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雲數貿的張健是個什麼樣的人雲數貿合法嗎國家允許嗎
據公安部公示,由泰國警方同破獲一個名為雲數貿的金字塔傳銷組織,逮捕3名中國籍嫌犯,他們在中國因為傳銷被通緝,倉皇逃到馬來西亞繼續傳銷,下線多達18萬人,隨後逃到泰國以假泰籍、佛教徒等身份居留被警方逮捕,涉案金額90億銖(約合16.95億人民幣)。去年9月,公安部、工商總局公布傳銷十大典型案例,其中「雲數貿聯盟網」傳銷案名列其中。
B. 雲數貿一個大的騙局,中央電視台新聞早就報道張健被抓,為什麼還有上當的
因為雲數貿傳銷組織沒有完全消失,對於傳銷組織的定罪和處罰在現實操作中是很難做到處罰與其社會危害性相適應的。傳銷的主要組織人員隱蔽性強,基本上都是通過外圍操控實現其犯罪目的。
通常打擊傳銷都只能遣散了事,對於抓獲的小頭目也只能行政拘留,根本起不到震懾犯罪的效果,警察還沒走傳銷組織就又死灰復燃了,還會有人上當受騙。
據郴州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張軍介紹,以宋密秋為首的犯罪團伙於2013年創建「雲數貿」傳銷組織,因被全國多地公安機關打擊處理,宋密秋偷渡逃往泰國,後被泰國警方抓獲並判刑入獄。
宋密秋在泰國監獄服刑期間,仍遙控指揮其在國內的團伙骨幹成員繼續發展五化聯盟、雲訊通、建業聯盟等10多個傳銷下級組織。
2016年12月,宋密秋在泰國出獄後,夥同他人設計了新的「五行幣」傳銷模式,並要求其他傳銷分支組織全部推廣「五行幣」傳銷模式。
「五行幣」在推廣過程中未開網,會員注冊不通過網上注冊,仍是依託原「雲數貿」傳銷組織人員群體基礎層層發展下線會員,並由推薦人手工記錄會員個人信息或者將會員推薦關系層層上報,按推薦關系排列會員之間上下層級關系。
(2)中國為什麼不抓張健擴展閱讀:
基本騙局套路:
1、 以冒用支付寶/微信的名義邀請參加新應用全國推進工程會議(優選會),會議中一直宣傳演講阿里巴巴和支付寶,採用全國性、唯一性、壟斷性等誇大虛假的宣傳、描述和承諾支付寶新應用的功能和運用效果,從會議邀請到會議過程中一直誤導,讓人誤認為他們就是支付寶公司的新應用宣傳講解打大會。
2、以工信部的中小企業信息化推進工程有優惠補貼並有名額有限,製造現場熱銷氛圍,誘騙大家必須現場付款才能有名額,唆使他人做誤導性闡述等方式,兜售服務,讓參會人搶佔好的注冊名稱(其實工信部並沒有所謂的新應用新應用補貼,純屬捏造欺騙消費者。
3、等誘騙現場付款成功後,簽訂合同時再告知用戶他們是支付寶應用開發華東區域授權的唯一服務商,以此打消用戶疑慮迅速簽訂合同(經後來咨詢支付寶,支付寶並不會現場搞支付寶新應用宣傳,也並未授權給某個公司做類似活動),屬於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該合同的訂立屬於重大誤解和顯失公平。
4、等待客戶察覺要求退款時,以各種理由百般抵賴不予辦理退款,要不消失拉黑對方,要不讓對方報警起訴我們。
C. 張健搞傳銷國家為什麼不抓他呢
建議向當地公安機關或者工商管理機關進行報案。
《禁止傳銷條例》
第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公安機關舉報傳銷行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公安機關接到舉報後,應當立即調查核實,依法查處,並為舉報人保密;經調查屬實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對舉報人給予獎勵。
第十三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處傳銷行為,對涉嫌犯罪的,應當依法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傳銷案件,對經偵查不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處。
D. 張健 原名宋密秋 傳黑龍江五常人 《雲數貿》創始人,想人肉下此人真實來歷 ,何許人也
張健已被泰國警方拘捕,武漢警方也在通緝他,中國警方在2014年10月23日,通過中國駐泰國大使館向泰國警方提出緝拿、遣返宋密秋(張健)及其同夥的要求。2014年10月30日,張健落網。
E. 為什麼張健做傳銷 抓了放,放了抓現在又放出來了
做傳銷 抓了放,放了抓的原因應該是 涉案金額小,沒有判刑,心存僥幸,繼續作案,隨後又被抓。
傳銷的危害性:擾亂社會經濟秩序、影響社會安定團結、引發社會刑事案件上升、家破人亡等社會騷亂。傳銷的本質在於通過發展下線實現財務的非法轉移與聚集,並未創造社會價值,這是它與正常營銷的本質區別。傳銷不是國家行為,也不可能是國家行為。雖然給當地帶來經濟刺激,促進了消費,但其本身組織行為對大多數參與者造成無法挽回的危害,違反了人類正常生活和活動。
2005年11月施行的《禁止傳銷條例》第26條規定:為傳銷行為提供經營場所、培訓場所、貨源、保管、倉儲等條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有些房東也許一開始並不知道租客是傳銷者,但缺失監管,客觀上對傳銷是一種助長行為。不管是故意還是過失,從立法精神上說,都需要承擔相應責任,只不過根據具體情節處罰力度會有所不同。如果房主對處罰結果有異議,可通過行政復議等程序來申訴。
F. 沈陽張健又被抓了,誰知道怎麼回事
張健作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通過冒用不享有失業救濟金人員的信息等手段,騙取失業救濟金,其行為已構成貪污罪。
沈陽市皇姑區人民檢察院以沈皇檢刑訴(2014)609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張健犯貪污罪,於2014年8月5日向本院提起公訴。本院受理後,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沈陽市皇姑區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員胡素艷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張健到庭參加了訴訟。現已審理終結。
(6)中國為什麼不抓張健擴展閱讀
本案裁判結果
一、撤銷沈陽市皇姑區人民法院(2003)皇刑初字第55號刑事判決中緩刑部分。
二、被告人張健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八個月,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十萬元;與前罪所判處的有期徒刑三年,實行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十萬元。
(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5月9日起至2026年8月7日止。)
沒收個人財產應在判決生效後三個月內執行完畢。
G. 「未來世界首富」張健(本名:宋蜜秋)泰國落網...張健等人涉及金字塔快速致富騙局,在中國及大馬分別詐騙.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通常認為,該罪的基本構造為:行為人以不法所有為目的實施欺詐行為→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被害人基於錯誤認識處分財產→行為人取得財產→被害人受到財產上的損失。
1.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H. 為什麼雲數貿張健被抓,卻還在繼續發展線下,網還不被查封
就是標題繼續干網不封
I. 雲數貿 張建已經被抓 為什麼還有那麼多人相信雲數貿呢
那是你太低估傳銷狗們的洗腦功力了,從張健被帶上手銬開始,傳銷狗們就一直在給人洗腦。比如押解張健的過程,騙子們會說「那幾個民警著裝不規范,所謂的押解就是做做樣子,實際上是被國家秘密保護起來了」,類似的洗腦話語還有很多。從被戴上手銬那一刻開始,就在不停的歪曲事實,污衊國家和公安機關,還有法院,檢察院等等
張健前些天已經被判刑了,判了12年有期徒刑
J. 請問有誰知道雲數貿公司,老闆是張健,聽說在中國已經臭名了,是不是真的
是。屬於傳銷組織,現在在中國的監獄里,2017年6月7日被抓回國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