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外國人入境中國最新規定2022
一、准備申請材料
(一)材料清單
1、護照原件:有效期6個月以上、有至少1張空白簽證頁的護照原件。
2、護照信息頁(帶照片頁)復印件1份。
3、已簽字的簽證表格和確認頁的原件:除前往港、澳地區外,外國人申請赴華簽證須在線填寫申請表。填表地址請點擊這里。
請在申請表右上角寫上總領館確認郵件里發給的預約號碼。在線填表注意事項,請見本通知附件一。對未按要求正確填寫表格的,需申請人重新填寫並郵寄原件。
4、照片:提供符合要求標準的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紙質照片1張,並直接粘貼在確認頁空白處。
5、在美居住地址證明:帶有申請人姓名、地址的駕照,水、電、煤氣、網路、垃圾處理費、銀行卡賬單等證明。駐洛杉磯總領館只受理常住在總領館領區內的外國人簽證申請,非領區內外國公民請勿申請。
6、有效的美國簽證或居留證件復印件(適用於在美的其他國家公民)。
7、申請人在美國的證明:手持郵寄當日當地英文報紙拍照一張。
8、新冠肺炎疫苗接種證明:疫苗接種卡或其他證明材料復印件。
9、回郵信封:該信封將用於把做好的簽證(護照)郵寄給申請人。
10、准確填寫並簽署的《信用卡付款授權表》。
11、原持中國護照原件與信息頁復印件(適用於申請人原為中國公民且第一次申辦簽證)。
12、美籍18歲以下華裔未成年人如第一次辦理簽證,請提供出生紙、出生時父母所持護照和在美居留證件(簽證或「綠卡」)的原件和復印件。
13、根據所申請的簽證類別,需提供的支持性材料,詳見(二)列表說明。
14、因人道主義原因要求緊急赴華,包括奔喪、探望危急重病的在華親屬等情況,請提供如下支持性材料:死亡證明、病危病重通知書、住院證明及病例資料和發票、親屬關系證明等材料。
2. 老外要來中國,商務簽證怎麼辦理
准備好申請材料到當地的駐華大使館辦理,中國境內合作一方還需要給對方發邀請函。
辦理商務簽證(M)需要的申請材料:
(一)護照:有效期為6個月以上、有空白簽證頁的護照原件及護照照片資料頁復印件1份。
(二)簽證申請表及照片:1份《中華人民共和國簽證申請表》及1張粘貼在申請表上的近期、正面、彩色(淺色背景)、免冠、護照照片。
(三)合法停留或居留證明(適用於不在國籍國申請簽證者):如您不在國籍國申請簽證,您需提供在所在國合法停留、居留、工作、學習的有效證明或有效簽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四)原中國護照或原中國簽證(適用於曾有中國國籍,後加入外國國籍者):如您系首次申請中國簽證,須提供原中國護照原件及護照照片資料頁復印件。
如您曾獲中國簽證並持新換發的外國護照申請簽證,須提供原外國護照照片資料頁及曾獲得的中國簽證復印件(如果新護照所記載的姓名與原護照不一致,還須提供有關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證明文件)。
(五)中國境內貿易合作方出具的商務活動文件、經貿交易會請柬等邀請函件。該邀請函須包含以下內容:
(1)被邀請人個人信息: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等;
(2)被邀請人訪問信息:來華事由、抵離日期、訪問地點、與邀請單位或邀請人關系、費用來源等;
(3)邀請單位或邀請人信息:邀請單位名稱或邀請人姓名、聯系電話、地址、單位印章、法定代表或邀請人簽字等。
(2)外國人來中國辦護照需要哪些材料擴展閱讀
前來中國需要注意的事項:
(一)申請人來華前應檢查簽證是否有效,並有足夠的入境次數。簽證過期或入境次數不足者,應重新申請簽證。
(二)外國人攜帶動植物,貨幣等物品進入中國須遵守中國相關法律,以及衛生檢疫,動植物檢驗檢疫,海關,以及金融監管部門的有關規定。
(三)外國人進入中國不得從事與其申請簽證時申報事由無關的活動。
(四)外國公民不得逾期在華滯留。外國公民在華應注意自己護照有效期和簽證的停留期,如需延期停留,必須在停留期7日滿前,前往當地公安機關申請延期。
(五)未經批准,外國人不得進入限制外國人進入的區域。
(六)下列情況將導致被拒絕登機,被拒絕入境或被處以罰款等處罰,請注意避免:
1、未事先辦妥簽證而前來中國者,但規定免除簽證者除外;
2、持用過期失效簽證前來中國者;
3、在華逾(停留)期滯留者;
4、在華停留期間,護照過期者(無論簽證停留期是否有效)。
3. 美國人進入中國需要什麼手續
需要有中國使館的簽證才行。
中國簽證是中國簽證機關發給外國公民入、出或過境中國的許可證明。中國簽證機關根據外國人的身份、來華目的,並參照護照種類,分別發給外交簽證、禮遇簽證、公務簽證或普通簽證。
簽證申請可由申請人本人或其委託人(無需出具委託書)來我館遞交,無須預約。本館不接受郵寄簽證申請,但提供回郵服務。請提交以下材料: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簽證申請表》1份,並粘貼2寸近照1張。請如實、完整、清楚填寫,如表格填寫不實、漏填或字跡不清楚,都可能導致申請延誤或拒簽;
二、有效期6個月以上、有空白簽證頁的護照正本;
三、原中國公民加入外國國籍後,第一次持用外國護照申請簽證時,請出示本人原中國護照;
四、在美國出生的中國血統兒童持美國護照首次申請簽證,請提供該兒童的出生證明、父母雙方的外國護照或外國永久居留證(如美國的「綠卡」)原件和復印件;
五、非美國公民請提供有效美國簽證或綠卡原件和復印件;
六、其他所需材料請根據申請的簽證種類按下表提供:
簽證種類
簡 介
須提供材料
旅遊探親簽證
(L簽證)
發給赴華旅遊或探親者
根據中、美有關協議的規定,兩國政府相關部門互為對方國家的公民頒發1年多次旅遊、探親簽證(特殊情況不能落實的除外)。請持有效期1年以上的護照申請上述簽證。
以下人員有資格申請2年多次簽證:
1、出生地為中國(含台、港、澳)的美籍華人;
2、中國公民的美籍配偶和子女。請提供結婚證、出生證等相關親屬證明材料。
請持有效期在2年以上的護照申請。因申請表上無兩次多次簽證選項,請在表格「2.2計劃入境次數」一欄自行填寫"申請兩年多次"簽證。
商務訪問簽證
(F簽證)
發給赴華訪問、考察、講學、經商、進行科技文化交流及短期進修、實習等活動不超過六個月的人員
根據中、美有關協議的規定,兩國政府相關部門互為對方國家的公民頒發1年多次訪問、商務簽證(特殊情況不能落實的除外)。請持有效期1年以上的護照申請上述簽證,並提供中方有關部門出具的簽證通知表、邀請信或申請人公司出具的赴華從事商務活動的信函等與赴華目的相符的證明材料。
學習簽證
(X簽證)
發給赴華留學、進修、實習6個月以上人員(入境中國後1個月內,必須向當地公安機關申請居留手續)
一、《外國留學人員來華簽證申請表》(JW-201)或(JW-202)和接受學校的《入學通知書》原件和復印件。
二、學習簽證通常為3個月一次入境有效、停留期為「000」天。根據中、美有關協議的規定,美國公民可申請一年多次有效、停留期為「000」 天的學習簽證,但護照有效期須在一年以上。
任職就業簽證
(Z簽證)
發給前往中國工作、就業人員及其隨任家屬(入境中國後1個月內必須向當地公安機關申請居留手續)
一、中國政府有關部門或其授權單位出具的簽證通知,以及外國專家局核發的《外國專家來華工作許可》或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核發的《外國人在華就業許可證》。
二、赴華工作人員的隨任眷屬,請提供簽證通知函或足以證明其眷屬身份的證明文件,如:結婚證、出生證等。
乘務簽證
(C簽證)
發給執行任務的乘務人員、機組人員或海員
一、有政府間協議的按相關協議辦理。無協議或不屬於協議范圍的,需提交中國政府有關部門的正式簽證通知函(電)或公司函。
二、持C簽證人員赴華旅遊、探親,均應另外申請旅遊簽證。
記者簽證
(J-1/J-2簽證)
發給赴華從事采訪等有關活動的新聞從業人員
一、憑有關部門簽證通知函(電)辦理。
二、J-1簽證發給赴華常駐記者,申請人進入中國後1個月內須向當地公安機關申請居留手續。
三、J-2簽證發給赴華臨時采訪記者。
定居簽證
(D簽證)
發給前往中國定居人員(入境中國後1個月內必須向當地公安機關申請居留手續)
憑定居身份確認表辦理。此表可由申請人或申請人委託的親屬向擬定居地的縣(市)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
過境簽證
(G簽證)
發給途經中國前往第三國(或第三地)人員
一、前往國家(或地區)的有效簽證和聯程機票。
二、乘飛機過境中國、不出機場且停留期不超過24小時的機組人員和乘客,可免辦簽證。
三、下列國家人員,無論其持用何種護照過境上海,可免辦簽證停留48小時:美國、加拿大、韓國、澳大利亞、紐西蘭以及歐洲申根協議國。
外交公務簽證
給赴華執行公務或任職的外國政府官員、使團或聯合國工作人員
一、本國政府、外交或領事機構、或聯合國出具的外交照會。
二、受中國政府有關部門邀請者,需提交有關部門的正式邀請函(電)。
必要時,上述內容會進行調整,恕有時無法及時通知。遇此,以領事官員解釋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