當理事長了,就辦個會員證。團體與政黨不一樣,但也得像個樣子,有點規矩才是,須知沒有規矩,不成方圓。
其次,中國地質學會在當時有很大的吸引力,從會員結構上體現了以促成地質學及與其他地質學有關系學科之進步為宗旨。中國地理學會成立於1932年,有46位中國地理學會會員參加中國地質學會。竺可楨1922年就加入中國地質學會,他也是中國地理學會創始人,1948年還重新在中國地質學會登記。地理學者中有地貌學者加入中國地質學會,如果是學科接近的話,那麼經濟地理和人文地理學者與地質學的關系就比較遠了,如胡煥庸、張其昀、謝覺民、張印堂、陳正祥、周立三、鍾功甫、薛貽源、洪思齊、嚴重敏等。研究動物學的張春霖、壽振黃,研究人類學的吳定良,研究植物學的胡先驌、侯學煜也都加入中國地質學會。
第三,這份名錄的編排按英文字母次序,不管職務多高、年齡大小和專業,也不論在中國地質學會中的職務如何。只列何時入會,何年成為永久會員,以及當時服務於哪個單位。從這里可以看到凡是中國地質學會會員都是一律平等的。展示在大眾面前的只是會籍、會齡的區別。
1980年初,李春昱曾說1948年由他經手將學會的8000美元請美國友人存在美國的銀行。我1985年到學會工作,在1994年聽說此事,向學會有關人士詢問此事,據時任專職副秘書長的何世沅說,當時請李春昱把詳情寫了下來,隔段時間找不到了,再請李春昱寫了詳情,李很不高興,但還是寫了。何世沅說,這張紙也找不到了,那時李春昱已去世。我問過程裕淇,他說聽李說過,程裕淇還記得那個美國人是位女士,他還記得她的名字,他把這位美國友人的名字寫了下來。後來,新任專職副秘書長王弭力把南京會所和美國存款的事認真辦了,南京會所要回來了,存款一事沒有確切信息,沒有辦成。1948年學會哪有這么多錢,有可能是至少一部分是會員重新登記時交的會費。
二、一份歷屆學會領導機構名錄的思考
我根據歷屆理事會名單,整理了一份中國地質學會從成立至今歷屆理事會職員名單。從這份名錄並結合中國地質學會的實際工作情況,可以得知中國地質學會治理結構的變化,從中能夠獲得學會工作的一些認識和體會,以及今後如何改革的啟示。
從1922年中國地質學會成立到1952年,共27屆理事會的任期基本為1年,至多跨2個年度。理事人數從數人到十數人,第八屆及以前設副理事長2人,第九屆至第三十一屆不設副理事長,第二十一屆至第二十六屆,增設監事會。理事會有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書記)和會計等分工。也就是說,中國地質學會理事長(評議會)是名正言順地在理事。理事長,一般不連任。這是比較合理而又高效的學會治理結構。
從第二十九屆(1954~1956)理事會開始,理事會任期延長至4~6年,第三十一屆理事會(1962~1979)因1966年開始「文化大革命」,從這年開始到1971年,被作為「裴多菲」俱樂部受到沖擊。至1972年因對外關系需要,恢復以中國地質學會名義開展對外學術交流活動。理事人數急增,如第三十一屆44人,從第三十二屆到目前的第四十屆,增至100多人,這一時期從第二十七屆(1951)至1971年李四光逝世,他連任了6屆的理事長,長達20年。這對於學術團體來說,是不正常的狀態,與民間學術團體的治理結構出入較大。這一時期取消了理事會的會計,由掛靠單位的會計代行會計工作。鑒於不收會費,經費由掛靠單位和中國科協支持,經費賬目也不必向會員公布。這一時期,開始(1950、1951)因秘書長孫雲鑄工作在北京大學地質系,該系學生游振東和何錫麟協助秘書長工作。1952年開始設專職職員。第三十一屆理事會開始設專職編輯組成《地質學報》和《地質論評》編輯部。也就是說學會有了辦事機構,理事會開始擺脫辦理學會之事。
中國地質學會歷屆理事會職員名單表
續表
續表
從第一屆至第三十屆理事會的理事長和秘書長都由地質學家擔任,第二十八屆至第三十一屆理事長李四光雖是政府的地質部長,但他還是一位著名的地質學家。第三十一屆的秘書長朱效成雖是司局級行政幹部,但他在他們這個層次的行政幹部中,學習地質學的成效是比較好的,基本上是一位懂得地質學的管理幹部。從第三十四屆(1988~1993)理事會開始理事長就開始由掛靠單位地質部、地質礦產部至國土資源部的部長或副部長擔任,開始先後任理事長的幾位部長和副部長雖然是學地質,從事過地質工作,但是以他們在地質科學上的成就和學識,是當不了理事長的,是部長的身份才當得了理事長。從理事長人選的變化,可以看到中國地質學會的治理結構已偏離了群眾性學術團體的性質。常務理事會例會的舉行也與國家行政機關的部長辦公會議同一模式,有人戲稱「將地礦部部長辦公會議搬到地質學會來了。」有段時間,為了減少層次,因繁就簡,將常務理事會議與秘書長會議合並召開,名為常務理事擴大會議,後來也被一位擔任常務副理事長的地礦部副部長否掉了,說常務理事與副秘書長是兩個層次的,不能一起開會,以後就變更為常務理事會決定,秘書長會議落實工作。在行政部門看來理事長、副理事長與常務理事基本上是部級,副部級和司局級幹部,副秘書長基本是處級幹部,只有前者可作決定,後者的任務是將決定落實到實處。在一起開會覺得不成體統。這又是將國家機關的行政級別帶到學術團體。
學術團體的會長(理事長)應由著名科學家擔任,如果他既是著名的科學家,又是社會活動家則更佳,這是國際慣例。1979年以後,全國性學會迅速增加,且有部門分割的趨勢,這是利益所向。這既有積極意義,也隱藏有弊端。而且有不少學會由本部門的行政領導,如國務院有關部、委、局的首長擔任會長。1980年後期,國務院明文規定,行政領導不得擔任學會、協會和研究會的領導職務,這是正確的。但是留下一條尾巴,說若的確需要,應報國務院批准。實際上這項規定是對已經擔任學會、協會領導職務的行政領導的一種限制,而不是為了擴大。中國地質學會第三十二屆(1979~1983)、第三十三屆(1983~1988)理事長先後由黃汲清和程裕淇擔任,以前幾屆的理事長李四光雖是地質部部長,但他畢竟還是著名地質學家。以後換屆除黃汲清和程裕淇外,不是沒有合適的著名地質學家。再說,李四光擔任理事長時,地質部黨組書記、副部長何長工在學會並無職務,只是先後由具有地質背景的副部長宋應和學部委員、副部長許傑擔任學會常務理事;黃汲清擔任理事長時,地質部黨組書記、部長孫大光也未在學會擔任職務,只有副部長鄒家尤出任18位副理事長中的一位副理事長。程裕淇擔任理事長的階段,夏國治副部長擔任副理事長(當時有9位副理事長)。1988年以後的6任理事長都是地礦部或國土資源部的部長或副部長擔任理事長,而且有的並無學習或從事地質工作的背景,由於部長又是部里的黨組書記,工作很忙,還要有一位副部長或副部級幹部擔任常務副理事長。這樣做,名義上是加強領導,實際上是學術團體治理結構和管理模式的倒退;名義上是爭取部里的支持,實際上是一種簡單的理解;說是經過國務院審批,實際上你報上去了,能不批嗎?理由總是可以找到的。
三、幾份會章的回顧
中國地質學會章程是中國地質學會性質、宗旨、任務、行為規范的約定,是在憲法所規定的范圍內進行活動的指導和自我約束,可以說是學會的根本大法。中國地質學會章程從1922年成立起到現在經過十多次的修改。
中國地質學會的名稱是1922年章程的第一條就寫明了的,已經有90年的歷史。學會的宗旨1922年章程規定為「促成地質學及其關系學科之進步」。這一宗旨的敘述既簡潔又明了,這一記述在1929年、1931年、1935年、1942年的幾個章程和簡章中一直沿用。而1954年2月的章程卻修改為「團結全國地質工作者從事學術研究,交流學術技術經驗,謀地質知識之提高與應用,在國家過渡時期總路線的光輝照耀下,為經濟建設服務」。其實學會不是從事學術研究的機構,至於「在國家過渡時期總路線的光輝照耀下,為經濟建設服務」是政治任務。1953年,毛澤東在《批判離開總路線的右傾觀點》一文中說:「黨在過渡時期的總路線和總任務,是要在十年到十五年或者更多一些時期內,基本上完成國家工業化和對農業、手工業、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這條總路線是照耀我們各項工作的燈塔。不要脫離這條總路線,脫離了就要發生『左』傾或『右』傾的錯誤」。1954年的會章規定的宗旨是根據這種精神修改的。
1950年8月26日的理事會會議贊成謝家榮的提議,取消永久會員,這樣就在沒有經過會員代表大會票決的情況下剝奪了已交50元大洋的永久會員並得到學會承諾的權利。
1957年的會章對學會宗旨修改為:「團結全國地質工作者,從事學術研究,交流科學技術經驗,開展學術討論,努力使我國地質科學迅速達到世界水平,更好地為我國社會主義經濟文化建設服務」。1954年9月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召開,毛澤東在開幕中提出「為了建設一個偉大的社會主義國家而奮斗」。並從1953年開始實施第一個五年計劃,開展大規模的經濟建設。1956年提出向科學進軍,貫徹百花齊放,百家爭鳴方針。這次修改會章,對學會宗旨的表述是根據這些原則而進行的。
再一次修改會章是粉碎「四人幫」,結束「文化大革命」之後,1978年3月18~31日,舉行全國科學大會,當時重提四個現代化和出成果出人才。1979年的會章總則包括第一條表明中國地質學會的性質是學術性群眾團體,是中國科學技術協會的組成部分;第二條表明中國地質學會的任務是「根據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新時期總任務的要求,團結廣大地質科學技術工作者,積極開展國內外學術交流活動,普及科學技術知識,為地質戰線出成果、出人才,為地質科學技術迅速達到和超過世界先進水平,為在21世紀內把我國建設成為四個現代化的偉大的社會主義強國作出貢獻」;第三條是認真貫徹「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充分發揚學術民主,提倡各種學術觀點和學派之間自由討論,通過實踐,發現真理和檢驗經驗。顯然這條是總結「文革」及以前的經驗教訓,全國開展「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准」討論的背景下,寫進會章的。1983年會章只作文字修改,內容與1979年會章基本相同。
1988年會章與1979年和1983年會章除了增加培育、推薦人才和改革的內容外,其他基本相同,這是因為此時中國地質學會設立了青年地質科技獎,中國科協設立了青年科技獎,學會和全國地質部門的改革正在進行中。
1993年第七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制定的會章,第二條明確為宗旨,是這樣陳述的:「本會宗旨是貫徹黨的基本路線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倡導獻身、求實、創新、協作的精神和優良作風,團結廣大地質科技工作者,促進地質科學技術的繁榮和發展,促進地質科學技術成果轉化為生產力,為我國地質事業的發展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作出貢獻。」這是由於中國科協提出了「獻身、求實、創新、協作」的科協精神,科學技術領域的改革提出了兩個促進。此前,1991年民政部頒布了《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中國科協於1992年制定了新的全國性學會組織通則,是按照《條例》和《通則》的要求,總則應概括為三個內容,一為本會性質,二為宗旨,三為任務,進行修改的。
1997年會章與1993年會章基本相同,只是第一條本會性質,增加了中國地質學會「是發展地質科學的社會力量」「代表中國地質界參加國際地質科學聯合會及其下屬組織」。這樣,就明確了中國地質學會在發展科學中的社會地位,對自己的職責作了限定。實際上,中國地質學會從來就是代表中國地質界參加國際地科聯的活動,只是因為在北京舉辦第30屆地質大會非常成功,擴大了我國的國際影響,這里作了進一步明確。第二條宗旨增寫了「促進地質科學技術人才的成長和提高」放在1993年會章的兩個促進之間。這里的「成長」主要指的是青年地質人才,「提高」主要指的促進成為兩院院士和中國地質學家走向世界,如擔任國際學術組織的有關職務,承擔國際合作研究項目,在國際學術會議上作大會主題報告和主持人,等等。
2000年的會章是根據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國務院頒布的修訂後的《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重新登記時,根據民政部提供的《社會團體章程示範文》修訂的,總則增加了中國地質學會的英文名稱,增添了「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范」的內容,明確了「民主辦會」的原則。將原會章中的「任務」作為「第二章」業務范圍載明。整個會章的章、條均按《範本》重新調整。特別是載明「本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中國科學技術協會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民政部以及掛靠部門國土資源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即認了三個上級管理單位。
2006年會章按1997年和2000年會章中總則第三條宗旨的四個促進,增加了第五個促進「促進人類與自然的和諧發展」。
歷年會章的變化,除了上述原則、宗旨以外,還有不少其他方面的變化,例如「任務」或「業務范圍」也是從無到有,從少到多,1922年只說有一種刊物,名為《中國地質學會會志》,1929年會章有「本會得設獎章或獎金,以獎勵地質學之有貢獻者」,1942年會章增寫了出版物有西文會志和中文地質論評。1954年會章專設一章「學術活動」另一章「刊物」,1957年會章增加了「協助有關部門解決科學技術問題」。1979年會章專列「主要任務」一章列舉了7項,1983年會章的「任務」一章,根據新情況進行調整仍為7項。以後幾次修改會章大體都是這樣改動。又如,關於會員,歷年也有變化。
一個國家有三部分的組織,一是政府,它具有管理國家的行政職能,由選民選舉產生,是為選民服務的公務機關;二為企業,它以贏利為目的,同時為公民生產和提供生產和生活物質。政府維護公民的權利,企業有自己的私利。中間就有一批非政府、非贏利的組織。學術團體是第三種組織中的一分子。它從政府「批發」服務,廉價或無價提供給公民。作為學術性團體,有別於政府部門的科研機構,也有別於企業的研發部門。它的業務范圍是很明確的。早期的中國地質學會會章規定的「以促進地質學及其關系學科之進步為宗旨」既明確又簡潔,也好記。後來的會章幾經修改,增加了許多,實際上是這一宗旨的細化,或具體化,為什麼「促進」原來是兩個,後來增加到三個、四個和五個促進,越是具體,越是不全面,要不斷補充。而且由此具體化反倒不確切。例如,1957年會章中說要「從事學術研究」,這應是科研機構和高等學校的任務。1983年會章中提出積極開展咨詢服務活動,實際上學會在咨詢服務上不具優勢,至於把「遵守憲法、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在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指導下開展活動。」作為宗旨寫進會章沒有必要,一是這種要求是每個個人、政府機關、群眾團體和企業甚至政黨都應做到的起碼的要求,只要是公民、法人,都應如此;二是這個要求是義務、是責任、是共識、是常理,不是屬於宗旨的范疇。
會章要簡單明了,要有個性,既要有規范,也要有靈活性;既要便於記憶,又要有可操作性。制定一個好的會章不是件容易的事,值得好好研究。
以上對一份會員名錄、一份歷屆理事會主要領導名單和歷屆中國地質學會會章,進行了回顧和思考,是很膚淺的,可能存在錯誤。但其目的是為了中國地質學會能夠真正成為中國地質科技工作者的家,找准位置,成為真正的符合非政府組織特點的學術性社會團體。在政府、企業、科研機構、高等院校之間,起到補充和協調的作用。
D. 如何在地質學會個人會員服務平台上注冊繳費
登錄中國地質學會網站——會員管理——補充個人資料——提交會員申請——在線繳費
一定要補充 個人資料,上傳電子照片,然後在提交會員申請裡面,申請普通會員,選擇繳費年限,然後提交審核,等審核通過了,就可以繳費了。
E. 「會計學會」及「會計協會」參照什麼樣的財務制度,他們的經費來源是什麼
財務會計制度有哪幾種?為了規范企業的會計核算,真實、完整地提供會計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國家其他有關法律和法規,制定本制度。
1.《企業會計制度》。
2.《金融企業會計制度》。
3.《小企業會計制度》。
4.《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
5.《財政部門實施會計監督辦法》。
6.《會計基礎工作規范》。
7.《內部會計控制規范》。
8.其他會計規章和會計規范性文件。 急速通關計劃 ACCA全球私播課 大學生僱主直通車計劃 周末面授班 寒暑假沖刺班 其他課程
F. 年中國觀賞石協會大事記
The chronicle of events of China Ornamental stone Association in the year of 2006
中國觀賞石.5
全國政協主席賈慶林接見壽嘉華和姜建軍
1月5日,全國政協主席賈慶林接見了中國觀賞石石協會會長壽嘉華和秘書長姜建軍。壽會長匯報了協會「十一五規劃」中要制定觀賞石鑒評標准、編寫觀賞石科普叢書、2008年迎奧運展覽、建立觀賞石基地等主要工作,賈主席表示贊賞和支持。賈主席強調:協會要發揮好組織協調作用,觀賞石文化大有文章,弘揚觀賞石文化也是政協的職責,觀賞石文化今後也要發展成為一大文化門類。
中國觀賞石.5
壽嘉華考察新疆觀賞石市場
1月6~8日,壽嘉華會長在新疆唯吾爾自治區國土資源廳領導、自治區觀賞石協會領導及部分石友的陪同下考察了新疆觀賞石市場,並與新疆賞石界的知名人士親切座談,就新疆觀賞石協會的整合、新疆觀賞石資源的保護和開發、新疆觀賞石市場的培育等問題進行了探討。
《觀賞石鑒評標准》領導小組和研究小組正式成立
2月初,中國觀賞石協會《觀賞石鑒評標准》領導小組和研究小組正式成立,標志著備受業內人士關注的《觀賞石鑒評標准》制定工作大大向前推進了一步。領導小組由壽嘉華會長擔任組長,姜建軍秘書長擔任副組長。
中國觀賞石.5
姜建軍參加廣東賞石界聯歡會
2月3日,姜建軍秘書長和廣東省地勘局的有關領導出席廣東省賞石文化專業委員會在廣州市舉行的新春團拜活動,並與各界石友廣泛交談和探討。
中國觀賞石.5
中國觀賞石協會聘任副秘書長
2月20日,中國觀賞石協會聘任邱沛喆、孫大亮、劉開健、陳西、薛平五位同志為中國觀賞石協會副秘書長,聘任期一年。
壽嘉華等十餘名政協委員聯名提交《合理開發利用與保護觀賞石資源》
在3月3~13日於北京召開的全國政協第十屆第四次會議上,中國觀賞石協會會長壽嘉華會同中科院院士殷鴻福、中國地質學會原秘書長王弭力、教育部原副部長韋珏等十餘名全國政協委員,聯名提交的《合理開發利用與保護觀賞石資源》提案,引起了與會人員的廣泛關注。全國政協已經對該提案立案,按程序送交有關單位辦理、落實。
中國觀賞石.5
觀賞石鑒評標准首次試評
3月18日,中國·石家莊第三屆觀賞石博覽會主辦方邀請賞石界專家組成試評小組,應用中國觀賞石協會研究制定的《觀賞石鑒評標准》討論稿,對石博會精品展中展出的245塊觀賞石進行了鑒評。這也是中石協《觀賞石鑒評標准》討論稿的首次應用。
中國觀賞石協會印發2006年工作要點
3月21日,協會印發了2006年度十項工作要點。①發展會員,加強組織建設;②研究制定中國觀賞石鑒評標准體系,引導觀賞石鑒評工作科學化和規范化;③編寫《中國觀賞石科普系列叢書》;④積極籌備2008年奧運會觀賞石展覽;⑤增強協會活力,積極組織博覽、展覽、展銷、論壇、培訓等各類活動;⑥建立規章制度,促進觀賞石事業健康有序發展;⑦加大宣傳力度,辦好協會會刊、會報和網站;⑧構建中國觀賞石專家資料庫和信息庫;⑨開源節流,創收節支;⑩加強協會秘書處內部建設。
中國觀賞石.5
姜建軍出席北京「奇石城杯」第二屆觀賞石精品展銷會
3月25日,北京「奇石城杯」第二屆觀賞石精品展銷會在北京奇石城開幕。姜建軍秘書長和侯康乙、侯桂林、張源等觀賞石界名家出席了開幕式。
壽嘉華會見韓國壽石協會副理事長金秀卿
4月14日,壽嘉華會長在北京會見了韓國壽石協會副理事長金秀卿。雙方就如何加強兩個協會及各地區之間的賞石文化交流與發展進行了廣泛交談。
中國觀賞石.5
中國觀賞石協會參加世界地球日科普宣傳活動
4月22日,中國觀賞石協會秘書處參加了世界地球日科普宣傳活動,展出了部分觀賞石精品和發放有關觀賞石科普資料,共接待參觀者和咨詢者近2000人。這項活動成為2006年世界地球日的一大亮點,深受群眾歡迎。
中國觀賞石.5
《中國觀賞石科普系列叢書》編寫工作正式啟動
4月,中國觀賞石協會成立了《中國觀賞石科普系列叢書》編寫領導小組和編委會,壽嘉華會長任組長。由此,《中國觀賞石科普系列叢書》編寫工作正式啟動。
壽嘉華代表中國觀賞石協會簽署《陳村宣言》
4月30日,壽嘉華會長出席了2006中國(陳村)國際盆景賞石博覽會暨首屆中國盆景收藏家藏品展開幕式,並代表中國觀賞石協會,作為發起單位之一簽署了《關於推動和促進國際盆景賞石文化交流與發展的共同宣言》(簡稱《陳村宣言》)。
中國觀賞石.5
奧組委同意「迎奧運2008北京觀賞石博覽會」納入奧運會文化主題活動
5月,壽嘉華會長代表中國觀賞石協會向北京奧組委劉敬民執行副主席上報了《關於舉辦迎奧運2008北京中國觀賞石博覽會的請示》,北京奧組委同意納入奧運會文化主題活動。
中國觀賞石.5
中國觀賞石.5
觀賞石科普叢書命名確定
5月16~17日,中國觀賞石協會在北京召開了《中國觀賞石科普系列叢書》編寫座談會,初步確定編寫的叢書命題如下:《中國觀賞石入門》、《觀賞石採集與收藏》、《觀賞石鑒賞》、《觀賞石與人文》、《觀賞石與宗教》、《觀賞石與園林》、《觀賞石與旅遊》和《觀賞石與健康》。
中國觀賞石協會、國土資源部離退休幹部局首次聯合舉辦老同志觀賞石講座
6月1日,中國觀賞石協會、國土資源部離退休幹部局在國土資源部老幹部活動中心首次聯合舉辦國土資源部老同志觀賞石講座暨小型觀賞石展,普及賞石文化知識,豐富老幹部的退休生活。
中國觀賞石.5
壽嘉華會見台灣地區中華賞石文化協會理事長林同濱
6月3日,壽嘉華會長在北京會見了台灣地區中華賞石文化協會理事長林同濱。壽嘉華簡要介紹了中國觀賞石協會成立以來的情況、協會宗旨及2006年重點工作任務。林同濱介紹了中華賞石文化協會的工作以及台灣地區觀賞石界的概況。
中國觀賞石.5
中國觀賞石協會首次通訊員會議在鄭州召開
6月17~18日,中國觀賞石協會在鄭州防空兵指揮學院召開了第一次通訊員會議。就加強觀賞石行業新聞宣傳力度,及時報道各地觀賞石協會和賞石界活動,提升協會報紙、刊物、網站三大宣傳平台的質量,加強通訊員工作等內容,進行了充分研討,並於6月29日正式印發了中國觀賞石協會關於加強協會通訊員工作的通知。
中國觀賞石.5
壽嘉華出席山東省觀賞石協會成立大會並考察臨朐奇石市場
6月18日,山東省觀賞石協會成立大會在濟南召開,這是中國觀賞石協會成立後第一個新組建的省級觀賞石協會。壽嘉華會長出席了成立大會並考察了臨朐奇石市場。
中國觀賞石.5
中國觀賞石協會舉辦「圖紋石鑒評標准」研討會
6月28日,中國觀賞石協會借《觀賞石鑒評標准》的第二次試評,與甘肅省黃河石協會共同在蘭州市舉辦了以「推動完善圖紋石鑒評標准」為主要議題的研討會。30多位國內石界知名學者應邀參加,圍繞圖紋石的科學定位、鑒評范圍、形成機理、鑒評標准細化等內容,對中國觀賞石協會正在制定的《觀賞石鑒評標准》(討論稿)中有關內容,進行了廣泛深入探討。
中國觀賞石協會網站攜手人民網
7月21日,中國觀賞石協會網站正式與人民日報社網路中心簽訂了合作協議。人民網將收藏頻道為中國觀賞石協會開設專題,重點宣傳中國觀賞石協會的發展動態、賞石界重大新聞及賞石文化等。
中國觀賞石.5
中國觀賞石協會名譽會長宋瑞祥、會長壽嘉華出席第二屆三江源全國奇石展
7月28日,第二屆三江源全國奇石展在西寧市新寧廣場隆重開幕。中國觀賞石協會名譽會長宋瑞祥、會長壽嘉華應邀出席了開幕式,並參觀了三江源奇石精品展。
奧組委同意中國觀賞石協會舉辦2007中國觀賞石走進奧運北京邀請展
8月1日,第29屆奧組委回函中國觀賞石協會,同意協會在2007年舉辦中國觀賞石「走進奧運」北京邀請展,並作為該活動的支持單位。
中國觀賞石協會會長與中國收藏家協會會長首次座談
8月9日,壽嘉華會長與中國收藏家協會會長閆振堂一行在北京進行了首次座談。兩位會長分別介紹了各自協會組織、工作狀況以及2006年工作重點等。通過交流和討論,兩協會就定期交流會報會刊及相關資料、共同辦展和組織其他活動、加強協會自身建設等方面達成共識。
中國觀賞石.5
中國觀賞石協會與部分省、市賞石協會秘書長座談
8月14日,中國觀賞石協會與應邀參加銀川國際奇石展銷節的部分省(區、市)賞石協會秘書長進行座談。安徽、山東、江蘇、貴州、北京、廣西、海南、內蒙古等省(區、市)賞石協會的秘書長參加了會議。
中國觀賞石.5
壽嘉華出席第三屆「聖雪絨杯」國際奇石展銷節並與台灣代表團進行座談
8月15日,2006中國銀川第三屆「聖雪絨杯」國際奇石展銷節隆重開幕,壽嘉華會長出席開幕式並發表講話。同日,壽會長還與應邀參加展銷節的台灣代表團進行了座談。
中國觀賞石.5
中國觀賞石協會與銀川奇石節組委會聯合組織特種石鑒評研討會
8月15日,中國觀賞石協會在《觀賞石鑒評標准》進行了第三次試評的基礎上,與銀川奇石節組委會聯合組織了特種石鑒評研討會。20餘位來自全國各地的石界專家和部分省市觀賞石協會的代表,圍繞特種石的定義、種類及特徵,如何細化鑒評標准等內容,進行了充分的研討。
中國觀賞石.5
壽嘉華出席2006中國阿拉善第二屆奇石文化旅遊節
8月16~17日,以「慶民運、迎奧運」為主題的2006中國阿拉善第二屆奇石文化旅遊節,在內蒙古阿拉善隆重舉辦。壽嘉華會長出席了開幕式。
姜建軍赴浙江石協指導工作
9月初,姜建軍秘書長專程前往杭州市,指導浙江省觀賞石協會工作,並考察了由浙江省觀賞石協會為主投資的中華石景園的建設情況。
中國觀賞石.5
顧秀蓮高度評價協會工作,建議盡快開展中國觀賞石國情調查
9月22日,壽嘉華會長專程拜訪了全國人大副委員長、全國婦聯主席、中國觀賞石協會名譽會長顧秀蓮。壽嘉華向顧秀蓮匯報了協會成立一年來開展的各項工作。顧秀蓮對協會一年來的工作給予了充分肯定,並建議協會應盡快開展中國觀賞石國情調查,摸清觀賞石資源家底;同時,指出要重點引導、培育年輕的觀賞石愛好者。
中國觀賞石.5
壽嘉華出席新疆觀賞石協會成立大會
9月28日,新疆觀賞石協會成立大會在烏魯木齊市隆重召開。壽嘉華會長、新疆國土資源廳田建榮、哈尼巴提·沙布開等廳領導專程到會並致辭。來自新疆國土資源戰線的各級領導及全國觀賞石界知名人士、企業家等100多人參加了會議。
首屆中國觀賞石——礦物晶體國際論壇暨精品展在北京隆重召開
10月9~10日,由中國觀賞石協會主辦、AAA國際礦業公司承辦的首屆中國觀賞石——礦物晶體國際論壇暨精品展在北京天倫王朝飯店隆重召開。這是中國觀賞石協會首次舉辦高規格的國際性會議,在AAA國際礦業公司(北京確博爾)的努力下,邀請了來自美國、德國、瑞士、日本、比利時、印度等國家30多名代表,另國內各有關方面的100多名代表參加了會議。有19位專家、學者、收藏家、企業家在大會發言,在主會場還展示了400多件國內外礦物與寶石晶體、化石標本的精品,在北京天倫松鶴酒店及北京愛家國際收藏品市場同時舉辦了「衛星」展銷會。
中國觀賞石.5
壽嘉華出席第二屆中國宿州靈璧石文化節
10月18~24日,由安徽省人民政府、中國地質調查局和中國觀賞石協會共同主辦的第二屆中國宿州靈璧石文化節在安徽省宿州市成功舉辦。開幕式上,中國地質調查局局長孟憲來發表了熱情洋溢的講話,安徽省委常委孫志剛等有關領導出席開幕式。在文化節期間,孟憲來局長、壽嘉華會長一行前往靈璧石原產地靈璧縣漁溝鎮和宿州市奇石市場進行了考察。
中國觀賞石.5
中國觀賞石協會召開造型石鑒評標准研討會
10月18日,在中國觀賞石協會《觀賞石鑒評標准》第四次試評的基礎上,與安徽省宿州市賞石學會聯合在宿州組織召開了造型石鑒評標准研討會,邀請全國各地賞石界的學者和部分省市觀賞石協會的代表50餘人,圍繞造型石的定義、分類、鑒評要素及標准等進行了討論。
中國觀賞石.5
中國觀賞石協會召開第二次會長辦公會
10月29日,中國觀賞石協會第二次會長辦公會在南京召開。壽嘉華會長、姜建軍秘書長與來自全國各地的近30名副會長和部分省級協會負責人、中國觀賞石協會各部門主任共同圍繞《中國觀賞石協會會員管理辦法》等5個管理辦法、「走進奧運」辦展方案以及協會下一步工作部署進行了商議和研討。
中國觀賞石協會領導出席江蘇省觀賞石協會成立大會
10月30日,壽嘉華會長、姜建軍秘書長出席了江蘇省觀賞石協會成立大會,省人大副主任張艷、政協副主席吳瑞林等領導也到會祝賀。在會上,江蘇省觀賞石協會通過中國觀賞石協會向北京奧組委贈送了由888塊雨花石拼制而成的2008北京奧運會會徽。
中國觀賞石.5
中國觀賞石.5
壽嘉華出席第四屆柳州國際奇石節開幕式
11月2日,壽嘉華會長、中國收藏家協會會長閆振堂、廣西壯族自治區領導,以及來自德國、美國、加拿大、韓國、馬來西亞、新加坡等13個國家和地區及國內30個省(區、市)的嘉賓與好客的柳州市民一起,共同見證了由中國觀賞石協會、中國收藏家協會、柳州市人民政府主辦的第四屆柳州國際奇石節開幕式的盛況。在奇石節期間,中國觀賞石協會還進行了《觀賞石鑒評標准》的第五次試評。
中國觀賞石協會召開第一屆理事會第三次會議
中國觀賞石協會於2006年11月召開第一屆理事會第三次會議(通訊形式),選舉增補理事會成員。經選舉通過48名同志增補為理事,17名同志增補為常務理事,4名同志增補為副會長。
中國觀賞石.5
中國觀賞石協會召開「礦物晶體」及「化石」鑒評標准研討會
中國觀賞石協會於11月30日在京召開了「礦物晶體」及「化石」鑒評標准研討會。部分協會科學顧問及多年從事礦物晶體化石工作的科研、教學、收藏、經營的專家、教授、學者、石友約30人參加了本次研討會,對礦物晶體、化石鑒評標准細則和《觀賞石鑒評標准》進行了熱烈的討論,對「細則」和「標准」的完善、修改提出了許多建議。
中國觀賞石協會四個管理文件印發
12月初,中國觀賞石協會正式印發了《中國觀賞石協會會員管理辦法》、《中國觀賞石協會會費標准與交費辦法》、《中國觀賞石協會關於「觀賞石之鄉」命名工作暫行規定》和《冠名中國觀賞石協會辦展暫行規定》。
民政部同意成立中國觀賞石協會靈璧石專業委員會
12月5日,民政部正式批復:同意成立中國觀賞石協會靈璧石專業委員會,批准登記。
中國觀賞石協會召開《觀賞石鑒評標准》研討會
12月7~8日,中國觀賞石協會在北京召開了鑒評標准領導小組和研究小組成員會議,就中國觀賞石協會經過五次試評、四次分類研討會及匯集各方意見修改的《觀賞石鑒評標准》進行了認真研討、修改和補充;再一次就制定中國觀賞石協會《觀賞石鑒評標准》的理論依據、目的意義、功能與作用、鑒評與鑒賞、掌握與實施等問題展開深入討論,取得共識。壽嘉華會長在總結講話中指出:中國觀賞石協會《觀賞石鑒評標准》吸收了多個版本、眾多人士研究的成果,經過多次石展的試評和專題研討,基本定稿,研究小組工作圓滿完成,感謝大家。會後,將組織專人,按編寫「標准」的標准要求完稿,年底正式報國土資源部送審稿。
壽嘉華出席遼寧省觀賞石協會成立大會
12月16日,遼寧省觀賞石協會成立大會在沈陽召開。中國觀賞石協會會長壽嘉華參加大會並作了講話。會議結束後,壽嘉華會長參觀了沈陽師范大學,並對籌建中的遼寧古生物化石博物館的設計工作給予指導。
當天晚上,遼寧省省長張文岳會見了壽嘉華會長一行及遼寧省觀賞石協會主要負責同志,對遼寧省觀賞石行業的發展給予了肯定。
中國觀賞石.5
中國觀賞石協會會刊《寶藏》雜志2007年創刊
在國土資源部和有關單位的關心支持下,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總署已行文批復:同意《寶藏》雜志主辦單位變更為中國觀賞石協會。協會已於12月在北京市新聞出版局辦理相關變更手續。協會決定以《寶藏》雜志作為中國觀賞石協會會刊,取代原會刊《中國觀賞石》,2007年正式面向全國公開發行。
壽嘉華拜訪李嵐清同志
12月28日,壽嘉華會長拜訪了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李嵐清同志,向他匯報了中國觀賞石協會開展的主要工作。李嵐清同志對協會工作給予肯定,特別是對協會將舉辦「中國觀賞石走進奧運」系列活動,表示高度贊賞,他還饒有興趣地講述了退休後學習「篆刻」與石結緣、以石言志的感受。
中國觀賞石.5
發展會員 加強組織建設
協會成立一年來,注重發展組織建設,如制定會員管理辦法、收集整理中國觀賞石專家資料庫信息資料、積極協助尚未成立省級協會的地區成立省級觀賞石協會。目前山東省、江蘇省、遼寧省相繼成立了觀賞石協會,並成為中國觀賞石協會單位會員,截至2006年單位會員已達110個,個人會員達800人。
2006年《中國觀賞石》合訂本徵訂啟示
2007年《中國觀賞石》將改刊為《寶藏》,作為中國觀賞石協會會刊正式面向廣大讀者。《中國觀賞石》創編以來得到廣大石友和熱心讀者的關心和支持,在此深表謝意。為答謝和便於廣大讀者收藏,中國觀賞石協會將2006年度四期《中國觀賞石》製作成合訂本,每本定價65元,歡迎訂閱。付款方式見下頁《寶藏》雜志征訂啟示。
《寶藏》雜志真誠向您求教
尊敬的讀者朋友:您好!
《寶藏》雜志作為中國觀賞石協會的正式會刊,在國土資源部領導的支持下即將正式創刊,針對該雜志的特點,雜志編輯部有以下初步設想,特徵求讀者的寶貴意見和建議。
內容方面注重高品味和通俗化,貼近社會,貼近生活,增強文章的含金量與可讀性,使讀者能夠輕松閱讀,而沒有艱澀生硬之感。創建精品欄目,樹立雜志的權威性,提高知名度。
形式方面加大精美圖片的運用,增強雜志的視覺美感,力求賞心悅目,同時有助於讀者更好地理解文章內容,加深印象,要求設計印刷精美且有個性。
策劃組織若干觀賞石採石、鑒賞等主題活動,編輯製作專題,擴大影響力。
設立讀者意見專欄,開設《寶藏》雜志的網路平台,增強雜志與讀者的互動,方便讀作編之間聯系溝通,宣傳介紹和推廣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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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藏》雜志征訂啟示
《寶藏》雜志於2007年2月創刊,面向全國公開發行,是我國唯一正式公開出版的觀賞石專業刊物。本雜志由國土資源部主管,中國觀賞石協會主辦,《寶藏》雜志社編輯部編輯,《寶藏》雜志社出版。
國內統一刊號為:CN1 1-5171,國際標准刊號:ISSN1 672-8416,雜志為大16開本,96頁,全彩色印刷,雙月刊,每逢雙月出刊。
因《寶藏》雜志創刊時間緊,2007年由中國觀賞石協會《寶藏》雜志發行部自辦發行工作,歡迎訂閱者按以下方式辦理訂閱,每期定價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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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藏》雜志征訂單
G. Dga是什麼意思
DGA:鑽石分級課程(英國)
英國寶石協會和寶石檢測實驗室(Fellowship of Gemological Association and Gem Testing Laboratory of Great Britain)成立於1908年。1931年成為獨立的機構。它是世界上最老的寶石協會。 順利通過考試的考生被授予寶石學證書,隨後他們可申請英國寶石協會會員資格。當他們成為英國寶石協會的會員時,他們可以在自己姓名的後面使用FGA稱號。此外,通過學習鑽石學課程可獲得鑽石學證書,成為英國寶石協會會員後可以使用DGA稱號(Diamond Member。ftheGA)。 寶石學教育在倫敦的開始是與當時不斷增長的對合成紅寶石、藍寶石進入商業的擔憂有關。首次寶石學證書考試是1913年在倫敦進行的。世界上首次寶石學函授課程開始於1921年。20年代初期,天然珍珠的貿易被養殖珍珠的出現攪亂。這導致了倫敦商會所屬的檢測站的成立。寶石檢測實驗室是世界上最早成立的,它開展了早期的珠寶專門鑒定並繼續到今天。1990年協會與寶石檢測實驗室合並,成為英國寶石協會和寶石檢測實驗室(GAGTL),2001 年起以 Gem-A 標示取代了原來的縮寫。這個機構致力於推動寶石學研究,不斷完善通過考試獲取證書的教育體系,為貿易提供實驗室服務,研究珠寶業界所使用和涉及的各種材料。英國寶右協會和寶石檢測實驗室位於倫敦市靠近海頓公園的一座建築中,有教育辦公室和輔導中心、會員資格辦公室、寶石檢測實驗室以及寶石儀器公司。協會的許多儀器設備可用來支持你的學習。
英國寶石協會於 1913 年頒發了首份寶石學證書, 1921 年首次開設了寶石學函授課程,1990 年起開設了獨立的鑽石學課程。目前,英國寶石協會在全球共設有 50 多個聯合教學中心( ATC ),其中設在中國大陸的有:
中國地質大學武漢珠寶學院 開設 FGA 和 DGA 課程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珠寶學院 開設 FGA 課程
桂林理工大學 開設 FGA 課程
上海同濟大學 開設 FGA 課程
廣州中山大學 開設 FGA 課程
北京中國工美總公司高德珠寶研究所 開設 DGA 課程
以上各聯合教學中心均使用由陳鍾惠老師翻譯,中國地質大學出版社出版的英國寶石協會教程中譯本,用漢語教學。參加英方每年兩次(一月和六月)全球統一的考試,考試由英國寶石協會委託英國駐中國大使館派專人監考。目前閱卷人員中已有專門的漢語閱卷者,不再像從前要在香港翻譯後寄到英國。每次考試後成績合格者由英方頒發證書。在考試中成績特別突出者或獲得當次考試全球最高分者,經閱卷人員討論通過會給予一定的獎勵和一封成就函。凡申請成為會員並堅持每年繳納會費者,可在自己姓名後面加上 FGA 或 DGA 頭銜,可收到英國寶石協會提供的每年 4 期的寶石學雜志 《 The Journal of Gemmology 》和珠寶快訊 《 Gem & Jewellery News 》。
在中國香港和台灣的台北、台中市以及在新加坡也設有用漢語教學和考試的若干個聯合教學中心,這些中心大多使用中國地質大學出版社出版的英國寶石協會教程中譯本。
英國寶石協會的FGA 課程分為基礎課程和證書課程兩部分,只有通過基礎課程考試的考生才有資格學習證書課程並參加考試以獲取 FGA 證書,但經英方認可,凡獲得武漢珠寶學院頒發的 GIC 證書者可免試基礎課程,直接參加證書課程考試。
我國國家珠寶質檢師考試資格審查條例規定,凡持有國際知名證書者可報名參加考試而不受學歷和工作年限限制。在所列國際知名證書中包括FGA 證書和DGA 證書。
DGA:(Domain Generation Algorithm)計算機
域名生成演算法
DGA::Directors'Guild of America 美國導演工會
H. 中國石油大學和中國海洋大學哪個好我該報哪個
中國海洋大學是985、雙一流,在青島是老大,在山東也是響當當的。不過,比較尷尬的是,海大的學科特色過於鮮明,以至於其優勢學科對其他學科的輻射作用不是很強,其優勢學科所在的行業領域也過於小眾,這就讓海大學生在就業時存在一些劣勢。
我們再說回行政管理專業。很顯然,這個專業在海大這樣特色鮮明的高校中發展是比較尷尬的,幾乎是很難沾上海大優勢學科的光的,甚至只會被其他學科「吸血」。而行政管理專業,本身也是一個比較「務虛」的專業,畢業後,缺乏核心競爭力,沒有對應的職位,只能繼續參加考試。根據海大2019就業質量報告,截止2019年底,行政管理的就業率是80%,57個人裡面有10來個沒有找到工作,不知道這半年有沒有找到工作,但這半年的就業質量,肯定要差一些了。
I. 中國地質學會的學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本學會名稱為中國地質學會,英文譯名為「geological society of china」,縮寫為gsc。第二條 中國地質學會(以下簡稱本會)是由中國地質科學技術工作者自願組成、依法登記成立的全國性、學術性、非營利性的法人社會團體,是中國科學技術協會的組成部分,是發展我國地質科技事業的重要社會力量。本會代表中國地質學界參加國際地質科學聯合會及其下屬學術組織。第三條 本會宗旨是團結廣大地質科技工作者遵守憲法,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在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指導下開展活動;貫徹「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堅持民主辦會的原則;積極倡導獻身、求實、創新、協作的精神和優良學風;促進地質科學技術的繁榮和發展,促進地質科學技術的普及與推廣,促進地質科學技術人才的成長和提高,促進地質科學技術與經濟相結合,促進人類與自然的和諧發展,為我國地質事業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做出貢獻。第四條 本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中國科學技術協會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民政部以及掛靠單位國土資源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第五條 本會的住所:北京市西城區百萬庄大街26號(中國地質科學院內),郵政編碼:100037。第二章 業務范圍第六條 本會圍繞我國地質科學技術與相關領域開展以下業務活動:一、開展國內外學術交流,加強同國內外地質科技團體和地質學家的聯系;二、組織和承擔地質科學技術研究工作;三、編輯、出版、發行本會主辦的地質科技期刊;四、向社會普及地質科學知識、傳播科學方法和科學思想;五、開展繼續教育,組織和承辦各類技術培訓或技術研討班、研討會等,推廣新理論、新技術和新方法;六、受掛靠單位國土資源部委託,負責中國注冊地質師的資格認證的相關日常管理工作等;七、開展地質科技咨詢服務和地質科技開發工作;接受委託,對國家地質科技發展戰略、政策和經濟建設中的重大決策進行科技咨詢;開展地質科技項目論證、成果鑒定和獎勵評審、文獻和標準的編審、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評定等;八、發現和舉薦地質科技人才,表彰、獎勵在地質科技活動中取得優秀成績的會員和科技工作者;九、向黨和政府及有關部門反映地質科技工作者的意見和建議,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十、承擔上級單位交辦的相關事宜和開展為會員服務的其他活動。第三章 會員第七條 本會會員分為個人會員和團體會員兩部分。第八條 個人會員包括:榮譽會員、會員、學生會員、通訊會員和外籍會員。一、入會條件凡承認本會章程,並符合下列不同類型會員條件之一者,均可提出入會申請,按審批程序批准後,成為中國地質學會會員。(一)會員1、獲得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地質科技人員;2、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及以上或具有相當技術職務的地質科技人員;3、從事科技、教育、生產等地質科技管理工作5年及以上,並熱心和積極支持本會工作,具有一定業務管理水平的管理人員。(二)學生會員1、高等院校地質類專業本科二年級及以上;2、在校碩、博研究生(不含在職研究生)。(三)榮譽會員凡年齡在70周歲及以上,並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經本會常務理事會批准,可授予本會榮譽會員。1、為地質事業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2、為地質學會發展做出特殊貢獻的人員。(四)通訊會員現居住在港、澳、台地區或旅居國外並在本行業領域具有一定學術成就的中國籍地質科技工作者。(五)外籍會員在地質專業領域有較高造詣,並熱心參與和協助組織本學科學術交流的外籍專家、學者。二、入會程序(一)會員、學生會員,本人應向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質學會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中國地質學會個人會員申請表」,由所在省級地質學會審批後報中國地質學會備案,頒發中國地質學會會員證。(二)榮譽會員,經本人同意,由學會分支機構、省級學會、常務理事單位提名,常務理事會批准,可成為中國地質學會榮譽會員。(三)通訊會員、外籍會員,由本會會員兩人書面推薦、本人向本會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中國地質學會個人會員申請表」,經本會常務理事會審議批准後頒發中國地質學會會員證。外籍會員報中國科協備案。三、權利和義務:(一)權利1、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2、優先參加本會主辦的國際、國內學術交流、考察、培訓等活動,並享有優惠的會議注冊費;3、免費或優惠獲得本會相關資料和主辦的出版物;4、享有申請本會有關獎勵或推薦有關獎勵資格的權利;5、享有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和監督權;6、入會自願、退會自由。(二)義務1、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2、維護本會的合法權益;3、完成本會交辦的任務;4、按規定繳納個人會員會費。四、會員資格及會籍管理(一)本會榮譽會員、通訊會員、外籍會員的會籍由本會直接管理;本會普通會員、學生會員由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質學會管理。(二)會員調離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時,應及時到原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質學會辦理會籍轉移手續;(三)會員應自覺繳納會員會費,在會員資格有效期滿六個月後仍未能及時繳納會費的將自動取消其會員資格;(四)會員被剝奪政治權利者,自動取消其會員資格;(五)會員退會或被取消會員資格後要求重新入會的,按原審批程序重新進行審批。第九條 單位會員一、入會條件凡承認中國地質學會章程,與本會行業領域有關,願意參加和支持本會組織的學術交流、科學普及、技術咨詢、人才舉薦、教育培訓等有關活動的,並具有一定科技隊伍和一定比例的本會會員,從事科研、教學、生產、服務的企事業單位和教學機構、社會團體。二、入會程序向本會提出書面入會申請、填寫「中國地質學會團體會員申請表」,經常務理事會審議批准,即可成為本會團體會員。三、權利和義務(一)權利1、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2、理事會換屆選舉時,擁有理事候選人的提名權;(新增)3、優先參加本會組織的國內外學術交流與科學考察、科技咨詢、科技培訓等;4、擁有申請本會有關獎項、獎勵的資格;5、優先和優惠訂閱本會主辦的學術期刊或有關資料;免費獲得本會內部刊物;6、免費在學會網站和內部刊物上刊登團體會員單位的人才、科研、教學、生產等成果有關信息;7、擁有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和監督權;8、入會自願、退會自由。(二)義務1、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維護本會的合法權益;2、及時向本會提供相關學術動態,積極開展學術交流及科學普及活動;3、按規定繳納團體會員會費;四、會員資格和會籍管理(一)團體會員單位會籍由本會統一管理;(二)不能按期繳納會費的團體會員單位將取消本會團體會員單位資格,取消會員資格後需重新入會的,需按原審批程序進行重新審批。第十條 會員會費的管理與使用一、本會各類會員會費應按財務有關規定嚴格管理,專款專用;二、收取會費需向繳費人開具由財政部門監制、民政部門統一印製的「社會團體會費收據」;三、個人會員會費由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地質學會負責收繳與管理使用;團體會員單位會費和學會理事會費、通訊會員和外籍會員會費由本會負責收繳及管理使用;四、會員會費主要用於為會員服務性支出和補貼本會工作支出;五、本會按年度會費繳納標准收取會費,可一次性繳納五年會費,也可按年度繳納;六、會費繳納和使用情況每年向常務理事會報告,並接受會員監督。第十一條 團體會員單位應設立1-2名聯系人,負責本單位的會員發展申報、團體會費繳納及日常事務管理;第十二條 本會遵循中國科協制定的會員統一編碼規則,對個人會員進行統一編碼;第十三條 不按規定繳納會費的個人和單位,不得參與本會各項獎項的評選、不得擔任本會理事。
第十四條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第四章 領導機構和負責人第十五條 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全國會員代表大會是本會最高權力機構。一、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一)制訂、修改本會章程;(二)選舉和罷免理事會理事;(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四)制定本會工作方針和任務;(五)決定章程規定的其他重大事宜。二、會員代表的產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質學會按規定分配的名額,由會員單位民主選舉產生,部分代表可由團體會員單位推舉產生,理事會現任理事和新擬任理事候選人為當然代表。三、工作程序全國會員代表大會每五年召開一次。如遇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召開,應由常務理事會議決定後,報中國科協批准,但提前或延期召開一般不得超過一年。第十六條 理事會理事會是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工作,對全國會員代表大會負責。一、理事選舉程序和條件(一)程序理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質學會,各專業委員會、研究分會、工作委員會,各團體會員有關部門及單位按規定分配名額推薦候選人,經上屆常務理事會議審議後,向全國會員代表大會提出理事候選人名單,由全國會員代表大會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選舉產生新一屆理事會理事。(二)條件理事人選年齡應在70周歲以下,且在本行業領域有一定學術造詣、學風正派的專家、學者;在產學研第一線工作的科技工作者以及熱心學會工作並具有一定業務管理水平的地質礦產行政主管部門和企事業管理人員,理事可以連選連任,但不能超過兩屆,隔屆可再任。二、理事會行使的職權(一)執行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或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和常務理事;
(三)向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情況;
(四)制定本會發展規劃;
(五)決定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的設立、變更、注銷;
(六)籌備召開全國會員代表大會;
(七)決定會員的入會和除名;
(八)決定副秘書長和各分支機構負責人的聘任;
(九)向國家推薦重大學術成果和優秀人才;決定本會表彰和獎勵事項;
(十)審定內部管理制度、籌集學會活動經費;
(十一)審議、決定本會其他重要工作。
三、理事會每年召開一次,遇特殊情況可以通訊方式舉行。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出席理事的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理事不能到會,可委託代表參加,並有委託投票權。
第十七條 常務理事會
本會設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理事會第一、四至十條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一、由理事會提出常務理事候選人名單(常務理事人數不得超過理事人數的1/3),並採取無記名投票方法,選舉理事長一名、副理事長若干名、常務理事若干名、秘書長一名組成常務理事會;理事長可委託一位副理事長擔任常務副理事長。
二、常務理事會每半年召開一次,遇特殊情況可以通訊方式舉行。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的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八條 學會負責人
一、理事長、副理事長和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行業領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權威性;
(三)理事長、副理事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任職時年齡一般不超過62周歲且為專職;
(四)熱心學會工作,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刑事處罰;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學會換屆後一般不增補或變更秘書長以上負責人,確需增補或更換的,需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議,向中國科協提出申請,經審批同意後按學會章程規定進行選舉,並到民政部辦理備案等相關手續。
三、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每屆任期五年,連任不得超過兩屆。對任期內業績突出的秘書長,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名,全國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中國科協審查並經民政部批准,可再延長一屆任期。
四、理事長為本會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特殊情況下,經理事長委託、理事會同意,報中國科協審查並民政部批准,可由秘書長擔任本會法定代表人。
本會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五、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決議的執行情況。
理事長因故不能履行職權,可委託常務副理事長代行職權。
六、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協調、監督、檢查各機構開展工作情況;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機構主要負責人,提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審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十九條 名譽理事
名譽理事只授予對本會工作做出重大貢獻的人士,且已退離本會工作崗位,經理事長提議,常務理事會審批,方可授予。
一、條件
名譽理事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方可授予:
(一)曾任本會常務理事、年齡60周歲及以上並已退離工作崗位;
(二)曾連任兩屆本會常務理事;
(三)曾連任三屆副秘書長且曾任本會理事。
二、名譽理事除享有會員的權利外,還具有以下權利:
1、優先參加本會主辦的國際、國內學術交流、考察、培訓等活動,並享有低於其他會員的會議注冊費;
2、免費獲得本會相關資料和主辦的出版物;
第五章 辦事機構
第二十條 本會根據工作需要設立辦事機構處理日常事務。辦事機構是在本會常務理事會領導下,日常工作由秘書長具體負責的常設專職業務機構。
辦事機構設在中國地質科學院,工作人員由中國地質科學院派出。
第二十一條 本會由常務理事會聘任的專職副秘書長協助秘書長主持辦事機構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二條 本會可對社會聘用的合同制工作人員實行流動的動態人事管理,建立流動人員管理制度和獎懲辦法,其人事檔案、社會保險、專業技術職務評定等委託北京(或部委)有資質的中介公司代為管理。
第二十三條 本會對社會聘用的合同制工作人員的工資、保險、福利待遇等按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分支機構
第二十四條 本會根據學科專業的發展及業務活動的需要,設置若干分支機構(專業委員會、工作委員會、研究分會、專項基金管理委員會)。分支機構是理事會領導下的非法人學術工作機構,承擔組織本專業學術交流、科學普及、咨詢服務、人才舉薦、培訓及專業研究等方面的任務。
第二十五條 分支機構設主任委員一人、副主任委員數人、秘書長一人和委員若幹人。主任委員和成員由有關方面協商、推薦,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聘任。
第二十六條 分支機構應按學會章程規定每五年換屆一次,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和秘書長年齡不得超過70周歲,連任不得超過兩屆。黨政機關副處級以上幹部兼任學會分支機構主任委員的,應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報批。
第二十七條分支機構的設立、變更和注銷,需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審議同意,報中國科協審查並民政部批准。
第七章 經費及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二十八條 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國內外個人、團體和單位的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中國科學技術協會撥款;
七、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九條 本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條 本會開展表彰獎勵活動,不收取任何費用。
第三十一條 本會合法收入享有法人財產所有權,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侵佔、私分或挪用。
本會財產必須用於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第三十二條 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准確、完整。第三十三條 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第三十四條 本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采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 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第三十五條 本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需依法接受民政部和中國科協認可的審計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八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三十六條本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並等原因需要注銷,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建議,報國土資源部審查同意後經全國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中國科協審查批准。
第三十七條 本會終止前,需在中國科協和國土資源部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與清算無關的活動。
第三十八條 本會在民政部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三十九條 本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中國科協、民政部和國土資源部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九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條 對本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並在通過後15日內報中國科協審查,經同意,報民政部核准後生效。
第十章 附則
第四十一條 本章程於2011年11月1日經第十一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二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理事會。
第四十三條本章程自民政部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