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在1949年,新中國為何不趁勢收復香港
其實在當初解放軍攻佔廣東的時候,完全可以順勢收復香港。但是並沒有這樣做,對於這件事情很多人都有所疑問。當然當時之所以這樣做,並不是因為解放軍畏懼強敵,而是因為出於當時的總體環境而考慮的。雖然說當時英國不斷地向香港地方增加兵力,可是不管是從數量上還是防守能力上,對於當時人數眾多的解放軍來講英國的這點兵力都是不夠看的,之所以沒有選擇在那個時間段收復香港。是由於當時想要利用香港的地位來發展新中國和海外的關系。
而在上世紀60年代的時候,隨著中國和蘇聯之間關系的破裂,這個時候中國大陸內地幾乎所有的進出口通道完全的被封閉了起來。而這個時候香港作用再次彰顯了出來。此時的香港幾乎成為了中國與外界進行交流的唯一通道。現在想來,如果說在建國初期,我們將香港收復過來,可能新中國的發展比起今天來講會多多少少有些衰退。
㈡ 中國大陸為什麼對香港問題置之不理
大陸沒有對香港問題置之不理,香港擁有很大的自治權。一般在大的國際事務上才是要大陸來拍板,如戰爭,外交等。
㈢ 中國解放初期為什麼不一並解放港澳台加分
首先說說台灣,因為沒有解放軍沒有成規模的海軍和空軍,所以根本無從談起爭奪台灣海峽的制空權和制海權。能被普通榴彈炮的射程覆蓋的金門島,在沒有制海權的情況下尚且無法奪取,又如何去攻取台灣呢?實際上知道60年代空軍入閩,台海空戰以前,福建沿海的制空權一直在台灣的控制下。
其次說說香港,首先要用武力收復香港澳門對1949年的解放軍來說只是舉手之勞。但是首先這會引起國際糾紛,導致中國和西方國家的直接對抗(英國政府是西方國家中第一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這在百廢待興的建國之初顯然是不明智的。而且國民黨逃台後,利用其海軍和空軍的壓倒性優勢對大陸的沿海港口進行了長期的封鎖。在這種情況下香港的地位就非常重要了,因為國民黨海軍是不敢攔截駛往香港的貨輪的。如果收復了香港,這個在很長時間內中國內地對西方的唯一口岸沒有了(實際上香港能有今天的繁榮,與其在數十年內充當中國大陸和西方進行貿易的主要通道有很大的關系。)。既然香港不急於收復那澳門自然也可以放一放。至於在1997年收回香港,是因為佔香港大部分面積的新界是英國政府向清政府租借的(租期99年),將在1997年到期,到時中國政府將合法的收回香港的絕大部分土地,中國政府以此為據要求一攬子解決香港,九龍和新界問題。
另外樓上的兄台,據我所知根據《美國陸軍史》的記載整個朝鮮戰爭中一共有超過6萬名美國人死在朝鮮(一半是陣亡,另一半是死於疾病,事故等原因。比長達十數年的越南戰爭死亡的美國人還要多)。
㈣ 為什麼中國沒解放香港(當時完全可以和英國拼的)(答案詳細些)
【三個不平等條約】
香港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1840年英國發動鴉片戰爭,強迫清政府於1842年簽訂《南京條約》,割讓香港島。1856年英法聯軍發動第二次鴉片戰爭,迫使清政府於1860年簽訂《北京條約》,割讓九龍半島南端即今界限街以南的地區。中日甲午戰爭之後,英國又逼迫清政府於1898年簽訂《展拓香港界址專條》,強租界限街以北、深圳河以南的九龍半島北部大片土地以及附近230多個大小島嶼(後統稱「新界」),租期99年。
【重大歷史事件年表】
1841年1月26日:第一次鴉片戰爭後,英國強佔香港島,事後清政府曾試圖用武力予以收復,道光皇帝為此發下多道諭旨,但清朝始終不能捍衛領土完整。
1842年8月29日:清政府與英國簽訂不平等的《南京條約》,割讓香港島給英國。
1860年10月24日:中英簽訂不平等的《北京條約》,割讓九龍半島界限街以南地區給英國。
1898年6月9日:英國強迫清政府簽訂《展拓香港界址專條》,租借九龍半島界限街以北地區及附近262個島嶼,租期99年(至1997年6月30日結束)。
1942年12月25日: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日軍進犯香港,駐港英軍無力抵抗,當時的香港總督楊慕琦無奈宣布投降。香港被日本佔領,開始了三年零八個月的「日治時期」。
1945年9月15日: 日本戰敗後在香港簽署降書,撤出香港。
1984年12月19日:中英簽署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落實香港1997年之後實行「一國兩制」。
1997年7月1日:香港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特別行政區。根據《基本法》, 香港保留原有的經濟、法律和社會制度,50年不變,實行「一國兩制」,除防務和外交歸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外,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高度自治。
㈤ 解放戰爭為什麼不解放香港
是這樣的:
1842年第一次鴉片戰爭後,英國殖民者與滿清政府簽定了《南京條約》,割佔香港島;
1860年第二次鴉片戰爭後,英國殖民者與滿清政府簽訂了《北京條約》,割佔九龍司地方一區,即九龍半島南端地區(界限街以南);
1898年在帝國主義瓜分中國狂潮中,英國殖民者與滿清政府簽訂了《展拓香港界址專條》,租借新界及界限街以北地區,租期為99年。
因此,按照條約的規定,1997年,新界及界限街以北地區應該歸還給中國。所以,中國人民解放軍沒有必要打動干戈,收復香港。
另外,出於其它因素的考慮:比如,香港在英帝國的管轄之下,經濟一片繁榮;當時的盟軍代表正義的力量,英美法軍事實力強大,中國人民解放軍還沒有真正的力量跟其叫板、抗衡;「攘外必先安內」,當時要想建立新中國,國內的主要敵人是以蔣介石為首的資本主義。
事實上,這些考慮跟決策是正確的。1997年,英國除了歸還租借的部分,又由於各種原因(主要是中國的日益強大跟世界格局的變化),也一並把香港島與九龍半島(界限街以南)歸還給了中國,歸還是無條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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