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國有多少副省級城市都有那些
副省級城市
副省級城市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名之一,受省級行政區管轄,副省級市的市長與副省長行政級別相同。最初的十六個副省級城市是根據1994年2月25日,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的發文(中編[1994]1號)經中共中央、中國國務院同意成為副省級城市的。
副省級城市與地級市或地級行政區一起納入各省的直接管轄之下,沒有被單列。
副省級城市目前有十五個,分別如下:
哈爾濱 | 長春 | 沈陽 | 大連 | 濟南
青島 | 南京 | 杭州 | 寧波 | 廈門
廣州 | 深圳 | 武漢 | 成都 | 西安
重慶曾經一直是副省級城市,1997年成為省級的直轄市。
廣州在這些城市中的規模最大,人口超過千萬,全市的GDP位居中國第三。
大連、青島、寧波、廈門、深圳是計劃單列市。
參考資料:維基大網路全書
2. 中國現有哪些副省級城市
中華人民共和國副省級城市目前有15個,依地理大區排序如下:
東北地區(4個):哈爾濱、長春、沈陽、大連
華東地區(6個):濟南、青島、南京、杭州、寧波、廈門
華中地區(1個):武漢
華南地區(2個):廣州、深圳
西北地區(1個):西安
西南地區(1個):成都
3. 中國的副省級城市有哪些計劃單列市呢
我國目前一共有15個副省級城市:
哈爾濱、長春、沈陽、濟南、南京、杭州、廣州、武漢、成都、西安、大連、青島、寧波、廈門、深圳。
計劃單列市:大連市、青島市、寧波市、廈門市、深圳市。
並且,廈門市和深圳市是經濟特區。
【拓展資料】:
副省級市是指城市的「行政級別」,不是指城市的「行政區劃級別」。
副省級市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地方政府機構的行政級別之一,受省級行政區管轄,副省級城市的「四大班子」市委書記、市人大主任、市長、市政協主席均為副部級,副職為正廳級。副省級市與一般城市的區別,主要體現為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計劃方面,國務院等主管部門將副省級市視為省一級計劃單位,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上,副省級市政府已經擁有了省級政府的許可權,但行政上副省級市與其他地級市或地級行政區一樣納入各省的管轄之下。
計劃單列市是享有省一級的經濟管理許可權的非省級行政中心副省級城市。計劃單列市全稱國家社會與經濟發展計劃單列市,是省級單位對所轄大城市下放部分經濟管理許可權的城市 。
4. 中國副省級城市有哪些
中國現有15座副省級市:廣州、深圳、南京、武漢、沈陽、西安、成都、濟南、杭州、哈爾濱、長春、大連、青島、廈門、寧波。
副省級市,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架構為副省級建制的省轄市,正式施行於1994年2月25日,其前身為計劃單列市,其黨政機關主要領導的行政級別為副省(部)級官員。在「行政區劃級別」上,副省級市仍然屬於地級市。
副省級市的黨委、政府機關主要領導的級別,即中共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市長、政協主席職務列入《中共中央管理的幹部職務名稱表》,其職務任免由省委報中共中央審批。但是在行政區劃級別上,副省級市仍然屬於省轄市,由所在的省級行政區管轄。
5. 我們國家的副省級城市(除了省會)有哪些
副省級城市為中國大陸地區城市的行政地位之稱,源自改革開放1980年代,當時由於其特有的經濟地位而被稱為「計劃單列市」,和省會等較大城市一樣,具有憲法授予的部分立法權。按照中國大陸行政區劃來劃分,「副省級城市」屬於省轄市之列的地級市。重慶是第一個副省級城市。
根據1994年2月25日,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文件(中編19941號)經中共中央、中國國務院同意成為「副省級城市」,包括重慶共計有副省級城市16個,因重慶於1997年劃分為直轄市減少為15個。其最高行政官員(市長)對應的行政級別為副省長級(副部長級)。
副省級城市列表
副省級城市目前有十五個,分別如下:
哈爾濱 | 長春 | 沈陽 | 大連 | 濟南
青島 | 南京 | 杭州 | 寧波 | 廈門
廣州 | 深圳 | 武漢 | 成都 | 西安
#廣州是副省級城市中經濟實力最強的城市,GDP位居大陸城市第3位;成都是人口最多的城市,位居大陸城市第4位。
#大連、青島、寧波、廈門、深圳是計劃單列市。
副省級人大常委主任聯席會議
全國副省級城市人大常委會主任聯席會議:
第一次會議:1985年2月26日~3月4日在廣州舉行
第十七次會議:2001年10月30日~11月2日在廣州召開
第十八次會議:2002年7月23日~?在哈爾濱召開
第十九次會議:2003年10月8日~?在武漢召開
第二十次會議:2004年8月31日~2004年9月6日在沈陽召開
省會不一定是副省級城市,副省級城市不一定是省會
6. 副省級城市有哪些
截止到2021年1月,中國現有15座副省級市:廣州、武漢、哈爾濱、沈陽、成都、南京、西安、長春、濟南、杭州、大連、青島、深圳、廈門、寧波。其中深圳、大連、青島、寧波、廈門是計劃單列市,其它都是省會城市。
16市定為副省級後,仍為省轄市,由所在省的省委、省政府領導。這些市的機構改革方案仍由所在省審批,並抄報中編委備案。16市的經濟管理許可權有關規定執行。
(6)中國副省級城市有哪些擴展閱讀:
哈爾濱市,簡稱「哈」,別稱冰城,古稱上京、會寧府、阿勒錦、濱江,是黑龍江省省會、副省級市、哈爾濱都市圈核心城市,國務院批復確定的我國東北地區重要的中心城市,國家重要的製造業基地。全市共轄9個市轄區、2個縣級市、7個縣,總面積53100平方千米。
哈爾濱地處中國東北地區、東北亞中心地帶,是中國東北北部政治、經濟、文化中心,被譽為歐亞大陸橋的明珠,是第一條歐亞大陸橋和空中走廊的重要樞紐,哈大齊工業走廊的起點,國家戰略定位的沿邊開發開放中心城市、東北亞區域中心城市及「對俄合作中心城市」。
網路-副省級市
網路-哈爾濱
7. 全國副省級城市有那幾個
1.廣州,簡稱穗,別稱羊城、花城,是廣東省省會、副省級市、國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國際大都市、國際商貿中心、國際綜合交通樞紐、國家綜合性門戶城市。
寧波地處東南沿海,位於中國大陸海岸線中段,長江三角洲南翼,東有舟山群島為天然屏障,北瀕杭州灣,西接紹興市的嵊州、新昌、上虞,南臨三門灣,並與台州的三門、天台相連。
8. 中國有哪些副省級城市什麼時候確立的
副省級市是中國行政架構為副省級建制的地級市,其行政級別正式施行於1994年2月25日,前身為計劃單列市,其黨政機關主要領導幹部行政級別為省部級副職。將部分城市定為副省級市,不僅有利於加快城市的經濟與社會發展,而且有利於更好的發揮中心城市的輻射作用。[1]
副省級市的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市長、市政協主席職務列入《中共中央管理的幹部職務名稱表》,其職務任免由省委報中共中央審批。但是在行政區劃類別上,副省級市仍為省轄市,由所在省的省委、省政府領導。
中國現有15座副省級市:廣州、武漢、哈爾濱、沈陽、成都、南京、西安、長春、濟南、杭州、大連、青島、深圳、廈門、寧波。其中深圳、大連、青島、寧波、廈門是計劃單列市,其它都是省會城市。
9. 中國的副省級城市有哪些
副省級城市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名之一,受省級行政區管轄,副省級市的市長與副省長行政級別相同。最初的十六個副省級城市是根據1994年2月25日,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的發文(中編[1994]1號)經中共中央、中國國務院同意成為副省級城市的。
副省級城市與地級市或地級行政區一起納入各省的直接管轄之下,沒有被單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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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省級城市列表
副省級城市目前有十五個,分別如下:
哈爾濱 | 長春 | 沈陽 | 大連 | 濟南
青島 | 南京 | 杭州 | 寧波 | 廈門
廣州 | 深圳 | 武漢 | 成都 | 西安
重慶曾經一直是副省級城市,1997年成為省級的直轄市。
廣州在這些城市中的規模最大,人口超過千萬,全市的GDP位居中國第三。
大連、青島、寧波、廈門、深圳是計劃單列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