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國享有立法權的機關有哪些
法律分析: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凡是立法機關都有立法權。在我國,享有立法權的國家機關包括:1、國家權力機關系統(人大和人大常委會)的:全國、省、自治區、直轄市、較大的市的人大及常委會,自治州、自治縣的人大.2、國家行政機關系統(政府及政府下設機構)的:國務院、國務院各部委、央行、審計署、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國務院直屬機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除此之外,其他國家機關都不享有立法權。立法權就是制定、修改和廢止法律的權力,分為兩類:第一類是制定和修改憲法的權力;第二類中制定和修改普通法律的權力。一方面,立法機關自己制定法律,另一方面,立法機關授權行政機關制定法規、條例、決議和命令等,它們都具有法律規范的性質。在資本主義國家,作為立法機關的議會還享有提出法案的權力。這里的法是指狹義的法,不包括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中國只有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才有國家立法權,也只有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才是國家立法機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五十八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國家立法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