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國內地律師如何進入香港執業
一是獲得香港的法律本科LLB,或者獲得香港法律博士JD,成績優秀的(一般是前50%),然後才有資格去讀法律培訓課程PCLL,這是個一年的課程,然後去律所實習一到兩年,才可以執業。。。
二是你在英國獲得了律師資格,然後貌似可以申請在香港執業。。
所以內地想去香港執業,最簡便的就是去香港讀JD,2年,然後讀1年PCLL,再考律牌。。。快的大概4年,投資合計150萬左右。。
⑵ 香港律師資格證怎麼考
考取香港律師資格證的三種方法如下:
1、你必須取得香港大學、香港城市大學、香港中文大學或其他普通法領域認可機構的法學學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取得法律專業證書/高級法律證書。在取得所需的學歷後,你仍需完成為期兩年的「實習律師」實習,並表現良好,才可獲准在香港執業為律師。
2、執業5年以上的外國律師(如日本、韓國),可通過香港律師協會主辦的境外律師資格考試(或取得免試資格),被認定為香港律師。
3、獲得海外普通法系國家的法學學位(如澳大利亞、紐西蘭、蘇格蘭等)。回港後,除了可以免試的科目外,還可以參加轉學考試。
考試合格後,還可以申請並取得法律專業證書。在取得所需的學歷後,你仍需完成為期兩年的「實習律師」實習,並表現良好,才可獲准在香港執業為律師。
香港律師制度:
香港的律師分兩種,一種是大律師,一種是事務律師。現在香港的大律師大約有1100人,事務律師約有6000多人,還有一些外地律師,包括從中國大陸、美國、歐洲、南美洲來香港注冊為外地律師的,加起來事務律師總數約有7000人。
⑶ 香港的律師是如何考的
1、你要有很強的交能力。
2、要有創新開拓案源的能力,能力是衡量律師水平的重要方面。
3、要有較強的社會經歷和閱歷。
4、品性決定了律師了發展後勁,責任是贏得當事人認可的依據。
5、經驗是要靠積累的,只要你認真、努力、好學,經驗的積累隨著時間的推移是很必然的。
報名條件:
A.具有海外法律執業資格,例如內地律師執業資格
B.普通法系國家和地區執業律師具有2年以上執業經驗(可免試Head V口語部分)
非普通法系國家或地區執業律師具有5年以上執業經驗
⑷ 大陸的律師如何申請到香港的律師職業資格
想成為香港律師的話你得上他們的課程,讀個LLB3-4年或者JD2年然後申請PCLL1年,然後實習兩年。
你還可以以中國律師身份申請在香港注冊的外國律師,具體流程你到香港律師公會看看吧。
再有,你還可以讀個美國或者其他國家的課程,成為他國的律師,然後成為香港注冊外國律師。若你在內地工作滿五年,你可以申請考美國加州的律師牌,考過之後就是美國律師,然後你可以申請到香港的美國所執業。
⑸ 內地生如何考香港大律師證
首先一句話概括:很麻煩
一、那個不叫大律師證,香港分為事務律師和大律師,你要先考到執業資格,再跟師傅,才可以加入大律師公會成為大律師
二、按照規定,你要獲得香港大學,中大,城大的法學學士或者JD,通過PCLL你才能執業
(當然其他普通法國家的也可以,大陸是大陸法)
三、也有一條,取得中國大陸律師執業5年,可申請通過考試成為香港律師
四、如果通過留學這條路,最好是本科到香港讀,本科已經夠難申請的了,何況JD
而且讀JD是很痛苦很漫長很昂貴的道路,當然你拿香港的工資去讀那沒有問題
五、在香港混得好語言很重要:1英語2廣東話3普通話
大概就是這樣,細節上可以能不完善
⑹ 內地人是否可以到香港當律師
香港大學有「普通法深造文憑課程(Postgraate Diploma in Common Law)」是專為內地赴港進修的人員而開設。
然後讀「法律專業證書課程」,從學習到合格需要一年時間,待取得法律專業證書後,希望成為事務律師(solicitor)的人必須先在律師事務所完成兩年見習律師的工作。
而願意成為訟務律師(barrister,即香港所稱的大律師)者必須完成一年學徒的工作,才能成為具有完全資格的執業大律師。
大陸公民赴港從事法律工作則要經過普通法的培訓,香港特別行政區律政司有專門針對內地法律工作人員的普通法訓練計劃。
如果你已在英國取得大律師或律師資格的,也可以直接在香港申請執業,不必像其他人一樣從頭學起。
(6)中國人如何申請香港律師擴展閱讀:
香港律師分大律師和事務律師兩種,但並不是等級上大小之分,只是擔負的工作不同。前者的業務較專門化,主要是在法庭上為其當事人辯護(按:當事人不能聘請大律師,只能經由事務律師代聘),他們擁有在各級法庭和最高法庭的發言權,因而也稱為法庭律師。我們常在電視里看到的戴假發穿黑袍的就是出庭律師,又稱大律師。
事務律師主要處理開庭前的各種訴訟文書,以及不需要開庭的法律事務,即處理日常的法律事務,如財產轉讓、遺囑認證、婚姻糾紛、法律訴訟以及充當法律顧問。事務律師則只能穿黑袍。
⑺ 大陸居民如何考取香港律師資格
大陸居民考取香港律師資格的兩種方法:
1、到香港上學
要想獲得事務律師資格,取得香港大學或香港城市大學法學士學位(LLB or JD)及法律學深造證書(PCLL)後,須完成兩年的實習律師實習期,表現良好,可獲認許在香港以律師身分執業。
2、有經驗的律師參加資格考試
香港對境外律師獲取香港律師資格的認可考試承認境外律師(當中包括內地律師)的執業經驗。若內地律師取得5年或以上的執業經驗,可以參加認可資格考試,若干科目可以獲得豁免,通過考試後,無需實習,便可以成為香港律師。
(7)中國人如何申請香港律師擴展閱讀:
香港律師制度:
香港的律師分兩種,一種是大律師,一種是事務律師。現在香港的大律師大約有1100人,事務律師約有6000多人,還有一些外地律師,包括從中國大陸、美國、歐洲、南美洲來香港注冊為外地律師的,加起來事務律師總數約有7000人。
大律師和事務律師只是分工不同,地位上沒有分別。大律師就是訴訟律師、出庭律師,專做訴訟業務。其出庭權不受限制,從裁判法院到終審法院大律師都享有出庭權。事務律師處理各類法律業務,負責范圍較廣泛,但其出庭權受到較大的限制。
事務律師僅可以到裁判法院、區域法院及原訟庭的內庭(即非公開庭)出庭。當事務律師不能出庭時,需要委託大律師出庭,且香港大律師接受委託的過程必須要通過事務律師。
事務律師是客戶與大律師聯系的中介人,無論是公司還是個人需要處理訴訟案件,都不能直接去律所找大律師,也不可以直接和大律師打電話、見面或談話,客戶與大律師談話開會,必須有事務律師陪同。
香港法官實行委任制度,九成以上的法官都是從大律師中委任。有執業大律師背景和相當經驗的大律師可以寫信給法院或進行申請,表示自己想當法官的意向,法院經綜合考慮後決定是否委任。
終審法院的首席大法官如果看上某位大律師會邀請並推薦,經審委會審核通過即委任該大律師為法官。
從上訴庭到終審庭,法庭的等級越高,法官的水平、資歷、威望就越高,反之法官的數量就越少(終審法院的常任法官是5個,非常任法官超過10個,但很多是海外高等法院的大法官),整體呈金字塔結構。同時,香港還存在一些臨時法官。
有些大律師有興趣當法官,但對自己是否有相應的能力持懷疑態度,法院也需要觀察大律師是否有當好法官的能力。
因此,臨時法官就產生了,即短期法官,就是大律師當上一兩個月的法官,或者一年中做三四個月的臨時法官。如此既解決了香港法官人數不足的問題,又為法官序列儲備了後續力量,將來法官有退休的,就可以從臨時法官中選擇合適的進行委任。
⑻ 我今年15歲以後想當香港律師香港裁判官需要怎樣條件
常任裁判官的專業資格
(1) 任何人如符合以下條件, 即有資格獲委任為常任裁判官—
(a) 該人有資格在 香港或 任何其它普通法適用地區的 任何法院執業為大律師、 律師或 訟辯人, 而該法院是在 民事或
刑事事宜上具有無限司法管轄權的 ; 及
(b) 自具有上述資格後, 該人已在 一段不少於5年的 期間或 在 不同期間而合共不少於5年的 期間是—
(i) 在 任何上述法院執業為大律師、 律師或 訟辯人;
(ii) 律政人員;
(iii) 按照《 法律援助條例》 (第91章)第3條委任的 法律援助署署長、 法律援助署副署長、 法律援助署助理署長或
法律援助主任;
(iv) 按照《 破產條例》 (第6章)第75條委任的 破產管理署署長、 助理破產管理署署長(法律)、 助理首席律師、
高級律師或 律師; 或
(v) 按照《 知識產權署署長(設立)條例》 (第412章)第3條委任的 知識產權署署長、 知識產權署副署長、
知識產權署助理署長、 高級律師或 律 師。
(2) 盡管有第(1)款的 規定, 任何人如符合以下條件, 亦有資格獲委任為常任裁判官—
(a) 該人有資格在 香港或 任何其它普通法適用地區的 任何法院執業為大律師、 律師或 訟辯人, 而該法院是在 民事或
刑事事宜上具有無限司法管轄權的 ; 及
(b) 不論是在 具有上述資格之前或 之後, 該人已在 一段不少於5年的 期間或 在 不同期間而合共不少於5年的
期間是按照第5條委任的 特委裁判官。
(3) 為計算第(1)(b)款提述的 5年期間—
(a) 在 該款任何節范圍以內各段不足5年的 期間可合並計算;
(b) 盡管《 注冊總署署長(人事編制)條例》 (第100章)已被廢除, 擔任該已被廢除條例附表1第I部所指明的 職位的
期間仍可計算在 內。 (由2005年第10號第142條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