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mbi虛擬貨幣是傳銷,中國大陸為何不管
判斷是不是傳銷,需要從法律角度解析此行為的法律內涵,如符合以下條件,則屬於傳銷行為。
(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在《禁止傳銷條例》 中,反復提到層級關系這個概念,一定規律組成層級關系只是眾多傳銷中的一個現象,必須與非法佔有他人財產的行為才有可能涉嫌傳銷。
2. 政府為什麼不關閉mbi
第一,目前沒有受害者投案,第二,他是在馬來西亞合法注冊的,中國政府無法干預。第三,它是互聯網,受國際互聯網公約保護。沒有犯法。
3. MBI為什麼國家不查
朋友你好,類似這樣的平台有好多,不懂請慎重
如果你 不清楚建議你慎重
一----│ 程║
一----│權 ║--或許他
一搜----│教 ║可以幫到你
一查---- 練
4. 既然mbi被列入傳銷公安為何不查封它的實體店
MbI是國際互聯網大公司,有實體產業五十多家,雖然游戲幣是通過傳銷模式的倍增發展,MBI受到同行業的人蠱惑舉報或者沒有看懂的人反對家人從事而反對所以舉報。雖然列入我國的公安系統,但它沒有權利查封,而且它是外國的,在外國是合法的,所以沒有被查封。2017年年中,MBI在馬來西亞當地遭到官方調查。2017年,馬來西亞與中國警方,對MBI展開打擊行動,並已有組織者因傳銷罪獲刑。

MBI是否涉嫌傳銷活動,由司法機關或者行政機關根據其行為認定,但是如果實體店沒有違法違規行為,公安機關就無權查封它的實體店,我國任何行政機關都必須按照法律法規依法行政,維護我國的經濟和社會秩序。
治理一個國家、一個社會,關鍵是立規矩、講規矩、守規矩。法律是治國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規矩。政府是法律實施的重要主體。
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要「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在「關於《決定》的說明」中強調,「各級政府必須堅持在黨的領導下、在法治軌道上開展工作,加快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
(4)中國為什麼不打擊mbi擴展閱讀:
馬來西亞MBI公司以游戲理財MFC為幌子,其運營模式符合龐氏騙局中的拉人頭,投錢,發展下線等特徵,被公安、工商等部門定性為傳銷。
2017年年中,MBI在馬來西亞當地遭到官方調查。
2017年,馬來西亞與中國警方,對MBI展開打擊行動,並已有組織者因傳銷罪獲刑。
MBI的運作手法完全符合傳銷的行為特點:我國頒發的《禁止傳銷條例》中對傳銷做了明確的定義: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1、參加該組織需要交納100——5000美金元不等金額的入門費用,通過交納入門費獲取資格。
2、通過拉人頭發展人員組成層級關系。該組織雖然宣稱靜態+動態,但是從其制度設計上看,動態拉人頭發展人員才是其吸收新資金進入的唯一渠道。
3、通過廣告獎金、娛樂獎金、游戲獎金的方式,採用多層次計酬。
通過對該組織的獎金制度,我們可以看出MBI具有以下兩個傳銷的基本要件:
(1)組織要件:即發展人員,組成網路。傳銷組織者承諾,只要參加者交錢加入後,再發展他人加入,就可獲得高額的「回報」或「報酬」。這就是俗稱的「發展下線」。下線還可以再發展下線,以此組成上下線的層級關系,形成傳銷的「人員鏈」。
(2)計酬要件:包括兩種形式。一種是以參加者本人直接發展的下線人數和間接發展的下線人數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即以直接和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計提報酬,形成傳銷的「金錢鏈」;另一種是以參加者本人直接發展和間接發展的下線的銷售業績(即銷售額)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形成傳銷的「金錢鏈」。
所以,MBI是不折不扣的傳銷組織,其運行的手法本質就是先吃後的龐氏騙局、擊鼓傳花的金錢游戲。
MBI網站資料顯示MBI國際集團主席張譽發是馬來西亞國父的堂弟,MBI的常委顧問是馬來西亞警察總署的署長,mface的主席是馬來西亞的拿督。旗下有40多家產業鏈,有房地產、連鎖超市、網上商城、影視公司、連鎖公寓酒店、綠色家居,等等。既然這個平台這么厲害,那麼創辦人何許人也?馬來西亞籍第三代華人,祖籍廣東省,名叫張譽發。經常飛赴各個國家進行市場探索。一個極具政府背景的牛叉人物。
但是事實是不是如此呢?其實此人有欺詐前科,台灣媒體此前早有曝光。2007年,成立一名為「江島咖啡」的組織,誘騙他人投資加入,實質上就是一「老鼠會」,據說受害者達到3000多人,後來被馬來西亞判刑,出獄後又創建以新型詐騙模式,即MBI虛擬貨幣。其實此類投資計劃道理很簡單,就是投資一種東西,然後獲得高額回報。但是,MBI虛擬貨幣故意把這個計劃弄得非常復雜,讓普通人根本搞不清楚。在加上高大上的宣傳,致使多人被騙。
2012年,被告人何振球通過馬來西亞籍人員張譽發加入馬來西亞MBI國際集團(以下簡稱MBI)以「撫平計劃,財富自由」為主題 的社交理財平台,該平台以投資理財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700元至35000元不等的費用購買該平台發行的虛擬貨幣M幣獲得加入資格,並取得該平台網站的會員賬號。
會員間按照推薦發展的加入順序組成上下線層級,直接或者間接 以發展人員數量及繳費金額作為返利依據,以投資即有高額回報且只漲不跌等 宣傳口號為誘餌,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並騙取財物,擾亂社會經濟 秩序。
何振球明知該活動涉及傳銷,仍在我國境內發展會員,其賬戶名下直接 或者間接發展的下線賬號多達20餘萬個。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何振球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六十萬元。
中國工商、公安等部門已明確認定馬來西亞MBI國際集團為傳銷組織。請自覺遠離和抵制此類傳銷,參與此類傳銷,權益不受法律保護, 不要等到上當受騙再埋怨政府打擊力度不夠,政府已經多次發出警示信息,請大家提高警惕,遇到此類投資誘惑,可以到當地公安經濟犯罪偵查部門、工商部門咨詢或舉報。
參考鏈接:
MBI(傳銷)-網路
5. 政府為什麼不拆穿mbi
mbi傳銷政府一直在打擊,而打擊對象僅限於組織領導人員,一般人員予以教育和行政處罰,因為傳銷流動性大,取證困難,打擊有一定難度,總是暫時有人逍遙法外的。
6. 國家對mbi怎麼看待
官方早就定為傳銷,但還有人往火坑裡跳。
今年年中,MBI在馬來西亞當地遭到官方調查。
北京青年報-深一度微信公號消息,新聞、抓捕、審判,似乎都不能動搖MBI在「信徒」們心中牢固的位置。
這個來自馬來西亞的國際集團已經在中國國內活躍多年,MBI鼓勵參與者投資所謂的「易物點」,宣稱易物點「只漲不跌」,且每年進行配送使易物點翻倍。同時,如果介紹新的參與者加入,代代相傳,也可獲得相應的獎金。
2017年,無論馬來西亞本土還是中國多地警方,都對MBI展開打擊行動,並已有組織者因傳銷罪獲刑。
只是在整肅的風潮中,MBI的財富「神話」仍然存在於一些人心中。忠實的參與者們相信,外界的非議只是出於誤解甚至構陷,MBI仍然是那條可以帶給他們財富的「捷徑」。
7. mbi虛擬貨幣是傳銷,中國大陸為何不管
是不是傳銷,應當按其具體的經營運作模式進行判定。
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根據國務院《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規定,下列行為,屬於傳銷行為:
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8. 公安部曝光mbi是傳銷,有這回事么
2017年7月1日,公安部曝光mbi是傳銷。
馬來西亞恩必愛集團(MBI集團)以游戲理財MFC為幌子,其運營模式符合龐氏騙局中的拉人頭,投錢,發展下線等特徵,被公安、工商等部門定性為傳銷。
2017年年中,MBI在馬來西亞當地遭到官方調查。
2017年,馬來西亞與中國警方,對MBI展開打擊行動,並已有組織者因傳銷罪獲刑。
2012年,被告人何振球通過馬來西亞籍人員張譽發加入馬來西亞MBI國際集團(以下簡稱MBI)以「撫平計劃,財富自由」為主題 的社交理財平台。
何振球明知該活動涉及傳銷,仍在我國境內發展會員,其賬戶名下直接 或者間接發展的下線賬號多達20餘萬個。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何振球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六十萬元。

(8)中國為什麼不打擊mbi擴展閱讀:
江蘇省互聯網金融協會結合互聯網傳銷最新特點和模式對2016年出台的《互聯網傳銷識別指南》進行更新。本次《互聯網傳銷識別指南》(2017版)相比去年主要新增數字貨幣傳銷以及微信傳銷兩大部分。
在數字貨幣傳銷部分,《識別指南》指出,數字貨幣的理解需要一定的門檻,大部分投資者並不懂數字貨幣,很多傳銷分子利用這點進行傳銷行騙,將「數字貨幣」的概念與傳銷結合起來,形成「傳銷式數字貨幣」。
這份指南點名26種所謂數字貨幣都是披著或者疑似披著數字貨幣的外衣進行非法傳銷的項目。其中就有MBI。
據業內人士介紹,傳銷分子的基本套路是傳銷式數字貨幣的「交易行情」基本由特定機構控制,早期為吸引投資人投資,可能會將貨幣價格炒得很高,一旦時機成熟,就集中進行拋售,價格一落千丈,投資者最後血本無歸。
更為惡劣的是到返錢高峰,平台直接關閉,組織者失聯,然後到其他地方包裝新的概念,按照相似的騙法,繼續行騙。
9. 為啥四川不打擊mbi國際傳銷組織呢
判斷一個行為是否為傳銷行為,主要看該行為是不是具有傳銷犯罪的幾個要素,如符合以下條件的,則屬於傳銷行為。
(根據刑法修正案七修改)《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
《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下列行為,屬於傳銷行為:
(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在《禁止傳銷條例》中,反復提到層級關系這個概念,一定規律組成層級關系只是眾多傳銷中的一個現象,必須與非法佔有他人財產的行為才有可能涉嫌傳銷。
10. 中國是為什麼不禁止mbi,現在國內已經大量在拉下線投資,希望公安部門,盡快打擊MBI這個高端傳銷組
得先把證據做成鐵證才能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