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國的武裝力量由哪幾個部分組成各自的任務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武裝力量由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民兵組成。
中國人民解放軍主要擔負防衛作戰任務,必要時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協助維護社會秩序。
中國人民武警部隊的基本任務是: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保衛國家重要目標,保衛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戰時協助解放軍進行防衛作戰。
民兵在軍事機關的指揮下,戰時擔負配合常備軍作戰、獨立作戰、為常備軍作戰提供戰斗勤務保障以及補充兵員等任務,平時擔負戰備執勤、搶險救災和維護社會秩序等任務。
武裝力量是指國家或政治集團所擁有的各種武裝組織的統稱。一般來說,是以軍隊為主體,由軍隊和其它正規的、非正規的武裝組織結合構成。其最高統帥,通常由國家或政治集團的最高領導人擔任。
武裝力量(即軍隊)是一個組織(部落、民族、國家、同盟),出於自身防衛的需要而組建的用武器裝備起來的人與動物和機器的總稱。從存在的理由看,它的首要任務是防守,其次是進攻。
國家的武裝力量對內用以維護統治階級的利益,對外有震懾他國、保衛領土、對外擴張的作用,由國家統治階級建立、維持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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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力量的主體:
國防力量,是抵禦外來侵略、維護國家安全的各種力量的總稱。國防力量包括軍事力量和非軍事力量,物質力量和非物質力量,現在力量和潛在力量。
軍事力量是國防力量的主體,表現為現實力量的通常指:武裝力量(主要指常備軍)數量、政治素質、文化水平、軍事素養、技術水平及其部署狀況;武器裝備的數量和質量;指揮、控制、情報、通信能力;戰場建設和戰略物資儲備狀況等。
非軍事力量通常指國家在政治、經濟、外事、科技、教育、文化等領域內的力量用於國防目的的投入水平及其效應,它們既是現實國防力量的組成部分,也是國防潛力的組成部分。
國防潛力還包括民防能力、國防動員能力等要素。國防能力是由物質因素和精神因素構成的綜合概念,其值難以精確量化。
國家經濟發展水平和軍事實力是國防力量的基礎,社會制度、戰爭性質、民心士氣對國防力量產生深刻影響。國防力量的強弱,不僅取決於各要素的單項水平,而且取決於各要素之間的結構、關系、協調發展以及統率集團的駕馭和運用能力。
Ⅱ 中國的武裝力量主要由哪幾部分構成
中華人民共和國武裝力量由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中國民兵組成。
1、中國人民解放軍
中國人民解放軍是中國武裝力量的主體,經過1985年以來的三次大規模裁軍,目前的總員額保持在230萬以內。解放軍由現役部隊和預備役部隊組成。預備役部隊列入人民解放軍序列,平時歸省軍區(衛戍區、警備區)建制領導,戰時動員後歸指定的現役部隊指揮或單獨遂行作戰任務。
2、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組建於1982年,由內衛部隊和黃金、森林、水電、交通部隊組成,列入武警序列的還有公安邊防、消防、警衛部隊。
武警部隊擔負著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保衛國家重要目標、保衛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任務,戰時協助人民解放軍進行防衛作戰。武警部隊屬於國務院編制序列,由國務院和中央軍委雙重領導。
3、中國民兵
中國民兵是不脫離生產的群眾武裝組織。民兵工作在國務院、中央軍委領導下,由總參謀部主管,平時擔負戰備執勤、搶險救災和維護社會秩序等任務,戰時擔負配合常備軍作戰、獨立作戰、為常備軍作戰提供戰斗勤務保障以及補充兵員等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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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國武裝力量介紹
中國人民解放軍是中國共產黨締造和領導的人民軍隊,是中國武裝力量的主體。人民解放軍由現役部隊和預備役部隊組成。
現役部隊是國家的常備軍,由陸軍、海軍、空軍和第二炮兵、軍隊院校和國防科學技術研究機構組成,預備役部隊平時按照規定進行訓練,必要時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協助維護社會秩序,戰時根據國家發布的動員令轉為現役部隊。
中國人民解放軍陸軍,依任務和裝備區分,主要由步兵、裝甲兵、炮兵、工程兵、通信兵、防化兵等兵種組成,陸軍部隊的組織體制一般按照軍(集團軍)、師(旅)、團、營、連、排、班的序列進行編制。
Ⅲ 什麼是武裝力量我國的武裝力量有哪幾部分組成
由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中國民兵組成。
1、中國人民解放軍
解放軍由現役部隊和預備役部隊組成。其中,現役部隊是國家的常備軍,包括陸軍、海軍、空軍和第二炮兵,主要擔負防衛作戰任務,必要時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協助維護社會秩序。
我國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改革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各種經濟社會熱點問題相互疊加傳導,帶有階段性特徵的社會矛盾量大面廣,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因素增多。
必須保持高度戒備狀態,隨時准備應對和處置各種突發事件,堅決維護社會大局穩定,為人民安居樂業提供可靠安全保障。
Ⅳ 中國武裝力量包括哪幾部分
01Ⅳ 中華人民共和國武裝力量由哪些部隊組成
中華人民共和國武裝力量由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中國民兵組成,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並統一指揮。
1、中國人民解放軍
中國人民解放軍是中國武裝力量的主體,經過1985年以來的三次大規模裁軍,目前的總員額保持在230萬以內。解放軍由現役部隊和預備役部隊組成。
2、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組建於1982年,由內衛部隊和黃金、森林、水電、交通部隊組成,列入武警序列的還有公安邊防、消防、警衛部隊。
3、中國民兵
中國民兵是不脫離生產的群眾武裝組織。民兵工作在國務院、中央軍委領導下,由總參謀部主管,平時擔負戰備執勤、搶險救災和維護社會秩序等任務,戰時擔負配合常備軍作戰、獨立作戰、為常備軍作戰提供戰斗勤務保障以及補充兵員等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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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武裝力量的歷史:
在中國,原始社會末期,氏族成年人必要時都自動參加戰斗,這實際上就是F.恩格斯所說的「居民的自動的武裝組織」(《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第167頁)。隨著奴隸制國家的建立,夏朝已有軍隊。商朝除王室有較強大的軍隊外,各宗族和各方國也都掌握了相當數量的軍隊。
西周和春秋時期,武裝力量分為國王的王室軍隊(西六師和成周八師)、諸侯的公室軍隊和卿大夫的世族軍隊。西周時,公室軍隊和世族軍隊一般要聽從國王的調遣,協助王室軍隊作戰。戰國,特別是秦統一中國以後,歷代王朝在封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的基礎上建立武裝力量。
在一般情況下,皇帝擁有軍事統帥權,朝廷設有掌管軍事行政的官員和機構,戰時臨時命將領兵出征,常備軍逐漸成為武裝力量的主體,通常按宿衛京師、駐防要地、戍守邊疆等任務編組部隊。北宋以後,一些由地主階級掌握的民眾武裝組織,如民兵、義兵、民壯、鄉兵、士兵等,也納入國家武裝力量。
中國共產黨在領導中國人民革命戰爭的過程中,堅持毛澤東關於人民軍隊、人民戰爭的思想,逐步建立和發展了具有中國特色的人民武裝力量體制。土地革命戰爭時期,領導各革命根據地逐步建立了主力紅軍、地方紅軍和赤衛軍、少年先鋒隊相結合的人民武裝力量。
抗日戰爭時期,領導各抗日根據地組成了主力軍、地方軍和民兵、自衛隊相結合的人民武裝力量。解放戰爭時期,領導各解放區大力發展地方軍和民兵,積極擴編野戰軍,形成了野戰軍、地方軍和民兵相結合的人民武裝力量。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為適應新的歷史條件,在繼承和發揚革命戰爭年代傳統的基礎上,不斷改革,逐步形成了人民解放軍、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和民兵相結合的人民武裝力量。中國人民解放軍是武裝力量的骨幹,主要擔負鞏固國防、保衛祖國的任務。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主要擔負國內安全保衛任務。民兵是由不脫產的人民群眾組成的武裝組織,是預備役的基本組織形式,是人民解放軍強大的輔助和後備力量。例如淮海戰役中除有解放軍66萬參戰外還有40萬民兵參戰。
198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全國武裝力量」,「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武裝力量屬於人民。它的任務是鞏固國防,抵抗侵略,保衛祖國,保衛人民的和平勞動,參加國家建設事業,努力為人民服務。」
Ⅵ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武裝力量是由哪些類型的武裝力量組成
1、中國人民解放軍
解放軍由現役部隊和預備役部隊組成。其中,現役部隊是國家的常備軍,包括陸軍、海軍、空軍和第二炮兵,主要擔負防衛作戰任務,必要時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協助維護社會秩序。
2、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
武警部隊擔負著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保衛國家重要目標、保衛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任務,戰時協助人民解放軍進行防衛作戰。
3、民兵
民兵工作在國務院、中央軍委領導下,由總參謀部主管,平時擔負戰備執勤、搶險救災和維護社會秩序等任務,戰時擔負配合常備軍作戰、獨立作戰、為常備軍作戰提供戰斗勤務保障以及補充兵員等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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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裝力量歷史——
秦統一中國後,建立了全國統一的武裝力量。漢朝,武裝力量分為京師兵、郡國兵和邊兵。京師兵宿衛京城,郡國兵鎮戍地方,邊兵屯田戍邊。魏晉至唐,武裝力量構成大體沿襲漢朝。
宋朝,除有龐大的禁軍駐守京城和分鎮要地外,還建有廂兵,並將各地不脫離生產的鄉兵正式納入國家武裝力量體系,從而形成中央軍、地方軍、邊防軍和民兵(鄉兵)相結合的體制。元、明、清,大體沿襲宋朝體制。
中國共產黨在領導中國人民進行的革命戰爭中逐步發展形成了野戰軍、地方軍和民兵等各種武裝力量。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逐步建立了人民解放軍、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和民兵相結合的武裝力量體制。
Ⅶ 中華人民共和國武裝力量有哪幾種組成方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武裝力量由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中國民兵組成,介紹如下:
1、中國人民解放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最主要的武裝力量。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前身是1927年8月1日的南昌起義後留存的部隊中國工農革命軍,經過五次反圍剿的土地革命戰爭、抗日戰爭、解放戰爭,在1949年合並八路軍、新四軍、東北抗日聯軍等部隊陸續改稱為中國人民解放軍。
2、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成立於1982年6月,前身是中國人民公安中央縱隊,始建於1949年8月。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是擔負國家賦予的國家內部安全保衛任務的部隊。
3、中國民兵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不脫離生產的群眾武裝,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武裝力量的組成部分,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助手和後備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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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按艦隊、海軍基地、水警區編組。人民海軍下轄東海艦隊、南海艦隊和北海艦隊,海軍基地通常隸屬於艦隊,下轄水警區和艦艇部隊等。中國人民海軍按照裝備和擔負的作戰任務,可分為水面艦艇部隊、 潛艇部隊、海軍航空兵、海軍岸防兵、海軍陸戰隊等。
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組織序列由軍區空軍、師、團、大隊編成。人民空軍根據武器裝備和擔負的任務,主要分為航空兵、高射炮兵、地空導彈兵、空降兵、雷達兵等兵種。
中國人民解放軍戰略導彈部隊,又稱第二炮兵部隊,是裝備地地戰略導彈武器系統,執行戰略核反擊任務的部隊,直屬中央軍委領導。
Ⅷ 中國武裝力量的組成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武裝力量由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民兵組成,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並統一指揮。
中國人民解放軍是中國武裝力量的主體,經過1985年以來的三次大規模裁軍,目前的總員額保持在230萬以內。解放軍由現役部隊和預備役部隊組成。
其中,現役部隊是國家的常備軍,包括陸軍、海軍、空軍和第二炮兵,主要擔負防衛作戰任務,必要時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協助維護社會秩序,中央軍委通過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後勤部、總裝備部對全軍實施作戰指揮和建設領導。
中國武裝力量的多樣化運用,堅持以下基本政策和原則:
1、維護國家主權、安全、領土完整,保障國家和平發展。這是中國加強國防建設的目的,也是憲法和法律賦予中國武裝力量的神聖職責。
2、立足打贏信息化條件下局部戰爭,拓展和深化軍事斗爭准備。堅定不移把軍事斗爭備基點放在打贏信息化條件下局部戰爭上,統籌推進各戰略方向軍事斗爭准備,加強軍兵種力量聯合運用,提高基於信息系統的體系作戰能
3、樹立綜合安全觀念,有效遂行非戰爭軍事行動任務。適應安全威脅新變化,重視和平時期武裝力量運用。積極參加和支援國家經濟社會建設,堅決完成搶險救災等急難險重任務。
4、深化安全合作,履行國際義務。中國武裝力量是國際安全合作的倡導者、推動者和參與者。堅持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全方位開展對外軍事交往,發展不結盟、不對抗、不針對第三方的軍事合作關系,推動建立公平有效的集體安全機制和軍事互信機制。
5、嚴格依法行動,嚴守政策紀律。中國武裝力量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堅持依法用兵、依法行動。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嚴守群眾紀律,依法完成搶險救災、維穩處突和安保警戒等任務。
Ⅸ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武裝力量有哪幾部分組成
由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中國民兵組成。 鴉片戰爭以後,在「救亡圖存」思潮推動下,建立「新中國」成了近代以來知識分子們思考的首要主題。中國共產黨自誕生之始,就開始了建立「新中國」的構想及實踐。 1、中國人民解放軍 解放軍由現役部隊和預備役部隊組成。其中,現役部隊是國家的常備軍,包括陸軍、海軍、空軍和第二炮兵,主要擔負防衛作戰任務,必要時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協助維護社會秩序。 2、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 武警部隊擔負著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保衛國家重要目標、保衛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任務,戰時協助人民解放軍進行防衛作戰。武警部隊屬於國務院編制序列,由國務院和中央軍委雙重領導。 3、中國民兵 民兵工作在國務院、中央軍委領導下,由總參謀部主管,平時擔負戰備執勤、搶險救災和維護社會秩序等任務,戰時擔負配合常備軍作戰、獨立作戰、為常備軍作戰提供戰斗勤務保障以及補充兵員等任務。 來源:旗幟文摘
Ⅹ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武裝力量有哪幾部分組成
武裝力量的含義是:國家或政治集團所擁有的各種武裝組織的總稱,一般以軍隊為主體,由軍隊和其他正規的、非正規的武裝組織結構組合構成。
我國武裝力量由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和民兵。人民解放軍的宗旨:緊緊地和中國人民站台在一起,全心全意地為人民服務,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的惟一宗旨
創立時間:1927年8月1日
我國武裝力量組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4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武裝力量,由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和民兵組成。它的任務是鞏固國防,抵抗侵略,保衛祖國,保衛人民的和平勞動,參加國家建設事業。
指揮:我國武裝力量的最高指揮中央軍委也是對全國人大負責的中國空軍成立:1949年11月11日中央軍委宣布正式建立空軍,成立空軍司令部,空軍正式成為人民解放軍的一個軍種。中國海軍成立:中國海軍成立於1949年4月23日。
《反分裂國家法》2005年3月14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國防日:每年九月的第三個星期六為全民國防教育日。海灣戰爭:海灣戰爭 從1990年8月2日凌晨2點伊拉克軍隊入侵科威特起,到1991年4月11日聯合國安理會宣布海灣正式停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