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9月1日起都有哪些新規
9月起,一批新規將正式施行,涉及數據出境安全、中小學收費、醫保賬戶使用、鐵路出行等。哪一項你最關心?㈡ 9月1號開始社保是不是有新的政策了
一、北京:9月1日起,個人賬戶不可自由支取!
8月19日,北京市醫療保障局發布《關於調整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關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確,2022年9月1日起,個人賬戶資金實行記賬管理,參保人員不可自由支取,實現定向使用,主要用於支付參保職工本人在定點醫療機構或定點零售葯店發生的醫葯費用。9月1日前已劃入醫保專用存摺中的個人賬戶資金,參保人員今後仍可隨時取現使用。
二、惠州市:全面使用社保卡發放社保待遇
8月18日,惠州市人社局發布《關於全面使用社保卡發放社會保險待遇的公告》。
(一)、人員范圍
在我市領取養老保險(含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下同)、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待遇人員。
(二)、待遇范圍
養老保險待遇、失業保險待遇、工傷保險待遇。
(三)、調整內容和時間安排
1、自2022年9月1日起,新增人員按規定使用社保卡申領以上社會保險待遇。
2、自2022年9月1日起至12月31日,對於已領取上述險種社會保險待遇的人員,我市社保經辦機構通過系統比對,將參保人原領取待遇金融賬戶通過系統批量變更為社保卡金融賬戶。
3、為確保您的社保待遇發放順利,請仍未激活本人社保卡的參保人,在2022年12月31日前,攜帶身份證、社保卡自行前往銀行網點辦理社保卡金融賬戶激活;請已領取社保待遇仍未辦理社保卡的參保人,在2022年12月31日前,攜帶本人身份證到銀行網點辦理社保卡。
三、金華市:靈活就業人員可繳存住房公積金
8月12日,金華市公積金中心發布《金華市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暫行辦法》,《辦法》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一)、靈活就業人員申請繳存住房公積金條件:
在金華市行政區域內有較穩定的經濟收入來源;年滿18周歲,且男性不超過60周歲,女性不超過50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靈活就業人員公積金賬戶設立:
靈活就業人員申請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應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本人銀行結算賬戶,並填報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表,通過線上服務渠道或到住房公積金服務窗口、受託銀行延伸服務網點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設立手續。
(三)、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及比例:
靈活就業人員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下限按金華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月工資標准確定,上限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最高限額。靈活就業人員的月繳存額為本人繳存基數乘以繳存比例的兩倍。繳存比例在5%-12%自主確定。
靈活就業人員繳存住房公積金可採取委託收款按月匯繳方式,但不得辦理補繳。
四、蘇州市:《蘇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辦法》
8月2日,蘇州市政府發布《蘇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辦法》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8月31日。
(一)、擴大城鄉居保參保范圍
從本市戶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不屬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城鄉居民,進一步擴大到了在本市居住且辦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的未就業港澳台居民。
(二)、提高最低繳費標准
將全市最低繳費檔次標准提高至1000元/年,對參保人員繳費補貼標准每人每年不低於100元。
符合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條件的低保對象、特困人員、返貧致貧人口、重度殘疾人,市、縣級市(區)人民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繳費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三)、進一步規范待遇領取條件
具有本市戶籍、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未享受國家和省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四)、不再執行補充養老保險制度
已享受城鄉居民補充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其原補充養老保險待遇標准不變。
五、貴州省黔南州:職工醫保門診共濟正式執行
6月23日,黔南州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黔南州建立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實施方案》自2022年9月1日起啟動實施。通知明確,普通門診費用納入統籌基金報銷,減輕參保職工普通門診負擔;個人賬戶里的錢可以家庭共濟使用,減輕家屬就醫經濟負擔。
法律依據: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治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三、(九)加強重要領域立法。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需要,及時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提出立法項目建議,配合立法機關做好相關立法項目起草工作。制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行政法規的配套規章;對實踐證明已經比較成熟的經驗和行之有效的舉措,盡快制定規章;修改和廢止不適應改革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規章。
㈢ 9月1日新醫保政策
9月1日起,個人醫保賬戶實現定向使用,不再可取現使用,本市職工醫保參保人員一個年度內發生的符合本市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法定的門(急)診費用,最高支付限額為2萬元,超出2萬元部分由個人負擔。不再設置職工醫保門診最高支付限額,2萬元以下報銷比例不變;2萬元以上在職職工報銷60%,退休人員報銷80%。
9月1號起,醫保新政策正式實施
可能有些農民還不知道,醫保新政策主要是救助四類特定人群,這並非空穴來風,而是湖北出台了《關於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9月1日起實施,四川、河南、江蘇均出台了這樣的醫保政策。由此可見,國家很重視困難人群的醫療救助工作,對於許多困難人群來說,他們確實需要這樣的救助,因為收入低,沒有積蓄,生大病只能找親戚朋友借錢,所以生活壓力很大。
好在出台了醫保新政策,這樣可以有效緩解因病返貧問題。值得注意的是,新政策中提到,年度自付醫療費用超過了12000元,那麼就可以納入大病保險保障。每個地區的政策不同,大病報銷比例可能不一樣。
農村四類人將獲得醫療救助
農村不乏有一些困難人群,他們的生活過得不容易,雖然可以吃飽穿暖,但是沒有積蓄,甚至因為生病返貧。國家為了照顧這些人,逐步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不斷完善社會救助制度,於是有些省份出台了相關政策,進一步減輕困難人群和大病患者醫療費用負擔,這不農村四類人將獲得醫療救助,詳情如下所示:
第一類:城鄉特困人員、孤兒;
第二類: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對象、返貧致貧人口;
第三類:城鄉低保邊緣家庭成員;
第四類:因病致貧重病患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 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社會保險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家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險資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社會保險事業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持。國家通過稅收優惠政策支持社會保險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