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關於農村合作醫療國家有什麼政策
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本政策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在政府組織、引導、支持下,農民自願參加,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1、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籌資渠道。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目前全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縣市籌集資金的主要渠道有兩條:一是各級財政補貼;二是參加合作醫療的農民繳納。從2006年開始.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的縣市,按參加合作醫療的人數計算,每人每年總資金為50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20元,省、州、縣(市)財政共計配套20元,參加合作醫療的農民繳納10元。2、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性質是「互助共濟」,即自願參加合作醫療的農民,必須每年繳納一定的費用。繳納標准可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而定。國務院國辦發[2004]3號文件規定,參合農民個人繳費數額,原則上每人每年不低於10元,經濟發達地區可在農民自願的基礎上,根據農民收入水平及實際需要相應提高繳費標准。3、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互助共濟的農民基本醫療保障制度。既然是互助共濟,就必須是以大病統籌為主。即解決參合農民患大病以後,急需住院治療的醫療費用。但考慮到參加合作醫療農民的積極性,也考慮到我州農民就醫的實際情況,將合作醫療資金劃成兩個部分,其中大部分用作住院醫療補償基金,小部分作為參加合作醫療農民的門診補償基金,建立家庭門診賬戶。參合農民的家庭門診賬戶,以家庭為單位,每人每年提取6—8元,用於當年家庭成員門診費用的補償。以家庭為單位包干使用,用完為止,超支不補。當年結余的結轉下年度繼續使用。4、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籌集及到位程序。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籌資原則是:「農民自願參加,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即在農民自願參加的基礎上,首先是農民繳納部分,按照相關規定,收繳入庫,進入縣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專f-]賬戶,然後縣(市)財政按照實際參加人數,將配套資金撥付到位,申請省級財政及中央財政的補助資金。農民繳納合作醫療資金,可由農民自繳,也可以由集體經濟統一繳納。還可以由社會捐贈。5、中報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必須具備的條件。國家衛生部、財政部衛農衛發20051319號文件規定,各省市區在確定試點縣(市)時,要繼續堅持有關試點縣(市)的標准:一是地方政府高度重視,主動提出申請;二是農民參加合作醫療積極性高,農村基層組織比較健全;三是地方各級財政能夠保證補助經費。並及時、足額到位;四是衛生行政部門管理能力較強,農村醫療衛生服務管理比較完善;五是鄉鎮衛生院上劃縣級管理。改革到位;六是醫療救助制度同步建立;七是保證合作醫療經辦機構編制、人員、經費,購置計算機等必要辦公設備。縣市正式向上級申報時,必須正式書面承諾。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特殊政策
1、對五保戶、特困戶、殘疾人等特殊(弱勢)群體參加合作醫療的,其個人應繳納的資金,由民政部門解決。2、對獨生子女戶、兩女結扎戶等計劃生育優待戶參加合作醫療的,其個人應繳納的資金,由計劃生育部門解決。3、凡是參加合作醫療的孕產婦住院分娩,按照分娩方式,分別給予固定補助。根據各縣市制定的方案,平產每例補償150—250元.剖宮產每例補償400—600元。病理產科按住院病人相關規定補償。貧困孕產婦住院分娩,還應享受「降消」項日的貧困救助補助。4、特殊疾病、慢性病常年門診治療的,如腫瘤、再生障礙性貧血、肝硬化、老年慢性支氣管炎、尿毒症等疾病,可在合作醫療基本用葯目錄以內,每年享受一定的補償,其補償標准和具體病種由縣市制定。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償政策參加合作醫療的農民,無論1、]診或住院,實際發生的醫療費用,只要符合合作醫療相關規定,均可獲得一定比例的補償。1、門診補償。參合農民在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醫,其醫葯費用,可按縣市制定的門診補償辦法及補償程序,獲得補償,但在非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不予補償。2、住院補償。參合農民因病需住院治療,必須在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其補償方式及補償比例,需按縣市制定的實施細則(方案)要求進行補償。
(1)參合農民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首先扣除起付標准規定的數額,再扣除超出基本用葯目錄范圍的葯品費和有關特殊檢查費後,按比例補償。起付標准,按不同級別的醫療機構確定。越是基層醫療機構,起付標准越低.越是上級醫療機構,起付標准越高。 按一級醫院(鄉鎮衛生院)、二級醫院(縣市級醫院及部分州級醫院)、三級醫院和省級及以上醫院四個等級劃分的。起付標准分別為100元、200元、400元、600元。縣市在制定起付標准時,原則上按照上述標准,有的縣市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了基層定點醫療機構的起付標准,提高了上層定點醫療機構的起付標准,屬正常情況。(2)參合農民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發生醫療費用,減去起付標準的金額。再減去應當自付的部分金額,就是計算補償的范圍。以此為基數。按補償比例計算出應當補償參合人的具體數額。 具體補償比例,也是按照一級醫院、二級醫院、三級醫院和省級及以上醫院級別確定的。具體比例分別為60%、50%、30%、20%。個別縣市在制定方案時,適當提高了基層定點醫療機構的補償比例,屬正常情況。
3、合理確定最高限額補償標准。
4、屬於「除外責任」的醫療費用,合作醫療不予報銷。如交通事故、打架斗毆、酗酒、自殺、自殘、美容、矯形等等。四、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其他規定1、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是為參合農民提供基本醫療服務的機構,其主要對象是政府舉辦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達到合格標準的村衛生室可以逐步進入定點醫療機構范圍,以方便參合農民就近門診就醫,解決小傷小病治療問題。定點醫療機構對象范圍內的醫療機構,必須首先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然後憑相關手續申請定點醫療機構資格。經縣市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和合醫管理機構考核、評審,符合條件的,以正式文件的形式確定為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醫療機構在工作運行中,發生二級以上醫療事故或者發生社會影響較大的醫療糾紛的,或者以不正當手段套取合作醫療資金的,可根據問題性質及情節輕重,暫停或取消定點醫療機構資格。村衛生室確定為定點醫療機構,必須達到合格標准,並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參合農民在村衛生室就醫,只報銷門診補助部分。村衛生室不能開展住院業務。2、建立系統的、完善的報賬補償程序,既要方便參合農民報賬,及時得到補償,又要保證合作醫療資金安全。合作醫療試點縣市制定的合作醫療管理辦法和實施方案,對報賬程序、報賬要求、補償方式等均有明確規定。合管機構工作人員和參加合作醫療的對象都必須嚴格遵守。參合者在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醫發生的醫葯費補償。一般情況為即生即補,按照相關程序做好補償登記。住院補償需按照醫療機構級別和醫療費用數額大小,分層補償。補償額在1000元以下的,只需經鄉鎮合管機構審核,在所在醫療機構補償。補償額在1000元以上的,需報縣市合管機構審核,然後按相關程序補償。特大疾病,補償額達到最高限額補償標准,需進行二次補償的,要由縣市合管機構領導集體研究,然後按相關程序補償。 3、參合農民的補償實行定點醫療機構墊付制度。即參合農民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只預交自付部分。如某疾病在鄉鎮級醫院住院,估計總醫療費用應該預交3000元,參合人只需預交1500元,待病人出院結算以後多退少補。需預交的另150O元,由定點醫療機構墊付,結算以後,縣級合作醫療管理機構將應該補償參合人的補償費,直接撥入醫療機構。4、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必須有一整套領導班子、工作班子。包括縣(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協調領導小組,縣(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縣(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監督委員會,辦事機構為縣(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局(或中心)。對合作醫療的監督管理、審核、審計等有一套完善的規定、規范、規程。 5、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堅持農民自願參加、多方籌資、縣辦縣管、以收定支、保障適度的原則。農民自願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每人每年只需交10元錢,再通過各級財政補助,構成農民醫療的互助共濟制度,這種制度對於解決農民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無疑是一種最有效的方式和途徑。但是,它必競只是一種互助共濟的形式,參合農民就醫還必須自付一部分。只能做到適度的保障。每年度運行完結後,合作醫療總資金必須有適度的結余,結余率在20%左右屬於正常現象。下一個運行年,參合農民必須再繳10元錢,各級財政繼續按年度進行補助。長此以往,良性循環,每年都有相當部分參合農民享受患病後住院、門診補償。參加合作醫療必須以戶為單位,家庭成員全部參加,全部繳費。6、合作醫療政策導向。合作醫療政策,尤其是補償政策。鼓勵參合農民患病以後首先在基層醫院就醫,基層醫院解決不了的問題,再逐級向上級醫院轉院。如此,一是減輕了參合農民住院治療的個人醫療費負擔。二是促進基層醫療單位規范管理,加強基礎設施建設,不斷提高技術水平,形成競爭機制,增強整體服務功能。三是節省合作醫療開支。四是由於越是基層醫院,參合農民住院自付部分越少,報銷補償比例越高,參合農民得到的實惠越多,合作醫療整體補償率就越高。7、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籌資是以各級財政補助為主。參合人每年只交10元錢,因此,在補償方面充分體現了互助共濟的性質,不可能絕對平均。既是互助共濟,意味著參合人今年未享受到補償,可能明年或屆年享受。家庭成員中,可能年輕健康的未享受,而老年人或小孩享受的機會多一些。
2. 農村合作醫療如何轉成城鎮醫保
你好,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是兩個獨立的單位。他們使用不同的管理軟體,享受不同的報銷政策。他們之間沒有「轉移」的可能。如果您想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首先要確定您是否是非農業戶口。
農業戶口不能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如果要參加居民醫保,明年新農合不繳費,自動退出。
在居民醫療保險辦公室繳費,自動參加居民醫療保險。新農合門診賬戶上的金額可以繼續使用,但是因為明年沒有繳費,就不能享受新農合大病住院報銷了!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以下簡稱「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指由政府組織、引導和支持,農民自願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共同參與的農民醫療互助制度。
多方籌集資金,重點做好大病統籌。以個人繳費、集體扶持、政府補助等方式籌集資金。
2002年10月,中國明確各級政府要積極引導農民建立以大病統籌為主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2009年,中國作出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的重要戰略部署,確立新型農業合作作為農村基本醫療保障體系的地位。 2015年1月29日,國家衛生計生委、財政部印發《關於做好2015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通知》,提出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人均補助標准提高到2015年。各級政府在2014年基礎上增加60元至380元
而城鎮醫保是指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是以未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城鎮未成年人和非工作居民為主要參保對象的醫療保險制度。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實施後,是黨中央、國務院進一步解決廣大人民群眾醫療保障問題、持續推進的重大舉措。
完善醫療保障體系。 主要對城鎮非就業居民的醫療保險進行制度安排。 該制度的出現在我國社會保險制度改革進程中具有重要意義,為我國社會保險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