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姓 名 字 號都是什麼呀
1、姓,是漢語詞彙,漢語拼音為xìng,表明家族的字,姓最初代表有共同血緣、血統、血族關系的種族稱號,簡稱為族號。作為族號,它不是個別人或者個別家庭的,而是整個氏族部落的稱號。
2、名,是一個漢字,讀音為míng。最基本的釋義是指人或事物的稱謂,或做某事時用來作依據的稱號。名是上下結構,部首為口。
3、字,人的別名(同號),本意為記錄語言的符號。
4、號,其意有名稱(同字),標志等釋義。同時也是多音字,表聲音。
(1)中國人的名字型大小如何區分擴展閱讀
古代著名(姓名字型大小)
1、孔子,孔氏,名丘,字仲尼,孔子開創了私人講學之風,倡導仁義禮智信。有弟子三千,其中賢人七十二。他曾帶領部分弟子周遊列國十三年,晚年修訂《詩》《書》《禮》《樂》《易》《春秋》六經。
孔子是當時社會上最博學者之一,在世時就被尊奉為「天縱之聖」「天之木鐸」,更被後世統治者尊為孔聖人、至聖、至聖先師、大成至聖文宣王先師、萬世師表。
2、李白,字太白,號青蓮居士,又號「謫仙人」,是唐代偉大的浪漫主義詩人,被後人譽為「詩仙」,與杜甫並稱為「李杜」,為了與另兩位詩人李商隱與杜牧即「小李杜」區別,杜甫與李白又合稱「大李杜」。
2. 中國古代姓,氏,名,字,號的區別在哪
姓是跟祖輩一起的,是傳下來的不能改。氏和姓相同,比如說,姓李或李氏,但是古代多把氏指做人妻,比如,這個已婚女子姓趙,那別人就叫他趙氏。字在古代多指乳名或第二個名字,其實字是這個人真正的名字,而名,只是有代表性的稱呼,在介紹古人的時候,先介紹名,後介紹字,而字通常是給對你有感情的人叫的。比如說,杜甫,字子美,一個對他素不相識的人會叫他杜甫,而他的家人,或一個瞻仰他的人則叫他杜子美。號就是他自封的了,比如說,杜甫自封少陵野老,李白自封青蓮居士,就是個綽號。
3. 什麼是中國人的名、字、號
名、字、號是一定歷史時期的文化現象,它們具有鮮明的時代性。
名
名是要記人家譜的,是很尊貴的。依文字記錄,古時嬰兒出生三月命名,且很注重,通常是長輩和老師取的,也是長輩和老師(包括以後的上級)稱呼的。為了表示其尊貴,在一般公開場所是不能隨便稱呼的。
名和小名、筆名是兩回事,小名(乳名)是孩子剛出生後隨便取的,為了表示親切,小名可以用「貓呀」、「狗呀」「花呀」、「草呀"等這些俗氣的字眼。有的人迷信,認為小名越難聽,孩子就越好養活;還有希望孩子身體健康,就取為「墩墩」、「壯壯」等。
筆名,自清末以來,有些人在報紙、雜志上發表文章,不想用真名,就取個筆名。如:老舍原名舒慶春,老舍就是他的筆名。
字
也稱表字,它是按照人名中的字義另取的別名。根據我國古代禮儀,男子二十歲成人,進行冠禮並取字;女子十五歲可嫁,舉行笄禮並取字。
說明他們已長大成人,可以談婚論嫁了。取字在古代一般僅限於士大夫和知識分子,貧民百姓則有名無字。古人的字與名有著很大的關聯,字通常是名的解釋或補充,二者互為表裡。《顏氏家訓》中有「名以正體,字以表德」的提法。
字是在公眾場所使用,成人後用途最廣。如:漢人韓延壽,字長公;諸葛亮,字孔明,亮與明同義;韓愈,字退之,為反義。古代在男子「字」的前面加「子」表示對男子的尊重,如宋代文學家蘇軾,字子瞻;趙雲,字子龍。用「德、公、元」等褒義詞起字,也表示對男子的尊重或美稱。如:劉備,字玄德;張飛,字翼德;陶淵明,字元亮等。
號
號是一種固定的別名,是人名字以外另起的稱謂,與名、字往往沒有什麼內在聯系,可分為別號、贈號、綽號、法號、年號、謚號、廟號等。
名人雅士起的號,謂「雅號」,如諸葛亮號卧龍先生,唐代李白號青蓮居士,杜甫號少陵野老,宋代蘇軾號東坡居士,明代唐寅號六如居士,清代鄭燮號板橋等。有些另4號的使用率遠遠超過本名,如蘇東坡、鄭板橋等。別號是使用者自己起的,不像姓名要受家族、行輩的局限,所以可以自由地表達自己的某種情操。別號中常見的「居士」、「山人」之類就是表示鄙視利祿的意思。有用號明志的,如宋周敦頤稱濂川先生、明歸有光稱震川先生、王夫之稱船山先生等。
綽號,往往是被他人所取而得到公認的稱謂,又叫諢號、混號、混名,如《水滸傳》里梁山上一百零八人個個都有綽號,如「花和尚」魯智深、 「黑旋風」李逵等。「花和尚」、「黑旋風」都是綽號,且符合人物的性格、特長或生理特點。
謚號,古代的帝王、諸侯、卿大夫、高官大臣等死後,朝廷要根據他們的生平作為給予一種稱號以褒貶善惡,稱為謚或謚號。謚往往分為褒義的,如文、武、明、庄、景等;還有貶義的,如煬、厲、靈等;還有表示憐憫的,如哀、悼等。
隨著社會的進步,有些人的名字又有了變化。封建社會姓劉的姑娘嫁給了姓趙的人家,結婚後,她的姓名就成了「趙劉氏」。現代人也有用此辦法取名的,但不同的是把那個「氏"字換成了自己的名字,如「李佩珠」嫁給了一個姓「王」的丈夫後名字就改成了「王李佩珠」了(香港婦奇結婚後這樣起名的人很多)。
4. 中國人的名、字、號的使用有什麼講究
古代的「名」和「字」是不同的。根據古代禮俗,嬰兒出生3個月後由父親命「名」,男子20歲舉行冠禮時要取「字」,而有成就或有身份的人還有不同的「號」或尊稱。比如孔子姓孔、名丘、字仲尼,尊稱孔子或孔仲尼甫;李白姓李、名白、字太白,號青蓮居士等等。用現在的話來說,古人的「名」相當於現在的「小名」、「乳名」,所以只有父母或長輩才能叫;「字」則相當於現在的「學名」、「大號」,是同輩之間叫的;「號」則相當於現在的「筆名」,同輩或後輩都可以叫;尊稱則一般是晚輩對長輩或後輩對前輩的稱呼。 關於名的由來,《說文》解釋說:「名,自命也。從口從夕。夕者,冥也。冥不相見,故以口自名」。意思是說:天黑以後,彼此之間看不見、認不出,所以每人都給自己取一個「名」,作為互相稱呼的標志。這就是個人取名的最初動機。很快,人們體會到了使用「名」的便利性;所以,取名的習俗便逐漸流行起來。並且,人們對命名也逐漸講究起來。 號是指一個人名、字以外的稱謂,是一個人的美稱,或是對某人的尊稱。也稱別號、雅號、尊號,又稱別字。《周禮·春官·大祝》鄭玄注曰:「號謂尊其名,更為美稱焉。」 取號或稱號的習慣也由來已久。在上古時代,就有太昊號庖羲氏、炎帝號神農氏、黃帝號軒轅氏之類的說法。但是,文人取別號的習慣,在魏晉南北朝以前還不是很流行,一直到唐代以後才開始廣為盛行。 號的命取,主要有兩條途徑:一是自取別號,二是他人贈號。自己取的別號,大多是本人旨趣抱負或心志願望的一種體現。比如歐陽修自號六一居士,並在《六一居士傳》中解釋道:「吾家藏書一萬卷,集錄三代以來金石遺文一千卷,有琴一張,有一局,而常置酒一壺,以吾一翁,老於此五物之間,是豈不為『六一』乎?」他人送贈的雅號,則多含有尊敬、稱頌之意。比如北宋詞人張先,因為他寫了「雲破月來花弄影」、「嬌柔懶起,簾壓卷花影」、「柳徑無人,墮絮飛無影」3句帶「影」字的名句,因此詞壇上稱他為「張三影」;宋祁則因其詞中有「紅杏枝頭春意鬧」之句,又曾任過尚書,因此被人稱為「紅杏尚書」。 別號的命取原則,大致有5個標准: 其一,以旨趣抱負為號。比如唐寅恃才自傲,故自稱江南第一風流才子。 其二,以居住環境為號。比如蘇軾因居於黃州「東坡之肋」,因自號東坡居士;蘇轍因居於潁水之濱,因自號潁濱遺老;湯顯祖是江西臨川人,因稱湯臨川;蒲松齡因居於滿井(即柳泉)村,因稱柳泉居士。 其三,以個人特徵為號。比如元代趙孟生於甲寅年,因自號甲寅人;明代祝允明因生有枝指,因自號枝指生;蒲松齡因拙於言辭,因自號拙叟或樸拙翁。 其四,以官職或封爵、謚號為號。比如杜甫曾任左拾遺,因稱杜拾遺;諸葛亮被封為武鄉侯,因稱諸葛武侯;岳飛謚號武穆,因稱岳武穆。 其五,以名篇名句為號。比如張炎因《孤雁》一詞,被人稱為張孤雁;以及前文所說的張三影張先、紅杏尚書宋祁等。 宋代以後,文人之間喜歡以號相稱,因此造成了別號、尊號盛行,而真實名字反遭冷落的局面。比如鄭板橋,名燮,字克柔,號板橋,人們最熟悉的就是他的號;曹雪芹,名,字夢阮,號雪芹,也以號行世。同時,因為號既可以自取,又可以人稱,隨意而取,任意而改,所以,有些文人取了很多號,甚至多達幾十個或上百個。比如明代文學家馮夢龍,字猶龍,又字公魚、子猶,別號龍子猶、墨憨齋主人、詞奴、前周往史、顧曲散人、香月居主人、綠衣館主人、無礙居士、可一居士、茂苑野史、詹詹外史等;近代文人魯迅,一生共用過140多個名號。
5. 名字型大小的區別與使用是什麼
名,字,號的區別和使用
「名」就是一個人的稱謂。中國的「名」,由古至今,一般都由一個字或兩個字組成。
「字」又叫「表字」。今人把「名」與「字」合稱為「名字」表示一個人的姓名。
「號」是除了「名」、「字」以外的又一種稱謂,分為「自號」與「人號」。「自號」就是根據自己的志趣、愛好而對自己的一種雅稱。
名、字、號的由來
皇帝賜姓和避諱改姓。
「名」就是一個人的稱謂。
許慎在《說文解字》中對「名」字的解釋是:「名,自命也,從口從夕。夕者,冥也,冥不相見,故以口自命。」。
意思是說,兩個人在晚上相遇,由於看不清楚,為了讓對方知道自己是誰而用口說出的對自己的稱呼。
中國的「名」,由古至今,一般都由一個字或兩個字組成。
在「姓」與「氏」合一之前,「名」只與「氏」聯用,姓氏合一之後,「名」與「姓」並稱就成為人們互相稱呼的一種習慣。
中國人對後代的「命名」是非常重視和講究的,同時「命名」又有一定的規則和規律。
「家族範字」是中國人命名的一個主要根據。中國人具有強烈的宗族觀念,範字的意義就在於區分家族內的「輩分」。
「字」又叫「表字」。
今人把「名」與「字」合稱為「名字」表示一個人的姓名。
而在從前,「字」是「名」之外的另一種稱謂,二者相互聯系又相互區別。
古人之所以「名」外取「字」,主要是為了別尊卑。
古時,人們認為「名」是少、小、卑、劣的稱呼,只能用於面對長輩、平輩時的自稱,或者是長輩對小輩的稱呼,小輩對長輩甚至是平輩說話時,直呼其「名」是不尊重的表現,只能呼「字」。
南宋以後,平輩之間互相稱「字」,對長輩不僅不能叫「名」,甚至不能呼「字」。
古人取「字」還要經過「資格審查」,《禮記·曲禮上》雲:「男子二十,冠而字……女子許嫁,笄而字。」。
就是說,男子只有到了二十歲舉行冠禮之後才能取「字」;女子只有經過笄禮才能取「字」。
古人取「字」也是非常講究的,要求「字」要與「名」有一定的聯系。
「字」與「名」之間的聯系又大致可以分為:含義上的聯系和字形上的聯系。
「號」是除了「名」、「字」以外的又一種稱謂,分為「自號」與「人號」。
「自號」就是根據自己的志趣、愛好而對自己的一種雅稱。
信史記載的最早擁有自號的,是戰國時期越國大夫范蠡,他幫助越王勾踐實現霸業後,歸隱民間為商賈,自號「陶朱公」。
唐朝詩人李白,一生志向高潔,不肯與權貴同流合污,遂以脫俗潔凈的蓮為標志,自號「青蓮居士」。
「人號」是別人所起或後輩對前人的稱號,一般含有尊敬、仰慕的含義。
「人號」一般根據此人的官職或籍貫而起。
起「號」不像取「名」、「字」那樣刻板和講究,往往比較隨意,能自由地抒發、寄託某種情感。同時,正由於取號比較隨意任性,所以很多人的「號」並不止一個。
6. 姓,氏,名,字,號的區別是什麼
姓代表族號,氏是姓的分支,名是每個人的代好,字只是限於古代有身份的人,號初為自取,稱自號。不管男女,只有到了成年才取字,取字的目的是為了讓人尊重他,供他人稱呼。
一般人尤其是同輩和屬下只許稱尊長的字而不能直呼其名。
姓氏起源在其他國家,直到公元1000年以後才有姓氏,比如英國的姓氏出現在十七世紀,而日本則在1875年出現。首先,中國是少數幾個最先擁有姓氏的國家之一,時至今日中國依然約有超過3500個姓氏。其次,中國人口眾多,這也意味著中國人的姓氏具有較高的穩定性。
最後,從中國歷史的特殊性來看,與歐洲社會依靠城市作為主要經濟活動單位不同,中國幾千年來都是依靠宗族作為主要的經濟社會交往平台。
這也意味著擁有共同姓氏和祖先的人們居住在一起,由此保證中國姓氏群體具有較高的穩定性和延續性。
7. 姓,氏,名,字,號的區別是什麼
區別:姓在最開始被古代人作為具有共同血緣關系、共同血統的族號。「氏」是「姓」的一個分支。名:名的出現相當於個人的私人代號。字:字則是一些有身份人的象徵。號:號也為別稱,外號,比如我們今天的藝名、筆名。
以下是姓氏的相關介紹:
中國姓氏數量眾多,歷史源遠流長。中華民族歷史上的姓氏歷來有百家姓之說,常雲:「趙錢孫李、周吳鄭王、馮陳褚衛、蔣沈韓楊」,中國人見於文獻的姓氏有5662個,其中單姓3484個,復姓2032個,三字姓146個。
這還不包括元代、清代移居中原的蒙古族、滿族人譯改的漢字姓。邊疆少數民族譯成漢字的姓也沒有計算在內。宋代《百家姓》收入506個姓氏,明代《千家姓》收入2398個姓氏。解放以來,在北京市的戶口檔案中就有二千二百多個姓氏,上海市有一千四百個姓氏。
以上資料參考網路——姓氏
8. 古人的名字中的「字」和「號」是什麼意思
我國古代,名和字不是一回事,名是名,字是字,號是號,都為一個人的稱呼,規矩卻不一樣。字又稱表字,是古代的中國人在名字之外,為自己取的與本名意義相關的別名。號按其來源可分為自號,贈號,謚號,綽號。
一,字
根據記載,古時男子20歲時取字,女子許嫁時取字。
根據《禮記·檀弓》上的說法,在人成年後,需要受到社會的尊重,同輩人只呼其名顯得不恭,於是需要為自己取一個字,用來在社會上與別人交往時使用,以示相互尊重。因此,古人在成年以後,名字只供長輩和自己稱呼,自稱其名表示謙遜,而字才是用來供社會上的人來稱呼的。
北齊的顏之推認為,人名是區別彼此,字則是體現一個人的德行的。大部分人的名與字在意義上都是有關聯的。
二,號
1,自號,自號就是自己為自己所取的號。
2,贈號,主要有三種情況:其一,以其軼事特徵為號。如李白,人稱謫仙人;其二,以官職、任所或出生地為號,如王安石稱王臨川;其三,以封爵、謚號為號,如諸葛亮封武鄉侯,人稱武侯。
由於號可自取和贈送,因此具有自由性和可變性。以至許多文人,有很多別號,多的可達幾十個,上百個,「別號太多,反成攪亂」(鄭板橋集題畫。靳秋四索畫),所以近代以後,尤其建國以來,文人用號之風大減,不少人發表作品不用筆名,就用真名。
3,謚號,我國古代,帝王、諸侯、大臣等具有一定地位的人死去之後, 根據他們的生平事跡與品德修養,評定褒貶,而給予一個寓含善意評價、帶有評判性質的稱號,並相沿成為制度,這種制度稱為謚法,所給予的稱號名為謚號。
4,綽號,也稱諢名、混號、諢號,它和別號、齋號的初級性區別,似在於幾乎全部為他人所取,然後得到公認,使用性完全不取決於擔當者本人的意願。
(8)中國人的名字型大小如何區分擴展閱讀:
在古代,由於特別重視禮儀,所以名、字的稱呼上是十分講究的。
在人際交往中,名一般用作謙稱、卑稱,或上對下、長對少的稱呼。平輩之間,只有在很熟悉的情況下才相互稱名,在多數情況下,提到對方或別人直呼其名,被認為是一種不禮貌的行為。平輩之間,相互稱字,則認為是有禮貌的表現。
下對上,卑對尊寫信或呼喚時,可以稱字,但絕對不能稱名,尤其是君主或自己父母長輩的名,更是連提都不能提,否則就是「大不敬」或叫「大逆不道」,所以便產生了我國特有的「避諱」制度。
避諱的對象有四類:
一是帝王,對當代帝王及本朝歷代皇帝之名進行避諱,屬於當時的「國諱」或「公諱」。如在劉秀時期,秀才被改成茂才;乾隆曾下詔門聯中不許有五福臨門四字,為的是避諱順治帝福臨之名。有時甚至還要避諱皇後之名,如呂後名雉,臣子們遇到雉要改稱野雞。
二是諱長官即下屬要諱長官本人及其父祖的名諱。甚至一些驕橫的官員嚴令手下及百姓要避其名諱。
陸游編著的《老學庵筆記》記有一故事:一個叫田登的州官不準下屬及州中百姓叫他的名字,也不準寫他的名字,到了正月十五照例要放燈三天。寫布告的小吏不敢寫燈字,改為「本州依例放火三日」。由此便有了「只許州官放火,不準百姓點燈」的笑話。
三是避聖賢,主要指避至聖先師孔子和亞聖孟子的名諱,有的朝代也避中華民族的始祖黃帝之名,有的還避周公之名,甚至有避老子之名的。
比如孔夫子,名「孔丘」,北宋朝廷下命令,凡是讀書讀到「丘」字的時候,都應讀成「某」字,同時還得用紅筆在「丘」字上圈一個圈。清朝尤甚:凡是天下姓「丘」的,從此以後,都要加個耳字旁,改姓「邱」字,並且不許發音為「邱」,要讀成「七」字。
於是,天下姓「丘」的,從此改姓「邱」了。到了今天,有姓「丘」的,又有姓「邱」的,原因就是有的改了,有的又改回原來的「丘」字了。
四是避長輩,即避父母和祖父母之名,是全家的「家諱」或「私諱」。與別人交往時應避對方的長輩之諱,否則極為失禮。
9. 古代人名、字、號是什麼意思
名是用來區分彼此的,字是表字,號相當於別稱。
清朝人王應奎曾說:「古者名以正體,字以表德。」意思就是名和字有區別,名用來區分彼此,字用來表示德行。
二者性質不同,用途也不大一樣。一般說來,古時候,名是階段性的稱呼,小時候稱小名,大了叫大名。等有了字,名就成了應該避諱的東西,相稱時也只能稱字而不稱名。
名與字在多數情況下共同構成一個人的代號,盡管用途不盡相同,二者之間還是有聯系的。古人大多因名取字,名與字內容毫不相乾的情況幾乎見不到。
古人除有名、字外,又多取號以代替名字。號是一種固定的別名,又稱「別號」。早在周朝時,人們就已經開始取號。對此,《周禮》解釋說,號為「尊其名更為美稱焉」,意思是說,號是人在名、字之外的尊稱或美稱。在用字上,取號與取名、字不同,大多不受字數多少的限制。
因為古人取號有較大的隨意性,並且不必加以避諱,因此,也就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飽受文字獄和避諱之苦的明清人,促使他們在名字之外更取別號來表現自己。當時的大多數人都取一個別號,但有人好幾個。
(9)中國人的名字型大小如何區分擴展閱讀
在史書或古籍中常看到古人除了姓名外,還有字,古代人有「名」有「字」,「名」又叫「 本名」,舊說是古代嬰兒出生後三個月由父親所取(當然亦有一說是出生後即可取名了);
而「字」又叫「表字」,是除本名外另取一個與本名有所關聯的名字,男子在二十歲行冠禮時取字 (不過三國亂世,思想反叛,冠而取字並不是一定遵循,曹沖、孫亮都是未冠死去而皆有字),而女子則在十五歲行笄禮時取字。
名,在夏朝之前已經有,而取字據說始於商朝,如推翻夏桀的商湯,原名履,又名天乙,字湯。還有,名與字是有區別的,古人常自稱己名以表示謙稱,稱人之字以表示對人尊稱,另姓與字連稱亦是對人尊稱。
名與字是有關系、關聯的。有的是意義上的聯系,有的是意義上的相輔,有的是意義上的相反。另外,古人的名和字往往取自古典古籍。
10. 中國人的名、字、號各有什麼特點和意義
名,是在社會上使用的個人的符號。自稱用名,稱人以字。「字」往往是「名」的解釋和補充,是和「名」相表裡的,所以又叫「表字」。
古人「名」和「字」的關系有意義相同的,如:東漢創制地動儀的張衡字平子,「擊鼓罵曹」的文學家禰衡字正平,他們名、字中的「衡」就是「平」;宋代詩人秦觀字少游,陸游字務觀,他們名、字中的「觀」和「游」也是同義。
「名」和「字」有意義相輔的,如:東漢「舉案齊眉」的文學家梁鴻字伯鸞,「鴻」、「鸞」都是為人稱道的兩種飛禽;唐代詩人白居易字樂天,因「樂天」故能「居易」;宋代作家晁補之字無咎(「咎」是過錯),因能「補」過才能「無咎」。
「名」和「字」有意義相反的,如:宋代理學家朱熹字元晦,元代書畫家趙孟頫字子昂。他們「名」、「字」中的「熹」與「晦」、「頫(俯)」與「昂」都是反義。
古人的「名」、「字」往往取自古書典,如:曹操字孟德,《荀子》有「夫是之謂德操」句。唐代文學家陸羽(著有《茶經》,後世尊為「茶神」)字鴻漸,是取自《周易》「鴻漸於陸,其羽可用為儀」。
古人的「名」、「字」還常用來表示在家族中的行輩。先秦時,常在名、姓前加伯(孟)、仲、叔、季表兄弟長幼,如伯夷、叔齊,伯是兄,叔是弟;孔丘字仲尼,「仲」就是老二。漢代以後逐漸在「名」或「字」中用同樣的字或偏旁表同輩關系,如宋代學家蘇軾、蘇轍兄弟共用偏旁「車」表同輩。
除了名、字,有些古人還有號。「號」是一種固定的別名,又稱別號。封建社會的中上層人物(特別是文人)往往以住地和志趣等為自己取號(包括齋名、室名等)。如唐代李白的青蓮居士、杜甫的少陵野老、宋代蘇軾的東坡居士、明代唐寅的六如居士、清代鄭燮的板橋等,都是後人熟知的;有些別號的使用率甚至超過本名(如蘇東坡、鄭板橋等)。別號是使用者本人起的,不像姓名要受家族、行輩的限制,因而可以自由地抒發或標榜使用者的某種情操。別號中常見的「居士」、「山人」之類就是為了表示使用者鄙視利祿的志趣。有以號明志的,如宋周敦頤稱濂川先生,明歸有光稱震川先生,王夫之稱船山先生等。還有在死後由門人、後人上的尊號(「私謚」),如晉代陶潛的靖節等。謚號,即死後由皇帝頒賜的榮稱。如宋包拯稱包孝肅,岳飛稱岳武穆,清紀昀稱紀文達等。另外還有「綽號」,這大都是他人所取而得到公認的別號,是對人的刻畫和形容。如《水滸》里梁山上一百○八人個個都有綽號,大都准確地描摹了人物性格、特長或生理特點,這些綽號作為姓名的代稱,更是人們所熟知的。
除了上述的字、號之外,歷史上常常用來代替個人姓名的還有:
1、地名(包括出生地、住地和任職所在地等)。如東漢孔融稱為孔北海,唐代韓愈稱為韓昌黎,柳宗元稱為柳河東或柳柳州、宋代蘇轍稱為蘇欒城等。以地名稱人在封建時代是表尊敬,叫做稱「地望」。
2、官爵名(包括職銜、封號等)。如東漢發出「窮當益堅、老當益壯」豪言的馬援稱馬伏波(曾任伏波將軍),投筆從戒的班超稱班定遠(曾封定遠侯),三國嵇康稱嵇中散(曾任中散大夫),唐代杜甫稱杜工部、杜拾遺(曾任工部員外郎、左拾遺)等。
3、以室名、齋名、軒名、堂名為號的。如王夫之號姜齋取自他的室名;辛棄疾的號稼軒也是取自室名;北宋詩人蘇舜欽,流寓蘇州,築滄浪亭,自號滄浪翁。
4、在姓氏前加形容詞指稱特定的同姓者。南朝謝靈運和堂弟謝惠連都是詩人,被稱為大、小謝。唐代詩人中老杜(亦作大杜)專指杜甫,小杜專指杜牧。老蘇、大蘇、小蘇則指宋代蘇洵、蘇軾、蘇轍父子。
5、以幾個姓並稱特定的幾個人。如「馬班」(或「班馬」)指司馬遷(《史記》作者)、班固(《漢書》作者);唐詩人中「李杜」是李白、杜甫,「元白」是元稹、白居易;「韓柳」是韓愈、柳宗元。還有前面提到的大謝小謝合稱「二謝」,加上南朝號一詩人謝朓又合稱「三謝」;「二程」專指宋代學者程顥、程頤兄弟;蘇洵、蘇軾、蘇轍又合稱「三蘇」。
6、在唐代還常以行第連同姓名官職等稱人。王維有詩題《送元二使西安》(「勸君更進一杯酒,西出陽關無故人」就是其中的名句)、唐詩中屢見《答王十二》、《問劉十九》之類的題目,都是以行第稱人的。如李白是李十二、韓愈是韓十八、柳宗元是柳八、元稹是元九等。宋代也還有此風習,如秦觀稱秦七、歐陽修稱歐九、黃庭堅稱黃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