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是不是僅中國稅收居民
指本人只符合中國稅收居民條件。即:指只是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一年的個人,不是非居民 ,也不是「既是中國稅收居民又是其他國家(地區)稅收居民 」。
相關介紹
根據《關於發布<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管理辦法>的公告》規定:中國稅收居民是指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一年的個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是指因戶籍、家庭、經濟利益關系而在中國境內習慣性居住。在境內居住滿一年,是指在一個納稅年度中在中國境內居住365日。臨時離境的,不扣減日數。臨時離境,是指在一個納稅年度中一次不超過30日或者多次累計不超過90日的離境。
值得注意的是,稅收居民的判定是以各個國家的國內法規定為基礎進行的。當納稅人跨國從事經濟活動時,有可能因為有關國家奉行的居民判定標准不同而被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的稅務當局同時判定為本國居民納稅人。
在這種情況下,可能造成該納稅人同時負擔兩個以上國家的全面納稅義務,造成其稅收負擔過重。在這種情況下就要根據國際稅收協定來關於雙重居民身份協調處理的方法來重新判斷並協商解決。
❷ 如何判定中國稅收居民身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我國的個人稅收居民也分為兩類情形:
是在中國境內有住所的中國公民和外國僑民,但不包括雖具有中國國籍,卻並未在中國大陸定居,而是僑居海外的華僑和居住在香港、澳門、台灣的同胞。
是在中國境內居住,且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一次離境不超過30天,或多次離境累計不超過90天的外國人、海外僑民和香港、澳門、台灣同胞。
❸ 僅為非中國稅收居民是什麼意思
如果不是中國居民,就是僅為非中國稅收居民,選擇第2項
如果是中國居民,選擇第1項。
如果是外國居民,在中國居住了183天以上選擇第3項。
❹ 什麼是中國籍稅收居民
中國稅收居民是指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一年的個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是指因戶籍、家庭、經濟利益關系而在中國境內習慣性居住。
在境內居住滿一年,是指在一個納稅年度中在中國境內居住365日。臨時離境的,不扣減日數。臨時離境,是指在一個納稅年度中一次不超過30日或者多次累計不超過90日的離境。
❺ 中國稅收居民是什麼意思
中國稅收居民指的是在中國依法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並受該國法律管轄的自然人或法人。居民或公民通常由於其與某一特定國家的人身依附關系而被認定在該主權國負有無限納稅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一條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為居民個人。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不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為非居民個人。非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納稅年度,自公歷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申請人申請開具《稅收居民證明》應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以下資料:
1、《中國稅收居民身份證明》申請表;
2、與擬享受稅收協定待遇收入有關的合同、協議、董事會或者股東會決議、相關支付憑證等證明資料;
3、申請人為個人且在中國境內有住所的,提供因戶籍、家庭、經濟利益關系而在中國境內習慣性居住的證明材料,包括申請人身份信息、住所情況說明等資料;
4、申請人為個人且在中國境內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183天的,提供在中國境內實際居住時間的證明材料,包括出入境信息等資料;
5、境內、境外分支機構通過其總機構提出申請時,還需提供總分機構的登記注冊情況;
6、合夥企業的中國居民合夥人作為申請人提出申請時,還需提供合夥企業登記注冊情況。
❻ 請問我的身份上寫上中國稅收居民是什麼意思
中國稅收居民指的是在中國依法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並受該國法律管轄的自然人或法人。居民或公民通常由於其與某一特定國家的人身依附關系而被認定在該主權國負有無限納稅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一條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為居民個人。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不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為非居民個人。非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納稅年度,自公歷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6)什麼是中國稅收居民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條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個人,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183天的年度連續不滿六年的,經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其來源於中國境外且由境外單位或者個人支付的所得,免予繳納個人所得稅;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183天的任一年度中有一次離境超過30天的,其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183天的年度的連續年限重新起算。
第五條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個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不超過90天的,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由境外僱主支付並且不由該僱主在中國境內的機構、場所負擔的部分,免予繳納個人所得稅。
❼ 如何判定中國稅收居民身份
稅收居民不同於我們通常所熟知的居民概念。稅收居民身份判定是按照各國國內法,由於住所、居所、成立地、實際管理機構所在地或者其他類似的標准而進行的稅法層面的稅收身份界定,它與一國稅收管轄權的行使,以及納稅人承擔的納稅義務范圍密切相關。根據我國企業所得稅法和個人所得稅法的相關規定,我國居民企業和居民個人身份判定分別適用不同的標准。
在判定居民企業時,國際通用的方式主要有兩種,一是注冊地原則,二是實際管理機構地原則。我國企業所得稅法同時採取了以上兩種判定標准,即凡是滿足其中任何一種情形的,就構成我國的居民企業。第一種情形就是我們所說的注冊地原則,主要針對依法在中國境內成立的企業,包括依照中國法律、行政法規在中國境內成立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
第二種情形是實際管理機構原則。實際管理機構指對企業的生產經營、人員、賬務、財產等實施實質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機構。適用該原則判定就會產生「境外注冊中資控股」這種特殊類型的企業。依據實際管理機構認定境外注冊中資控股企業的標准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境外注冊中資控股企業依據認定為居民企業的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9〕82號)中有詳細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我國的個人稅收居民也分為兩類情形:一類是在中國境內有住所的中國公民和外國僑民,但不包括雖具有中國國籍,卻並未在中國大陸定居,而是僑居海外的華僑和居住在香港、澳門、台灣的同胞。其中,在中國境內有住所的個人,指因戶籍、家庭、經濟利益關系而在中國境內習慣性居住的個人。還有一類是在中國境內居住,且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一次離境不超過30天,或多次離境累計不超過90天的外國人、海外僑民和香港、澳門、台灣同胞。
值得注意的是,稅收居民的判定是以各個國家的國內法規定為基礎進行的。當納稅人跨國從事經濟活動時,有可能因為有關國家奉行的居民判定標准不同而被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的稅務當局同時判定為本國居民納稅人。在這種情況下,可能造成該納稅人同時負擔兩個以上國家的全面納稅義務,造成其稅收負擔過重。在這種情況下就要根據國際稅收協定來關於雙重居民身份協調處理的方法來重新判斷並協商解決。
一般來說,大多數國家把實際管理機構所在地標准來判定自然人以外的稅收居民的優先標准。也就是說,企業同時為締約國雙方居民的,通常應認定其是「實際管理機構」所在國的居民。對自然人而言,稅收協定規定可以依次適用永久性住所標准、重要利益中心標准、習慣性居所標准和國籍標准來解決個人的雙重居民身份問題。需要注意的是,這些標準的適用是有先後順序的,只有當使用前一標准無法解決時,才使用後一標准。當採用以上標准仍然無法確定企業和個人的稅收居民身份時,可由締約國雙方主管當局按照協定規定的程序,通過相互協商確定。
當我國的居民納稅人需要享受我國與其他國家締結的稅收協定的稅收利益時,一般需要向對方國家出具中國稅收居民身份證明。中國稅收居民身份證明的開具屬於依納稅人申請的事項,主管稅務機關根據企業和個人提出的申請進行居民身份判定並開具證明。納稅人應到其在各區縣局、分局的所得稅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中國稅收居民身份證明。
❽ 中國人。是否國家稅收居民改填什麼
若是通過招商銀行手機銀行辦儲蓄卡讓您選擇的。
中國稅收居民:中國稅收居民是指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一年的個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是指因戶籍、家庭、經濟利益關系而在中國境內習慣性居住。在境內居住滿一年,是指在一個納稅年度中在中國境內居住365日。臨時離境的,不扣減日數。臨時離境,是指在一個納稅年度中一次不超過30日或者多次累計不超過90日的離境。
在聲明文件上選擇「是否為其他國家(地區)稅收居民-否」選項即可,無需提供其他信息;相關信息的收集僅針對非居民。境外人士如果僅屬於中國稅收居民,不是其他國家(地區)稅收居民,則在聲明文件上「是否為其他國家(地區)稅收居民」選擇「否」即可,同樣無需提供其他信息。
非中國稅收居民:其他國家(地區)稅收居民是指中國稅收居民以外的個人(含同時構成中國稅收居民和其他國家和地區稅收居民的個人)。
您可根據自身情況進行選擇。
(應答時間:2019年8月27日,最新業務變動請以招行官網為准)
❾ 本人僅為中國稅收居民什麼意思
「本人僅為中國稅收居民」是指本人只符合中國稅收居民條件,即:指只是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一年的個人,不是非居民 ,也不是「既是中國稅收居民又是其他國家(地區)稅收居民 」。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 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發布<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9)什麼是中國稅收居民擴展閱讀:
新《個人所得稅法》第一條明確了「居民個人」和「非居民個人」的概念,同時引入「183天」的居住判定標准。
第一條規定:「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為居民個人。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不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為非居民個人。非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納稅年度,自公歷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與舊《個人所得稅法》相比,新《個人所得稅法》本條規定仍然堅持稅收居民判斷的住所標准和居住時間標准。住所標準的規定沒有變化,無住所居住時間標准由「滿一年」修改為「滿一百八十三天」。
❿ 本人聲明僅為中稅收居民,是什麼意思
本人聲明僅為中國稅收居民的意思是聲明人是在中國地區生活的居民。
中國稅收居民個人是指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一年的個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是指因戶籍、家庭、經濟利益關系而在中國境內習慣性居住)。
從2017年7月1日起,個人和機構在金融機構新開立賬戶,包括在商業銀行開立存款賬戶、在保險公司購買商業保險,需按照金融機構要求在開戶申請書或額外的聲明文件里聲明其稅收居民身份。
由於在我國境內金融機構開立賬戶的個人和機構絕大部分為中國稅收居民,填寫聲明文件時僅需勾選「中國稅收居民」即可,開戶體驗影響不大。
如果上述個人和機構前期已經開立了賬戶,2017年7月1日之後在同一金融機構開立新賬戶時,大部分情況下無需進行稅收居民身份聲明,其稅收居民身份由金融機構根據留存資料來確認。
賬戶持有人判斷自己的稅收居民身份方法
各國(地區)國內法有關稅收居民身份的認定標准並不一致。對於個人而言,通常同時採用住所(居所)標准和停留時間標准,納稅人只要符合其中之一即可構成該國(地區)的稅收居民;對於企業而言,通常採用注冊地標准和管理機構所在地標准。
以我國為例。中國稅收居民企業是指依法在中國境內成立,或者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但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的企業(包括其他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