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外國人想在中國定居需要什麼條件
法律分析:凡符合《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第九條至第二十七條規定的,都滿足在中國定居的條件。
法律依據:《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 第六條 申請在中國永久居留的外國人應當遵守中國法律,身體健康,無犯罪記錄,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一)在中國直接投資、連續三年投資情況穩定且納稅記錄良好的;(二)在中國擔任副總經理、副廠長等職務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員等副高級職稱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連續任職滿四年、四年內在中國居留累計不少於三年且納稅記錄良好的;(三)對中國有重大、突出貢獻以及國家特別需要的;(四)本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所指人員的配偶及其未滿18周歲的未婚子女;(五)中國公民或者在中國獲得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的配偶,婚姻關系存續滿五年、已在中國連續居留滿五年、每年在中國居留不少於九個月且有穩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六)未滿18周歲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七)在境外無直系親屬,投靠境內直系親屬,且年滿60周歲、已在中國連續居留滿五年、每年在中國居留不少於九個月並有穩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本條所指年限均指申請之日前連續的年限。
Ⅱ 外國人想在中國定居,有哪些方式和途徑呢
可以申請居留許可;也可以選擇移民中國;對於一些工作類或者是學習類需要來中國的人,可以簽發具體時間的居留證件。
Ⅲ 外國人長期在中國居住需要什麼條件
法律分析:第一個是婚姻關系。如果雙方婚姻持續五年以上,可以加入中國國籍。
第二個是長期在中國做生意的商人,前提是他們沒有違反我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第三個是在政治上對中國有突出貢獻的人可以申請中國國籍。但是,前提是必須放棄原國籍。雙重國籍在中國是不被承認的,但即使提出了這樣的要求,許多外國人也想加入我們在中國的行列。
法律依據:《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
第十七條 外國人申請在中國永久居留,由本人或者未滿18周歲未婚子女的父母或者被委託人向主要投資地或者長期居留地的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或者直轄市公安分、縣局提出申請。由被委託人代為申請的,需提交申請人出具的委託書。申請人在國外出具的委託書,需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第十八條 公安機關自受理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的申請之日起六個月以內做出批准或者不批準的決定。
第十九條 被批准在中國永久居留的外國人,由公安部簽發《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申請人在境外的,由公安部發給《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確認表》,申請人持《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確認表》到中國駐外使、領館辦理「D 」字簽證,入境後30日以內向受理其申請的公安機關領取《外國人永久居留證》。
Ⅳ 外國人或者華人想在中國長期居住需要哪些條件嗎
請問外國人要達到什麼條件即可申請中國長期居住證,如何申請? 回復內容:答:一、外國人要達到以下條件可申請2-5年居留許可:
(一)高層次人才:
1、省(部)級國家機關邀(聘)請的高級顧問以及執行中央或者地方與外國簽署的國家級和省(部)級科技合作項目、重點工程協議、人才交流項目的高科技、高層次管理人員;
2、對國家及社會等有重大或者突出貢獻的人員以及執行政府間無償援助協議的人員;
3、國家和省(部)級科研機構、重點高等院校聘用的學術、科研帶頭人以及有關單位聘用的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員以上職稱或者享受同等待遇的學術、科研骨幹;
4、在企業、事業單位中擔任副總經理以上職務或者享受同等待遇的高級管理人員和重要專業技術人員;
5、國際重要科學獎項的外國籍華人獲得者和其他傑出、重要外國籍華人;
6、以上1-5項人員的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
二、申請方式:居留許可和F簽證申請可以由本人提出,也可以由工作單位代辦。首次申請必須面見本人。對於代辦的申請,還須提供單位的代辦公函,受理機關認為必要時可要求申請人進行面見,並對申請人進行必要的詢問。三、申請材料:
(一)填寫准確完整的《外國人簽證、居留許可申請表》(用黑色墨水筆填寫)及申請人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張。
(二)有效國際旅行證件,包括外交、公務(官員、特別)、因公普通、普通護照等證件的資料頁、有效簽證或者居留許可和最後一次入境驗訖章復印件。
(三)衛生檢疫部門簽發的有效健康證明復印件(自入境之日起首次申請1年以上有效期居留許可,且年滿18周歲的外國人提交)。
(四)加蓋居住地派出所公章的《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表》復印件(住賓館、酒店者除外)。
(五)與申請事由相關的證明:
1、高層次人才:《外國人就業證》或者《外國專家證》等證明文件復印件和一類被授權單位公函。
2、投資者:外商投資企業批准書或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境外出具的須經翻譯和公證)、營業執照(副本)、單位公函(須註明職務、申請期限等內容)等有關證明文件復印件。
(六)以上人員的隨行配偶及未滿18周歲的子女可以同時申請辦理與之相同期限的居留許可或者F多次簽證,還須提供親屬關系證明(如結婚證和出生證明等),境外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須經我國駐外使館或者領館認證。非與上述人員同時辦理的,需提供上述人員的居留許可、F簽證和護照復印件。
(七)公安機關認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Ⅳ 外國人到中國定居需要什麼條件
一個外國人來中國生活定居,需要辦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外國人應當自入境之日起三十日內,向擬居留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辦理。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三十條,外國人所持簽證註明入境後需要辦理居留證件的,應當自入境之日起三十日內,向擬居留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辦理外國人居留證件。
申請辦理外國人居留證件,應當提交本人的護照或者其他國際旅行證件,以及申請事由的相關材料,並留存指紋等人體生物識別信息。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內進行審查並作出審查決定,根據居留事由簽發相應類別和期限的外國人居留證件。
外國人工作類居留證件的有效期最短為九十日,最長為五年;非工作類居留證件的有效期最短為一百八十日,最長為五年。
參照《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第三條,《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是獲得在中國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的合法身份證件,可以單獨使用。
參照《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第九條,申請人申請時需如實填寫《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外國護照或者能夠代替護照的證件;
(二)中國政府指定的衛生檢疫部門出具的或者經中國駐外使、領館認證的外國衛生醫療機構簽發的健康證明書;
(三)經中國駐外使、領館認證的國外無犯罪記錄證明;
(四)四張二英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五)本辦法規定的其他有關材料。
(5)想定居中國怎麼做擴展閱讀
參照《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第六條,申請在中國永久居留的外國人應當遵守中國法律,身體健康,無犯罪記錄,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在中國直接投資、連續三年投資情況穩定且納稅記錄良好的;
(二)在中國擔任副總經理、副廠長等職務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員等副高級職稱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連續任職滿四年、四年內在中國居留累計不少於三年且納稅記錄良好的;
(三)對中國有重大、突出貢獻以及國家特別需要的;
(四)本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所指人員的配偶及其未滿18周歲的未婚子女;
(五)中國公民或者在中國獲得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的配偶,婚姻關系存續滿五年、已在中國連續居留滿五年、每年在中國居留不少於九個月且有穩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六)未滿18周歲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七)在境外無直系親屬,投靠境內直系親屬,且年滿60周歲、已在中國連續居留滿五年、每年在中國居留不少於九個月並有穩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本條所指年限均指申請之日前連續的年限。
參照《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有效期為五年或者十年。
被批准在中國永久居留的未滿十八周歲的外國人,發給有效期為五年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被批准在中國永久居留的十八周歲以上的外國人,發給有效期為十年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三十一條,外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簽發外國人居留證件:
(一)所持簽證類別屬於不應辦理外國人居留證件的;
(二)在申請過程中弄虛作假的;
(三)不能按照規定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
(四)違反中國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不適合在中國境內居留的;
(五)簽發機關認為不宜簽發外國人居留證件的其他情形。
符合國家規定的專門人才、投資者或者出於人道等原因確需由停留變更為居留的外國人,經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批准可以辦理外國人居留證件。
Ⅵ 外國人定居中國需要什麼手續
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
(國務院2003年12月13日批准,公安部、外交部第74號令2004年8月15日發布)
第一條 為規范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是指外國人在中國居留期限不受限制。
第三條 《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是獲得在中國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的合法身份證件,可以單獨使用。
第四條 獲得在中國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憑有效護照和《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出入中國國境。
第五條 受理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申請的機關是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直轄市公安分、縣局;審核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申請的機關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審批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申請的機關是公安部。
第六條 申請在中國永久居留的外國人應當遵守中國法律,身體健康,無犯罪記錄,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在中國直接投資、連續三年投資情況穩定且納稅記錄良好的;
(二)在中國擔任副總經理、副廠長等職務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員等副高級職稱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連續任職滿四年、四年內在中國居留累計不少於三年且納稅記錄良好的;
(三)對中國有重大、突出貢獻以及國家特別需要的;
(四)本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所指人員的配偶及其未滿18周歲的未婚子女;
(五)中國公民或者在中國獲得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的配偶,婚姻關系存續滿五年、已在中國連續居留滿五年、每年在中國居留不少於九個月且有穩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六)未滿18周歲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七)在境外無直系親屬,投靠境內直系親屬,且年滿60周歲、已在中國連續居留滿五年、每年在中國居留不少於九個月並有穩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本條所指年限均指申請之日前連續的年限。
第七條 本辦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一項所指的外國人,其在中國投資實際繳付的注冊資本金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在國家頒布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鼓勵類產業投資合計50萬美元以上;
(二)在中國西部地區和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投資合計
50萬美元以上;
(三)在中國中部地區投資合計100萬美元以上;
(四)在中國投資合計200萬美元以上。
第八條 本辦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二項所指的外國人,其任職單位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國務院各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所屬的機構;
(二)重點高等學校;
(三)執行國家重點工程項目或者重大科研項目的企業、事業單位;
(四)高新技術企業、鼓勵類外商投資企業、外商投資先進技術企業或者外商投資產品出口企業。
第九條 申請人申請時需如實填寫《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外國護照或者能夠代替護照的證件;
(二)中國政府指定的衛生檢疫部門出具的或者經中國駐外使、領館認證的外國衛生醫療機構簽發的健康證明書;
(三)經中國駐外使、領館認證的國外無犯罪記錄證明;
(四)四張二英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五)本辦法規定的其他有關材料。
第十條 本辦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一項所指人員申請時還需提交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登記證明以及聯合年檢證明、驗資報告、個人完稅證明。
鼓勵類外商投資企業還應當提交國家鼓勵發展的外商投資項目確認書。
第十一條 本辦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二項所指人員申請時還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任職單位出具的本人職務或者職稱證明;
(二)《外國專家證》或者《外國人就業證》;
(三)任職單位的登記證明以及年檢證明、個人完稅證明;任職單位是外商投資企業的,還需提交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和聯合年檢證明;
(四)在執行國家重點工程項目或者重大科研項目的企業、事業單位中任職的人員需提交省、部級政府主管部門出具的項目證明文件;在高新技術企業中任職的人員需提交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在鼓勵類外商投資企業、外商投資先進技術企業或者外商投資產品出口企業中任職的人員需提交國家鼓勵發展的外商投資項目確認書或者外商投資先進技術企業確認書或者外商投資產品出口企業確認書。
第十二條 本辦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三項所指人員申請時還需提交中國政府主管部門出具的推薦函及有關證明。
第十三條 本辦法第六條第一款第四項所指人員申請時,屬於配偶的,還需提交婚姻證明;屬於未滿18周歲未婚子女的,還需提交本人出生證明或者親子關系證明;屬收養關系的,還需提交收養證明。 外國有關機構出具的上述證明需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第十四條 本辦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五項所指人員申請時還需提交其中國籍配偶的常住戶籍證明或者其外國籍配偶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婚姻證明、經公證的生活保障證明及房屋租賃或者產權證明。外國有關機構出具的上述證明需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第十五條 本辦法第六條第一款第六項所指人員申請時還需提交其中國籍父母的常住戶籍證明或者外國籍父母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本人出生證明或者親子關系證明;屬收養關系的,還需提交收養證明。外國有關機構出具的上述證明需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第十六條 本辦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七項所指人員申請時還需提交被投靠的中國公民常住戶籍證明或者外國人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經公證的親屬關系證明以及投靠人國外無直系親屬關系證明、經公證的投靠人經濟來源證明或者被投靠人經濟擔保證明、經公證的投靠人或者被投靠人的房屋租賃或者產權證明。外國有關機構出具的上述證明需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第十七條 外國人申請在中國永久居留,由本人或者未滿18周歲未婚子女的父母或者被委託人向主要投資地或者長期居留地的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或者直轄市公安分、縣局提出申請。
由被委託人代為申請的,需提交申請人出具的委託書。申請
人在國外出具的委託書,需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第十八條 公安機關自受理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的申請之日起六個月以內做出批准或者不批準的決定。
第十九條 被批准在中國永久居留的外國人,由公安部簽發《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申請人在境外的,由公安部發給《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確認表》,申請人持《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確認表》到中國駐外使、領館辦理「D 」字簽證,入境後30日以內向受理其申請的公安機關領取《外國人永久居留證》。
第二十條 被批准在中國永久居留的外國人,每年在中國累計居留不得少於三個月。確因實際需要每年不能在中國累計居留滿三個月的,需經長期居留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批准,但五年內在中國累計居留不得少於一年。
第二十一條 《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有效期為五年或者十年。
被批准在中國永久居留的未滿十八周歲的外國人,發給有效期為五年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被批准在中國永久居留的十八周歲以上的外國人, 發給有效期為十年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
第二十二條 《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有效期滿、內容變更、損壞或者遺失的,持證人應當向其長期居留地的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或者直轄市公安分、縣局申請換發或者補發。公安機關經審核對沒有喪失在中國永久居留資格規定情形的,一個月以內換發或者補發證件。
第二十三條 持有《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外國人應當在證件有效期滿前一個月以內申請換發;證件內容變更的,應當在情況變更後一個月以內申請換發;證件損壞或者遺失的,應當及時申請換發或者補發。
第二十四條 具有在中國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部可以取消其在中國永久居留資格,同時收繳其所持《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者宣布作廢:
(一) 可能對國家安全和利益造成危害的;
(二)被人民法院判處驅逐出境的;
(三)通過提供虛假材料等非法手段騙取在中國永久居留資格的;
(四)未經批准每年在中國累計居留不滿三個月或者五年內在中國累計居留不滿一年的。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實施前被批准在中國永久居留的外國人,應當在本辦法實施之日起六個月以內到原居留證件簽發地或者長期居留地的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或者直轄市公安分、縣局換領《外國人永久居留證》。
第二十六條 申請在中國永久居留以及簽發、換發、補發《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有關收費項目和標准按照國務院價格和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中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直系親屬」指父母(配偶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已滿18周歲的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已滿18周歲的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及其配偶;
(二)「以上」、「以內」皆包括本數。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由公安部、外交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Ⅶ 外國人想要合法在中國居住,一般來說都需要些什麼
一般來說,想在中國合法居留的外國人需要對中國的經濟社會發展做出突出貢獻或者滿足其他條件才能在中國永久居留。他們可以申請在中國永久居留權。在中國申請永久居留權,應當遵守中國法律,身體健康,無犯罪前科,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在中國直接投資,連續三年穩定投資,納稅記錄良好;在中國境內擔任副總經理、副廠長或副教授、副研究員、副高級職稱並享受同等待遇,連續四年在中國境內,四年內累計在中國境內居住三年以上,稅務記錄良好;中國公民和取得中國永久居留身份的外國人的配偶,結婚滿五年,連續在中國居留滿五年,每年在中國居留滿九個月,有穩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18歲以下未婚子女到父母處住宿;申請人在中國境外無直系親屬,在中國境內避難,年滿60周歲,連續在中國居住5年以上,每年在中國居留不少於9個月,有穩定的生活保障和居留。
受理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調查,符合條件的,向審批機關報告。審批機關應當在2個月內完成審批工作,並將審批合格的報送公安部審批。不符合要求的,由受理、審查機關在上述期限內,代表公安部作出不予批準的決定。經批准在中國定居的外國人,由公安部發給永久居民身份證。申請換發證件的,受理機關應當在調查完畢後,將符合條件的,報告審批機關;審批機關完成審批工作後,報公安部核發證件。
Ⅷ 外國人或者華人想在中國長期居住需要哪些條件嗎
在法律上來講,外國人或外籍華人都是外國人。在中國長期居住需要辦中國綠卡,短期居住辦中國簽證。具體情況你可以去中國駐那個國家的使館網站上查詢辦理流程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