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何治理沙漠
用污水治理沙漠的方法:
1、一種根治沙漠的方法,它包括:A、建立引污工程和鋪設分污管網; B、根據冬季沙漠流動大,造成危害嚴重的特點,在冬季季風來臨前通過分污管網將預處理後的污水和任選的江河水均勻地澆在封凍的沙漠上,使沙漠表層沙子與污水結合凍成冰蓋,其厚度在5毫米到100毫米之間,使北方季風和寒流無法再吹動沙漠發展及造成揚沙、沙塵危害,其中冰封的面積可以是局部或全部,取決於污水的量、沙漠的面積及封凍的厚度; C、在春季冰雪融化後,在澆灌污水的沙地上進行種植; D、採用以水種養的方式,在沙漠各類植物種植養護的過程中,對所種植區域適時、適量地澆灌預處理後的污水和經一種生物處理方法處理後的水來營養沙漠,以滿足植被生長的需要,使它們茁壯成長; E、採用保一治一的方式,在沙漠中各類植物種植後,利用預處理後的污水和經上述生物污水處理方法處理後的水確保所種植面積的全面成活,並預計出其生長所需的澆灌水,剩餘的污水再發展下階段的治理,而下階段的種植同樣要達到全面成活,並有足夠支持其生長的澆灌水,再發展另外的治理,保一治一主要是針對以往沙漠種植成活率的問題而提出的保住一塊發展一塊的方法; F、採用泥沙澆合方法,把經生物污水處理系統產生的淤泥加入適量的干土製成有機肥,經乾燥後運到沙漠撒勻,厚度為30-50毫米,再向上面澆灑污水或江河水,使沙泥溶合在一起,迅速提高沙漠的保持能力,因其中合有大量的植物養分,可加速植被生長,同時因沙漠已具有一定的保持能力,所降的雨水加少量的澆灌水就可確保植被生長,其中泥沙澆合實施的范圍可以是沙漠的全部或局部.G、在沙漠四周或上風口的側邊種植寬50-150米的防護林帶;
⑵ 如何解決中國沙漠化,乾旱,高溫,水災,沙塵暴,霧霾等
怎樣防止沙漠化
1合理利用水資源
2利用生物和工程措施構築防護林體系
3調節農林木牧漁的關系
4採取綜合措施,多途徑解決當地能源問題
5控制人口增長
6推廣作物的輪休制度
7推進土壤保護制度
8.多種植樹木
9.加強教育。(對沙漠化)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法制建設進入了一個嶄新階段,制定了大量的法律法規。與防治沙漠化有關的有《環境保護法》、《森林法》、《草原法》、《水土保持法》,目前又在制定《防沙治沙》,還制定了與這些法律相配套的一系列法規。 這些法律法規之所以稱其為法律法規,是因為它們本身具有的權威性,嚴肅性和強制性。在一個法制的社會,沒有凌駕於法之上的權力。以言代法,以權代法的本身就是非法,為法所不容。因此,任何違背沙漠化
法律法規的行為(包括政府行為)都要依法進行懲處,並給予改正。否則,法不成法,只能助長行政腐敗,擾亂社會秩序。 然而,在我們的各級政府部門中,總有人把人民賦予的權力視為個人的特權,好像法律法規是給老百姓制定的,是專門用來管教老百姓的,而約束不了自己。凡符合自己和本部門利益的就依法行政;反之,則千方百計繞過「政策障礙」,甚至尋找種種借口,把法律法規撇到一邊。應該說,正是這種執法部門的行政腐敗,加劇了我國自然資源與生態環境的破壞。 建議全國人大以「西部開發,生態先行」為題,就有關環保的法律、法規有針對性地進行一次執法大檢查,及時糾正各級政府執法中出現的問題,避免歷史上大開發帶來生態大破壞的悲劇重演。 土地荒漠化不僅是我國西部地區當前最為嚴重的生態環境問題,也是制約我國西部大開發順利進行的主要瓶頸之一。面對我國西部地區土地荒漠化的現狀,吸取國外相關法律措施,提出在資源管理和決策上建立部門交叉合作的協調機制、在"禁限制度"中建立一個西部固沙植物保護名錄等一些完善我國《防沙治沙法》、《土地管理法》、《草原法》、《水土保持法》的法律建議,力求能對我國西部土地荒漠化防治的法律體系的完善提供一定的借鑒和啟示。
環境問題的決策要有前瞻性和超前意識
我國保護天然林、在長江、黃河中上游首先禁伐天然林的決策是在1996年水災後作出的;而禁止採挖和銷售發菜,制止濫挖甘草和麻黃草的決策也是在2000年春季沙塵暴和揚沙天氣災害連續襲擊北京地區後作出的。均系亡羊補牢,付出了慘痛代價後而痛下決心。事實上,無論是洪澇還是乾旱,早在70年代末,80年代初已有學者和媒體發出了「長江有變成黃河的危險」、「風沙緊逼北京城」這樣的警告。我國高層決策者也並非置若罔聞,只是由於涉及廣泛的社會利益群體,而政府的財政支持能力有限,難以當機立斷。然而,凡屬生態環境問題都有一種「疊加效益」,只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不從根本上解決,只能事倍功半,不可能遏制住環境加速惡化的步伐,而且將來一旦治理起來,費用也更加高昂,代價也會更加慘重,遠遠超過以生態環境為代價所換取的眼前的和暫時的利益。 建議國務院設立包括沙漠化在內的各類生態環境問題專家咨詢小組和預警預報系統,為政府部門的高層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加大防沙治沙的國家資金投入
中國治沙工程,國家長期投入不足。「八五」期間,國家投入治沙資金僅1億多元,地方配套資金又很難落實,因為沙區多是「老、少、邊、窮」地區,地方財力有限。相當一部分群眾尚未解決溫飽,很難拿出錢來防沙治沙。1999年國家投入治沙資金為3000多萬元,主要用於治沙工程建設,按治理面積平均每畝投入2.26元,只夠買兩三棵小樹苗,與實際需要相差甚遠(有專家認為治沙經費每年需20億元)。目前,在西北地區,造林一畝成本約100元,每畝治沙工程造林,則需500至600元。過去的辦法是發動農民投工投勞,以彌補造林經費的不足。在現今市場經濟條件下,這種計劃經濟時代的低投資水平加行政命令,硬性攤派,無償使用勞動力的辦法越來越行不通了,更何況國務院三令五申不允許加大農民的負擔,如果再不加大對治沙的投入,今後工作勢必出現滑坡。事實上,由於缺乏經費,防沙治沙中的許多關鍵性問題,如節沙漠化
水技術推廣、優良品種選育、病蟲害防治、太陽能、風能開發利用……得不到解決;許多治沙林場、苗圃、治沙站、保護站等基層防沙治沙單位、職工工資無保障,生產生活舉步維艱、正常防治沙漠化的工作難以開展,同時也造成了工程建設速度慢、質量低、布局分散,難以形成規模;管護力量薄弱,造林種草成果難以鞏固等等問題。這些現狀,與實現國家扶貧攻堅和經濟建設重心向中西部轉移的戰略極不相稱。 建議國家加大對防治沙漠化的資金投入,除多渠道籌集資金,與農業綜合開發、農田基本建設、工程相結合;還應制定一些相應的優惠政策,實行誰治理,誰開發,誰受益的原則,推廣荒沙拍賣,租貸、轉讓、股份合作等治理方式,形成國家、集體、個人一起上,全社會共同參與治沙的新局面。
建立國家防治荒漠化領導小組
防沙治沙並不是一個單純的技術問題,同時也是社會問題和管理問題。它涉及了社會、經濟、生態各個方面和林業、農業、水利、環保等各個政府部門。這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以往,沙漠化防治之所以不盡人意,主要原因之一是社會的各個部門各行其是,難以形成合力,甚至一個部門治沙,其它部門卻在造沙。凡屬環境問題,都是跨行政區橫向發展的,而解決環境問題的政府部門卻又是縱向設計的。如果恪守於這種部門分割和地域分割的縱向的行政管理模式,那是不可能從根本上解決任何橫向的環境問題的。因此,我們也必須橫向來設計我們的環境行政管理體系,避免部門之間工作中的扯皮,內耗,分散和重復,提高生態建設工程的整體效率。為此,建議將國家防治荒漠化協調小組升格為國家防治荒漠化領導小組,由國務院直接領導,以提高其權威性和可操作性。根據部門的職能分工,辦公室仍設在國家林業局。同時,要加強「高級專家顧問組」的作用,保證荒漠化防治工作的科技含量,增加科學技術和規劃設計的透明度。
將生態建設作為政績考核指標
任何經濟開發建設對生態環境都要產生或大或小的負面影響,一利帶來一弊。然而,究竟是利大抑或弊大,如何趨利避害,則要通過對環境成本的評估,決定取捨。例如,近十年來,因挖發菜還使內蒙古2.2億畝草場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壞,其中6000萬畝淪為荒漠,其餘的也處於沙化的過程之中。為此每年對牧業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30億元,生態破壞的損失不可估量,還引發了農牧民沖突,造成了影響民族團結的社會問題。因此,這種資源掠奪式的經濟活動,理當在禁止之列。 可是,由於長期以來,我們對基層幹部的政績考核內容中,只有發展經濟的指標而無生態建設的指標,特別在脫貧目標上,一味強調增加牲畜的存欄數和糧食產量,從而助長了牧民過牧草場,農民毀林毀草開荒種地,而由此造成的水土流失和土地沙漠化則不在考核之列。因此,為了最大限度地取得經濟指標的快速增長,一些政府官員和政府部門不惜付出生態環境為代價,換取任期內的「政績」。這是導致急功近利,政府行為短期化與決策短期化的根源。 由此可見,環境的問題根植於我們社會和經濟的結構、體系之中。不改變與生態建設的目標不相適應的社會經濟結構、體系,改善環境的努力就不會有大的作為。目前,我們急待解決的就是把環境成本納入經濟核算體系,並將生態建設的具體內容列入各級政府的政績考核指標中去。
嚴格控制環境的人口容量
環境對人口的容量是制定社會發展計劃的基礎。我國西部生態極其脆弱,破壞易而恢復難,「地廣人稀」只是一種表面現象。由於環境容量十分有限,許多地區的人口已經超飽和。有關資料顯示,我國北方荒漠化地區人口總數已達4億人,比建國初增加了160‰。新疆160萬平方公里土地,可供人類生存繁衍的綠洲僅有4.5%,目前農區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200-400人,同東部沿海省份的人口密度已不相上下。20世紀初,塔克拉瑪干沙漠周緣地區僅有150萬人,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含沙漠、戈壁)2人;到80年代,人口增至513萬,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8人,超過聯合國制定的沙漠地區人口密度臨界指標為7人的標准。青沙漠化
藏高原河谷合理的人口密度是每平方公里不超過20人,而今在該地區卻達90人,大大超出土地承載力。過墾過牧,造成風沙肆虐。西南地區山高坡陡,土壤瘠薄,植被破壞後石漠化嚴重。石漠化使土地永久喪失生產力,因此比沙漠化問題更嚴重,也更難以治理。 退耕還林還草工作要與「退人」結合起來,在生存條件惡劣的地區,逐步將超過環境容量的人口遷移出來,轉移到小城鎮,以便從根本上解決退耕後反復的問題和「靠山吃山」,繼續破壞植被的問題,給大自然以喘息之機,恢復元氣;同時,發展具有一定規模效應的小城鎮,吸納農村剩餘勞動力,轉移農業富餘人口,也可以帶動多種產業的發展,增加群眾收入,緩和西部人口壓力與土地承載力之間的矛盾。
保護、恢復與重建荒漠生態系統
沙漠化形成與擴張的根本原因,就是荒漠生態系統(包括沙漠、戈壁系統、乾旱、半乾旱地區的草原系統、森林系統和濕地系統)的人為破壞所致,是對該系統中的水資源、生物資源和土地資源強度開發利用而導致系統內部固有的穩定與平衡失調的結果。以往,我們一手植樹種草,通過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防治沙漠化,另一隻手卻破壞荒漠生態系統,製造新的沙漠化土地。事實上,正是由於荒漠生態系統的破壞,盡管我們營造了「三北」防護林,實施了防沙治沙工程,卻仍然未能在整體上遏制住沙漠化擴張的步伐。可以說,近半個世紀來,沙暴頻頻的真正原因,並非人工植被營造太少,而是天然植被破壞過甚。小環境的局部改善,抵消不了大環境的整體逆變。 有鑒於此,我們有必要調整防沙治沙戰略,從片面重視發展人工植被轉到積極發展人工――天然喬灌草復合植被;從單純保護綠洲到積極保護包括綠洲在內的整個荒漠生態系統。只有重建荒漠生態系統,才能從根本上遏制住沙漠化擴展的勢頭,扭轉防沙治沙和治理水土流失工作中的被動局面,也才能切實有效地改善我國西北地區的大生態、大環境。普衛欣美國 防霧霾 天《貓》
⑶ 塔克拉瑪干沙漠,中國最大的荒漠,該如何做才能變成森林草地
假如,中國較大的那一片荒漠——塔克拉瑪干沙漠,變為大草原的話,那會對中國的氣候有哪些的影響?會對整個地球,會引起如何的轉變呢?有些人要說,這僅僅一個不能完成的好夢罷了!如同以前,也有些人想過:塔克拉瑪干,如果是湖水多麼好!如果是大山,也非常好,就算是改造成田地,也可以多養活中國4億,相當於黃淮海平原的人口數量。
⑷ 荒漠化的解決措施
(一般方法)
①保護現有植被,加強林草建設。在強化治理的同時,切實解決好人口、牲口、灶口問題,嚴格保護沙區林草植被。通過植樹造林、喬灌草的合理配置,建設多林種、多樹種、多層次的立體防護體系,擴大林草比重。在搞好人工治理的同時,充分發揮生態系統的自我修復功能,加大封禁保護力度,促進生態自然修復。由於飛播具有速度快、用工少、成本低、效果好的特點,因而對地廣人稀、交通不便、偏遠荒沙、荒山地區恢復植被意義更大。
②在荒漠化地區開展持久的生態革命,以加速荒漠化過程逆轉。關鍵是合理調配水資源,保障生態用水。如不合理的水資源調配製度,是造成我國西北河流縮短、湖泊萎縮甚至乾涸、地下水位下降、土地荒漠化的直接原因。
③嚴格執行計劃生育政策,控制人口的過速增長,不斷提高人口素質。通過開展環保意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全民族的思想認識水平。關心、愛護環境,自覺地參與改造和建設環境,形成全社會的風尚。同時,國家要有計劃地對局部荒漠化非常嚴重,草地和耕地幾乎完全廢棄,惡劣的自然環境已經不適於人類生存的地區,實行生態移民。
④扭轉靠天養畜的落後局面,減輕對草場的破壞。要落實草原承包責任制,規定合理的載畜量,大力推行圍欄封育、輪封輪牧,大力發展人工草地或人工改良草地,發舍飼養畜。加快優良畜種培育,優化畜種結構。
⑤加快產業結構調整,按照市場要求合理配置農、林、牧、副各業比例,積極發展養殖業、加工業,分流農村剩餘勞動力,減輕人口對土地的壓力。還可利用荒漠化地區蘊藏著多種獨特的資源,如光熱、自然景觀、文化民俗、富餘勞動力等資源優勢開發旅遊、探險、科考產業等。
⑥優化農牧區能源結構,大力倡導和鼓勵人民群眾利用非常規能源,如風能、光能、沼氣等能源,以減輕對林、草地等資源的破壞。
⑦做好國際履約工作的同時,加強防治荒漠化的國際交流與合作,爭取資金與外援。
防沙治沙,事關中華民族的生存與發展,事關全球生態安全,當前,要落實上述目標,既需要全社會的廣泛參與,更需要從制度、政策、機制、法律、科技、監督等方面採取有效措施,處理好資源、人口、環境之間的關系,促進荒漠化防治工作的有序發展。
⑸ 土地荒漠化的解決措施
法律分析:1、土地荒漠化又稱「土地沙漠化」,是指由於乾旱少雨,人類過度放牧等導致植被破壞,流水大風自然因素侵蝕土地等因素導致土壤生產力下降或喪失的自然(非自然)現象2、土地荒漠化嚴重破壞了土壤3、為解決土地荒漠化問題,因地制宜,應當採取綜合治理的方法,處理荒漠化過程中的各種因素,政府間應有效協作,制定統一的自上而下的荒漠治理方案,加強各個部門間、政府間、組織間的合作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沙治沙法》
第四條 國務院和沙化土地所在地區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防沙治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保障和支持防沙治沙工作的開展。
沙化土地所在地區的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預防土地沙化,治理沙化土地,保護和改善本行政區域的生態質量。
國家在沙化土地所在地區,建立政府行政領導防沙治沙任期目標責任考核獎懲制度。沙化土地所在地區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報告防沙治沙工作情況。
第二十三條 沙化土地所在地區的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防沙治沙規劃,組織有關部門、單位和個人,因地制宜地採取人工造林種草、飛機播種造林種草、封沙育林育草和合理調配生態用水等措施,恢復和增加植被,治理已經沙化的土地。
第二十四條 國家鼓勵單位和個人在自願的前提下,捐資或者以其他形式開展公益性的治沙活動。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業草原或者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為公益性治沙活動提供治理地點和無償技術指導。
從事公益性治沙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業草原或者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技術要求進行治理,並可以將所種植的林、草委託他人管護或者交由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管護。
⑹ 西北地區土地荒漠化嚴重,解決的措施有哪些
治理土地沙漠化的措施有很多,例如:設置沙障:主要有草方格沙障、黏土沙障、籬笆沙障、立式沙障、平鋪沙障等。草方格沙障使用麥草、稻草、蘆葦等材料,在流動沙丘上紮成擋風牆,以削弱風力的侵蝕,同時有截留降雨的作用,能提高沙層的含水量,有利於沙生植物的生長。黏土沙障是將黏土在沙丘上堆成高20~30 m的土埂,間距1~2 m,走向與風向垂直。黏土固沙施工簡單,固沙效果較好,且具有良好的保水能力,但需要大量的黏土。植物治理:沙漠植物治理指在沙漠地區播種沙生植物,以阻止沙漠擴張及改善沙漠土地。沙生植物具有水分蒸騰少,機械組織、輸導組織發達等特點,可抵抗狂風襲擊,並盡快將水分和養料輸送到亟需的器官,其細胞內經常保持較高的滲透壓,具有很強的持續吸水能力,使植物不易失水,能夠適應乾旱少雨的環境。水資源利用:水資源利用在沙漠治理過程中最為重要。沙漠中的水源主要有地下水、河道水和降水。但沙漠區域的降水量不穩定,一般隨氣候的變化而變化,濕潤年份降水量多,而乾暖年份降水量少。沙漠地下水較穩定,其沙層厚,具有一定的「隔熱」性,使水得以在地下保存。但這種穩定是相對的,受到降水的制約。解決水資源主要從汲水、輸水和節水灌溉等方面考慮。恢復與重建:荒漠化形成與擴張的根本原因,就是荒漠生態系統的人為破壞所致,是對該系統中的水資源、生物資源和土地資源強度開發利用而導致系統內部固有的穩定與平衡失調的結果。當下荒漠化嚴重真正的原因並非人工植被營造太少,而是天然植被破壞過甚。由此可見,只有保護、重建荒漠生態系統,才能從根本上遏制住沙漠化擴展的勢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