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國清政府簽訂了哪些不平等條約
1、第一次鴉片戰爭,1840
結果:清政府戰敗,中英簽訂《南京條約》。
影響:經過鴉片戰爭,中國的國門被打開,開始淪為列強的半殖民地。中英《南京條約》及其附件中所規定的五口通商、協定關稅、自由貿易、片面最惠國待遇等條款,為英國等西方列強的對華經濟擴張提供了便利。不過,這一時期中國的開放還僅限於東南沿海地區。
2、第二次鴉片戰爭,1856
結果:清政府被迫與列強簽訂《天津條約》、《愛琿條約》、《北京條約》。
B. 中國清政府簽訂了哪些不平等條約
據統計,自1840年鴉片戰爭爆發到1949年中華民國垮台的109年間。中國政府同外國政府、國際組織、外商、簽訂的各種契約、條約、協約和合約共1182件(清朝500多件,北洋軍閥300多件,國民黨政府200多件)。其中影響最大、危害最大的當屬清朝時期簽訂的一系列不平等條約。
1840年—1842年的鴉片戰爭和《南京條約》。鴉片戰爭失敗後,英國最早和清政府簽訂《南京條約》,也是中國近代史上與外國簽訂的第一個喪權辱國的不平等條約。涉及割地、賠款、五口通商和稅款協商。
從鴉片戰爭以後,清朝進入了簽賣國條約的馬拉松。和英國簽了163個,日本153個,沙俄104個,法國73個,德國47個,美國41個,比利時26個,葡萄牙13個,義大利7個,荷蘭5個,奧匈帝國5個,西班牙4個,其它國家68個。
《辛丑條約》是中國近代史上賠款數目最龐大、主權喪失最嚴重的不平等條約。條約規定:中國賠款合計9.8億兩白銀(賠償4.5億白銀,分39年還清,本息共計約9.8億兩),允許各國駐軍等等。該條約標志著清政府完全成為帝國主義統治中國的工具,中國徹底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
1917年,德國和奧地利因一戰中成為中國的敵對國,第一個被廢除不平等條約。1943年,美英自願放棄其在中國的特權。義大利和日本因二戰中成為中國的敵對國,在中國的殖民地和租借地被全部剝奪。
1949年,新中國成立以後,宣布廢除一切不平等條約。
C. 清政府簽訂的不平等條約有哪些
清政府簽訂的不平等條約,其中主要的有:南京條約、天津條約、北京條約、望廈條約、黃埔條約、璦琿條約、馬關條約、辛丑條約、中俄蒙協約、民四條約等。
不平等條約(Unequaltreaty)是指有損國家主權的、在締約國間權利、義務分配不公的國際條約、協定。不平等條約,權利多傾向於強國,義務偏重於弱國,實質上違反國家主權平等原則,在國際上遭廣泛譴責。
D. 清朝三個「不平等條約」分別是什麼
分別指《南京條約》、《辛丑條約》和《馬關條約》。
《南京條約》其中要求中國:割讓香港島;向英國賠償鴉片煙價、商欠、軍費共二千一百萬銀元;五口通商,開放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五處為通商口岸,允許英人居住並設派領事;協定關稅,英商應納進出口貨稅、餉費,中國海關無權自主等。
《辛丑條約》規定:中國賠款價息合計9.8億兩白銀(詳情為賠償4.5億白銀,分39年還清,本息共計約9.8億兩);劃定北京東交民巷為使館界,允許各國駐兵保護,不準中國人在界內居住;清政府保證嚴禁人民參加反帝運動等。
《馬關條約》規定,中國割讓遼東半島(後因三國干涉還遼而未能得逞)、台灣島及其附屬各島嶼、澎湖列島給日本,賠償日本2億兩白銀。中國還增開沙市、重慶、蘇州、杭州為商埠,並允許日本在中國的通商口岸投資辦廠。
1、《南京條約》破壞了中國的領土完整和關稅主權,便利了英國對華的商品輸出,使中國開始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南京條約》簽訂後,西方列強趁火打劫,相繼強迫清政府簽訂了一系列不平等條約,進一步侵犯了中國的主權,破壞了中國的自然經濟,並加速了清王朝的衰亡。
2、《辛丑條約》的簽訂,不僅給中國人民帶來了沉重負擔,還損害了國家主權。從此,清政府完全成為了帝國主義統治中國的工具(即「洋人的朝廷」),而俄國則在用其它條約獲得中國的東北的領土。
英美則以商業利益為重,希望保持中國門戶開放,並對日、俄的野心感到不安。最後達成的協議,沒有要求清政府割地,只要求巨額的賠款。
3、《馬關條約》是繼《南京條約》以來最嚴重的不平等條約。各帝國主義國家援引片面最惠國待遇,獲得了《馬關條約》中除割地賠款以外中國給予日本的所有特權。它給近代中國社會帶來嚴重危害,大大加速了中國半殖民地化進程,加深民族危機。
①台灣等大片領土的割讓,進一步破壞了中國主權的完整,刺激了列強瓜分中國的野心,民族危機進一步加深。而且還造成了台灣和大陸難以彌補的隔閡,遺患至今。
②巨額賠款,加重了中國人民的負擔。同時,加速了日本軍國主義的發展。清朝因此大借外債,致使列強控制了中國的經濟命脈。
③通商口岸開放,使帝國主義侵略勢力深入到中國內地。
④允許在華投資辦廠,其他列強引用「利益均沾」的條款,爭先恐後地在中國開設工廠,嚴重阻礙了中國民族資本主義的發展。同時也反映出列強對華經濟侵略由商品輸出到資本輸出的過程。
E. 清王朝簽定的不平等條約有哪些如何看
所謂不平等條約,主要是指有損國家主權的、在締約國間權利、義務分配不公的國際條約、協定,其顯著特點便是以武力威脅強迫對方締結條約。清末自1840年鴉片戰爭以來,曾與其他國家簽訂了一系列條約,其中絕大部分都是不平等的。
F. 😑中國清朝時期,簽訂了多少份不平等條約
自鴉片戰爭《南京條約》的簽訂到1912年清朝滅亡的72年間,清政府與世界列強先後簽訂了超過40個不平等條約,這些不平等的條約主要是中國同俄、英、美、法、德、日、意、澳、比、西、葡、荷、丹麥等列強簽訂的。
1842年8月29日簽訂的中英《南京條約》,是中國近代史上第一個喪權辱國的不平等條約!《南京條約》簽訂後,美、法等列強接踵而來,先後強迫清政府簽訂《五口通商章程》、《虎門條約》、《望廈條約》、《黃埔條約》。
這一系列不平等條約的簽訂,使中國的領土、領海、司法、關稅、貿易等主權開始遭到嚴重破壞,中國獨立自主的國家地位開始喪失,並開始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
1858年5月28日,中俄簽訂不平等的《璦琿條約》;1860年10月24日中英簽訂不平等的《北京條約》;1860年10月25日中法簽訂不平等的《北京條約》;1860年11月14日中俄簽訂不平等的《北京條約》,這一條約的簽訂,從此中國失去了東北地區對日本海的出海口!1861年中俄簽訂不平等條約《塔城界約》;1864年10月7日中俄簽訂不平等條約《勘分西北界約記》。
1895年4月17日中日簽訂的《馬關條約》,給近代中國帶來了深重災難!台灣、澎湖列島等大片領土被割讓,進一步破壞了中國主權的完整,並且大大刺激了列強瓜分中國的野心,中國的民族危機進一步加深。
1901年7月25日八國聯軍侵華後,清政府被迫與英、美、俄、法、德、日、意、澳、西、比、荷等11國簽訂了《辛丑條約》。《辛丑條約》是中國近代史上賠款數目最大,主權喪失最嚴重的不平等條約,特別是允許各國駐軍,該條約的簽訂,標志著清政府完全成為帝國主義統治中國的工具,中國徹底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
上述這些喪權辱國不平等條約(主要是中俄不平等條約)的簽訂,中國由此喪失了大片領土!
中俄《璦琿條約》中國喪失60萬平方公里的領土;中俄《北京條約》中國喪失40萬平方公里的領土;中俄《塔城界約》中國喪失43萬平方公里的領土;中俄《勘分西北界約記》,中國喪失44萬平方公里的領土。晚清時期被俄國掠奪近200萬平方公里的中國領土!
(6)中國清政府簽訂了哪些不平等條約擴展閱讀
1917年,俄國十月革命後,新生的蘇維埃政權為獲取中華民國政府的承認,自願放棄沙俄時期在華獲取的一系列特權。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德國作為戰敗國,在華一切特權宣告結束。
北伐期間,北伐軍趁機收復了漢口、九江等地的租界。太平洋戰爭爆發後,1941年12月9日,中華民國政府對日本、德國、義大利三國正式宣戰。同時,日本、義大利兩國在華一切特權宣布廢除。
1942年,鑒於中國在中國戰場上的重要作用,英美兩國主動提出放棄兩國在華特權,1943年1月1日,中華民國政府與英美兩國簽訂新約,中英美三國間一系列不平等條約宣告廢除。
之後,其他歐美國家也主動同中華民國政府簽訂新約。到1945年抗戰勝利後,除一次性的割地賠款外,列強在華的一系列不平等特權基本都宣告結束。
1949年,新中國成立後,新一屆政府也宣布廢除之前的一系列不平等條約、債務,取締帝國主義在華一切特權,同時沒收了帝國主義在華一切財產。自此,帝國主義勢力在華宣告結束。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不平等條約
G. 清朝時簽定的四個不平等條約
清朝簽訂的不平等條約不止四個,下面列出了部分中國政府或大多數中國人認為是不平等的條約。
1、中俄蒙協約(民國4年(1915年)6月7日,中國與俄國,簽約地點:外蒙古,恰克圖)
2、民四條約(二十一條)(民國4年(1915年)5月25日,中國與日本,簽約地點:北京)
3、滿洲里界約(1911年(宣統三年)12月20日,中國與俄國,簽約地點:滿洲里)
4、中英續訂藏印條約(1906年(光緒三十二年)4月27日,中國與英國,簽約地點:北京)
5、中日會議東三省事宜正約(1905年(光緒三十一年)12月22日,簽約地點:北京)
6、辛丑條約(1901年(光緒二十七年)9月7日,簽約地點:北京)
7、廣州灣租界條約(或中法互訂廣州灣租界條約)(時間:1899年(光緒二十五年)11月16日;簽約地點:廣州灣;中國與法國)
8、訂租威海衛專條(時間:1898年(光緒二十四年)7月1日;簽約地點:北京;中國與英國)
9、展拓香港界址專條(時間:1898年(光緒二十四年)6月9日;簽約地點:北京;中國與英國)
10、中俄旅大租地條約(1898年(光緒二十四年)3月27日,簽約地點:北京。1898年5月7日在俄國聖彼得堡簽訂了《續訂旅大租地條約》)
11、中德膠澳租界條約(1898年(光緒二十四年)3月6日,北京;中國與德國)
12、中日通商行船條約(1896年(光緒二十二年)7月21日,簽訂於北京)
13、中俄密約(1896年(光緒二十二年)6月3日,莫斯科)
14、馬關條約(1895年(光緒二十一年)4月17日,馬關,與日本)
15、中英會議藏印條款(1890年(光緒十六年)3月17日,印度加爾各答;補充修訂:1893年12月5日,大吉嶺)
16、中葡和好通商條約(1887年(光緒十三年)12月1日,與葡萄牙,北京)
17、中英煙台條約(1876年(光緒二年)煙台;中國與英國)
18、中日北京專條(1874年(同治十三年)10月31日)
19、中俄勘分西北界約記(1864年(同治三年)10月7日,塔爾巴哈台)
20、中德通商條約(1861年(咸豐十一年)9月2日,天津)
21、北京條約
a) 中俄北京條約(1860年(咸豐十年)11月14日,北京)
b) 中法北京條約(1860年(咸豐十年)10月25日,北京)
c) 中英北京條約(1860年(咸豐十年)10月24日,北京)
22、天津條約
a) 中法天津條約(1858年(咸豐八年)6月27日,天津)
b) 中英天津條約(1858年(咸豐八年)6月26日,天津)
c) 中美天津條約(1858年(咸豐八年)6月18日,天津)
d) 中俄天津條約(1858年(咸豐八年)6月13日,天津)
23、中俄璦琿條約(1858年(咸豐八年)5月28日,黑河)
24、上海英法美租界租地章程(1854年(咸豐四年)7月5日,上海)
25、中俄伊犁塔爾巴哈台通商章程(1851年(咸豐元年)8月6日,伊犁)
26、黃埔條約(1844年(道光二十四年)10月24日,與法國,黃埔)
27、望廈條約(1844年(道光二十四年)7月3日,與美國,望廈村)
28、虎門條約(1843年(道光二十三年)10月8日,與英國,虎門)
29、南京條約(1842年(道光二十二年)8月29日,與英國,南京)
(7)中國清政府簽訂了哪些不平等條約擴展閱讀:
條約內容:
一、《中俄蒙協約》
《中俄蒙協約》是1915年6月7日中國北洋政府及外蒙自治當局與沙皇俄國在恰克圖簽訂的有關外蒙古的不平等條約,又稱恰克圖協約。
《中俄蒙協約》共有22條,其內容除確認和重申《中俄聲明文件》、《中俄聲明另件》及《俄蒙商務專條》外,還規定:外蒙古博克多哲布尊丹巴呼圖克圖汗的名號,受民國總統冊封,中俄不幹涉外蒙古現有內政制度;外蒙有權與外國簽訂工商方面的國際條約;
中國商貨進入外蒙一律交納內地貨捐;外蒙境內的訴訟,華人被告時由俄國領事與中國駐庫倫大員或其代表會審,俄國人被告時中國駐庫倫大員僅可觀審;
外蒙境內的恰克圖至張家口電線為外蒙政府產業等。同時,中國外交總長陸征祥和俄國公使秘密互換照會,規定中國不得在外蒙交界的內蒙古地區殖民。
《中俄蒙協約》是中國北洋政府同沙俄簽訂的有關外蒙古的不平等條約。它將沙俄在外蒙獲得的權益具體化,嚴重損害了中國在外蒙古地區的主權。
外蒙古的「自治」,實際上是俄國殖民統治的代名詞。《中俄蒙協約》使中國外蒙古地區淪為沙俄的勢力范圍。
二、《中英續訂藏印條約》
《中英續訂藏印條約》是1906年清朝與英國在北京簽訂的有關西藏事務的條約,為此前《中英藏印條約》的修改條約。
《中英續訂藏印條約》共6款,另以《拉薩條約》作為附約。正約的主要內容有:英國允不佔並藏境及不幹涉西藏一切政治。中國國家應允不準他外國干涉藏境及其一切內治。
作為此約附約的《拉薩條約》「彼此允認,切實遵守」;其第九款內之第四節所聲明各項權利,除中國獨能享受外,不許他國國家及他國人民享受。惟經與中國商定,在該約第二款指明之各商埠,英國應得設電線通報印度境內之利益。
三、《辛丑條約》
《辛丑條約》,亦稱《辛丑各國和約》、《北京議定書》,是中國清政府和英、美、法、德、俄、日、意、奧、西、荷、比十一國政府在義和團運動失敗、八國聯軍攻入北京後簽定的一個不平等條約。
條約簽定於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七月二十五日,辛丑年,故名辛丑條約。因條約簽訂日為陽歷9月7日,因此有「九七國恥」一說。
《辛丑條約》是中國近代史上賠款數目最龐大、主權喪失最嚴重的不平等條約。條約規定:
1、中國賠款價息合計9.8億兩白銀(詳情為賠償4.5億白銀,分39年還清,本息共計約9.8億兩);
2、劃定北京東交民巷為使館界,允許各國駐兵保護,不準中國人在界內居住;
3、清政府保證嚴禁人民參加反帝運動;
4、清政府拆毀天津大沽口到北京沿線設防的炮台,允許列強各國派駐兵駐扎北京到山海關鐵路沿線要地。
該條約標志著清政府完全成為帝國主義統治中國的工具,中國徹底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嚴重侵犯了中國的主權,給人民帶來了沉重的災難。
《辛丑條約》的簽訂,不僅給中國人民帶來了沉重負擔,還損害了國家主權。從此,清政府完全成為了帝國主義統治中國的工具(即「洋人的朝廷」),而俄國則在用其它條約獲得中國的東北的領土。
英美則以商業利益為重,希望保持中國門戶開放,並對日、俄的野心感到不安。最後達成的協議,沒有要求清政府割地,只要求巨額的賠款。
四、《廣州灣租界條約》
《廣州灣租界條約》是法國強迫清政府簽訂的不平等條約。
這個條約共有7款,主要內容有:
1、中國允許將廣州灣租與法國,租期99年。
2、法國所租之地,全歸法國一國管轄,中國不得過問。法國可制定章程徵收進口船舶的入港費;可在租借地內駐扎軍隊,修築炮台及各種軍事設施。
3。中國船隻駛入廣州灣須向法國交納各項稅鈔。
4、法國有權修築自廣州灣至安鋪的鐵路,敷設電線。
根據這個條約,廣州灣實際上成了法國的殖民地。條約不僅使法國在中國西南增強了它的侵略勢力,而且使法國在香港附近地方建立了一個重要侵華基地,從而取得了在華南同英國抗衡的有利地位,確立了法國在中國西南三省的勢力范圍。
五、《滿洲里界約》
《滿洲里界約》又稱《齊齊哈爾協議書》(俄文:Договор цицикар),是清朝與沙皇俄國於1911年(宣統三年)12月20日在黑龍江齊齊哈爾簽訂的不平等條約,也是清政府簽訂的最後一個喪權的邊界條約。中方代表是黑龍江巡撫周樹模,俄方代表是菩提羅夫。
《滿州里界約》共兩條,其主要內容是:清俄兩國重定由塔爾巴干達呼第58界點起,至阿巴該圖第63界點,並沿額爾古納河,至該河與黑龍江會流處止的國界。
此次界務交涉,本應按照舊約規定,雙方共同履勘水陸兩界,但結果卻完全超出了會勘的范圍和舊約的規定,以致新設界點位置及水路國界與舊約不符。
陸路邊界線的6個界點全部南移,致使中國喪失數百平方公里土地。水路在界約中雖載明以額爾古納河為界,但右岸應屬中國的許多洲渚,卻以臆造的「額爾古納河舊河道」為借口,劃歸俄國。
《滿洲里界約》將舊約作了有利於俄國的修改,並就此重新劃定了國界,是有損於中國領土主權的不平等條約,也是腐朽的清政府代表中國簽訂的最後一個喪權的邊界條約。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廣州灣租界條約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不平等條約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辛丑條約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英續訂藏印條約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滿洲里界約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俄蒙協約
H. 清朝末年的不平等條約都有哪些
一、《南京條約》
《南京條約》,又稱「萬年和約」、「白門條約」、「江寧條約」,是中國近代史上第一個不平等條約。該約於1842年8月29日(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由清廷代表耆英、伊裡布、牛鑒與英國代表璞鼎查在停泊於南京下關江面的英艦皋華麗號上簽訂,標志著第一次鴉片戰爭的結束。
二、《北京條約》
《北京條約》,包括《中英北京條約》、《中法北京條約》、《中俄北京條約》,是1860年清朝政府於第二次鴉片戰爭後在北京分別與英國、法國、俄國簽訂的不平等條約。清政府委任欽差大臣奕䜣作為談判及簽約代表。簽約地點在北京禮部衙門,今天安門廣場東南角。
三、《馬關條約》
《馬關條約》是中國清朝政府和日本明治政府於1895年4月17日(光緒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在日本馬關(今山口縣下關市)簽訂的不平等條約,原名《馬關新約》,日本稱為《下關條約》或《日清講和條約》。《馬關條約》的簽署標志著甲午中日戰爭的結束。
四、《辛丑條約》
《辛丑條約》,亦稱「辛丑各國和約」、「北京議定書」,是中國清政府和英、美、俄、法、德、意、日、奧、比、西、荷十一國政府,在義和團運動失敗、八國聯軍攻入北京後,於光緒二十七年(辛丑年)七月二十五日(1901年9月7日)簽訂的不平等條約。
五、《天津條約》
《天津條約》是清咸豐八年(1858年)第二次鴉片戰爭中英國、法國、俄國、美國強迫清政府在天津分別簽訂的不平等條約。1858年,英法艦隊在美、俄兩國支持下,襲擊大沽口。大沽炮台失陷,英法聯軍進犯天津。清政府派欽差大臣桂良、花沙納與俄、美、英、法各國代表分別簽訂《天津條約》。
I. 清政府共簽訂了多少不平等條約
1、由於吏治的腐敗,導致海關走私嚴重,鴉片貿易猖獗,1839年,道光帝為解決鴉片的弊端,派林則徐到貿易中心廣州宣布禁煙。
英國為了打開中國市場,在1840年發動了鴉片戰爭,清朝戰敗,被迫求和。1842年,被迫同英國侵略者簽訂了不平等條約——《南京條約》,開啟了中國近代史。
2、1856年,英國借口「亞羅號事件」、法國借口「馬神甫事件」共同發動第二次鴉片戰爭。到1860年,英法聯軍相繼強迫清政府簽訂《天津條約》和《北京條約》。
俄國趁火打劫,從19世紀50年代到80年代,侵吞中國北方一百五十多萬平方公里領土。根據一系列不平等條約,中國喪失大量領土、主權和財富,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程度大大加深。
3、清政府於1895年與日本簽定《馬關條約》。
4、1896年,清廷為聯俄制日,簽訂《中俄密約》。列強在中日戰爭中國戰敗後,掀起瓜分中國狂潮。此時在華北冀魯地區爆發以「扶清滅洋」為口號的義和團運動。慈禧太後欲藉此排外,暗中默許義和團,向十一國宣戰。
為保華中華南,東南各行省總督巡撫,不服從清廷對外宣戰的敕命,發起東南自保,義和團事件引發西方列強的報復。
5、1900年,八國聯軍入侵北京。北京被聯軍佔領,劫殺擄掠。慈禧太後率光緒皇帝逃往西安,慈禧認為此禍乃義和團引起,遂頒布剿滅義和團的命令。
最終義和團運動在清軍與八國聯軍的聯合剿殺下失敗。1901年,清朝同十一國簽訂了《辛丑條約》。1904年,日俄兩國在東北的利益沖突爆發日俄戰爭,進一步加深中國的半殖民地化。
6、對外方面,1884年,清朝和法國為越南(安南)主權爆發中法戰爭。清朝失去藩屬國越南,越南成為法國殖民地,台灣也宣布建省。戰後,清朝設立了海軍衙門。
1885年,英國入侵緬甸,清朝駐英公使曾紀澤向英國抗議無效,隔年被迫簽訂《中英緬甸條約》,承認緬甸為英國所有。
此時,日本在明治維新後國力大增,1872年,日本強迫清朝藩國琉球改屬日本,清朝拒不承認,中日交惡。1894年,中日甲午戰爭爆發,最後以清軍落敗而告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