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保險拒賠條款有哪些
1、未按期繳納保險費。
2、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
3、保險事故不屬於保險責任范圍之內。
4、保險事故屬於責任免除的。保險合同責任免除條款中已明確列明不賠付的項目,如兩年內自殺等。
5、所簽壽險合同為無效合同。
6、保險事故發生在免責期。保險合同中,會清楚註明保單生效後,保險公司有一段「責任免除」時間叫「免責期」,在此期間出險免賠。
7、缺少必要的索賠單證、材料。被保險人出險後,受益人應及時提供必要的單證、材料,以證實是否屬保險責任事故。
8、弄虛作假。
9、超過了索賠時效。
拓展資料:
保險,本意是穩妥可靠保障;後延伸成一種保障機制,是用來規劃人生財務的一種工具,是市場經濟條件下風險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體系和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的支柱。
保險 ,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等條件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
從經濟角度看,保險是分攤意外事故損失的一種財務安排;從法律角度看,保險是一種合同行為,是一方同意補償另一方損失的一種合同安排;從社會角度看,保險是社會經濟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生產和社會生活「精巧的穩定器」;從風險管理角度看,保險是風險管理的一種方法。
保險價值
保險價值是保險標的物的實際價值。根據我國《保險法》規定,投保人和保險人約定保險標的保險價值並在合同中載明的,保險標的發生損失時,以約定的保險價值為賠償計算標准。
投保人和保險人未約定保險標的的保險價值的,保險標的發生損失時,以保險事故發生時保險標的的實際價值為賠償計算標准。
簡單說來,保險價值可由三種方法確定:
(1)根據法律和合同法的規定,法律和合同法是確定保險價值的根本依據;
(2)根據保險合同和雙方當事人約定。有些保險標的物的保險價值難以衡量,比如人壽保險,健康保險,人的身體和壽命無法用金錢來衡量,則其保險價值以雙方當事人約定;
(3)根據市價變動來確定保險價值。一些保險標的物的保險價值並非一直不變的。大多數標的物也會隨著時間延長而折舊,其保險價值呈下降趨勢。
保險合同
保險合同是投保人與保險人約定保險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按照合同約定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保險人是指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按照合同約定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公司。
㈡ 保險公司拒賠的情況有哪些
拒賠1:未如實告知
《保險法》:「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前款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前款規定的合同解除權,自保險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過三十日不行使而消滅,且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過二年的,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今後如果因為類似的原因被保險公司拒賠,消費者一定要心裡有數,自己具體到底是什麼情況,能否用這新《保險法》第十六條來反駁保險公司的拒賠理由。
拒賠2保險事故與投保險種不對應
買什麼樣的保險,承擔什麼樣的責任。比如,壽險可以保疾病身故,也可以保意外身故;意外險則只能保障意外身故或意外殘疾,最多有附加的意外醫療。若發生的保險事故與所投險種完全「風馬牛不相及」,保險公司當然會拒賠。
拒賠3保險除外責任
壽險、家庭財產險以及其他責任保險中都有「免責條款」。不同險種在此條表述中會有一定差別。比如,健康醫療險中通常將罹患艾滋病(AIDS)列為除外責任,將戰爭、核武器等導致的事故列為除外責任。家財險中通常把地震列為除外責任。車險中通常把無證、非法證件駕駛、酒後駕駛等情況下發生的事故列入除外責任。
拒賠4「觀察期」免責
健康保險常有免責期(或曰觀察期、等待期)的規定,指的是保險合同在生效的指定時期內,即使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也不能獲得保險賠償。不同的產品責任觀察期也不相同,如短期醫療險的觀察期一般為30天,重大疾病的觀察期一般為90天、180天或者1年。但免責期一般只在第一次投保時才設立,第二年開始在同一保險公司續保則不存在免責期了。
拒賠5代簽名
《保險法》對於被保險人是否要在保單上書面簽名,有了新的表述,具體為第三十四條「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合同,未經被保險人同意並認可保險金額的,合同無效」。
拒賠6非近因
根據《保險法》原理,所謂近因是指對造成保險標的損失起決定作用的,有支配力的、最有效的或是直接促成後果的原因。如果造成事故的數個原因連續發生,前因與後果間有因果聯系,且未中斷,即保險事故的發生是由若干有因果聯系的原因所致,則數個原因都是在第一個原因的引發下不可避免的發生的;若各原因雖有先後之分,但是不存在任何時間上或者空間上的因果關系,則因果關系斷裂。
拒賠7未及時報案
保險法》第二十一條規定:"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險事故發生後,應當及時通知保險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及時通知,致使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難以確定的,保險人對無法確定的部分,不承擔賠償責任。"
拒賠8未按期繳納保險費
《保險法》規定,合同約定分期支付保險費,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險費後,投保人自保險人催告之日起超過三十日未支付當期保險費,或者超過約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當期保險費的,合同效力中止。這給予投保人一定緩沖繳費的時間一般被稱為"寬限期"。
拒賠9未提供必要材料
《保險法》及最近出台的《人身保險業務基本服務規定》表示,保險公司在接到保險事故通知後,應當及時告知相關當事人索賠注意事項,並指導其提供和確認有關的證明和資料。當保險公司認為有關的證明和資料不完整時,應當及時一次性通知申請方,要求其補充提供。
拒賠10弄虛作假
拒賠11理賠超過時效
《保險法》的具體表述為:人壽保險以外的其他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險人請求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人壽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險人請求給付保險金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
拒賠12客戶自身擴大的損失
拒賠13自殺免責
保險法》對於"自殺",已經明確增加了一條細致的新規定,以被保險人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復之日起二年內,被保險人自殺的,保險人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被保險人自殺時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除外"。
拒賠14保障過期
祝好,還請多方了解!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㈢ 保險公司拒賠法定情形
不屬於保險責任通常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出險事故不屬於保險條款中的「保險責任」條款規定的責任范圍;另一種是出險事故屬於保險條款中的「責任免除」條款規定的免責范圍,例如人身意外傷害險保險,如果被保險人發生車禍但被保險人系無照駕駛,則屬於保險條款中的「責任免除」范圍,即屬於除外責任,保險公司有權依據保險條款的規定拒絕賠付。
㈣ 保險公司拒賠有哪些法定情形
不屬於保險責任通常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出險事故不屬於保險條款中的「保險責任」條款規定的責任范圍;另一種是出險事故屬於保險條款中的「責任免除」條款規定的免責范圍,例如人身意外傷害險保險,如果被保險人發生車禍但被保險人系無照駕駛,則屬於保險條款中的「責任免除」范圍,即屬於除外責任,保險公司有權依據保險條款的規定拒絕賠付。
【法律依據】
《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全文》
第十七條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㈤ 保險有些什麼情況保險可以拒賠
發生事故後保險在這種情況下可拒賠:
1、當事人是醉酒之後駕車的;
2、駕駛人無證駕駛的或者將車借給無證的人駕駛;
3、駕駛人是故意製造交通事故的。
【法律依據】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墊付搶救費用,並有權向致害人追償:
(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
(三)被保險人故意製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㈥ 保險拒賠條款有哪些
保險公司拒賠條件如下所示:1.未能按時支付保險費。投保人沒有支付保險費又沒有保費自動墊付功能,合同效力中止期間發生的事故,保險公司能夠拒絕賠償。2.沒有誠信告知相關情況或者一些投保人謊報保險事故損失程度,保險公司在核實事實後可以拒絕賠償。3.保險責任范圍不包含該保險事故或者為責任免除中的保險事故。4.保險合同無效。5.在觀察期內發生保險事故。在保險合同中,會明確保單生效後,保險公司有一段「觀察期」,這期間發生事故免於賠償。6.未提交必要的索賠文件和資料。發生事故後,受益人需要及時出示必要的文件、資料,以此確認是否歸屬保險責任事故。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 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㈦ 保險公司拒賠的情況又哪些
一般以下六種情況,保險會拒賠。
1、不在保障范圍內。購買了保險,出險後無法理賠,通常都是沒有搞清楚保險責任,若不在保障范圍內,那麼保險公司自然是不會賠的。所以我們在購買保險產品時,一定要注意仔細看清楚保險條約,不用盲目聽信保險工作人員的介紹,在生活中保險銷售人員為了推銷產品誇大保險范圍的事並不少見,所以我們很有必要自己了解清楚條約規定。
2、除外責任。所謂除外責任就是我們常說的責任免除,在保險合同內會註明不負賠償責任范圍,基本責任除外一般包括保險公司承擔不起的大風險,例如戰亂、核輻射等;另外還包含違法的犯罪行為,險種不同,免除條款也不相同。
3、帶病投保,故意隱瞞。在購買保險產品時,投保人員需要如實告知,例如在購買重疾險等醫療保險時,投保人員需要如實告知自己的病史,如果明知道自己患有疾病卻故意隱瞞病情去投保。那麼這種情況保險公司是有權拒絕賠償的。
4、等待期內出險。通常在購買疾病,健康類保險都是有等待期的,所謂等待期就是指觀察期或免責期,只有等過了等待期後,保險合同才算正式生效,若發生了保險事故,但是保險還在等待期內,那麼保險公司是可以不賠償的。
5、理賠資料無法完全提供。投保人申請理賠報案之後,保險公司會通知投保人提交相關資料,只有收集齊全保險公司所需的取證材料,待保險公司審核通過後才能獲得賠償,若提供的理賠資料不齊全,那麼是無法進行理賠的。
6、低於免賠額。在醫療保險中,一般都會有免賠額這一項,所謂免賠額就好比是醫保中的起付線,若報銷金額低於免賠額,那麼保險公司是不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