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美國的領事館是做什麼的
領事館和大使館都是派出國的權力代表,但是級別和許可權不一樣,領事館側重地區的,商務和法律上的事務。大使館側重國家關系,政治和外交事務。
領事是政府派駐外國,維護本國利益,保護本國公民及法人合法權益的官員,駐外領事館是其工作機構。駐外大使館通常設立領事部,指派外交官員負責領事事務,或兼任領事官員。
�根據《維也納領事關系公約》的規定,領事官員的職責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促進派遣國與接受國關系的發展。領事官員的重要職責之一就是要積極開展同領區內地方政府和社會各界的廣泛聯系和友好往來;利用各種合法渠道,廣泛開展對外宣傳工作,介紹本國在各方面的發展狀況;採用一切合法手段調查接受國的經濟、貿易、科技、文化和教育等方面的情況,並向本國政府報告。領事官員通過上述活動,增進本國與外國的相互了解,促進友好合作關系的發展。
��2、 保護本國公民及法人的正當權益。公民享有本國領事保護的權利。當其正當權益如人身安全、財產權益等受到侵犯,或受到歧視和不平等待遇時,領事官員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加以保護,必要時進行交涉,包括要求懲凶、道歉、賠償損失、防止事件再次發生和取消無理措施等。本國公民若被捕、監禁或以其他方式被剝奪自由,有權要求會見領事官員或與之通訊。領事官員有權探視該公民。
��3、 頒發護照和簽證。領事官員為本國公民頒發、換發、補發身份證件。為前往或途經本國的外國人頒發簽證。
��4、 擔任民事登記員和證人。領事官員在民事和司法方面的職務通常包括接受有關國籍問題的申請、登記本國公民的結婚、出生、死亡等。領事官員為本國公民出具在本國境內外使用的文書,為外國人出具在本國境內使用的文書,為外國人出具在本國境內使用的文書。認證本國和駐在國有關當局所頒發文書上的簽字和印章,以便在使用時具有法律效力。
��5、 領事職務還包括:處理有關本國公民遺產的事務。轉送司法文書和司法外文書或執行囑托調查書或代派遣國法院調查證據的委託書等。
��6、 關於船舶、飛機和火車的職務。領事官員對具有本國國籍的船舶、飛機和火車、汽車等交通運輸工具行使監督的檢查權並向其提供必要的協助。特別是駐在國當局對其採取強制措施時,應通知領事官員,以便實施領事保護。
�領事官員除執行本國參加的國際公約和締結的雙邊條約規定的領事職務外,還可執行本國授權而又不為駐在國反對的其他職務,以及在一定條件下承辦外交事務,或代表第三國執行領事職務。
�領事官員承擔著許多政府部門的職責,因而與公眾之間的聯系十分密切。一國政府同居住在國外的本國公民的聯系幾乎都是通過領事官員進行的。隨著經濟全球化的深入發展和國際交往的日益擴大,領事職務的范圍不斷拓展,人們必然更廣泛地、更頻繁地接觸到領事工作。
② 領事館是干什麼的
領事館是一國駐在他國某個城市的領事代表機關的總稱,根據《維也納領事關系公約》,領館分為總領事館,領事館,副領事館和領事代理處 ,負責管理當地本國僑民和其它領事事務。
兩個國家斷交,一定會撤銷大使館,但不一定撤銷領事館。大使館的職責范圍遍及駐在國各個地區,領事館只負責所轄地區。大使館通常受政府和外交部門的直接領導,而領事館通常接受外交部門和所在國大使館的雙重領導。
促進兩國關系和人民間的往來是領事館的重要職責,但其最主要的職責是領事工作,比如:維護本國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權益,向本國公民頒發或延期護照、向外國公民頒發簽證。
大使館代表整個國家的利益,全面負責兩國關系,館長是大使,由國家元首任命並作為國家元首的代表履行職責。大使館的首要職責是代表派遣國,促進兩國的政治關系,其次是促進經濟、文化、教育、科技等方面的關系,使館同時具有領事職能。
③ 領事館有什麼用
領事館是一國駐外大使或駐外人員辦公場所,在領事館內享有司法獨立,比如中國在美國的領事館相當於中國的領土,中國政府行使管轄權,司法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