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國行政區劃分為哪幾個大區
中國行政區劃分為七大區:
華北(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
東北(遼寧、吉林、黑龍江)
華東(上海、江蘇、浙江、江西、安徽、福建、山東)
中南(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
西南(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
西北(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
港澳台(香港、澳門、台灣)
(1)中國政區包括哪些擴展閱讀
截止2019年8月,全國共有(省以下行政區劃單位統計不包括港澳台):
一級行政區(省級行政區):34個(23個省、5個自治區、4個直轄市、2個特別行政區)
二級行政區(地級行政區):333個(293個地級市、7個地區、30個自治州、3個盟)49個旗、3個自治旗、1個特區、1個林區)
四級行政區(鄉級行政區):39945個(8393個街道、21297個鎮、9120個鄉、981個民族鄉、153個蘇木、1個區公所)
㈡ 中國34個省級行政區分別是
中國34個省級行政區分別是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慶市、河北省、山西省、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東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廣東省、海南省、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陝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台灣省;
內蒙古自治區、廣西壯族自治區、西藏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
行政區劃的的相關知識。
在我國有34個省級行政區,包括23個省、5個自治區、4個直轄市、2個特別行政區。在歷史上和習慣上,各省級行政區都有簡稱。省級人民政府駐地稱省會(首府),中央人民政府所在地是首都。
北京是中國的首都。
其中鄉鎮是中國最基層的行政單位。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是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民族自治地方,它們都是祖國不可分割的部分。國家根據需要,還可以設立特別行政區。此外,為了便於行政管理和經濟建設,為了加強民族團結,國家可根據需要對行政區劃作必要的調整和變更。
香港和澳門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中國政府已於1997年7月1日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成立了香港特別行政區。於1999年12月20日對澳門恢復行使主權,成立了澳門特別行政區。
以上內容參考中國駐香港辦公室——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
㈢ 中國行政區劃名稱都有哪些
行政區劃分為省級行政區、縣級行政區、鄉級行政區三個級別;中國行政區 劃分為省、縣、鄉三級,詳細實行如下原則:
(一)全國分為省、自治區、直轄市;
(二)省、自治區分為自治州、縣、自治縣、市;
(三)縣、自治縣分為鄉、民族鄉、鎮。 直轄市和較大的市分為區、縣。自治州分為縣、自治縣、市。 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都是民族自治地方。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
(3)中國政區包括哪些擴展閱讀:
中國行政劃分原則:
某些國家在一級政權內部,為了實現某一單項職能的管理而劃分的區域,作為一種行政區劃,如美國行政區域的數目很多,其中大部分是單職能的,包括學區、司法區和其他各種專區如消防區、水土保護區、住宅區、公路區等。
國家都是按地域劃分行政區。各國的行政區劃有不同的劃分和名稱。不論何種類型的國家,行政區劃的劃分總要符合統治階級的根本利益,並考慮政治、經濟、民族、人口、國防、歷史傳統等各方面的因素。社會主義國家行政區域的劃分通常根據以下原則:
1、政治原則。促使國家機關密切聯系人民群眾,便利人民群眾參加國家管理。
2、經濟原則。根據不同地區的經濟特點進行劃分,使之有利於發展社會生產力。
3、民族原則。根據少數民族的居住狀況和其他特點進行劃分,使之有利於各民族的發展,鞏固各民族的團結。這些原則是相互聯系、相互結合的。此外,也顧及歷史傳統、人口分布、地理條件和國防需要等因素。
行政區劃雖因國家本質不同而有其明顯的階級性,但也有一定的歷史連續性。例如,中國從秦代(公元前221~前207)建立統一國家並施行郡縣制以來,歷代行政區劃雖有變更,但變化並不太大。英、法、美等國的行政區劃也是從19世紀繼承發展下來的。
㈣ 中國六大行政區分別是哪六個每個分別包括哪幾個省
包括以下六個行政區:
1、東北地區4個:黑龍江省、吉林省、遼寧省和內蒙古自治區東四盟市。
2、華東地區8個:山東省、江蘇省、安徽省、浙江省、江西省、福建省、台灣省和上海市。
3、華中地區3個: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
4、華南地區5個:廣東省、海南省、廣西壯族自治區、香港、澳門。
5、西南地區6個:四川省、雲南省、貴州省、重慶市、西藏自治區以及陝西南部。
6、西北地區5個:陝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六大行政區是新中國建國之初,中共中央通過軍事佔領的辦法,全面掌管新佔領區黨政軍民大權。隨後,全國被劃分為東北、華北、華東、中南、西北、西南六大行政區,實行黨政軍一體化管理。但沒過多久,六大行政區即被撤銷。
1949年10月至1954年6月,我國曾在省以上設置過大行政區建制,中央人民政府授權各大行政區人民政府或軍政委員會對其所轄的省市區實施領導和監督 。包括東北、華北、西北、華東、中南和西南六個大行政區。
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後,控制了東北、華北、中原地區,並重新劃定了行政區域。
西北、華東、中南和西南四個大行政區都包含了解決邊境問題和民族問題的用意,吸納了大量少數民族幹部 。
1952年11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19次會議通過《關於改變大行政區人民政府(軍政委員會)機構與任務的決定》,決定指出大行政區人民政府(軍政委員會)的機構與任務應予改變。大行政區人民政府或軍政委員會一律改為行政委員會。
1952年底,中共認為「即將結束國家經濟的恢復和改建工作」,需要調整與增設中央機構、減少政權層次,以「開始全國大規模的有計劃的經濟建設與文化建設」之時,對大行政區進行了調整,並於1954年廢除了大行政區的建制。
網路_六大行政區
㈤ 中國的行政區域分哪幾級
法律分析:中國的行政區域分以下四級:
1、省級行政區,是中央人民政府直接管轄的最高一級地方行政區域,有省、自治區、直轄市、特別行政區4種;
2、地級行政區,是介於省級和縣級之間的一級地方行政區域,包括地級市、地區、自治州和盟;
3、縣級行政區,是中國地方二級行政區域,是地方政權的基礎。縣級行政單位包括市轄區、縣級市、縣、自治縣、旗、自治旗、特區、林區等;
4、鄉級行政區,是地方三級行政單位。包括鎮和鄉,1960年以前還曾設區。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行政區劃管理的規定》第四條 下列行政區劃的變更由國務院審批:
(一)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行政區域界線的變更,省、自治區人民政府駐地的遷移;
(二)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設立、撤銷、更名和隸屬關系的變更以及自治州、縣、自治縣、市人民政府駐地的遷移;
(三)自治州、自治縣的行政區域界線的變更,縣、市的行政區域界線的重大變更;
(四)凡涉及海岸線、海島、邊疆要地、重要資源地區及特殊情況地區的隸屬關系或行政區域界線的變更。
㈥ 中國行政區有幾個
中國有34個省級行政區,包括23個省、5個自治區、4個直轄市、2個特別行政區。在歷史上和習慣上,各省級行政區都有簡稱。省級人民政府駐地稱省會(首府),中央人民政府所在地是首都。北京是中國的首都。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行政區劃由省級行政區、地級行政區、縣級行政區、鄉級行政區組成。
具體情況如下:
省級行政區:23個省、5個自治區、4個直轄市、2個特別行政區,合計34個省級行政區。
地級行政區:293個地級市、7個地區、30個自治州、3個盟,合計333個地級區劃。
縣級行政區:971個市轄區、1313個縣、389個縣級市、117個自治縣、49個旗、3個自治旗、1個特區、1個林區,合計2844個。
鄉級行政區:8562個街道、20988個鎮、8102個鄉、966個民族鄉、153個蘇木、1個民族蘇木、1個縣轄區,合計38773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