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國哪些罪有死刑
法律分析:在我國,能夠判處死刑的罪大概有四十多個。比如有關國家安全方面的就有背叛國家罪,分裂國家罪,間諜罪等等;涉及公共安全的有放火罪,投毒罪,還有非法買賣,製造,運輸槍械火葯罪等等;關於個人人身安全的有綁架罪,強奸罪,拐賣罪,故意殺人罪等等。還有官員貪污管理方面的,軍人職責方面的,侵犯財產方面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四十八條 死刑只適用於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決的以外,都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緩期執行的,可以由高級人民法院判決或者核准。
第四十九條 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審判的時候年滿75周歲以上的人不適用死刑,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第五十條 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滿以後,減為無期徒刑;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二年期滿以後,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節惡劣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後執行死刑;對於故意犯罪未執行死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期間重新計算,並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對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殺人、強奸、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據犯罪情節、人身危險性等情況,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時決定對其限制減刑。
Ⅱ 中國判死刑的罪有哪些
法律分析:1.背叛國家罪;2.分裂國家罪;3.武裝叛亂、暴亂罪;4.投敵叛變罪;5.間諜罪;6.為境外的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或者情報罪;7.資敵罪;8.放火罪;9.決水罪;10、爆炸罪;11.投毒罪;12.投放危險物質罪;13.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14.破壞電力設備罪;15.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16.劫持航空器罪;17.非法製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葯、爆炸物罪;18.非法買賣、運輸核材料罪;19.非法製造、買賣、運輸、儲存危險物質罪;20.盜竊、搶奪槍支、彈葯、爆炸物等危險物質罪;21.搶劫槍支、彈葯、爆炸物等危險物質罪;22.生產、銷售假葯罪;23.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24.故意殺人罪;25.故意傷害罪;26.強奸罪;27.綁架罪;28.拐賣婦女、兒童罪;29.搶劫罪;30. 暴動越獄罪;31.聚眾持械劫獄罪;32.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33.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罪;34.提供不合格的武器裝備、軍事設施罪;35.貪污罪;36.受賄罪;37.戰時違抗命令罪;38.隱瞞、謊報軍情罪;39.拒傳、假傳軍令罪;40.投降罪;41.戰時臨陣脫逃罪;42.駕駛航空器、艦船叛逃罪;43、為境外的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軍事秘密罪;44、盜竊、搶奪武器裝備或者軍用物資罪;45、非法出賣、轉讓軍隊武器裝備罪;46、戰時在軍事行動地區,殘害無辜居民或者掠奪無辜居民財物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四十八條 死刑只適用於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對於應當判處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可以判處死刑同時宣告緩期二年執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決的以外,都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緩期執行的,可以由高級人民法院判決或者核准。
第四十九條 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
審判的時候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不適用死刑,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Ⅲ 中國死刑的罪名有哪些
這兩種犯罪的性質不同。過去理論上一般認為,區分濫伐和盜伐的界限,以是否經過主管部門的批准並取得採伐證為標准。濫伐是指經主管部門同意,但未按採伐證規定任意採伐的行為;盜伐是未經主管部門同意,秘密採伐的行為。Ⅳ 中國死刑標准
中國死刑標准,具體如下:
1、死陪輪刑只適用於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
2、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決的以外,都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3、死刑緩期執行的,可以由高級人民法院判決或者核准;
4、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
5、審判的時候年滿75周歲以上的人不適用死刑,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6、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滿以後,減為無期徒刑;
7、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二年期滿以後,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節惡劣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後執行死刑;
8、對於故意犯罪未執行死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期間重新計算,並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9、對被判處緩期執行的累犯以及因故鍵念意殺人、強奸、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據犯罪情節、人身危險性等情況,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時決定對其限制減刑。
刑法量刑指導原則:
1、量刑應當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准繩,根據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決定判處的刑罰;
2、量刑既要考慮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輕重,又要考慮被告人應負刑事責任的大小,做到罪責刑相適應,實現懲罰和預防犯罪的目的;
3、量刑應當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做到該寬則寬,當嚴則嚴,寬嚴相濟,罰當其罪,確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4、量刑要客觀、全面把握不同時期不同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和治安形勢的變化,確保刑法任務的實現;對於同一地區同一時期、案情相似的案件,所判處的刑罰應當基本均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四百二十三條
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的案件,應當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的第一審案件,被告人未上訴、人民檢察院未抗訴的,在上訴、抗訴期滿後十日以內報請高級人民法院復核。高級人民法院同意判處死刑的,應當在作蘆亮信出裁定後十日以內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認為原判認定的某一具體事實或者引用的法律條款等存在瑕疵,但判處被告人死刑並無不當的,可以在糾正後作出核準的判決、裁定;不同意判處死刑的,應當依照第二審程序提審或者發回重新審判;
(二)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的第一審案件,被告人上訴或者人民檢察院抗訴,高級人民法院裁定維持的,應當在作出裁定後十日以內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三)高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的第一審案件,被告人未上訴、人民檢察院未抗訴的,應當在上訴、抗訴期滿後十日以內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高級人民法院復核死刑案件,應當訊問被告人。
Ⅳ 中國死刑標准
死刑(Death Penalty),也稱為極刑、處決、生命刑。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罰之一,指行刑者基於法律所賦予的權力,結束一個犯人的生命。[1]
死刑是刑法學中的重要概念之數行一,也作為一種刑罰普遍存在於各國刑法體系中。因為生命的寶貴性和不可再生性,它成為刑罰體系中最為嚴厲的刑罰方法,故又被稱為極刑。
遭受這種剝奪生命的判決的有關犯人通常都犯了嚴重罪行。盡管這「嚴重罪行」的定義時常有爭議,但在現實保有死刑的國家中,一般來說,「謀殺他人」必然是犯人被判死刑的其中一個重要理由。
死刑曾遍存在於各國刑罰之中,自啟蒙運動後,「是否廢除死刑」這一議題在學術層面產生激烈討論,並且在司法實踐層面也產生了重大影響,我國現行刑法保持「保留死刑、嚴格控制」的原則進行死刑的適用。現階段我國死刑的執行一般分為死刑立即執行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死緩),迅畢讓兩種情況,並嚴格把控死刑畝局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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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死刑規定是:死刑只適用於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決的以外,都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也稱為極刑、處決、生命刑。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罰之一,指行刑者基於法律所賦予的權力,結束一個犯人的生命。
法律依據
《刑法》第四十八條
死刑只適用於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對於應當判處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可以判處死刑同時宣告緩期二年執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決的以外,都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緩期執行的,可以由高級人民法院判決或者核准。
Ⅵ 中國死刑的罪名有哪些
依據法律相關規定,行刑者基於相關權力,結束一個犯人生命的刑罰,世界上最古老、同時最嚴厲的刑罰之一。對罪大惡極、嚴重危害他人生命財產安全的犯罪分子予以堅決鎮壓,在嚴懲罪犯者與威懾有犯罪企圖者,保護合法居民的各項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的正常秩序、以及人類倫理道德底限等方面,擁有特殊及重要作用,其效果也非常顯著。在各類私有制度社會,作為法律體系的一部分,它必然將像法庭、監獄、警察等國家機器一樣,擁有長期的存在合理性。目前適用死刑的罪名(不同國家以其具體規定為准):蓄意謀殺、嚴重的故意傷害、強奸、暴力搶劫、劫持、綁架、危險方式危害公共安全、情節極其嚴重的各類普通刑事犯罪、數培手前額巨大的貪污受賄等。在中國,死刑分為死刑、緩期2年執行(死緩),與死刑、立即執行兩種死刑判決。中國法律規定,年齡在18-74周歲的罪犯適用於死刑。Ⅶ 中國犯什麼罪才是死刑
法律分析:在我國,只要罪行極其嚴重的暴力犯罪,才會被處以死刑,如危害國家安全罪,放火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殺人罪、強奸罪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四十八條 死刑只適用於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對於應當判處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可以判處死刑同時宣告緩期二年執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決的以外,都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緩期執行的,可以由高級人民法院判決或者核第一百一十三條本章上述危害國家安全罪行中,除第一百零三條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條、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零九條外,對國家和人民危害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的,可以判處死刑。
第一百一十五條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
強奸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奸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奸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姦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奸的;
(五)姦淫不滿十周歲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傷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Ⅷ 在我國,什麼樣的犯罪會被判死刑立即執行
在我國,依據刑法,對於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犯罪金額巨大,惡性殺人,社會影響特別惡劣,並且造成損失,或者不可挽回損失的犯罪分子等等情況被判死刑立即執行。
槍殺是世界上通用的方法,但是槍殺給犯人親屬心理上留下極其沉重的陰影,不利於行刑人道主義的宣傳與表現。因而盡管槍決是世界上最通行的死刑執行方法,但我國刑事立法工作者還是不局限於此,在立法中採取了更為人道與先進的注射方法,並留下可以更進一步完善死刑執行方法的司法適用空間,即規定了“槍決或者注射等方法執行”。我國學者普遍認為,採取槍決或者注射的方法執行死刑,尤其是採取注射的方法,表明我國在死刑執行方法上向人道主義方向更邁進了一步,是世界上比較文明與進步的方法。
Ⅸ 在中國什麼情況下判死刑
行為人在蓄意謀殺、嚴重的 故意傷害 、強奸、暴祥攔力 搶劫 、劫持、 綁架 、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情節極其嚴重的各類普通 刑事犯罪 、數額巨大的貪污 受賄 的情況下,適用 死刑 。 《 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 。 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 強奸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奸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奸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喊嫌共場謹滲胡所當眾強奸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