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中國和美國在法律體繫上有哪些明顯的差異各有何優劣
中國和美國在法律體繫上的明顯差異就是法系不同,美國是聯邦制的普通法系國家,屬於判例法制度,法官可以用判例造法。而中國使用民法法系 ,亦被稱為大陸法系,法系在結構上強調法律的系統化枯衫、歸類化、法典化和邏輯性,一切以法律豎敗宏條文余冊為准。
② 中國法院 美國法院區別
美國的法院分為聯邦和地方兩大系統,聯邦最高法院享有特殊的司法審查權。聯邦法院和州法院適用各自的憲法和法律,管轄不同的案件和地域。此外,還有國會根據需要通過有關法令建立的特別法院,如聯邦權利申訴法院等。法官實行不可更換制、專職制、高薪制、退休制。美國沒有統一的行政法院;行政糾紛案件除由普通法院審理外,各獨立機構也有權受理和裁決。
美國法院兩大系統名稱和審級不盡相同,管轄許可權錯綜復雜。法院跡逗一般是民事、刑事兼理。除某些基層法院外,均不採取陪審制。
中國的法院,依照《憲法》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設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碰州滑專門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審判機關,負責審理各類案件,制定司法解釋,監督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並依照法律確定的職責范圍,管理全國法院的司法行政工作。根據《憲法》、笑臘《人民法院組織法》及相關法律,作為國家最高審判機關,最高人民法院審理下列案件:
一、審理法律規定由它管轄的和它認為應當由自己審判的第一審案件;
二、審理對高級人民法院、專門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的上訴、抗訴、申請再審與申訴案件;
三、審理最高人民檢察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提出的抗訴案件;
四、核准本院判決以外的死刑案件;
五、依法審理國家賠償案件,決定國家賠償;
六、核准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的案件。
除審判案件外,最高人民法院還負責統一管理、統一協調全國法院的執行工作。目前,每年全國法院受理大量申請強制執行案件。這些案件主要由地方人民法院執行。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執行局,負責這項工作的管理、監督、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