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制體系包括哪些主要內容
新的提法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
1、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主要內容
①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
②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
③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
④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
⑤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
2、概念的演變
1997年9月12日十五大報告提出「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此後,「法治國家」、「法治建設」、「法治觀念」等概念風行開來。
法制經常相對於民主而言;法治一般相對於「人治」而言。「人治」的特徵包括:第一,個人擁有超越法律的特權;第二,個人可以隨意制定和廢除法律。
法制和法治是密切相關的。第一,法制是法治的基礎:法治的前提是有法制,有法可依是法制的基本特徵;法治是法制的升華: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是法治的基本精神。
一般說來,法治囊括了法制、法治建設包括了法制建設。
2014年10月23日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通過《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人民日報》2014年10月29日01版),該決定通篇沒有「法制建設」一詞,「法治建設」一詞出現了10次。
該決定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1)法治中國包括哪些擴展閱讀:
涵義:
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形成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
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實現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實現這個總目標,必須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堅持從中國實際出發。
㈡ 全面依法治國主要體現為
主要體現為五個「發展」。
第一個「發展」,是從「依法辦事」向「全面依法治國」發展。1978年,中央倡導「依法辦事」,可謂「依法治國」的雛形。1999年,「依法治國」寫入憲法,標志著「依法治國」的正式確立。2012年,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全面依法治國」,標志著依法治國理論和實踐的漸趨成熟。黨的十九大之後,有學者提出中央有「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這9個字結合在一起的新提法,我們認為,標准提法仍然應該是「全面依法治國」,「新時代」與「全面依法治國」結合在一起,是因為「全面依法治國」在黨的十九大後有了更加鮮明的時代特徵和更為緊迫的時代要求。
第二個「發展」,是從「法律體系」向「法治體系」發展。從社會主義法律體繫到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是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思想的質的飛躍。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統領了法律規范體系、法治實施體系、法律監督體系、法律保障體系和黨內法規體系,不僅包括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個環節,也涵蓋了從黨外到黨內、從啟動到監督、從本體到配套的全方位。今後的重點,是在中央的堅強領導下,運用系統論的方法,使五個子體系統一協調,形成制度的強大合力。
第三個「發展」,是從「法治國家」向「法治中國」發展。2035年建成法治中國,是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的響亮名片與奮斗目標,這是國家英明決策的結果,也是全世界潮流所趨、全中國民心所向。法治中國包括法治國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會,包括依法治國、依法行政、依法執政,包括法律制度的硬實力、法律文化的軟實力,更包括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和理念。法治中國的內涵比法治國家更加豐富、更加深刻、更具有時代精神。
第四個「發展」,是從「單一法治」向「全面法治」發展。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絕不是一種形式上的工具或手段,而是一種信仰、一種制度,一種全面的生活與生存狀態。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既傳承了中華法系優秀傳統中的德化自修、和諧為貴,又尊重了現代法治文明精髓中的釐定是非、規范指引。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 「法治、德治、自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是指在全面依法治國的統領下,輔之以依法自主的「自治」為基礎以及德潤人心的「德治」為支撐,是所有合法的顯性制度與隱性制度的有機統一。
第五個「發展」,是從「學習借鑒」向「中國特色」發展。中華文明包括中華法系文明,綿延五千年,一直致力於天下為公、世界大同,一直有高度的歷史自信與使命擔當,一直善於學習消化外來文化但從不盲從外來文化,這正是其生命力所在。我國在繼承傳統的基礎上,批判吸收外來法治文明,既有借鑒又有創新。在科技是第一生產力的理念下,充分藉助互聯網、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慧等前沿科學技術推進法治。這種全面依法治國治理模式,體現了高遠的國際視野和全新的技術優勢,就是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的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就是中國對世界的獨特創新與貢獻。
㈢ 用幾個詞形容法治中國
執法如山,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法外施仁、違法必究,依法治國,執法必嚴,執法不阿,有法可依、匡扶正義、明禮誠信,誠實守法,公平正義。
法治中國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重要目標之一。新中國成立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在探索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歷史進程中;
中國共產黨不斷深化對共產黨執政規律、社會主義建設規律、人類社會發展規律的認識,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成功開辟了一條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道路,有力促進了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法治中國建設。
(3)法治中國包括哪些擴展閱讀:
依法治國方略的基本要求是: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新方針,是建設「法治中國」的基本要求,同時也是實現「法治中國」的基本標准。
科學立法是建設法治中國的前提,嚴格執法是建設法治中國的關鍵,公正司法是建設法治中國的防線,全民守法是建設法治中國的基礎,四者缺一不可。
㈣ 法治中國擁有哪八大特徵
現在還說不上什麼法治中國,更不用說什麼八大特徵了。
法治應有幾個最基本的特徵:第一,法治不只是一種制度化模式或社會組織模式,而且也是一種理性精神和文化意識。第二,法治作為特定社會人類的一種基本追求和嚮往,構成了工業化和民主化的秩序基礎。第三,法治的最重要的含義,就是法律在最高的終極的意義上具有規限和裁決人們行為的力量,法律既是公民行為的最終導向,也是司法活動的唯一準繩。
現代意義的法治始源於西方,最早可追溯自古希臘。古希臘人把尊重法律和自由並論為實現他們的政治理想——城邦生活的和諧(「善」)的兩個基本政治准則,主張自由就是人只受法律約束,法律比人還要有權力。畢達格拉斯最早提出「人治不如法治」之說。古希臘偉大思想家亞里士多德在其代表作《政治學》中明確主張:法律是有道德的文明的生活的一個必不可少的條件,是導致城邦「善」的一個條件。在此基礎上,他認為法治的基本要素在於「法治」應包含兩重含義:已成立的法律得到普遍的服從,而大家服從的法律有應該是本身制定得良好的法律。
㈤ 法治中國的內涵與總體布局
內涵 「法治中國」的內涵
目前對「法治中國」的內涵主要有五種不同層面和角度的闡釋與解讀:一是從國家法治、地方法治、行業法治三大重點板塊的層面和角度;二是從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的法治四環節的層面和角度;三是從健全民主、完善法制、制約權力、尊重人權、保障公正的法治五要素的層面和角度;四是從中共十八大報告提出的我國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建設和發展「五位一體」總體布局的層面和角度;五是從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三者統一的層面和角度,等等。應該說這五種觀點各有各的理論優勢,但也各有其局限性。含義:
1.法治國家。即與「警察國家」相對稱,要求國家權力必須法治化。其主要標志,一是人權保障,尊重人的自由和平等權利,並為人的生存和發展提供保障;二是良法之治,即「已經成立的法律獲得普遍的服從,而大家所服從的法律又應該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三是人民主權,依憲確立分權與制約的國家權力關系,依法執政;四是民權保證,切實保護公民的各項權益,維護國家穩定和社會和諧;五是司法公正,在司法活動的過程和結果中堅持和體現公平與正義的原則。
依法執政是法治中國的關鍵環節。要推進執政黨依法執政,就必須建立和完善保障執政黨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的體制、機制和制度;依法明確黨與人民代表機關、政府、司法機關的關系;確保黨的決策、執政行為公開透明;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健全司法權力運行機制、完善人權司法保障制度;依法追究黨內腐敗和濫用權力行為,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
2.法治政府。即政府依法行政,將決策、執行及監督過程都納入法制化軌道。其基本特徵,一是有限政府,政府權力是受到法律嚴格限制的,其邊界是確定、明晰的;二是責任政府,政府權力與責任是統一的,政府違反法律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三是誠信政府,政府必須履行其對公眾承諾的責任,贏得群眾的信賴和擁護;四是服務政府,政府「以人為本」,明確並履行好其服務的職責;五是陽光政府,全面、准確、及時公開政府信息,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並接受社會監督。
依法行政是法治中國的重點環節。要促進政府依法行政,就必須控制政府權力的范圍和邊界,健全行政權力行使的組織、程序、法制監督和問責機制;加強人大對政府的監督,以及人民法院對行政行為合法性的司法審查;推進政府廉政、勤政建設。要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確保公民知情權、表達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的真正實現,逐步擴大票決民主並發展協商民主。
3.法治社會。即相對於國家和政府,政黨和其他社會共同體(甚至包括市場經濟組織)行使社會公權力的法治化。其基本要求,一是法律信仰,社會公眾對法律均有一種心悅誠服的認同感和依歸感;二是守法自覺,社會成員自覺履行法定權利和義務;三是社會自治,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自我管理自治體的公共事務;四是社會監督,公民、社團、輿論自下而上地維護法律秩序、捍衛民主法治權威;五是社會安定,社會呈現運轉有序、解紛機制健全、人民安居樂業的狀態。
法治社會是法治中國的基礎工程。要實現法治社會,就必須維護憲法法律權威。要依法推進國家公權力向社會轉移,做到不越俎代庖、不幹預、不包攬取代;要制定社團法,依法保護和規范社會組織、團體,確保公民的政治權利和自由,培植和發展更多的社會組織、團體,形成大社會、小政府的機制;要建立健全激勵和促進社會管理創新的體制、機制,依法推進社會管理創新。
總體布局:建設法治中國的總布局簡單地說就是「兩個堅持」。
一是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依法執政是黨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執政的基本方式,依法行政是各級政府的基本准則,這三方面要共同推進,其中中國共產黨依法執政是依法治國和建設法治中國的核心和關鍵。
二是要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其中法治國家是主體,主要是規范和約束國家權力;法治政府是重點,和老百姓直接打交道最多的是政府;法治社會是基礎,全民都要守法、依法辦事。只有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都建成了,我們才能說在960萬平方公里的華夏大地上全面建成了法治中國。
㈥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制體系包括哪些主要內容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主要內容:
目前以憲法為核心,以法律為主幹,包括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等規范性文件在內的,由七個法律部門、三個層次法律規范構成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國家的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生活基本的、主要的方面已經做到了有法可依,為全面落實依法治國方略、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奠定了堅實的法律基礎。
憲法是我國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保持國家統一、民族團結、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長治久安的法律基礎,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提供了根本制度保障。我國先後有四部憲法,即1954年憲法、1975年憲法、1978年憲法和現行的1982年憲法。憲法以法律的形式確認了中國各族人民奮斗的成果,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具有最大的權威性和最高的法律效力。憲法規定了我國的基本經濟制度和分配製度,明確堅持改革開放,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為深化改革、擴大開放、促進發展提供了堅實的法律保障。憲法規定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多黨合作與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等,在實踐中得到堅持和完善,有力地推動了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發展。憲法對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作了全面的規定,為廣大人民群眾充分享有民主權利,在國家生活中發揮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極大地促進了我國人權事業和各項社會事業的發展。憲法規定的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得到有力的推進,促進和保障了我國的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
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法律不斷健全。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基層群眾自治制度等不斷完善和發展,公民的基本權利得到尊重和保障。選舉法、全國人大組織法、國務院組織法、地方各級人大和地方各級政府組織法、民族區域自治法、法院組織法、檢察院組織法、立法法、監督法等,規定了立法、行政、司法機關的產生、職能、活動以及監督等,保證了人民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務,管理社會事務,保證了在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下,整個國家機構按照一切權力屬於人民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組成和運轉,國家各項工作有序、高效地進行。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行政監察法、行政復議法等法律的頒布實施,適應了加強社會管理,提供公共服務,建設法治政府的需要,加強了對行政權力的規范、制約和監督,推進了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深化。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等,進一步擴大了農村、城市的基層民主,保證人民群眾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權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有力推進了基層民主的發展。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頒布實施,為香港、澳門施政、立法和司法提供法律依據,體現了「一國兩制」的構想,維護了國家的主權和領土完整,維護促進了香港、澳門的繁榮穩定。反分裂國家法將黨和國家關於對台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原則和方針政策措施以法律形式確定下來,對反對和遏制「台獨」分裂勢力及其活動、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發揮著重大作用。
規范和保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法律不斷完善。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陸續制定了民法通則等民事法律。民法通則規定了民法的調整對象、基本原則、民事主體、民事行為、民事權利、民事責任,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提供基礎法律規則。特別是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與完善,規范市場主體及其行為、維護市場秩序、保護知識產權、加強宏觀調控、促進對外開放等方面法律相繼出台,為經濟健康協調可持續發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物權法體現了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遵循平等保護物權的市場法則,強化國有資產保護,貫徹現階段黨在農村的基本政策,規范了現實生活中群眾最為關心的問題。合同法提供了市場平等主體在交易中需共同遵守的規則。公司法、合夥企業法、個人獨資企業法、商業銀行法等,對各類市場主體及其行為進行規范,保障其公平參與市場競爭。企業破產法確立了優勝劣汰機制和陷入困境企業的挽救制度。擔保法、保險法、票據法、拍賣法、信託法、招標投標法、證券法等規范了特定領域內的市場行為。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等,為知識產權提供法律保護。反不正當競爭法、反壟斷法、產品質量法等,在保護和促進公平競爭,維護市場秩序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在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優化資源配置的同時,運用法律手段對經濟發展進行適度宏觀調控。預演算法、個人所得稅法、企業所得稅法、稅收徵收管理法等,為相關領域進行宏觀調控提供法律保障。中國人民銀行法等,加強對金融業的監督管理,保證了國家貨幣政策的正確制定和執行,促進了中央銀行調控體系的建立和完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外資企業法、對外貿易法等,有力地推動了對外開放事業的發展。2001年以來,為適應加入世貿組織的要求和建立統一市場的需要,又修訂了對外貿易法,確立了統一、透明的對外貿易法律制度。
促進社會主義社會建設和文化事業的法律不斷完善。制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等,規范、調整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權利義務關系,依法促進就業,保護勞動者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制定社會保險法,建立和完善社會保障制度,保障公民的生存權和發展權。制定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婦女權益保障法、未成年保護法、殘疾人保障法等,對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予以保護。制定了科技、文化、衛生等方面的法律,促進社會事業健康發展。制定治安管理處罰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國防法、海關法、教育法、科學技術進步法、房地產管理法、體育法、食品衛生法、葯品管理法、居民身份證法、護照法等社會管理法律,促進了我國經濟、文化、教育、衛生、科技等各個領域健康發展。刑法以及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刑事訴訟法等,維護了社會穩定,加強了人權司法保護。
促進社會主義生態文明建設的法律不斷完善。適應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實現可持續發展的要求,環境法制建設不斷加強。環境保護法、環境影響評價法、大氣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環境保護法、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清潔生產促進法、節約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水土保持法、礦產資源法等,明確了環境保護的基本制度、防治環境污染和其他公害,保護和改善環境、促進資源的合理開發和利用,促進了我國生態文明建設。
總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是社會主義制度和社會主義價值觀的重要載體,體現了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的有機統一,反映了我國現代化建設的歷史進程,總結和確認了改革開放以來的最新成果,推動了我國改革開放偉大事業,對於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統一、保證國家長治久安、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揮了重要作用。當然,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需要與時俱進,不斷完善。
㈦ 什麼是法治中國
法治中國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重要目標之一。新中國成立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在探索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歷史進程中;
中國共產黨不斷深化對共產黨執政規律、社會主義建設規律、人類社會發展規律的認識,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成功開辟了一條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道路,有力促進了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法治中國建設。
依照憲法和法律來治理國家,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需要,也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顯著標志,還是國家長治久安的必要保障。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人民當家作主根本保證。
(7)法治中國包括哪些擴展閱讀:
法治中國的基本要求:
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既是經濟發展、社會進步的客觀要求,也是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確保國家長治久安的根本保障。在中國這樣一個13億人口的大國,要實現政治清明、社會公平、民心穩定、長治久安,最根本的還是要靠法治。
法治中國建設推進得越持久、越深入,其成效就會成倍放大。政法機關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執法司法力量,行使的是國家權力,服務的是人民群眾,在建設法治中國、法治政府、法治社會進程中發揮著特殊重要作用。
要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不動搖,緊緊圍繞建設法治中國的總目標,以構建公正高效權威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為重點,切實將加強法治建設貫穿於政法工作全過程,帶頭嚴格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肩負起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者、實踐者的重任。
要把嚴格執法、公正司法作為基本要求,嚴格依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序履行職責、行使權力,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切實維護國家法制的統一、尊嚴和權威。
要把以人為本、公平正義作為靈魂,緊緊抓住影響司法公正和制約司法能力的關鍵環節,優化司法職權配置,完善訴訟法律制度,規范執法司法行為,進一步提升執法司法公信力。要把促進全社會學法尊法守法用法作為重要目標,深化法治宣傳教育,弘揚法治精神、塑造法治文化,努力形成尊重法律、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圍。
㈧ 法治中國在國家層面的含義
法治中國是指法治主體在法治信念與法治精神的導引下,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制約法治的客體,實現全體人民平等參與、平等發展的權利,通過提升中國在全球的法治競爭力實現國家發展的根本價值。超越既有學術觀點,在主客體二元互動關系中釐清法治中國的科學含義是法治中國從抽象符號具象化為行為邏輯的首要前提。可從主體、客體、時空維度來研究法治中國這一主題的創新性邏輯思路與實踐出路。主體維度的法治中國涵攝了主體的法治自覺、自信、自立與自強;客體維度的法治中國聚焦於從依法治權與依法維權的二元對立轉向互信、和諧的權利與權力關系模式與治理格局,致力於構建友愛的黨民關系、友善的政民關系和友好的法民關系;在時間維度上,法治中國是中國模式的歷史養成與現實創新的統一;在空間維度上,法治中國旨在謀求中國在全球的法治話語權、法治治理權、法治管理權和法治發展權。
㈨ 推進「法治中國建設」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十八屆三中全會公報中明確提出,建設法制中國,必須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加快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維護人民權益.要維護憲法法律權威,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健全司法權力運行機制,完善人權司法保障制度.
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與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構成了建設法治中國的兩大重要支柱和改革內容.行政執法體制是行政體制的核心內容,是指我國行政機關依據憲法和法律履行行政職能、治理國家和社會的機制和方式的綜合體現.
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的目標,是要全面正確履行政府職能,優化政府組織結構,提高科學管理水平,高效便民,實現公平正義,達到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切實轉變政府職能,創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強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建設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
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也是「嚴格執法」的要求.黨的十八大報告確立了「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十六字法治建設方針.科學立法是法治中國建設的前提;嚴格執法是法治中國建設的關鍵;公正司法是法治中國建設的保障;全民守法是法治中國建設的基礎.我們之所以要抓住「嚴格執法」這一關鍵,是因為中國當下法治建設中的主要問題,顯然不是無法可依的問題,而是執法不嚴、執法疲軟的問題.這一法治建設的「短板」已經困擾了我們幾十年.執法不嚴、執法疲軟,主要表現為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作為、弱作為、亂作為.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就是要從體制機制上解決「執法不嚴、執法疲軟」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