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國公民的含義是什麼
公民,通常是指具有一個國家的國籍,並根據該國家的憲法和法律規定,享有權利並承擔義務的人。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國公民。在我國,公民是一個法律概念,人民是一個政治概念,公民資格的取得以是否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為標准,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只能有一個國籍,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如果一個人既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又具有其他國家國籍,那他要麼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要麼放棄他國國籍,我國不承認雙重國籍。
公民的概念是一個國家中的公民必須履行法律所規定的義務,同時享有法律所規定的權利。被判刑,包括被剝奪政治權利的,只是限制或剝奪部分公民權利,並不影響作為我國公民的法律地位和依法應當享有的其他權利,他們的其他權利仍然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另外,僑居國外的華僑,因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仍然屬於我國公民,在國外要受到我國外交機構和我國法律的保護。
Ⅱ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是指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是指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 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 。 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拓展資料:
中國1982年憲法確認中國公民的基本權利主要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人身自由、人格尊嚴、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宗教信仰自由、批評、建議、申訴或檢舉及取得賠償等人身和個人的權利和自由;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言論 、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等政治權利和自由;勞動權 、休息權、傷老病殘有獲得物質幫助等社會經濟權利;受教育權和從事科學研究、文學藝術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 ;男女平等權,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保護等。中國憲法規定,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Ⅲ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是指什麼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中國1982年憲法確認中國公民的基本權利主要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人身自由、人格尊嚴、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宗教信仰自由、批評、建議、申訴或檢舉及取得賠償等人身和個人的權利和自由;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言論 、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等政治權利和自由;勞動權 、休息權、傷老病殘有獲得物質幫助等社會經濟權利;受教育權和從事科學研究、文學藝術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 ;男女平等權,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保護等。中國憲法規定,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基本義務
1、維護國家統一和全國各民族團結
這是我國公民必須履行的基本義務之一。國家的統一和全國各民族的團結,是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取得勝利的基本保證,也是實現公民基本權利的保證。全體公民必須自覺履行這一義務,堅決反對任何分裂國家和破壞民族團結的行為。
2、遵守憲法和法律,尊重社會公德
我國憲法和法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廣大人民群眾共同意志和利益的集中體現和反映,遵守憲法和法律就是尊重人民的意志,維護人民的利益;尊重社會公德,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重要內容,是維護社會安定團結的需要。所以,每個公民都應自覺遵守憲法、法律和社會公德,與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破壞社會公德的行為作斗爭。
3、維護祖國安全、榮譽和利益。
這是保障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改革開放順利進行的需要,任何公民不得為一己私利或小集團的利益而有損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如果危害國家安全,給國家利益造成損害,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4、保衛祖國,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
保衛祖國,抵抗侵略是每一個公民應盡的職責,也是維護國家獨立和安全的需要,是保衛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保衛人民的幸福生活的需要。所以,每一個公民都必須自覺地依法履行這一光榮義務和神聖職責。
5、依法納稅
稅收是國家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之一。它「取之於民,用之於民」。公民依法納稅,對於增加國家財政收入,保證國家經濟建設資金的需要,改善和提高人民生活都具有重要意義。每個公民應自覺遵守和執行國家稅收法規和政策,與偷稅、漏稅、抗稅的違法行為作斗爭,以維護國家的利益。
二、公民、人民、自然人、法人的區別是
1、公民是有政治權利的民眾,人民和自然人是所有人,法人是企業或團體依法注冊的代表。
按我國法律規定,公民是指具有一國國籍的人。比如我們都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理論上都是中國公民。
2、自然人是指基於自然規律而出生的人,強調的人的自然屬性,自然規律
3、法人是指依法成立的,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能以自己的名義獨立參加民事活動,行使權利,承擔責任的組織。法人不是人,而是一個組織,在法律上把他視同一個人,叫法律擬制人格。比如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政府機關等
4、人民是一個政治概念,是相對於敵人而言的。強調的是人的政治屬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三條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Ⅳ 公民的定義是什麼
基本含義
公民是享有從事管理社會和國家等公共事務的權利的人,這是公民定義。公民應該是具有從事管理社會和國家等公務活動能力的人:這是公民身份或公民資格。一方面,根據政治權利的平等原則,每個國民都應該享有政治權利,都應該享有從事管理社會和國家等公務活動的政治權利;另一方面,根據人作為政治動物之本性,每個國民都具有從事管理社會和國家等公務活動的政治能力:實在的或是潛在的。因此,每個國民便都應該具有公民資格,都應該成為公民,都應該從事管理社會和國家等公務活動。對於那些不具有從事管理社會和國家等公務活動能力,而僅僅具有從事管理社會和國家等公務活動的潛能的國民,政府負有通過公民教育而使這些國民具有從事管理社會和國家等公務活動能力的責任:保障每個國民的政治潛能得到實現乃是國家的義務和國民的權利。
公民
公民是個法律概念。一個人取得了某一國家的國籍,就是這個國家的公民,他就可以享有該國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和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如果他僑居在國外,他也受所屬國家外交機構的保護。從其性質上來看,公民具有自然屬性和法律屬性兩個方面。公民的自然屬性反映出公民首先是基於自然生理規律出生和存在的生命體。公民的法律屬性是指公民作為一個法律概念,以一個國家的成員的身份,參與社會活動、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應由國家法律加以規定。
Ⅳ 中國公民和人民的定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是指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人民是指作為社會基本成員主體的勞動群眾。
公民和人民的區別:
1、公民指具有某一國國籍,並根據該國法律規定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人。公民意識與臣民意識等相對,指一個國家的民眾對社會和國家治理的參與意識。
2、人民主要是指以勞動群眾為主體的社會基本成員。
現階段人民是指全體社會主義勞動者、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擁護社會主義的愛國者和擁護祖國統一的愛國者。
Ⅵ 在我國公民是指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公民指具有某一國國籍,並根據該國法律規定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人。公民意識與臣民意識等相對,指一個國家的民眾對社會和國家治理的參與意識。公民政治權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參與國家政治生活的權利。
公民應該是具有從事管理社會和國家等公務活動能力的人:這是公民身份或公民資格。一方面,根據政治權利的平等原則,每個國民都應該享有政治權利,都應該享有從事管理社會和國家等公務活動的政治權利;
另一方面,根據人作為政治動物之本性,每個國民都具有從事管理社會和國家等公務活動的政治能力:實在的或是潛在的。因此,每個國民便都應該具有公民資格,都應該成為公民,都應該從事管理社會和國家等公務活動。
Ⅶ 中國公民是指什麼人
中國公民是指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其中,維護國家統一和全國各民族團結,這是我國公民必須履行的基本義務之一。國家的統一和全國各民族的團結,是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取得勝利的基本保證,也是實現公民基本權利的保證。
Ⅷ 什麼是中國公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是指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 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8)中國公民的定義是什麼擴展閱讀:
中國1982年憲法確認中國公民的基本權利主要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人身自由、人格尊嚴、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宗教信仰自由、批評、建議、申訴或檢舉及取得賠償等人身和個人的權利和自由;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言論 、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等政治權利和自由;
勞動權 、休息權、傷老病殘有獲得物質幫助等社會經濟權利;受教育權和從事科學研究、文學藝術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 ;男女平等權,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保護等。中國憲法規定,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Ⅸ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含義是什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含義是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三條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公民是個法律概念。一個人取得了某一國家的國籍,就是這個國家的公民,他就可以享有該國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和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如果他僑居在國外,他也受所屬國家外交機構的保護。
從其性質上來看,公民具有自然屬性和法律屬性兩個方面。公民的自然屬性反映出公民首先是基於自然生理規律出生和存在的生命體。公民的法律屬性是指公民作為一個法律概念,以一個國家的成員的身份,參與社會活動、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應由國家法律加以規定。
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身體健康、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