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何加入翻譯協會
需要靠二級證書 才有資格加入
B. 全國翻譯資格證考試
已過CATTI 二筆,說兩句吧!
其實官網www.catti.net.cn上說的很明白的,可能你沒看到或者沒能理解吧~
CATTI 口譯和筆譯是可以分開報考的,考取口譯就發口譯證書,考取筆譯就發對應等級的筆譯證書。筆譯包含兩個部分:實務和綜合,這兩部分滿分都是100,只有兩部分的成績都在60分以上才可以拿到筆譯證書。同樣道理,要拿到口譯證書,也必須得口譯綜合和口譯實務兩部分的成績都在60分以上;
大連啊? 全國所有考試報名已經結束啦,11月14日就要考試了,你可以明年2月報名,參加5月份的考試,歡迎跟我交流!
C. 取得CATTI證書,沒有別的資質,申請中國翻譯協會能成功嗎
沒問題 翻譯協會只是個為了收會費的組織
D. 誰是中國翻譯協會的會員入會的步驟麻煩么通過了CATTI呢。。
這只是個交錢的協會 滿足虛弱而已 不值得加入
E. 中國翻譯協會的會員管理
中國翻譯協會會員管理暫行辦法(入會細則,請詳細閱讀)
第一條
為了加強中國翻譯協會(以下簡稱「本會」)會員的管理,更好地開展活動,向廣大會員提供有效的服務,根據《中國翻譯協會章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自願加入本會,擁護本會章程,願意參加本會活動,履行會員義務的相關團體、機構和個人均可申請加入本會。
第三條
會員組成 本會會員由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組成。
(一)單位會員指依法成立的翻譯行業社團、機構和企事業單位。
(二)個人會員指從事翻譯行業相關工作的人員。個人會員包括
資深會員、專家會員、會員、榮譽會員和學生會員,具體條件如下:
1、資深會員(終身):
受本會表彰的資深翻譯家。
2、專家會員:
凡具備下列任一條件者,可申請成為專家會員:
(1)取得副譯審(含)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或獲得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一級(含)以上證書者;或獲得國際譯聯任一會員組織頒發的授權翻譯或認證翻譯資質證書者;
(2)在翻譯學術界或翻譯專業領域內有顯著成績和貢獻者,或有豐富實踐經驗者。
3、會員:
凡具備下列任一條件者,可申請成為會員:
(1)取得中級、初級翻譯專業技術資格,或獲得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二級、三級證書者;或國際譯聯任一會員組織的會員;
(2)在翻譯行業領域有一定成就、貢獻或實踐經驗者。
4、榮譽會員:
熱心翻譯事業,願意支持、贊助並參加本會活動,在翻譯相關產業中成績顯著、有影響的各界人士。
5、學生會員:
凡具備下列條件者的人員,可申請成為學生會員:
(1) 遵守本會章程;
(2) 熱愛翻譯事業,外語或翻譯專業成績優異的高等院校在校學生。
第四條 會員入會程序
(3)申請成為本會單位會員的程序:
1、向本會秘書處索取或從本會網站下載「中國翻譯協會單位會員入會申請表」;
2、填寫「中國翻譯協會單位會員入會申請表」並加蓋公章後交回本會秘書處,同時提交相關材料(詳見第五條);
3、經本會會員資格審查小組審查後,報本會常務理事會或常務會長會議審批;
4、本會向被接納為會員的團體或單位發放入會通知書;
5、被接納的團體或單位在接到入會通知書的一個月內按規定交納本年度會費;
6、本會秘書處向被接納為會員的團體或單位頒發全國統一編號的中國翻譯協會會員證書和標牌。
(二)申請成為本會個人會員的程序:
1、由本會單位會員,或分支機構,或兩名理事,或秘書處向會員資格審查小組推薦;
2、向本會秘書處索取或從本會網站下載「中國翻譯協會個人會員入會申請表」;
3、填寫「中國翻譯協會個人會員入會申請表」後交回本會秘書處,同時提交相關材料(詳見第五條);
4、經本會會員資格審查小組審查後,報本會常務理事會或常務會長會議審批;
5、本會向被接納為會員的個人發放入會通知書;
6、被接納的個人在接到入會通知書的一個月內按規定交納本年度會費;
7、本會秘書處向被接納為會員的個人頒發全國統一編號的中國翻譯協會會員證書。
第五條
入會材料(一)單位會員入會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社會團體
(1)入會申請表(一式兩份);
(2)社團簡介;
(3)社團章程;
(4)社團組織機構、主要領導成員名單;
(5)《社會團體法人證書》復印件;
(6)《社團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復印件;
(7)社團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8)其他相關資質證書復印件。
2、企事業單位
(1)入會申請表(一式兩份);
(2)單位簡介;
(3)《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4)《事業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或《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復印件;
(5)事業、企業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6)其他相關資質證書復印件。
3、中央機關單位參照企事業單位執行。
(二)個人會員入會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入會申請表(一式兩份);
2、身份證復印件,外籍會員提供護照復印件和國際譯聯會員組織的會員證復印件,學生會員同時提供學生證復印件;
3、個人簡歷;
4、本人近段時間兩寸免冠照片三張(照片背面寫清本人姓名);
5、學歷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稱證書等相關資質證書復印件。
第六條
會員權利 本會會員享有以下權利:
1、本會內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優先參加本會活動的權利;
3、優先獲得本會服務的權利;
4、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5、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七條
會員義務 (一)本會單位會員承擔以下義務:
1、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2、遵守職業道德和行業規范;
3、完成本會委託的工作,協助本會開展相關活動;
4、按規定定期注冊、交納會費。
(二)本會個人會員承擔以下義務:
1、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2、遵守職業道德和行業規范;
3、積極參加和支持本會開展的各類活動;
4、按規定定期注冊、交納會費。
第八條
會籍管理 1、本會會員會籍由本會秘書處統一管理;
2、會員發展工作每年集中受理兩次;
3、會員證書由本會按會員類別統一印製、統一編號、統一加蓋印章,由本會秘書處統一頒發。會員證遺失時,應向本會秘書處書面申明遺失原因,可按原證編號補發證書;
4、會員自加入本會之年度起每兩年注冊一次;
5、單位會員的名稱、法人代表、通訊地址、電話、傳真、電子信箱、聯系人等發生變更時,應及時通知本會秘書處;
6、個人會員的通訊地址、電話、傳真、電子信箱等發生變更時,應及時通知本會秘書處;
7、會員要求退出本會的,應書面通知本會秘書處,並交回會員證。本會秘書處收到會員的退會申請和會員證後,辦理相關退會事宜,退會不退會費。會員連續兩年不交納會費,不參加本會活動,按自動退會處理;
8、會員嚴重違反本會章程,損害本會利益或聲譽,經常務理事會或常務會長會議表決通過,予以警告直至除名。會員被除名,不退會費,會員被除名兩年後方可重新申請入會;
9、發展會員要堅持標准,嚴格程序,確保質量。
第九條
會費管理 (一)會費標准:
1、單位會員會費標准:
(1)社會團體每年會費標准:1000元;
(2)企事業單位每年會費標准:1000元;
(3)理事單位每年會費標准:3000元;
(4)中央機關單位參照企事業單位會費標准執行。
2、個人會員會費標准。
(1)資深會員、榮譽會員:免交會費;
(2)專家會員:每年260元;
(3)會員:每年180元;
(4)學生會員:每年50元。
(二)交費方式與時間:會員須在每年的3月31日前交納當年的會費;新會員須在收到入會通知書之日後一個月內交納當年會費;會員交納會費原則上以一年為標准,7月份之後獲准入會的新會員可按會費標準的60%交納當年會費。
(三)會費用途:主要用於為會員提供的服務;支持會員及分支機構開展活動;向國際譯聯交納會費;補貼本會舉辦的各種大型會議、活動以及協會秘書處的日常運轉等。
(四)本會接受單位和個人的捐贈。
第十條
會員服務
(一)本會單位會員享受以下服務:
1、獲取業界相關信息和政策法規指導;
2、在《中國翻譯協會會員通訊》和本會網站上刊登會員介紹和信息等;
3、免費獲取全年《中國翻譯協會會員通訊》、《中國翻譯協會會員名錄》;
4、免費獲取本會會刊《中國翻譯》全年雜志;
5、優先參加本會舉辦的各種國內外會議、交流、培訓、考察活動;
6、理事單位除享受上述服務外,還優先享有協會提供的業務信息和市場推介服務;優先獲得與協會共同開發相關項目和舉辦相關活動的機會;優先並優惠參加本會舉辦的各種國內外會議、交流、培訓、考察等活動。
(二)本會個人會員享受以下服務:
1、獲取業界相關信息和政策法規指導;
2、免費獲取本會全年《中國翻譯協會會員通訊》、《中國翻譯協會會員名錄》;
3、訂閱會刊及本會出版物享受優惠價格;居住地在中國大陸的專家會員免費獲贈全年《中國翻譯》;
4、優先並優惠參加本會舉辦的各種國內外會議、交流、培訓、考察活動。
(三)本會學生會員享受以下服務:
1、訂閱會刊及本會出版物享受優惠價格;
2、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類活動;
3、獲得本會提供的行業信息。
第十一條
本辦法自會員代表大會通過之日起實施。
第十二條
本辦法的制定、修改和解釋權屬於本會常務理事會。
F. 怎樣才能找到有資質的翻譯公司
大家在外事機構辦事的時候可能都會遇到提供翻譯件的問題,一般工作人員都會讓我們提交有資質的翻譯公司翻譯的稿件,那麼怎樣的公司才稱得上有資質呢?
翻譯公司是一家企業,所以有資質的翻譯公司就是有翻譯資質的企業。我們來看看企業資質的概念:指企業在從事某種行業經營中,應具有的資格以及於此資格相適用的質量等級標准。對於翻譯公司來說就是翻譯公司在經營過程中可以提供與「翻譯服務」相關的翻譯資質包括口譯資質與筆譯資質。
翻譯公司的資質組成一般分為兩個層面,一個是翻譯公司資質,一個是譯員的資質。
公司資質包括:
1. 正規的翻譯公司是經國家工商總局批准並頒發合法營業執照的公司。
2. 正規公司必須按照營業執照設定的經營類目合法經營,所以正規翻譯公司的經營范圍一定包含「翻譯服務」字樣,對應的公司名稱中也包含「翻譯字樣」,英文名稱包含「TRANSLATION CO., LTD.」英文字樣。
3. 翻譯公司的印章使用與其他公司的印章使用略有不同。普通公司在簽發以公司名義的文件時才會使用公司公章,對於翻譯公司公司所翻譯的每一份稿件都是公司行為的文件,所以翻譯公司的公章使用頻率遠大於普通公司。
4. 翻譯行業不同於其他傳統行業,在提交公司申請時,國家工商總局會對公司申請人進行資質審查,會頒發翻譯專用章,加蓋翻譯公司專用翻譯章的文件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保護,且翻譯專用章上有公安局備案的唯一識別編碼,具有唯一性。
5. 翻譯文件很多都是涉外文件,所以在翻譯行業目前只有少量實力較強的翻譯公司具有公安局備案識別編號的涉外專用章。
6. 正規翻譯公司在翻譯行業有一定加入了相關行業組織。中國翻譯協會是中國最大的翻譯行業社會組織,起到了監督管理翻譯公司的作用,所以有資質正規的翻譯公司一定是中國翻譯協議會員單位。
7. 翻譯行業實力較大的翻譯公司不僅僅是一個翻譯組織的會員單位,也會加入國外的翻譯組織,比如美國翻譯協會
8. 有資質的翻譯公司一定獲得過相關行業榮譽,比如3A級誠信經營示範單位、3A級質量服務誠信單位。
譯員資質:
1. 對於國內的英語譯員,一般具有教育部頒發的《英語專業八級證書》、人事部頒發《CATTI二級筆譯》、《二級口譯證書》、上海外語口譯考試委員會頒發的中高級口譯證書
2. 外國資質:澳大利亞NAATI三級筆譯證書、日本語能力一級證書、韓語TOPIK六級證書、德國宣誓翻譯資質
上海譯心向善翻譯服務有限公司是一家坐落於上海靜安區新疆路518號的翻譯公司,公司是中國翻譯協會會員單位、美國翻譯協會會員單位、擁有公安部備案編號的翻譯專用章和涉外專用章、上海市3A級誠信經營示範單位、3A級質量服務誠信單位,可以提供翻譯蓋章服務的正規翻譯公司。
本公司可以提供包括:公安局、公證處、車管所、法院、工商局、銀行、民政局、保險公司、出入境管理處、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等工商、公安、司法、檢察、商務、公證、各國使領館和行政審批部門的各類證件和文案。
包含但不限於以下文件:英國簽證翻譯、美國簽證文件翻譯、澳大利亞簽證文件翻譯、加拿大簽證材料翻譯等各國簽證文件翻譯,留學成績單翻譯、學歷學位證翻譯、單身證明翻譯、護照翻譯、結婚證翻譯、離婚證翻譯、駕照翻譯、NATTI駕照翻譯、德國宣誓駕照翻譯、病例翻譯、出生證明翻譯、死亡證明翻譯、CAD圖紙翻譯、工程說明書翻譯、字幕翻譯、歌曲翻譯、金融翻譯、論文摘要翻譯、網站翻譯、審計報告翻譯、專利翻譯、安全數據表翻譯、訴訟書翻譯、樓書翻譯、電視劇翻譯、漫畫翻譯等等
涉及語種:英語、日語、韓語、法語、俄語、德語、葡萄牙語、西班牙語、阿拉伯語、義大利語、泰語、蒙古語、越南語、印尼語、土耳其語、印地語、荷蘭語、希伯來語、波蘭語等
G. 中國翻譯協會會員單位怎麼續年費
中國翻譯協會會員單位在網上續年費,經常要在官網上,然後找到交費的那一欄,按步驟進行就可以了。
H. 中國翻譯協會
中國翻譯協會(原名「中國翻譯工作者協會」,簡稱「中國譯協」)成立於1982年,是由與翻譯及與翻譯工作相關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個人自願結成的全國性、行業性、非營利社會組織,是翻譯領域唯一的全國性社會團體,由分布在全國各省、市、區的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組成。下設社會科學、文學藝術、科學技術、軍事科學、民族語文、外事、對外傳播、翻譯理論與翻譯教學、翻譯服務、本地化服務10個專業委員會。業務主管部門為中國外文局。協會常設工作機構為秘書處、行業管理辦公室,均設在中國外文局對外傳播研究中心。
中國譯協的宗旨是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加強對翻譯行業的指導與管理,規范行業行為;開展翻譯研究和交流,促進人才培養和隊伍建設;維護翻譯工作者的合法權益;開展與國內外相關組織之間的交流與合作,為提高翻譯質量、改進翻譯服務、促進翻譯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服務。
中國譯協自成立以來,充分利用自身的資源優勢,經常舉辦翻譯行業和學術交流活動,積極開展翻譯人才培訓、翻譯咨詢服務和與翻譯工作相關的社會公益活動。如:1986年創辦,每年一屆的「韓素音青年翻譯獎」競賽是目前中國翻譯界組織時間最長、規模最大、影響最廣的翻譯大賽;1997創辦,平均每兩年舉辦一期的「暑期全國英漢翻譯高級研討班」已成為中國翻譯界高端翻譯人才和翻譯師資培訓的有影響力的品牌;2001年以來開展的資深翻譯家表彰活動,對畢生從事外事外交、對外傳播、社會科學、文學藝術、科學技術、軍事科學、民族語文翻譯和翻譯服務、翻譯理論與翻譯教學領域的1000多位翻譯家進行了表彰,受到國家領導人及社會各界的高度贊譽;2004年舉辦的首屆「中國翻譯成就展」、2006年舉辦的「中國國際翻譯文化周」等活動,均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尤其是2008年8月4~7日,中國譯協與國際翻譯家聯盟(簡稱「國際譯聯」)在上海共同主辦第18屆世界翻譯大會,獲得巨大成功,贏得國內外翻譯界廣泛贊譽,產生了重大的社會影響。
中國譯協積極進行行業指導,參與行業管理,致力於推動中國翻譯行業國家標準的制定與實施。
2006年中國譯協受國家人事部和中國外文局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辦公室委託,負責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證書登記與繼續教育工作的具體實施。
中國譯協積極開展與國外翻譯界的交流與合作,於1987年正式加入國際翻譯家聯盟,其代表一直當選該聯盟理事。2005年8月在芬蘭舉行的第17屆世界翻譯大會上,中國譯協副會長黃友義當選國際譯聯副主席。在2008年8月的第18屆世界翻譯大會上,他又被選為國際譯聯第一副主席。中國譯協於1995年發起組織的「國際譯聯亞洲翻譯家論壇」已成功舉辦五屆,中國譯協主辦了1995年第一屆和2004年第四屆。
《中國翻譯》(雙月刊)雜志是中國譯協會刊,1980年創刊,屬翻譯專業學術期刊,是國內外譯界同行進行學術交流的園地,在國內翻譯界發揮了重要的學術導向作用,產生了良好的社會影響。《中國翻譯》雜志多年被新聞出版總署評為雙效期刊並列入中國期刊方陣。
I. 通過BETT中級筆譯證書後可以申請中國翻譯協會會員資格嗎
我btt中級筆的測試,中國車質量做的多麼的智慧,可以的
J. 中國翻譯協會的組織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會名稱為中國翻譯協會,簡稱中國譯協。英文名稱為Translators Association of China (TAC) 。
第二條本會是由全國與翻譯工作相關的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個人自願結成的學術性、行業性非營利組織。
第三條本會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執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和職業道德,其宗旨是開展翻譯研究和學術交流;促進翻譯人才培養和翻譯隊伍建設;進行行業指導,參與行業管理;維護翻譯工作者的合法權益;開展與國內外相關組織之間的交流與合作。
第四條本會接受中國外文出版發行事業局和民政部的業務指導與監督管理。
第五條本會會址設在北京市。
第二章業務范圍
第六條本會的業務范圍:
⒈ 團結全國翻譯工作者,加強翻譯界的聯系與合作,繁榮翻譯事業;
⒉ 舉辦各種與翻譯相關的學術交流活動;
⒊ 開展與翻譯相關的服務、咨詢、辦學和培訓等工作;
⒋ 開展行業調查研究,加強行業自律,規范行業行為;
⒌ 維護翻譯工作者的合法權益;
⒍ 開展與國內外相關組織之間的交流與合作,推進中外翻譯學術交流,增進友好往來;
⒎ 出版會刊,編印翻譯學術資料和書籍,宣傳翻譯事業。
第三章會員
第七條本會會員分為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凡擁護本會章程,願意加入本會的相關團體、機構和個人均可申請加入本會。
⒈ 單位會員指中央機關、省、區、市依法成立的翻譯社團,從事與翻譯相關的業務或支持翻譯事業、依法成立的機構和企事業單位;
⒉ 個人會員指從事翻譯專業工作或與翻譯相關的業務工作,並取得一定業績的個人,以及支持翻譯事業並做出一定貢獻的個人。
第八條會員入會的程序:
⒈ 提交入會申請材料;
⒉ 由常務理事會或其授權的機構審批入會申請;
⒊ 頒發會員證書。
第九條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⒈ 本會內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⒉ 參加本會活動的優先權;
⒊ 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⒋ 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⒌ 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條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⒈ 遵守本會的章程;
⒉ 遵守職業道德和行業規范;
⒊ 執行本會的決議;
⒋ 維護本會的合法權益;
⒌ 完成本會委託的工作;
⒍ 按規定交納會費;
⒎ 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相關信息。
第十一條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連續兩年不交納會費,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二條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警告或除名。
第四章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三條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的代表在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中按照一定比例推舉產生。
根據需要,本會可以邀請有關人士作為特邀代表參加全國會員代表大會。
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
⒈ 制定和修改章程;
⒉ 選舉和罷免理事;
⒊ 審議理事會或理事會委託的常務理事會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⒋ 決定終止事宜;
⒌ 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四條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的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五條全國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任期五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六條理事會是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任期五年,由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在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全國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理事連續兩次無故不參加理事會會議者,其理事資格自動取消。
第十七條理事會的職權:
⒈ 執行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⒉ 選舉和罷免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選舉和罷免常務理事;
⒊ 籌備召開全國會員代表大會;
⒋ 向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⒌ 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⒍ 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⒎ 決定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⒏ 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⒐ 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⒑ 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八條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九條理事會任期內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特殊情況下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條本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六分之一。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對理事會負責。
在理事會閉會期間,常務理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⒈ 執行理事會的決議;
⒉ 籌備召開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和理事會會議;
⒊ 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⒋ 建議增補或更換理事;
⒌ 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⒍ 決定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⒎ 聘請有關人士擔任本會顧問、名譽會長和名譽理事;
⒏ 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⒐ 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⒑ 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一條常務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由到會的常務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二條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特殊情況下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三條本會的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和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⒈ 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⒉ 在本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⒊ 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原則上不超過70周歲;
⒋ 身體健康,能堅持本會領導機構的日常工作;
⒌ 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⒍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四條本會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經業務主管單位同意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五條本會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任期五年,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全國會員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經業務主管單位同意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本會法定代表人為本會秘書長,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本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七條在常務理事會閉會期間,由常務理事會授權的常務會長會議行使下列職權:
⒈ 籌備召開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
⒉ 召集和主持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
⒊ 檢查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貫徹落實情況;
⒋ 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⒌ 決定增補或更換理事;
⒍ 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⒎ 決定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⒏ 決定聘請有關人士擔任本會顧問、名譽會長和名譽理事;
⒐ 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⒑ 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⒒ 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八條本會秘書長和常務副秘書長領導秘書處開展日常工作,負責具體落實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常務會長會議的各項決議、決定。
第二十九條本會秘書處設秘書長一人,常務副秘書長一人、副秘書長若幹人。常務副秘書長為專職。常務副秘書長、副秘書長由秘書長提名,常務理事會決定。
秘書長、常務副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⒈ 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⒉ 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⒊ 提名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⒋ 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⒌ 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三十條本會下屬的各委員會是本會開展工作的分支機構。經常務理事會決定,報請業務主管單位審核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審批後設定。
第三十一條各委員會設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幹人、秘書長一人,副秘書長若幹人。各委員會的設置、調整和主任、副主任、秘書長人選由本會秘書處報請常務理事會決定。
第三十二條各委員會須按照本會的章程制定其活動規則,經常務理事會批准後嚴格按照活動規則組織開展活動。
第五章資產理用
第三十三條本會經費來源:
⒈ 會費;
⒉ 捐贈;
⒊ 政府資助;
⒋ 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⒌ 利息;
⒍ 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四條本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五條本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六條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准確、完整。
第三十七條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八條本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九條本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四十條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一條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二條對本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三條本會修改的章程,須在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通過三十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終止程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四條本會因故需要注銷時,由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五條本會終止動議須經全國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六條本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得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七條本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八條本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附 則
第四十九條本章程經2004年11月7日第5屆全國理事會會議表決通過。
第五十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的理事會。
第五十一條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二條本會的軍隊單位會員、個人會員在執行本章程的同時,執行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有關軍內社會團體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