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本人聲明僅為中稅收居民,是什麼意思
本人聲明僅為中國稅收居民的意思是聲明人是在中國地區生活的居民。
中國稅收居民個人是指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一年的個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是指因戶籍、家庭、經濟利益關系而在中國境內習慣性居住)。
從2017年7月1日起,個人和機構在金融機構新開立賬戶,包括在商業銀行開立存款賬戶、在保險公司購買商業保險,需按照金融機構要求在開戶申請書或額外的聲明文件里聲明其稅收居民身份。
由於在我國境內金融機構開立賬戶的個人和機構絕大部分為中國稅收居民,填寫聲明文件時僅需勾選「中國稅收居民」即可,開戶體驗影響不大。
如果上述個人和機構前期已經開立了賬戶,2017年7月1日之後在同一金融機構開立新賬戶時,大部分情況下無需進行稅收居民身份聲明,其稅收居民身份由金融機構根據留存資料來確認。
賬戶持有人判斷自己的稅收居民身份方法
各國(地區)國內法有關稅收居民身份的認定標准並不一致。對於個人而言,通常同時採用住所(居所)標准和停留時間標准,納稅人只要符合其中之一即可構成該國(地區)的稅收居民;對於企業而言,通常採用注冊地標准和管理機構所在地標准。
以我國為例。中國稅收居民企業是指依法在中國境內成立,或者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但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的企業(包括其他組織)。
㈡ 中國稅收居民是什麼意思
是指本人只符合中國稅收居民條件,即:指只是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一年的個人,不是非居民 ,也不是「既是中國稅收居民又是其他國家(地區)稅收居民 」。
中國稅收居民個人是指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一年的個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是指因戶籍、家庭、經濟利益關系而在中國境內習慣性居住)。
從2017年7月1日起,個人和機構在金融機構新開立賬戶,包括在商業銀行開立存款賬戶、在保險公司購買商業保險,需按照金融機構要求在開戶申請書或額外的聲明文件里聲明其稅收居民身份。
稅收居民身份是企業或者個人享受中國政府對外簽署的稅收協定、航空協定稅收條款、海運協定稅收條款、汽車運輸協定稅收條款、互免國際運輸收入稅收協議或者換函待遇的基礎。
稅法意義上的居民並非依據國籍標准,稅收居民身份判定是按照各國國內法,由於住所、居所、成立地、實際管理機構所在地或者其他類似的標准而進行的稅法層面的稅收身份界定。
實際征管中,對於上述法律和法規中諸如「住所」、「居住滿一年」、「中國境內」、「中國境外」、「一次不超過30日」、「多次累計不超過90日」等概念的內涵和外延。
㈢ 請問我的身份上寫上中國稅收居民是什麼意思
中國稅收居民指的是在中國依法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並受該國法律管轄的自然人或法人。居民或公民通常由於其與某一特定國家的人身依附關系而被認定在該主權國負有無限納稅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一條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為居民個人。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不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為非居民個人。非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納稅年度,自公歷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3)本人僅為中國稅收居民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條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個人,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183天的年度連續不滿六年的,經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其來源於中國境外且由境外單位或者個人支付的所得,免予繳納個人所得稅;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183天的任一年度中有一次離境超過30天的,其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183天的年度的連續年限重新起算。
第五條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個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不超過90天的,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由境外僱主支付並且不由該僱主在中國境內的機構、場所負擔的部分,免予繳納個人所得稅。
㈣ 「本人僅為中國稅收居民」什麼意思
「本人僅為中國稅收居民」是指本人只符合中國稅收居民條件,即:指只是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一年的個人,不是非居民 ,也不是「既是中國稅收居民又是其他國家(地區)稅收居民 」。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 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發布<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4)本人僅為中國稅收居民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新《個人所得稅法》第一條明確了「居民個人」和「非居民個人」的概念,同時引入「183天」的居住判定標准。
第一條規定:「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為居民個人。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不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為非居民個人。非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納稅年度,自公歷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與舊《個人所得稅法》相比,新《個人所得稅法》本條規定仍然堅持稅收居民判斷的住所標准和居住時間標准。住所標準的規定沒有變化,無住所居住時間標准由「滿一年」修改為「滿一百八十三天」。
㈤ 人行《本人僅為中國稅收居民》是什麼意義
指本人只符合中國稅收居民條件。即:指只是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一年的個人,不是非居民 ,也不是「既是中國稅收居民又是其他國家(地區)稅收居民 」。
㈥ 僅為中國稅收居民和非居民怎麼選
法律分析:「本人僅為中國稅收居民」是指本人只符合中國稅收居民條件,即:指只是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一年的個人,不是非居民,也不是「既是中國稅收居民又是其他國家(地區)稅收居民」。「非居民個人」是指外國自然人(包括無國籍人)、港澳台同胞和持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但已取得境外永久居留權的中國自然人,而外匯管理條例所稱非居民指除居民以外的自然人、法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一條規定: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為居民個人。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不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為非居民個人。非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納稅年度,自公歷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㈦ 僅為中國稅收居民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本人僅為中國稅收居民是指本人只符合中國稅收居民條件,即:指只是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一年的個人,不是非居民 ,也不是「既是中國稅收居民又是其他國家(地區)稅收居民 。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 第一條 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為居民個人。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不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為非居民個人。非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㈧ 本人僅為稅收居民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 「本人僅為中國稅收居民」是指本人只符合中國稅收居民條件,即:指只是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一年的個人,不是非居民,也不是「既是中國稅收居民又是其他國家(地區)稅收居民 」。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一條 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為居民個人。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不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為非居民個人。非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納稅年度,自公歷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