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在民政部注冊社會團體需要什麼條件或資格,都走那些程序
以吉林省為例,在民政部注冊社會團體需要的條件以及辦理流程如下:
一、注冊社會團體需要的條件:
1、有50個以上的個人會員或者30個以上的單位會員;個人會員、單位會員混合組成的,會員總數不得少於50個;
2、有規范的名稱和相應的組織機構;
3、有固定的住所;
4、有與其業務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5、有合法的資產和經費來源,全省性的社會團體有3萬元以上活動資金;
6、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注冊社會團體流程:
(一)准備材料
1、申請人到省政務大廳省民政廳行政審批窗口,對所申請登記的社會團體的名稱、業務范圍、業務主管單位等內容進行咨詢。
2、申請人根據省民政廳行政審批窗口指導的名稱等意見,需找業務主管單位出具審查同意文件。
3、申請人持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文件和省民政廳社會組織管理局開設臨時銀行賬戶的通知,完成注冊資金的注入,並做驗資報告。
4、社會團體籌備組起草社團章程、登記申請書,擬定領導機構人員名單,經省民政廳行政審批窗口指導後,在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
5、社會團體籌備組召開會員(代表)大會,通過章程草案,選舉理事,召開理事會會議,選舉領導機構。
(二)申請批准
1、申請人在吉林省網上辦事大廳下載並填寫相關表格,到省政務大廳省民政廳行政審批窗口提出申請。
2、審批窗口工作人員對材料進行規范性、完整性、合法性審查;審查通過後受理;受理後材料轉省社會組織管理局進行真實性、合法性復核和必要性論證。
3、不予成立登記的,省社會組織管理局書面說明理由,由審批窗口告知辦事人。
(1)中國如何注冊社團制公司擴展閱讀
《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中規定:
第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記管理機關不予登記:
(一)有根據證明申請登記的社會團體的宗旨、業務范圍不符合本條例第四條的規定的;
(二)在同一行政區域內已有業務范圍相同或者相似的社會團體,沒有必要成立的;
(三)發起人、擬任負責人正在或者曾經受到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四)在申請登記時弄虛作假的;
(五)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情形的。
② 如何注冊非營利性俱樂部, 具體流程是什麼
非營利性俱樂部屬於民間社會團體,具體注冊流程如下:
社會團體是指中國公民自願組成,為實現會員共同意願,按照其章程開展活動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社團成立分兩個階段:
一、籌備階段
經有關業務主管單位同意,由發起人向登記管理機關呈送籌建社會團體的相關文件,領取並填寫籌備成立社會團體申請表。
(一)必要的咨詢
1、省民政廳是省級社團登記管理的行政主管機關,負責提供申辦省級社團咨詢服務。
2、申辦社團可由主要發起人到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提出有關咨詢,包括: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名稱擬定、業務主管單位歸口、文字材料准備等內容。
3、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在確認主要發起人身份、聽取來訪人主要意圖後,宣講法規解答問題,並做好記錄。
4、對在咨詢期間沒有明確業務主管單位的,可結合申辦社團的實際,由登記管理機關提出歸口建議,歸口建議主要是依據民政部以及省委、省政府有關確定業務主管單位的要求和申辦社團的主要意向、主體構成、性質特點以及類型類別等實際情況作出。
(二)申請籌備社團提交的材料
1、籌備申請書。其內容包括:
(1)成立該社會團體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2)社會團體的宗旨和業務范圍;
(3)社會團體的活動地域及活動方式;
(4)活動資金和經費來源渠道;
地方性的社會團體和跨行政區域的社會團體有3萬元以上活動資金。
(5)社會團體擬發展的會員及分布情況。
申請人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的籌備申請書須有主要發起人或者發起單位簽名蓋章。
2、業務主管單位審查批准籌備的文件。
3、辦公住所使用權證明。
申請籌備的社會團體的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住所,如住所房屋是自行購買的,應提供產權證明,如是租用的,應提供租用合同等使用權證明。住所的產權證明或者使用權證明應包括使用期限、面積、住所地址、郵政編碼及聯系電話等內容。
4、驗資報告。
驗資報告是證明申請籌備的社會團體的活動資金狀況文件。驗資報告應由法定的社會驗資機構出具。
5、發起人和擬任人的基本情況及身份證明。
發起人和擬任負責人的基本情況包括工作簡歷、身份證明、獎罰情況等內容。簡歷材料需經本人所在單位的人事部門出具審核意見並加蓋公章。
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法院、檢察機關及所屬部門的在職處以上領導幹部,不得兼任社團秘書長以上職務,包括社團分支機構負責人。因特殊情況確需兼任社團領導職務的,必須按幹部管理許可權進行審批。
6、章程草案
章程草案參照《社會團體章程示範文本》擬定。
7、填寫《籌備成立社會團體申請表》(一式三份,見1201表)。
(三)申報受理
1、由發起人持上述全部文字材料,報請省民間組織管理局批准籌備成立。
2、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自收到申報籌備成立的全部材料之日視為正式受理。
(四)籌備成立審批
登記管理機關自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內作出批准和不批準的決定。在此期間:
1、登記管理機關將審查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包括對申報內容的實地考察並召開主要發起人座談會了解情況。
對下列情形可作出不批准籌備或終止籌備的決定:
(1)申請籌備社會團體的宗旨、業務范圍不符合《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四條的規定的;(即違反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反對四項基本原則,危害國家安全和民族團結,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組織和公民的合法權益,違背社會道德風尚;利用社會團體名義從事非法經營活動牟取利益,擾亂經濟秩序。)
(2)在同一行政區域內,已有宗旨、業務范圍相同或基本相同的社會團體,沒有必要成立的;
(3)申請籌備社會團體的發起人、擬任負責人,正在或曾經受到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4)申請籌備的社會團體弄虛作假,使用假材料、假證明欺騙登記管理機關的;
(5)有國家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情況的。
2、履行內部審批程序。
3、作出審批決定,對未批準的由登記管理機關向發起人說明理由並正式行文通知發起人;批准籌備的,自接到登記管理機關正式批復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所有籌備工作(召開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通過章程,產生執行機構、負責人和法定代表人,並及時向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報告籌備完成情況)。
二、成立階段
經登記管理機關批准籌備成立的社會團體,自批准之日起6個月內召開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通過章程,產生執行機構、負責人和法定代表人,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成立登記,領取並填寫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表、社會團體章程核准表、社會團體法定代表人登記表、社會團體負責人備案表。
(一)申請成立登記社團時提交的材料
1、成立登記申請書;
2、業務主管單位同意成立的文件;
3、會員大會會議紀要及已通過的章程;
4、會員名冊:
有個人會員50人以上或單位會員30個以上;個人、單位會員混合組成的,會員總數不得少於50個。
5、專職工作人員情況
6、登記管理機關認為應提交的其他文件。
7、填寫有關表格(一式三份)
(1)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表;
(2)社會團體法定代表人登記表;
(3)社會團體負責人備案表;
(4)社會團體章程核准表;
(二)受理社團成立登記審查的時限
自收到完成籌備工作的社會團體申請成立登記的全部有效材料之日起,登記管理機關應當在30日內完成審查工作。對於符合要求准予登記的,發給《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對於因籌備工作不符合要求或因其他問題不予登記的,要將不予登記的決定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申請人對不予登記的決定不服,有權申請復議。
③ 民間社團怎麼注冊
1、首先是你所要注冊的社團在名稱和內容性質上還沒有被注冊;
2、目前已有人員必須達到一定的數量;
3、有固定的工作地點、場地;
4、要有主管單位的同意批復。
一般注冊地方性質的社團相對要容易些,到當地的民政部門申請即可。若是注冊國家級的,要求較嚴格,程序復雜。
現在大多的注冊社團在注冊前,都已經有了一定的規模,甚至有了一定的影響,然後才去注冊,這樣更容易些。另外一般要有掛靠單位,如音樂的話你可以掛靠在體育局或文化局等相關的文體單位。
還有就是社團不允許有經營性收入,這點很重要。
若是還不明白你可以到民政部網站具體了解一下
④ 在民政部注冊社會團體需要什麼條件或資格,都走那些程序
到當地社會團體主管部門審批,一般在民政局社團管理科
一、成立登記
(一)申請成立社會團體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成立社會團體應當具備法人條件。
1、有50個以上的個人會員或30個以上的單位會員(行業協會以單位會員為主,且本行業覆蓋面大);個人會員、單位會員混合組成的,會員總數不得少於50個(基金會除外);
2、有規范的名稱和相應的組織機構;
3、有固定的住址;
4、有與其業務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5、有合法的資產和經費來源,全國性的社會團體有10萬元以上活動資金,地方性和跨行政區域的社會團體有3萬元以上活動資金(基金會要有10萬元以上的注冊基金,200萬元以上的活動基金;省級以上政府的民政部門才能登記基金會);
6、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不具備上述條件中的任何一條,均不能申請成立社會團體。
(二)申請成立社會團體的主要程序是什麼?
1、申請籌備:經有關業務主管單位同意,由發起人向登記管理機關呈送籌建社會團體的相關文件。
登記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籌建社會團體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內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籌備的決定;不批準的,應當向發起人說明理由。
2、申請成立登記:經登記管理機關批准籌備成立的社會團體,自批准之日起6個月內召開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通過章程,產生執行機構、負責人和法人代表人,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成立登記。
登記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完成籌備工作的社會團體的登記申請書及有關文件之日起30日內完成審查工作。對符合社會團體成立條件的,准予登記,發給《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並要求社團提交以下備案材料:社會團體機構印章備案表、社會團體帳號備案表、社會團體舉辦實體備案表、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三)申請籌備社會團體時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哪些材料?
1、籌備申請書;
2、籌備成立社會團體申請表(表1,編號:1201);
3、業務主管單位審查批准籌備的文件;
4、活動資金的驗資報告;
5、辦公場所使用面積、期限和所在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等情況的證明材料;
6、社會團體負責人備案表(表2,編號1205);
7、章程草案(依民政部《社會團體章程示範文本》樣式起草);
8、其他需要說明的材料。
(四)申請社會團體成立登記時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哪些材料?
1、申請成立的社會團體負責人簽署的登記申請報告;
2、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表(表3,編號:1203);
3、社會團體法定代表 人登記表(表4,編號:1204);
4、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通過的社會團體章程;
5、社會團體章程核准表(表5,編號:1215);
6、社會團體辦事機構登記表(表6,編號1207);
7、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花名冊(包括名稱、地址、電話)。
(五)有哪些情形登記管理機關不予批准籌備社會團體?
只要有下列情形中的一種,登記管理機關即不能批准籌備社會團體:
1、申請籌備社會團體的宗旨、業務范圍不符合《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四條的規定,即違反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反對四項基本原則,危害國家安全和民族團結,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組織和公民的合法權益,違背社會道德風尚;利用社會團體名義從事非法經營活動牟取利益,擾亂正常的經濟秩序。
2、在同一行政區域內,已有宗旨、業務范圍相同或基本相同的「相同社會團體」或「相似社會團體」,再成立勢必造成業務交叉、過多過濫,乃至不良的國際影響。
3、申請籌備社會團體的發起人、擬任負責人,正在或曾經受到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本身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但曾經受到剝奪政治權利處罰已經獲准恢復的人,可以成為某個社會團體的個人會員,享有結社權。
4、申請籌備的社會團體弄虛作假,使用假材料、假證明欺騙登記管理機關。
5、國家有關的法律和行政法規,對申請籌備的社會團體有禁止性規定。
(六)確定社會團體名稱應當遵循哪些規定?
規范的社會團體名稱,要符合國家現行法律、法規的規定,不能有與其相悖的內容;要符合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要求,不得有封建迷信、不健康習俗以及與現實國情不符的內容。具體地說,確定社會團體名稱必須考慮以下四點:
1、明確行政區域,全國性社會團體名稱冠以「全國」、「中國」、「中華」字樣;地方性社會團體名稱不得冠以「全國」、「中國」、「中華」字樣,應冠以相應的行政區域名稱。
2、反映業務范圍,與社會規范提法一致。
3、標識社會團體性質,為區別於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一般稱為協會、學會、研究會、促進會、聯合會、聯誼會、基金會、商會等。
4、不使用已被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明令撤銷或取締的社會團體名稱。
⑤ 我想注冊一家公司,怎麼注冊
建議企業採用網上申報的方式。
申請人通過e窗通平台(https://ect.scjgj.beijing.gov.cn)辦理業務,可一次性填報全部信息,將申請營業執照、刻制公章、領用發票、用工信息採集等事項合並辦理。
⑥ 怎樣在中國注冊社團
去當地的民政局社團科辦理,在那裡辦理的社團就是法律上所承認的社團.
⑦ 社會團體注冊流程
一、正面回答
社會團體注冊流程是申請人提出關於社會團體成立登記的申請,登記管理機關對申請人提交的書面申請材料進行審查,作出准予或不準予成立登記的決定,根據決定結果製作文書和證件並送達申請人,同時抄送業務主管單位或相關行業主管部門。
二、分析詳情
社會團體注冊步驟是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發起人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成立申請材料。登記管理機關審查批准後,發起人在3個月內,開展成立工作,召開成立大會,通過章程,產生執行機構,負責人和法定代表人。發起人在成立工作完成後,在中國社會組織網-社會組織網上辦事大廳上填報成立登記材料,登記管理機關核准無誤後,發給成立登記批復和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
三、社會團體是什麼
社會團體是指為一定目的由一定人員組成的社會組織。可分為以營利為目的和以非營利為目的兩類社會團體。前者如合作社、公司等;後者如政治、宗教、科技、文化、藝術、慈善事業等社會群眾團體。
⑧ 如何合法成立民間組織或社會團體
一、名稱核准
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一)籌備成立申請書。條件:1、成立該社會團體的必要性及可行性;2、社會團體的宗旨和業務范圍;3、社會團體的活動地域及活動方式;4、活動資金和經費來源渠道(社會團注冊資金不少於3萬元);5、社會團體擬發展的會員及分布情況。
(二)章程草案。寫明社會團體宗旨、業務范圍、會員構成等部分,以及添加細節規定等,框架和條款。
(三)發起單位(或發起人)情況。至少8家(人)以上。
(四)《社會團體擬任負責人情況表》。擬任負責人指擬任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候選人,如擬任負責人與發起個人相同的,則不用重復提交。
(五)擬社會團體會員名冊。個人會員的,需50人以上;單位會員的,須30家以上;個人會員與單位會員混合的,需50個以上。對國家扶持的優勢產業、新興產業,成立登記的會員數量放寬至30個。要求提供單位名稱、負責人、職務、聯系電話。
二、召開座談會、驗資
具體內容如下:
1、召開座談會。確定籌備組負責人、籌備組辦公地址、注冊資金、出資方式,確認章程草案和發起籌備相關事項等。形成書面會議紀要,所有發起單位負責人及發起人均須在紀要上簽名確認,提交登記管理機關。
2、驗資。籌備組領取名稱核准通知書後存入注冊資金(社會團注冊資金不少於3萬元)。按發起單位座談會確定的注冊資金和出資方式存入銀行後,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提交登記管理機關。
三、申請成立登記
具體內容如下:
籌備組領取名稱核准通知書後,須在6個月內完成以下工作:
(一)召開第一次會員大會。無記名投票表決通過章程、會費標准,無記名投票選舉產生會長、法定代表人、副會長、監事長、秘書長、理事、監事(監事至少2人以上),完善組織機構;(召開會員大會前向登記機關報告,登記機關派工作人員到場監督和確認選舉合法性)。
(二)申請成立登記。完成上述籌備工作後,籌備組須依據第一次會員大會的選舉結果,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正式成立,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成立登記申請書。申請書須有籌備組負責人、當選的社會團體法定代表人、會長共同簽字。
2.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會議紀要。載明會議時間、地點、與會人員、詳細記載會議有關事項,該紀要須有會議選舉產生的到會所有監事簽名
3.章程。
4.《社會團體會員名冊》並附全部會員的入會申請表。
5.辦公住所使用權證明。
6.《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表》、《社會團體法定代表人登記表》、《社會團體負責人備案表》(包括選舉產生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社會團體監事長、監事備案表》、《社會團體專職工作人員情況表》(暫無專職工作人員提交兼職工作人員簡歷)、《社會團體會費備案表》、《社會團體會議紀要備案表》。
7.驗資報告。具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注冊資金不少於3萬元。
8.社會團體法定代表人無犯罪記錄證明。須加蓋鄉鎮(街道)派出所印章或證明材料(行政事業單位的科級以上幹部要市委組織部批准文件)。
9.社會團體法定代表人未擔任其他社會團體法定代表人聲明。
10.關於材料真實性的書面保證聲明。
11.業務主管單位批准文件。
12.《社會組織黨員基本情況表》。
(三)實地考察。登記管理機關工作人員到現場查看辦公場所。
四、審批
登記管理機關在在收到有效文件之日起,在承諾期限內作出批准或不批準的決定。批準的,發給社會團體登記證書;不批準的,向發起人說明理由。通過審批民間組織或社會團體就合法成立了。
社會團體必須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不得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不得危害國家的統一、安全和民族的團結,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組織和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得違背社會道德風尚。社會團體不得從事營利性經營活動。
1.申請成立社會團體,應當經其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由發起人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登記。
2.發起人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 登記申請書;
(二) 業務主管單位的批准文件;
(三) 驗資報告、場所使用權證明;
(四) 發起人和擬任負責人的基本情況、身份證明;
(五) 章程草案。
3.登記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內,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記的決定。准予登記的,發給《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發起人說明理由。
4.籌備成立的社會團體,應當自登記管理機關批准籌備之日起6個月內召開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通過章程,產生執行機構、負責人和法定代表人,並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成立登記。
⑨ 怎樣注冊公司
注冊指南
千里之行,始於足下。
企業申請名稱預登記應提供哪些材料
企業在辦理設立登記前,預先向企業登記注冊機關上報企業名稱,經審
查核准後,核發「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名稱預登記應提交以下材料:
1.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體發起人簽署的公司名稱預先核准
申請書;
2.股東或發起人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3.公司登記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外商投資企業申請名稱預登記應提交以下材料:
1.由組建單位負責人簽署的外商投資企業名稱登記申請書;
2.外商投資企業名稱登記表一式兩份(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領
取):
3.項目建議書或可行性研究報告及其批準的文件:
4.投資者所在國(地區)政府出具的合法開業證明(即營業執照)。外
商以個人名義投資的應提交身份證明的復印件。
企業名稱的要素及各要素具體內容
一個規范的企業名稱應由字型大小(或商號)、行業(或經營特點)、組織
形式三部分組成,並冠以公司所在地行政區劃名稱。行政區劃名稱、字型大小、
行業、組織形式被稱為企業名稱的「四要素」。行政區劃名稱是指企業所在
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市、縣行政區劃名稱。縣以下行政區劃不能作
為企業名稱中的行政區劃部分進行登記。企業名稱中的字型大小應由兩個以上文
字組成,企業可以選擇字型大小,但不得與同一登記主管機關轄區內已經登記的
同行業企業字型大小相同。公司名稱中標明的行業或經營特點,應當反映公司生
產、經營或服務的范圍、方式或特點,不得單獨使用「發展」、「開發」等
字詞;使用「實業」字詞的,應有所屬3 個以上的生產、科技型企業。企業
名稱中的組織形式須反映其組織結構或責任形式,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在企業
名稱中標明有限責任公司字樣,股份有限公司必須在企業名稱中標明股份有
限公司字樣。
哪些企業的名稱中可以不冠以企業所在地行政區劃
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下列企業可以不冠以企業所在地行政區劃
名稱:
1.歷史悠久,字型大小馳名的企業,即具有30 年以上生產經營的歷史,字型大小
在省或全國范圍內廣為人知的企業;
2.外商投資企業。
目前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已授權200 多個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受理登
記外商投資企業。為避免重名,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規定,凡不冠以行政區
劃的企業名稱一律報國家局核准。因此,為避免重名,簡化手續,在一般情
況下,企業申請的名稱還是冠以企業所在地的行政區劃名稱為好。
另外,除國務院決定設立的公司外,其他公司(包括其他各類經濟實體)
一律不得在名稱中冠以「中國」、「中華」、「全國」、「國家」、「國際」
等字樣。
企業名稱用字限制性規定
根據《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第九條規定,企業名稱中不得含有下列
內容和文字:
1.有損於國家、社會公共利益的;
2.可能對公眾造成欺騙或者誤解的;
3.外國國家(地區)名稱、國際組織名稱;
4.政黨名稱、黨政軍機關名稱、群眾組織名稱、社會團體名稱及部隊番
號;
5.漢語拼音字母(外文名稱中使用的除外)、數字;
但企業名稱有下列情況的,不視為使用數字:①地名中含有數字的,如
「四川」等;②固定詞語中含有數字的,如「四通」;③使用序數詞的,如
「第一」等。
6.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
企業選擇字型大小的具體規定
企業字型大小應由兩個以上的字組成。單獨一個漢字,是不能作為企業名稱
的字型大小進行登記的。一般為了好記、上口,企業大都選擇兩個到四個漢字組
成字型大小。當然字型大小是企業名稱的一部分,用字同樣應符合名稱用字的限制性
規定。
企業有正當理由可以使用本地或異地地名作字型大小,但不得使用縣以上行
政區劃名作字型大小。所謂正當理由,是指企業選用的字型大小有紀念意義或為了突
出有特色的地方產品等。
私營企業可以使用投資者姓名作字型大小。
外商投資企業企業名稱中不得使用外國(地區)名稱(含習慣性稱謂)
與中國(含習慣性稱謂「中」或「華」)聯名。如「中日友好飯店」。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企業名稱中各級行政區劃的核定許可權
登記主管機關對企業名稱實行分級登記管理。
凡使用「中國」、「中華」,冠以「國際」、「全國」、「國家」,或
不冠以企業所在地行政區劃名稱的企業名稱,須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
或核定,在全國范圍內,同行業企業名稱不得相同或相近;
冠省(包括自治區、直轄市)、市(包括州)、縣(包括旗)行政區劃
名稱的企業名稱,由同級登記機關核准或核定,在本行政區范圍內,同行業
企業名稱不得相同或相近。如浙江省某縣有一個水產品加工企業,欲申請「浙
江省振興水產品有限公司」這一名稱,則須報經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
若該名稱在省內重名,則無法獲准登記;之後他向所在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申
請「××縣振興水產品有限公司」,若該名稱在縣內不重名、就有可能獲准
登記。
怎樣避免企業名稱的重名
為了防止企業名稱的重名,企業應重視名稱預登記,在申請企業名稱預
登記時考慮兩個以上的備用名稱,特別是字型大小應有多個方案,以減少因重名
而無法獲准名稱預登記的風險。
企業在初步確定欲申請的企業名稱後,可以向當地企業登記主管機關咨
詢,或者向當地企業登記服務機構(加工商事務咨詢中心等)咨詢;如被告
知己有重名,則應主動更換申請登記的企業名稱。
哪些企業可以使用外文名稱、如何申請
外商投資企業、有對外業務的企業,具備企業法人條件的,經登記主管
機關核准,可以使用外文名稱。其分支機構也應申請相應的外文名稱。外文
名稱統一使用英文,只能申請一個,並應與中文名稱相一致。其行政區劃在
外文名稱中統一使用漢語拼音的注音,其字型大小在外文名稱中可以行譯,也可
以意譯。
所謂字型大小的音譯,是指外文名稱的字型大小使用中文字型大小的漢語拼音注音;
所謂字型大小的意譯,是指外文名稱中的字型大小使用與中文字型大小意義相同的英文單
詞或片語。如舟山金島飯店有限公司, 可以申請外文名稱
「 ZHOUSHANJINDAOHOTELCO. , LTD. 」 ( 字型大小音譯) 或
「ZHOUSHANGOLDISLANDHOTELCO.,LTD.」(字型大小意譯)。不管申請哪種譯法
的外文名稱,一經核准,只能使用一個外文名稱。
企業申請的名稱被核准後的保留時限
企業申請名稱登記經核准後,保留期為6 個月。經批准有籌建期的,企
業名稱保留到籌建期終止。
企業在開業登記前,不得以獲准登記的名稱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名稱保留期屆滿不辦理企業開業登記的,其名稱自動失效,企業應該在
期限屆滿之日起10 天內將《企業名稱登記證書》交回登記主管機關。也就是
說,企業申請的名稱一經獲准登記,在保留期內,不行企業是否辦理開業登
記,在該登記機關管轄范圍內,其他企業不能申請使用與其相同或相近的名
稱;而過了保留朗,企業仍未辦理開業登記的,則不再保留其名稱的專用權,
即其他企業可以申請與其名稱相同或相近的企業名稱。該企業若要保留原名
稱,須重新申請登記。
申請企業分支機構的名稱
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分支機構,其企業名稱應當冠以其所從屬企業
的名稱,綴以「分公司」、「分廠」,「分店」等字詞,並標明該分支機構
的行業和所在地行政區劃名稱或地名,如:「××市金達食品有限公司」申
請在××縣設立水產品分公司,這一分支機構的名稱就可以申請為「××市
金達食品有限公司××縣水產品分公司」。但其行業與所從屬的企業一致的,
可以從略;如上例該公司在××縣申請設立食品分公司,則可申請「××市
××食品有限公司××縣分公司」。
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分支機構,應當使用獨立的企業名稱,並可以
使用其所從屬的企業名稱中的字型大小;如上例中該公司在××縣設立的水產品
分公司,若是獨立核算,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則可以申請「××縣金達水
產品有限公司」或「××縣金達水產品有限公司」。
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分支機構再設立分支機構的,所設立的分支機
構不得在其企業名稱中使用總機構的名稱。如上例中「××縣××水產品有
限公司」再設立一個水產養殖場,就不能申請「××市金達食品有限公司×
×水產養殖場」。
企業從屬名稱
企業只准使用一個名稱。
確有特殊需要,經省級以上登記主管機關核准,具備法人資格的企業可
以使用從屬名稱,從屬名稱不在營業執照上標明,不得以其名義開展經營活
動和招攬業務。私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不得使用從屬名稱。
外國(地區)企業在中國境內申請企業名稱登記注冊
外國(地區)企業可以在中國境內申請企業名稱登記注冊。
外國(地區)企業應當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企業名稱登記注冊的
申請,並提交外國(地區)企業法定代表人簽署的申請書、外國(地區)企
業章程和企業所在國(地區)主管當局出具的合法開業證明。登記主管機關
應當在收到外國(地區)企業申請名稱登記注冊的全部材料之日起30 天內作
出初步審查,通過初審的,予以公告。外國(地區)企業名稱的公告期為6
個月,在此期間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予以核准登記注冊,企業名稱保
留期為5 年。登記主管機關核准登記注冊外國(地區)企業名稱後,應當核
發《企業名稱登記證書》。外國(地區)企業名稱登記注冊後需要變更或者
保留期屆滿需要續用的,應當重新申請登記注冊。
申請企業法人注冊登記
申請企業法人開業登記,應當在企業主管部門或者審批機關批准後30
日內,向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申請時,應提交下列資料:
1.組建負責人簽署的登記申請書。
2.主管部門或者審批機關的批准文件。
3.資金使用證明、驗資證明或資金擔保。資金使用證明是財政部門證明
全民所有制企業資金數額的文件。驗資證明是會計事務所或者審計事務所及
其他具有驗資資格的機構出具的證明資金真實性的文件。沒有主管部門的企
業申請登記時應提交資金擔保。資金擔保是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出具的保證擔保人資金真實性的文件。擔保的注冊資金數額不得超過擔保人注冊資金數
額的50%,擔保人承擔因不真實性的保證而產生的責任。
4.企業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明,包括任職文件和附有照片的個人簡歷。
個人簡歷山該負責人的人事關系所在單位或者鄉鎮、街道出具。
5.住所和經營場所使用證明。包括產權證明、房屋租賃協議等。房屋租
賃協議的期限須在一年以上。
沒有主管部門、審批機關的企業申請企業法人開業登記,可直接向工商
局登記主管機關申請,可免交主管部門或者審批機關的批准文件。
工商局登記主管機關接受申請登記單位的申請後,應從受理之日起30
日內,做出核准登記或者不予核准登記的決定,通知申請登記單位。
確定企業經營范圍
企業的經營范圍按以下原則核定:
企業的經營范圍不再核定行業種類、品種、項目,按國家工商局《企業
經營范圍用語規范》中的大類核准(外商投資企業不含配額、許可證管理產
品)。從事綜合性商貿業,可按「國內商業」(不含專營、專賣商品)、「物
資供銷業」核准。
除專營、專賣商品外,商貿企業的經營方式不再區分批發、零售、代購、
代銷等,統一按「購銷」核准。
私營企業的經營范圍除國家法律法規和當地市投資導向目錄明確規定禁
止的行業、項目外,均允許經營(其中,按照規定需市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審
批的行業、項目應經審批)。鼓勵私營企業申辦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企
業、聯營企業。對資金雄厚、技術力量強、生產經營規模大的生產型私營企
業,可試辦集團公司。
申請企業法人注冊登記應具備什麼條件
申請企業法人登記,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屬於限制發展的特種行業和項目,控制行業和項目,專營專賣項目,
須經政府行業主管部門批准開業登記。
2.申辦全民、集體、聯營、股份制企業的投資者必須是在中國注冊的企
業法人或事業單位、社團法人和符合規定的自然人。
外商投資企業的外方投資者是在所在國(地區)依法成立的公司、經濟
組織或者個人。
3.有符合規定並與經營范圍相適應的注冊資金(本)生產性公司的注冊
資金(本)不得少於30 萬元,其中科技型企業可降低為10 萬元;商業性公
司的注冊資金(本)不得少於50 萬元;咨詢服務性公司的注冊資金(本)不
得少於10 萬元;投資性公司的注冊資金(本)不得少於1000 萬元。國家對
企業注冊資金(本)有專項規定的按規定執行。
企業法人的注冊資金(本)來源於財政、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或投資單位
的撥款、投資、社會集資及投資者認繳的出資。除投資性公司外,企業不得
以已登記注冊的資金(本)開辦下屬法人企業或參股聯營,但可以企業留利
或未分配利潤進行投資。
4.具有與生產經營規模相適應的生產經營場所,其中生產性企業的生產
經營場地面積在80 平方米以上;商業性公司經營場地在30 平方米以上;商
場、商行、餐廳的經營場地在50 平方米以上;酒樓面積在80 平方米以上;
酒樓、賓館、招待所、餐廳的經營場所必須符合規劃部門批準的設計使用用
途。
5.設立駐深軍辦企業按軍辦企業審批規定辦理。
申請內資企業注冊登記
申請內資企業法人登記應提交下列材料:
1.主辦單位法定代表人簽署的登記注冊書;2.產權單位的批准文件;
3.企業章程;
4.投資單位法人資格證明;
5.聯營企業還要提交聯營合同、董事會成員名單:股份制企業還要提交
發起協議、創立大會(股東大會)決議、董事會成員名單及董事會決議:
6.場地使用證明;
7.依照規定需中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審批的提交批准文件或審核意見。
申請外商投資企業注冊登記
外商投資企業法人申請登記應提交下列材料;
1.外商投資企業法人申請登記開業注冊書;
2.法定代表人登記表;
3.企業章程、合營合同;
4.場地使用證明;
5.董事會名單、董事委派書、正副總經理聘用證明文件、董事和正、副
經理身份證明;
6.投資各方的合法開業證明文件(復印件);7.名稱使用證明;
8.政府有特殊規定的,還應提交政府授權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的批准文
件。
⑩ 如何注冊社會團體需要什麼資料和手續到哪些部門去辦
申請籌備成立社會團體,發起人先向登記管理機關咨詢有關事宜,符合條件的,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以下材料(均一式兩份):
1、業務主管單位的批准文件;
2、申請書;(其內容應當包括:舉辦單位名稱或申請人姓名;擬任法
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基本情況;申請成立的目的、理由、業務范圍;可行性論證;活動資金及經費來源渠道;籌備的基本情況等)
3、社會團體申請籌備登記表
4、場所使用權證明
5、章程草案
6、社團主要負責人名單;
7、擬設辦事機構名稱、職責、負責人材料;
8、專職工作人員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查蓋章的個人簡歷材料;
9、其他需要說明的材料。
登記管理機關收到上述所列全部有效文件後,經審查,做出准予或者不準予登記的決定。對於准予登記的,發給登記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