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中部地區包括哪些省
中部地區包括山西、內蒙古、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9省區。
中部地區是我國鐵路重要的樞紐地區,鄭州和武漢均為我國十大鐵路樞紐之一,太原、大同、商丘、焦作、新鄉、洛陽、南陽、信陽、合肥、蚌埠、阜陽、蕪湖、宜昌、襄陽、南昌、九江、鷹潭、長沙、株洲、懷化等為全國重要的鐵路樞紐。
簡介
安徽,簡稱「皖」,省名取當時安慶、徽州兩府首字合成,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省級行政區。省會合肥。位於長江三角洲地區,中國華東地區,東連江蘇,西接河南、湖北,東南接浙江,南鄰江西,北靠山東,總面積14.01萬平方千米。
❷ 中國中心城市有哪些
中國中心城市有:北京市、上海市、廣州市、天津市、重慶市、武漢市、鄭州市、成都市、西安市。
中心城市,是指在一定省份區域內和全國社會經濟活動中處於重要地位、具有綜合功能或多種主導功能、起著樞紐作用的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國家中心城市考察的七大指標:綜合經濟能力、科技創新能力、國際競爭能力、輻射帶動能力、交通通達能力、信息交流能力、可持續發展能力等。
國家中心城市的選擇要堅持三個原則:堅持與國家戰略布局相統一;堅持與全國區域發展相協調;堅持區域分工合作、產業互補的原則。
城市作為區域的中心,是一定地域內的經濟聚集體。城市和區域相互依存,彼此推動。在一定的區域內發揮經濟、金融、信息、貿易、科教和文化中心的作用,發揮在區域和省域經濟社會發展中的服務、輻射和帶動作用。
(2)中國的中部城市有哪些擴展閱讀:
國家中心城市選擇原則:
一、堅持與國家戰略布局相統一
國家中心城市是居國家城鎮體系最頂端的城市,肩負著帶動周邊大區域發展、代表國家參與國際競爭等重任,除了與自身發展基礎相匹配,還要符合國防安全、經濟發展以及政權統治等戰略布局因素。
二、堅持與全國區域發展相協調。
目前,國家層面制定的區域發展戰略,已逐漸由20世紀80年代的以深圳特區為代表的非均衡發展戰略,轉變為20世紀90年代末期的以西部大開發、中部崛起、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東部地區率先發展為代表的均衡協調發展戰略。
均衡協調發展戰略的實施,必然伴隨著全國產業、人才、基礎設施等要素自東向西的轉移和擴散,國家中心城市通過自身綜合實力的大幅提升,集聚周邊區域優勢資源,輻射帶動更大范圍區域的發展,形成東、中、西三大區域協調發展的格局。
三、堅持區域分工合作、產業互補的原則
任何一個國家中心城市都不是孤立的,必須與周邊地區密切合作,按照分工合作、產業配套、產業鏈互補的集群發展模式進行功能劃分,形成城市集群效應,而中心城市成為該集群的「領頭羊」。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心城市
❸ 中國的中心和東南西北分別有哪些城市
中心:西安(陝西省省會)
東:上海(直轄市),南京(江蘇省省會),杭州(浙江省省會),蘇州(江蘇省首腦城市),青島(山東省首腦城市),無錫(江蘇省第三名城市),寧波(浙江省第二名城市)
南:香港(廣東省特別行政區),澳門(廣東省特別行政區),廣州(廣東省省會),深圳(廣東省經濟特區),昆明(雲南省省會),貴陽(貴州省省會),南寧(廣西壯族自治區首府)
西:烏魯木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首府),西寧(青海省省會)
北:北京(直轄市),天津(直轄市),石家莊(河北省省會),唐山(河北省首腦城市),沈陽(遼寧省省會),大連(遼寧省首腦城市),長春(吉林省省會),哈爾濱(黑龍江省省會),呼和浩特(內蒙古自治區首府)
中部:成都(四川省省會),重慶(四川省中央直轄市),武漢(湖北省省會),蘭州(甘肅省省會),銀川(寧夏回族自治區首府),太原(山西省省會),鄭州(河南省省會),長沙(湖南省省會),南昌(江西省省會),合肥(安徽省省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