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國女人什麼時候開始纏足的
1.纏小腳最早開始於公元969-975年南唐李煜在位的時期,李後主的一個窅娘別出心裁,用帛將腳纏成新月形狀在金蓮花上跳舞取悅皇帝。後來這個做法流傳到民間,纏小腳之風漸漸普及到了百姓人家。
2.但也有人認為,早在公元前770-476年的戰國時期,纏小腳就已出現了,或許更早還可追索到商代。總之,纏小腳這一封建社會的惡俗具有悠久的歷史,千百年來殘害了數不清的中國婦女。可以說,纏小腳是父權制傳統下「男尊女卑」最突出的表現之一。
⑵ 古代女子裹腳,這個習俗是從什麼時候開始有的
纏足是在某一時期中國古代婦女必須要經歷的一種陋習,在大概五六歲的時候,就將女孩的雙腳緊緊的被布纏裹,導致腳變的畸形無法長大,對於身體有很大的傷害,在後半生里走路都是問題,這種陋習嚴重壓迫了女性,在女性的心理和身體上都遭受到了慘痛的傷害,相當於西方的束腰。
三、元明清對裹腳的發展明朝時期正式出現了三寸金蓮的說法,也反映了當時人們對於畸形腳的審美,但是那個時候人們的思想也開放了不少,所以也有人選擇不纏足。到了清朝時期,在順治年間,曾明令禁止婦女纏腳,但是在民間百姓眼裡,這已經變成了他們的習慣,因此官府認為這也不是什麼大事就不再管,到了清朝後期,纏足又逐漸開始,直到晚清才被廢除。
⑶ 中國女人為什麼開始裹腳,從什麼時候開始的
被推薦的這篇雖然提供了不少資料。可惜後面的部分過於主觀臆測了。宋朝裹小腳,男權思想當然是很大的一個原因,但是這更多是導致這種風俗蔓延和固化的原因,並非是起因。而宋朝之所以會流行這種病態審美,其實恰恰是因為宋朝經濟文化達到了空前的繁榮,國內的經濟文化繁榮和對外作戰不利完全不矛盾。我們可以看到宋朝很多方面審美都呈現出病態。包括對瓷器、傢具、盆景等,這是因為經濟文化繁榮後,貴族不滿足於一般的華美的追求,因為這很容易得到,於是轉而追求另一種角度的審美,並推向極端。比如瓷器的裂紋,光禿禿的歪曲梅枝,到女人的三寸金蓮。
有人可能會說,這理論太奇怪了,經濟文化繁榮反而會出現病態審美,那麼為什麼我們現在沒有。這就是體現時代進步而已。而且現代社會難道就沒有病態審美么?仔細想想。再進一步說,未來可能會認為我們這個時代存在某種病態審美,而我們身在此山中,無法發現罷了。
至於宋朝為什麼對外作戰不利,原因絕對不是因為士兵不夠野性。這跟宋朝重文輕武而且採取職業軍隊制度等等都有關系。再說,游牧民族總體來說都是戰斗能力較強的,西方歷史上也不乏先進文明被落後的文明摧毀的,包括希臘、羅馬等尚武的先進文明。
⑷ 從什麼時候開始中國的女子要裹小腳
一般認為裹腳大約始於五代末或宋初。從地下發掘的文物和古文獻知道,五代以前男女的鞋子是同一形制,五代南唐後主李煜在位期間,一味沉湎於聲色、詩詞、歌舞之中,整日與後妃們飲酒取樂。宮中有一位叫窅娘的嬪妃,原是官宦人家女兒,後因家勢破敗,淪為金陵歌妓。她生得苗條,善於歌舞,受李煜的寵愛。李煜詔令築金蓮台,高六尺,飾以珍寶,網帶纓絡,台中設置各色瑞蓮。令窅娘以帛纏足,屈上作新月狀,著素襪舞於蓮中,迴旋有凌雲之態。李煜看了,喜不自禁。此後,窅娘為了保持和提高這種舞蹈的絕技,以穩固受寵的地位,便常用白綾緊裹雙足,久而久之,便把腳裹成了「紅菱形」,「新月型」,其舞姿也更為自然,美不勝收了 。時人競相仿效,五代之後逐漸形成風氣,風靡整個社會。
纏足通過外力改變腳的形狀,嚴重影響了腳的正常發育,引起軟組織攣縮,這個痛苦的過程是用言語不足以描述的。而一千多年以來中國的千千萬萬的女性從小就要經受這樣的痛楚,不情願的忍受這種從心理和身體上的摧殘。
一般來說,小腳從正面看,像火傷之後,脫去陳皮爛肉,露出變形、變顏的一個肉疙瘩。只有一個翹起的趾頭,依稀可辨上面的指甲,其它,一概呈現出可憎的模糊輪廓。 從側面看,腳趾和腳跟已從中折斷,兩部分緊挨在一起,在軟肉的附和下,形成一條由兩端站立的曲線,腳跟臃腫,腳掌消失,腳背凸起。腳的全長不及自然長度的一半,整隻腳像一個不規則的三角形。最恐怖的是從正面看腳底。那是一幅完全消解了人足的原始形象的荒誕圖案。除了變形的足跟之外,已沒有一丁點平滑的腳板。四個腳趾長短不一地向外轉折,圍繞在以大腳趾為軸心的腳心下面,腳趾的正面因此變成了腳板心,完全扭曲地壓在了腳板底下
⑸ 中國女人是從什麼時候開始裹小腳的
宋朝皇室與宋朝上層社會是最早開始纏足的。
漢族人追求女子身材美感由來已久,古來就有「楚王好細腰,宮中多餓死」的說法,歷朝歷代歌頌美女們身材嬌好,步履輕盈的詩句不勝枚舉。宋朝統治者的推崇也發揮了巨大作用。
一般女性從四、五歲起便開始纏足,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後方將布帶解開,也有終身纏裹者。
元代的纏足繼續向纖小的方向發展。明代的纏足之風進入興盛時期,出現了「三寸金蓮」之說,要求腳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還要弓彎。清代的纏足之風蔓延至社會各階層的女子,不論貧富貴賤,都紛紛纏足,但不纏足者也不在少數。
(5)中國女人裹腳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擴展閱讀:
清朝統治者對女子纏足極其反感,還未入關,太宗皇太極就於崇德三年(1638年)諭旨「有效他國衣冠、束發裹足者,治重罪」,「他國」是明朝。後孝庄皇後諭「有以纏足女子入宮者斬」,這是對滿族女子纏足的最嚴厲懲罰。
順治十七年(1660年)下詔,要求普天下女子不再纏足,終因積習難改,後禁令取消。但對八旗女子從未開禁,道光皇帝還於十八年(1838年)重申禁令。有身份的旗人對女子纏足極為鄙視,《紅樓夢》中常用的「小蹄子」一詞,有人解釋是罵纏足。
禁令歸禁令,纏足的風氣依然很盛。軍閥孫殿英盜乾隆、慈禧墓時,發現乾隆帝身旁躺著一位殉葬的女性,是金蓮三寸的漢族女子。纏足時髦,且「腳小能遮三分丑」,為了對抗諭旨,八旗女子發明了一種不同於漢族三寸金蓮的纏足方式。
把腳纏得「既瘦窄又平直,瘦削有如利刃,故名『刀條兒』。」據說光緒中葉最盛行時,八旗女子幾乎無人不纏。「刀條兒」不求四趾曲折,不成弓形,且在女子十五六歲時纏,一般五寸左右。痛苦較漢族女子的「小腳一雙,眼淚一缸」要小得多。
「刀條兒」屬「下有對策」,雖比「盈尺蓮船」好一點,但在酷愛三寸金蓮者看來,仍是其丑無比,有《嘲旗足》詩曰:「亭亭如玉站門頭,似與人看又似羞,怪底風流誰氏女,不諳纏足善梳頭。」
清朝滅亡後,對滿族女子的纏足禁令已成廢紙一張,滿族女子為了生計,主要是與漢族通婚的需要,模仿漢族女子纏足,不過此時纏足之風已是強弩之末了。
⑹ 古代女人裹小腳是從哪個朝代開始的
裹小腳即纏足,根據高洪興《纏足史》考證眾多史料證明,纏足起源於北宋,纏足風俗興起於南宋。
纏足是中國古代一種陋習,是指女性用布將雙腳緊緊纏裹,使其腳畸形變小,以為美觀。一般女性從四、五歲起便開始纏足,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後方將布帶解開,也有終身纏裹者。
元代的纏足繼續向纖小的方向發展。明代的纏足之風進入興盛時期,出現了「三寸金蓮」之說,要求腳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還要弓彎,但清以前的出土女屍尚未發現有纏足者,可見在當時纏足也並不十分普遍。
清代的纏足之風蔓延至社會各階層的女子,不論貧富貴賤,都紛紛纏足,但不纏足者也不在少數。
(6)中國女人裹腳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擴展閱讀:
古代纏足的原因及危害
纏足之習風行,概因朝廷選美造成。歷代宮眷,為防「御前奔趨無顛蹶之患」,「皆不選纏足之女,是以民間爭相裹足,以避選美之令」,遂形成民風,是被逼無奈所成。
後來,官勢之家婦女均纏足,本來不美,反而恥笑田野農婦天足是「還未進化」,偏見蔓延,不徑而走,相習成俗,甚至在宣化竟有「小腳會」,以小為榮。
因為纏足矯揉造作,違反生理科學,在近代遭到眾多進步人士反對。清光緒二十四年,上海成立「天足會」,勸導婦女不要纏足,天下一呼而立。北京也成立過此類組織,中流社會以上婦女不纏足者日多。
其實,自古婦女反對纏足者不乏其人。記得有如此一件趣聞:杭州人趙鈞台到蘇州買妾,一媒人介紹一李姓姑娘,容貌絕佳,就是其足未裹。趙頗嫌之。媒人說此女很有詩才,趙想戲弄一番,便以弓鞋為題當面測試。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纏足
⑺ 古代的女人為什麼要裹小腳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
1 時間:中國真正風行婦女裹腳是在宋朝,當時大多數婦女紛紛用人為的方法改變自己腳的形狀,使之成為三寸金蓮。
塑造女子三寸金蓮的工作通常是在女孩五歲左右,母親就開始為女孩裹腳,因為這時女孩的骨頭富有柔韌性和可塑性。再大一點怎麼裹也沒有作用。經過幾年會變成一種尖腳形的腳,這種腳最終形成所謂的三寸金蓮。
古代女孩承受了極大的痛苦,打造雙腳。並把雙腳視為最重要的部位。像保護自己的貞節一樣看待。這才有了後來《水滸傳》中,王婆的計謀,讓西門慶在桌子底下,摸潘金蓮的小腳。在宋代,摸婦女的腳,等同於現代摸婦女胸部。
2 原因:一般的說法是為了使走路的姿態好看。其實不然,其中還有更多的原因。
古代的說法是為了增加」性趣「。古代認為:婦女的腳越小,她的性慾就越強,通過裹腳可以使婦女陰部集中發展,陰道部的皺紋會一層層加厚。使之更為豐腴和敏感。
由於限制了腳部肌肉的發展,臀部變得更為豐滿,對男人更有誘惑力;豐滿的臀部也利於自然分娩。古代沒有剖腹產,生育能力尤為重要。
古代男人的審美觀不同,認為小腳更能調動男人的性慾。更為變態的是把女人的鞋子當酒杯,直接把酒倒進鞋中飲用,美其名」金蓮杯「。
⑻ 中國女人什麼時候開始裹腳的,什麼時候放腳的
女性裹腳最早開始於南唐後主李煜時期,李煜非常喜歡小周後的小腳,民間百姓開始效仿,於是裹小腳的習俗開始流行,直到民國時期才逐漸擯棄這個習俗。
⑼ 中國古代女人是從什麼時候開始裹腳的
一般認為纏足始於五代,源自南唐李後主的嬪妃窅娘,美麗多才,能歌善舞,李後主專門製作了高六尺的金蓮,用珠寶綢帶纓絡裝飾,命娘以帛纏足,使腳纖小屈上作新月狀,再穿上素襪在蓮花台上翩翩起舞,從而使舞姿更加優美。
一些學者經研究指出,中國古代女子纏足興起於北宋,五代以前中國女子是不纏足的。宋代詩人蘇東坡曾專門做《菩薩蠻》一詞,詠嘆纏足。「塗香莫惜蓮承步,長愁羅襪凌波去;只見舞回風,都無行處蹤。偷立宮樣穩,並立雙跌困;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這也可稱之為中國詩詞史上專詠纏足的第一首詞。應該看到,纏足詩的寫作是以纏足習俗的出現為依存條件的,這說明,宋代確已出現纏足習俗。到南宋時,婦女纏足已比較多見,甚至南宋末年時,「小腳」已成為婦女的通稱。但在南宋時代,婦女纏足還並不普及,纏足者主要限於上層社會,在社會觀念上纏足尚未達到人人接受的地步。同時,纏足的風俗是由北方傳到南方的,大約是在宋室南遷之時。
宋代的纏足與後世的三寸金蓮有所區別。據史籍記載,宋代的纏足是把腳裹得「纖直」但不弓彎,當時稱為「快上馬」。所用鞋子被稱為「錯到底」,其鞋底尖銳,由二色合成。目前這種纏足鞋的實物已在考古中有所發現。從考古發現的實物推測,穿這種鞋所纏裹出來的小腳要比後來的大。
蒙古貴族入主中原建元之後,他們本來不纏足,但並不反對漢人的纏足習慣,相反還持贊賞的態度。這樣,使得元代的纏足之風繼續發展,元代末年甚至出現了以不纏足為恥的觀念。元代婦女纏足繼續向纖小的方向發展,但這時不纏足者仍很多,特別是南方江浙、嶺南地區。明代,婦女纏足之風進入興盛時期,並在各地迅速發展。明末張獻忠進佔四川時,大刖婦女小腳,及至堆積成山,名曰金蓮峰,可見四川地區婦女纏足之盛。這時期,對裹足的形狀也有了一定的要求,女子小腳不但要小,要縮至三寸,而且還要弓,要裹成角黍形狀等種種講究。
⑽ 中國女人裹腳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
纏小腳最早開始於公元969-975年南唐李煜在位的時期,李後主的一個窅娘別出心裁,用帛將腳纏成新月形狀在金蓮花上跳舞取悅皇帝。後來這個做法流傳到民間,纏小腳之風漸漸普及到了百姓人家。但也有人認為,早在公元前770-476年的戰國時期,纏小腳就已出現了,或許更早還可追索到商代。總之,纏小腳這一封建社會的惡俗具有悠久的歷史,千百年來殘害了數不清的中國婦女。可以說,纏小腳是父權制傳統下「男尊女卑」最突出的表現之一。據記載,民間女子從四五歲就開始纏小腳,到成年時腳長若不超過三寸,即成為備受贊賞的「三寸金蓮」。在當時,這樣的小腳被認為是「女性美」的一個重要方面。即使長相、身材再好的女子,如果是一雙天足或腳纏得不夠小,就會遭人恥笑,並且嫁不出去。「好大腳」也成為漫罵、羞辱婦女最難聽的一句話。而實際上,小腳「美」是以女性身心被摧殘為前提的。纏小腳的方法是通過人為的強力,野蠻地造成女子兩腳的跖骨脫位或骨折並將之折壓在腳掌底,再用纏腳布一層層裹緊,被纏足的女性步履艱難且疼痛非常,更有可能引發殘疾和致死。民間「小腳一雙,眼淚一缸」的說法,就是女性千百年來遭受這一苦難的集中反映。而一旦把天然的腳纏成了「三寸金蓮」,女性在勞動和交往方面必定是十分不便、大受制約,惟有困守家中,站立、行走必扶牆靠壁,不僅「男主外、女主內」順理成章,「男強女弱」也成了事實,女性若有什麼不滿、反抗、私奔之類更是難上加難了,惟有氣吞聲,聽任擺布。事實上,這種違背自然與健康、建立在摧殘婦女身體基礎上塑造出來的「美」,不僅是美的極度扭曲和變態,對於父權制社會施行對女性的與控制,也的確收到了強化的實際功效,正如《女兒經》所說:「恐他(她)輕走出門,千纏萬裹來約束」。
纏小腳因男性的癖好而興起,而男性的審美觀畸變也因「三寸金蓮」益發不可收拾,直至女性被摧殘的小腳成為激起男人性興奮的重要物品。據記載,自宋代開始,在許多妓院的歡宴中流行起一種「行酒」游戲,從頭至尾突出的都是的小腳和她們的小腳鞋,狎妓的嫖客把酒杯放入的小腳鞋裡來傳遞、斟酒、飲酒。直到20世紀初,仍有一些男人喜歡參與這種「行酒」游戲,並為有機會使用小腳鞋中的酒杯來飲酒而興奮不已。至於歷代的酸腐文人,更是興趣盎然地把探討小腳當作「學問」來做,不惜筆墨,撰寫文章,細細品評,以卑瑣為樂事,惟恐未把男人玩小腳的美學成分和調情作用詮釋清楚。如清代有一個叫方絢的文人就自詡為「香蓮博士」,寫就了一篇題為《香蓮品藻》的文章,費盡心機把小腳劃分為五式九品十八種,並因此出了名。
民間諺語說得十分形象:「裹小腳一雙,流眼淚一缸」。纏足開始的年齡,一般從4、5歲開始,耗時3、4年,到7、8歲初具模樣。纏足前以熱水燙腳,趁著腳還溫熱,將腳拇趾外的四個腳趾向腳底彎曲,緊貼腳底,並在腳下趾間塗上明礬,時間一長,腳纏得弓彎短小,使腳底凹陷,腳背隆起,腳的長度會被縮短。
雲南六一村的吳楊氏老太太這樣回憶她的纏腳的經歷:她母親用織布機上的「射通」,橫墊在她的腳腰下,讓腳腰凸起。然後,裹紮起來,逼她走路。慢慢的,腳腰被「射通」凸斷了。她因此一個多月不能下床走路。雖然腳腰折斷了,但她的腳仍然臃腫難看。她母親又念叨:你這雙男人腳,怎麼還不爛?她奶奶也說:難爛了,該使用法子了。於是,她母親在她奶奶的指導下,找來半個瓷碗,砸成碎片,放在她的腳底、腳腰、腳面上,再用纏足布包裹起來,套上小鞋,讓她下地行動。她的腳被劃破了,血跡從纏足布中滲透出來,變黑,發腥,發臭。她經常疼得臉色蒼白,精神恍惚,體重大減。
纏足通過外力改變腳的形狀,嚴重影響了腳的正常發育,引起軟組織攣縮,這個痛苦的過程是用言語不足以描述的。而一千多年以來中國的千千萬萬的女性從小就要經受這樣的痛楚,不情願的受這種從心理和身體上的摧殘。
無論是從賞心悅目還是從健康實用的角度,女人纏小腳都是不應該被接受的,而這樣的殘的行為在我們中國的歷史上卻曾經盛行一千餘年,以至於我們不得不承認它是中國古代的一種有影響力的文化,古人的這種不健康的視覺審美取向就象一個復雜的謎(當然,這肯定不僅僅是個審美的問題),而這個謎的背後有太多的東西值得我們深思和反省。
很多人都認為女子纏小腳的習俗是封建社會和男權社會的產物。顯然,它們之間是有很多的內在的的,但如果要說,小腳文化與封建社會和男權社會有著必然的等同性,卻是值得懷疑的。在西方也同樣經歷了封建社會,女子的地位一度非常低下,他們的女性通過束腰和穿高跟鞋的方式來獲得男性的認可,沒有聽說過有逼迫女性纏小腳的歷史傳聞,這無論如何比纏小腳來的文明。
女子裹小腳的起源據說是這樣的:南唐李後主(公元937——978)因為喜歡宮嬪睿娘的小腳狀態,就讓她纏足做新月狀,並因此成為皇宮里最受寵的一個女人。於是皇宮里開始流行纏足。由於皇帝的表率作用,小腳成為時尚,繼而官場與民間也相繼流行。
這並沒有得到確證,但有一點可以肯定,唐朝的女子不用纏腳,而恰恰是從宋朝(公元960——1234)開始,儒家文人乃至於農家男人開始痴迷的追捧女子的「三寸金蓮」。但我們都知道中國的封建社會在秦始皇統一全國(公元前221)之前就已經形成。從此我們可以看出,纏小腳的習俗並不是封建社會和男權社會的伴生物。
現在就有一個最大的疑問,那就是為什麼偏偏就是在宋朝,這樣一個隨著歷史前進的步伐已經比較開化的年代,女子裹小腳這樣的反人道的殘的習俗卻盛行開來。其實「三寸金蓮」的說法源於北齊少帝蕭寶卷贊其寵妾潘玉兒一雙柔弱無骨的纖小美足「步步生蓮花!」,但當時及其後的隋唐在對腳的審美上並未出現這樣的傾向,所以女子裹小腳在宋朝泛濫開來絕不可能是偶然的,一定是有其社會與思想根源的。因為時代久遠又難以找到第一手的資料,我們只能根據當時社會以及文化方面的史料作一些合理的推理,下面我想盡我所能就這個問題作一些深入的思考與探索。
任何一種現象都可以從社會的歷史與現實中尋找根源,而且其根源一般都可以追蹤到文化,小腳的陋俗也不例外。小腳習俗所存在於的文化環境必定是一種非理性的文化所產生的。而一般來說,文化內涵中核心思想的單一性或者說叫做單調性是非常容易導致文化的非理性,因為缺乏不同思想的爭鳴,就難以對思想本身進行反思,同時文化中核心思想的一元化因為缺少其他思想的制衡,容易走向極端。當這種非常態的文化主導了一個國家時,這個國家的民眾作為個體就被單一的思想簡單化,無論是從個體自身還是與其他個體相比較都找不到思考的內驅力,作為整體因為內部沒有差異性,缺乏內部矛盾的整體失去前進的原動力。當整個國家都基本靜止了他的思維,民眾反過來就完全固守於已有的非常態文化,並逐漸惰性的走向極至,國家與民眾不可避免的進入非理性狀態。尤其不幸的是,文化中核心思想的一元化與由它所主導的非理性國家互相作用,形成惡性循環,在這種情形下,任何荒謬的事情的發生以及可能長久的持續都是不足為奇的。而在宋朝,程朱理學就是上面推理的現實演繹。朱的理學與程的心學都是對儒家學說的進一步發展,將中庸提到天理的高度,並根據他們所認為的道與器相分離的原則,提出了「存天理,滅人慾」的思想。這種思想體現了對作為人這樣的有尊嚴的個體的極端的不尊重,當這種思想成為整個社會的主流意識形態時,一旦腳是否小成為評判女子是否美的標准(事實上已經上升為賢良與道德的標准),全社會對於女子因此所遭受的痛楚的漠視也就不足為奇了。
宋王朝在中國歷代王朝中是一個比較弱勢的。一方面,其領土局限於中原及長江以南地區,該地區內又基本為漢族人,所以無論是地域文化和種族文化都是比較單一的,這種情形有利於某一種思想在全國形成權威地位。而在漢唐時期,因為領有西域大漠,肢體完整,文化中心長安更是胡漢文化的交匯地帶,這就是為什麼盡管從西漢時漢武帝就已開始認識到儒家學說是統治者愚民的一劑良葯,並讓董仲舒罷黜百家,獨尊儒術,而這卻沒有導致漢唐期間儒家思想在社會中的極權地位。另一方面,縱觀整個宋朝歷史,在與少數民族如金、遼、西夏交戰的戰場上一直處於被動地位,朝廷內也有主戰和主和兩種聲音,但主張稱臣和進貢的投降派一直都佔了上風,而且皇室也傾向於苟和求安,但這就增加了百姓的賦稅負擔,民不聊生,農民起義風起雲涌,因為這種內外交困的局面,加之本身體弱,所以幾乎沒有哪個朝代像宋朝的當權者那樣對安定與秩序充滿了渴望。
儒家思想的核心是道德至上,而最基本的道德規范是「三綱五常「,三綱是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五常是仁、義、禮、智、信。可見,儒家思想是強調秩序和塑造權威的思想,是維護皇權與男權的思想,這正切合了當時的需要,所以統治者極端的推崇儒家學說,並在統治中深刻地貫徹、嚴格地執行、極力地發展儒家思想。男權與皇權都屬於極權和威權的范疇,都是儒家思想所倡導的,它們一脈相承。隨著皇權的權威被進一步神化,男子相對於女子強勢地位就被進一步增強,而男子的強與女子的弱是相對的,即這種更加強勢的地位必定是建立在進一步降低和弱化女子的地位的基礎上的。在這里有一點應該被提到,宋朝的男性是比較壓抑的,他們在對外族的戰爭中基本都是失敗的,這裡面除了國力軍事等宏觀因素,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在古代戰場當戰法水平接近時,士兵的力量與野性至關重要,宋朝軍隊在用兵方面與北方少數民族相比水平相近,但由於士兵基本上是,而且多來自江南,在力量與野性方面相對明顯欠缺,在戰場上的失敗就不奇怪了,但由此而來的巨大的挫敗感對宋朝的男性是沉重的心理上的折磨。在宋朝這樣一個男權社會里,男子對自己的強大有著與生俱來的自負,但當他們的這種自負被自己的保家衛國的無能所重創時,必然從本能上必然去尋找出路以承載破碎的尊嚴。很顯然,女性是最合適的對象。漢代才女班昭在她的著名的《女誡》中曾提到:「陰陽殊性,男女異行。陽以剛為德,陰以柔為用。男以強為貴,女以弱為美。」可見在中國歷史上,男性的剛強在本質上就是以女性的柔弱為襯托的,所以,必然的,當時的男性潛意識的迫使女性走向更弱勢的地位,從而為自己在戰場上丟失的自尊尋找平衡。女性在纏了小腳之後,因行走不便只得輕抬步微扭腰(所謂的蓮步姍姍)而盡顯柔弱,因不能輕松隨便走動只得好好獃在家裡相夫教子,做一個嫻靜的賢妻良母,這與宋王朝渴望的秩序是相符的,更是當時逐漸走向極端的儒家文化所提倡的境界,而且還暗暗迎合了當時男性當中普遍的一種心理需求。因此,女子纏小腳的行為在宋朝走向泛濫是由當時社會極其不正常的宏觀的社會形勢和文化氛圍所決定的。
纏小腳的陋俗竟然能從宋朝一直延續到初期,最合理的解釋只能是,宋朝以降,極端的儒家思想,也就是將禁錮人性的禮發揮到極至的程朱理學一直在社會占據著統治地位。但是,社會這種宏觀的思想的代代傳承具體到微觀是由一個個鮮活的生命個體所實現的,程朱理學的延續不衰說到底是一代代的一個個有靈性的人所作出的選擇的綜合的結果,這是一個多麼大人為的悲劇。在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隨著國際形勢的發展,國內外交流的頻繁,西方的文明之風在國內逐漸刮大,知識分子率先覺醒,並開始積極宣傳西方的各種流派的思想,反思我們的傳統文化的某些弊病,這種思考逐漸蔓延到整個社會。在這種多元的文化氛圍熏陶之下,當時的社會思想非常活躍,人們開始真正的理性的去審視自己的那些為禮教所束縛的非理性的風俗習慣,所以,水到渠成的,男人的長辮子給剪了,女人放足了。但是,中國女人的千年裹足的疼痛與屈辱實在是不能這樣輕輕的一筆就從我們的歷史中勾去,只有對歷史的深刻反思才能讓我們克服蒙昧,踏者歷史的足跡繼續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