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國內的養老模式都有哪些
隨著經濟的長足發展,現在社會上主要的養老模式還是分為三大類:
機構養老、居家養老、社區養老。
1、機構養老
機構養老通常是指入住敬老院、養老院、老年公寓等進行養老。
敬老院,主要收養對象是五保老人,有條件的敬老院,也會接受享受退休金的自費長者。
養老院,則分為一般性養老院和「醫養結合」養老院。一般性養老院大多是提供基礎的生活照料、生活護理、文化娛樂等服務。「醫養結合」養老院,主要接收失能、半失能、失智、慢病康復、安寧療護長者,除了滿足長者日常飲食、護理、娛樂社交活動外,還有經過專業培訓的護理人員可以保證老年人的心理健康,並依託醫院優良的醫療條件,提供慢病管理、急診診治、康復理療、健康管理等多項服務,提高長者的生活質量,
老年公寓,是專供老年人集中居住,符合老年體能心態特徵的公寓式老年住宅,具備餐飲、清潔衛生、文化娛樂、醫療保健服務體系,是綜合管理的住宅類型。
機構養老的優勢:很多長者選擇機構養老,是考慮到機構能夠提供更專業的護理,尤其是醫養結合的護理院,養老帶醫護,生活養病兩不誤,還可以減輕孩子的壓力。
不足:入住養老機構的老者,有部分會感到自己被孩子拋棄,也會因為不適應新的環境感到孤獨。
2、居家養老
居家養老,無論是城鎮還是農村,以家庭為中心,靠子女親屬養老。
《長沙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已經審批通過,且將於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對於居家養老服務,《條例》有明確的定義:
居家養老服務是指以家庭為基礎,以社區(村)為依託,以社會保障制度為支撐,由政府基本公共服務、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專業化服務、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和志願者公益服務共同組成的,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庭護理、精神慰藉等內容的社會服務。
《條例》還明確了居家養老服務的對象范圍:
居家養老服務應當優先保障符合條件的孤寡、失能、重度殘疾、高齡老年人,以及計劃生育特殊家庭、重點優撫對象等人員的居家養老服務需求。
這就意味著一般的家庭老者養老,如果條件達不到享受政府居家養老服務條件的,還是要靠子女子女親屬來照料。
居家養老的優勢:長者可以在熟悉的環境中保持良好狀態,並與家人有更多親密和互動的時間。
不足:照顧老人是一項消耗體力和精力的任務,特別是對於需要長期護理的老年人,這對家庭來說是巨大的挑戰。如果老年人獨自一人居住,如果沒有及時發現突發疾病或事故,後果將不堪設想。
3、社區養老
社區養老模式,則是以老年人日間照料、生活護理、家政服務和精神慰藉為主要內容,以上門服務和社區日托為主要形式的養老服務。
該種模式借鑒的是俄羅斯、美國、日本流行的「托老所」模式,即早上家屬把長者送到中心,晚上再把老人接回家裡。
國內通俗的叫法是「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
長者在社區照料中心會被安排豐富活動,諸如玩牌、打麻將、卡拉OK、下棋、猜謎、折紙、畫畫以及學習智能手機的使用等等。這些娛樂休閑活動不僅能讓老人們放鬆身心,也有機會和更多人進行交流互動,對延緩腦力衰退也是有一定的幫助。
社區養老模式優勢:這種模式既為長者提供了便捷的服務,又滿足了長者的心理需求,使長者有穩定的生活,同時又減輕了子女的日常照顧負擔。
不足:現在的國情是,大多數身體好的長者其實不太願意去照料中心,而身體不好的老人雖然想去,可能又不會被照料中心接受,所以會出現比較尷尬的局面。
當然,社會上掀起了其它的養老方式,諸如旅遊養老、抱團養老、田園養老等。
像旅遊養老,也叫候鳥式養老,在身體和金錢都允許的情況下,實現了年輕時努力賺錢,退休後到各地旅遊度假的夢想。
不管哪種養老,只有找到適合自己及家庭的養老方式才是最好的。
⑵ 中國老人將來怎樣養老
大家都知道很多國家社會等宏觀方面的養老政策,這里就不說了。
作為養老院從業者,我就說一下作為個體養老的准備
一,保持身體健康,堅持鍛煉,合理飲食,定期體檢。到了老年您就知道老來卧病,那生活不叫生活了,只能叫苟活。
二,存夠錢,做好規劃。別老想著把錢留給子女,自己先過好,也千萬別提前把自己的財政權交給子女,這種翻車的前車之鑒很多了,您細品。
三,養兒防老嗎?當時是防的。當然母慈子孝,父仁子忠,自己要做好榜樣。另外子女現在也難,一個人要撐一大家子,不心疼嗎?這個不能太指望。
四,養老,心態要正。老年意味著對將來的規劃時間只能以年為單位了,不知明天和意外哪個先到來,正視這種恐懼,樹立正確的生死觀,這個非常重要。
五,養老說到底就是人生命中最後一個階段的一段旅程,去養老院養老或者在家裡養老,都是一種生活方式的選擇,我們總要自己生活,選擇合適自己的,養老也是一樣。
我是陳沖,在深圳養老院從事養老行業,養老的事都可以聊聊。
⑶ 中國目前的養老方式有哪些
法律分析:機構養老、居家養老、居家式社區養老、鄉村養老、以房養老、異地養老、售房入院養老、售後回租、租房入院養老、基地養老、旅遊養老、大房換小房、合居養老、集中養老、家內售房養老、鍾點托老、遺贈扶養、招租養老、小型家庭養老、貨幣化養老、消費養老等等20多種養老方式,當然隨著社會的發展,養老的模式也在創新,比如養生養老社區養老、農村社會互助養老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