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裹腳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
裹腳的歷史起源是10世紀的中國宋朝。
它延續了1000多年,直到1912年才被定為是非法的。年輕女孩將腳綁起來使其變得更小,以此來表現一種美感和貴族的歸告游屬感。
它起源於一個曾經為皇帝表演的舞姬,她把她的腳綁成半月形,在巨型蓮花上跳一種特殊的舞蹈。皇帝對這個女人特殊美感的認同使得中國的其他婦女為了使她們的女兒像這個舞姬一樣美麗,繼而開始讓她們的女兒裹腳。
年輕女孩在五歲至七歲之間開始裹腳,她們的父母或祖父母會將她們腳浸泡在草葯混合物中作為裹腳的准備。浸泡過腳之後,她們會用手抬起腳然後壓起四個小腳趾只留下大腳趾,之後把它們用綳帶包在腳底下。
後續
然後他們會把整隻腳折成一個拱門的形狀並用綳帶包起來,這是非常痛苦的。剛開始年輕女孩用腳走路會很困難,但幾年後,腳會變得沒有知覺。每隔幾天或是螞棗一周,被裹的腳都會被打開、清洗,然後襪物銷再被包裹得更緊。女孩們希望在時間和壓力的魔力下,腳會盡可能地接近3英寸。
1912年,這一習俗被宣布為非法,但直至20世紀40年代,一些農村地區仍有這種做法,在中國還有一些老年婦女裹腳。但不久之後這一習俗真正的成為了歷史。
B. 裹腳是從何時興起的
裹腳的。清代旗人,由於他們的祖上是北方游牧民族的緣故,女子是不纏足的,並認為給女子纏足是一種鄙俗,所以在順治二年(1645年)便下詔禁止;至康熙元年(1662年)又詔禁女子纏足,「違者罪其父母」。但是, 風俗習慣不是只靠行政命令就能禁止得了的,女子纏足還是相當泛濫,而且矛盾和糾紛也很多。
康熙七年(1668年)有大臣叫王熙的遂上奏免其禁,於是不但民間又可公然纏足了,而且旗人女子也紛紛仿效。到乾隆時多次降旨嚴責,不許旗人女子纏足,但漢人卻越來越「小腳狂」,然而後來也控制不住了,女子纏足之風就更泛濫了。
(2)中國從什麼時候開始裹腳擴展閱讀
裹腳也叫纏足,是中國古代的一種陋習,即把女子的雙腳用布帛纏裹起來,使其變成為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蓮」。「三寸金蓮」也一度成為中國古代女子審美的一個重要條件。但是,古代婦女纏足起始時間,卻始終是一個謎。
考古中發現至今年代最早的,纏足鞋文物為南宋。福建福州南宋墓出土的六雙女鞋,長13.3-14厘米,寬4.5-5厘米。
中國很早就有不同於世俗贊揚纏足的有識之士提出不同見解,但成效不大。
宋代車若水在其《腳氣集》里對此提出質疑:「夫人纏足,不知始於何時?小兒未四五歲,無罪無辜,而使之受無限之苦:纏得小柬,不知何用?」
滿清統治者入主中原後,滿族婦女不纏足,於是視漢人纏足為罪行,多次下令禁止女子纏足。崇德三年(公元1638),清太宗皇太極下令,禁止婦女束發裹足,違令者重治其罪。但此時纏足之風已是難以停止了。
順治二年(1645),朝廷下詔,所生女子禁纏足。
順治十七年,神者又進一步嚴令,抗旨纏足者,其夫或父杖八十,流三千里。
孝庄太後也曾下諭旨:「有以纏足女子入宮者,斬!」而且,這一諭旨被懸掛在清宮的神武門內,浩然醒目。
康熙元年(1662),玄燁皇帝下詔,「禁婦女纏足,違者罪其父母家長。」(見《菽園贅談》)女子如違法纏足,其父有官者,交吏兵二部議處;兵民之家,交刑部處置。情節嚴重者責四十大板,流徙十年。
到公元1668年(康熙七年)有大臣上奏說,這規定太嚴苛,只好作罷改為規勸。
民間婦女,遂再度恢復了纏足習俗,關內的滿族婦女也有不少效法者。乾隆皇帝後來又多次降旨嚴禁纏足,但他的禁令只煞住滿族婦女的纏足之風,漢族民間女子依然纏足如故。
與此同時,女子纏足,雖也同樣為清廷下令停止,但後來並未達到禁止的目的,故而有「男降女不降」之說。在清代,纏足常被認為是對抗滿人意識的一種表現,也正因此,婦女纏足在清代可謂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由此可見纏足之風的根深蒂固。
雖然滿清統治者對纏足極為厭惡,但是漢族纏足女子因為身體的原因,走起路來比較慢,再加上不游悄薯同於旗女的艷麗服飾,所以漢族纏足女性倍感嬌柔,看上去更加婀娜多姿。引起了清廷宮中女子的熱愛,奈何礙於清廷祖訓(纏足女子入宮者,斬),於是製造出了一種花盆底鞋(旗鞋)效仿纏足。
清朝中後期的太平天國,首先開始推行反纏足,但最後未能成功。
光緒九年(1883)康有為寫了一篇《戒纏足會檄》,在女兒(康同薇)到了纏足的年齡後拒絕為其纏足,希望家鄉人放棄纏足陋習,卻在家鄉受到很大排擠。但他仍堅持不給女兒們纏足,成為近代反纏足運動中的一段佳話。此後,康有為的女兒還曾陪他到西方游歷考察。
光緒二十四年(1898)康有為向光緒帝上《請禁止婦女纏足折》,折中申明:「從國家法度講,纏足是對無罪女子濫用刑罰運察;從家庭關系講,有傷父母對女兒的慈愛;從人體衛生講,造成了不該有的病態;從民族利益講,削弱了種族。」他的深刻分析和慷慨陳詞,說服和感動了光緒皇帝,
1898年8月13日,光緒帝諭令各省督撫勸導地方禁止婦女纏足。清末的禁纏足法令大多不是針對成年婦女,而是以幼女及將出生者為主要關注對象,是一場著眼於未來的身體解放。
光緒二十五年十一月(1899年12月),上海發起成立中國天足會--這是一個禁止婦女纏足,提倡婦女放足的民間社團組織,並出版《天足會報》,廣為宣傳呼籲,並在全國各地設立分會,發展迅速。
1902年,清廷再次發出上諭,勸戒纏足。
C. 中國女人裹腳從什麼時候開始
纏足開始於北宋後期,興起於南宋。
纏足是中國封建社會特有的一種裝飾陋習。其具體做法是用一條狹長的布袋,將婦女的足踝緊緊縛住,從而使肌骨變態,腳形纖小屈曲,以符合當時的審美觀。
在封建時代,絕大多數婦女大約從四五歲起便開始裹腳,一直到成年之後,骨骼定型,方能將布帶解開;也有的終身纏裹,直到老死之日。
纏足在宋朝時就非常普遍了。明朝時,它更成為了坊間女子的時髦。清朝入關後曾禁止過漢人女子纏足,遭到了漢人的反對。康熙七年,一道開禁令使得一些滿人女子竟也纏起了腳。
(3)中國從什麼時候開始裹腳擴展閱讀:
放足
放足運動真正意義上拉開序幕是在19世紀末20世紀初,甲午戰敗,激發知識分子強烈的民族危機感,他們認為纏足不僅危害了女性的身心健康,同時也削弱了中華民族的抵禦能力,女子因纏足而身體羸弱,使大丈夫無法專心御敵。
將國家弱小歸因於女性纏足雖然有些可笑,但是卻直接激發了放足運動的興起。康有為於1882年開辦全國第一個"不纏足會",並率先將自己的女兒和侄女放足。
此後,"改良派"將"反纏足"作為一項重要的綱領,社會上反纏足漸盛。1902年,慈禧太後頒布勸戒纏足上諭,首次從官方的態度上對纏足陋習表態,全國上下的"不纏足"風潮由此掀起。
秋瑾說過,"放足後,出外無須把男子求,自活成時堪自立,女兒資格自然優。"不僅是"半邊天"得以解放,中國向現代社會之轉變亦由"不纏足"始。
D. 中國歷史上女性裹小腳是從什麼年代開始的
南唐後主李煜在唐人對「弓鞋」痴迷的審美基礎上,別出心裁地將這種弓鞋用長長的布帛纏起來,以代替襪子。並在他的妃子娘身上做試驗,始行纏足之法,開創了中國女性纏足的記錄。
也有一種說法,認為纏足一事自唐代開始,起源於波斯人的舞蹈。南唐與大唐相距不遠,況且,纏足起源於舞蹈一說的可信性也較之前者尤甚。或許李後主的娘只是一個著名的纏足者,而非開創者。
正如楚王好細腰,宮中多餓死一樣,古時女人纏足也是被逼於當時社會的現狀,相傳朱熹朱老爺子極力倡導纏足,認為這是天下大治的基礎,因為女人纏了足,便可做到男女隔離「靜處深閨」。
說到纏足起因,大概說來有四個方面:審美的要求、兩性隔離制度、宋明理學的推動、處女嗜好的促進等。中國女孩在束腳的過程中簡直是九死一生。
而關於放足,從清朝康熙大帝詔禁漢人裹腳直到清朝末年,仍舊有相當多的人積習難改或迫於壓力一直纏足。直到民國時期,中國女性才真正結束纏足的歷史。
(4)中國從什麼時候開始裹腳擴展閱讀:
放足之艱難
英明的康熙大帝曾經詔禁漢人裹腳,違者拿其父母問罪。盡管雷厲風行,收效卻不大,到康熙七年,大臣王熙上奏請求解除禁令獲准,於是民間足之風又大盛,影響到滿族女子也紛紛起而裹足。
乾隆又多次降旨嚴禁,乾隆的禁令只煞住滿族女子的裹足之風,漢族民間女子依然裹足如故。近代改革家康有為寫了一篇《戒纏足會檄》,希望家鄉人放棄纏足陋習,並下決心不給自己的女兒纏足。這一舉措使康有為在家鄉受到很大排擠。
英國傳教士立德夫人在20世紀初的中國南方發動了「天足運動」,並成立了「天足會」。在漢口的維多利亞劇院,商會會長親自安排座位,讓政府官員都來聽立德夫人的講演。她的聽眾穿著官服,帶著隨從,端著很大的架子。
他們感到,由一個女人來和他們討論一個中國人敏感的話題——女人的腳,是不可思議的。官員的威懾力嚇得她的翻譯臨陣怯場。幸好一位中文講得極好的傳教士趕來救場,立德夫人的講演才得以進行。
立德夫人還藉助權威,她讓人把張之洞反對纏足的語錄用紅紙寫了貼在會場里,很起作用。她認為張之洞是中國最有學問的總督。在漢陽,她在宣傳集會上,讓放了足的婦女們站起來,她們當著大家的面笑著站了起來,立德夫人便感到她的湖北之行成功了。
她幾乎走遍了中國南方,去了武昌、漢陽、廣東和香港,又去了澳門、汕頭、廈門、福州、杭州和蘇州。這對於一個外國婦女來說,的確需要極大的勇氣。
她說,「如果你還記得小時候第一次踏進冰冷的海水時的感覺,那麼你就能體會到我現在動身去中國南方宣傳反對裹足時的心情。對那裡我十分陌生,而裹足是中國最古老、最根深蒂固的風俗之一。」
但是她還是一腳踏進了冰窟。纏足這種折磨中國婦女一生的野蠻習俗給她很深的刺激。她得到了回報,許多男人和女人當場捐款參加天足會,表示自己不纏足,也要勸別的女子不再纏足。
E. 古代裹腳從什麼時候開始的
命娘以帛纏足,使腳纖小屈上作新月狀,這說明,當時稱為“快上馬”,並立雙跌困。”這也可稱之為中國詩詞史上專詠纏足的第一首詞。說到纏足即裹腳,那到底裹腳這個說法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呢?我們不妨一起來了解一下。
古代裹腳從什麼時候開始的
女人裹腳不是從清代開始的,一直上推,大約產生於五代或宋初。反正,唐朝人不裹腳。裹腳之風興盛於明清。
宋朝時只有高貴女人才裹腳,普通婦女是不裹的。而且當時對裹腳的要求只是纖直,還不至於到後世傷筋動骨那麼厲害。
據說,古代女人裹腳是因為南唐後主李煜喜歡觀看女人在“金制的蓮花”上跳舞,由於金制的蓮花太小,舞女便將腳白綢裹起來致腳彎曲立在上面,跳舞時就顯得婀娜多姿,輕柔曼妙,本來是一種舞蹈裝束,後來慢慢地從後宮向上流社會流傳,在以後,民間女子紛紛仿效,逐漸成為一種普遍的社會習俗,成為一種病態的審美。
對女子來說,美是重要的。是獲得美好人生的重要手段和途徑,至於能不能走路,誰在乎呢?
為什麼中國會流行裹腳呢?大致有兩個原因,一是統治者的意志對天下百姓的影響,另外就是文化人欣賞和贊美。裹腳就起源,就與統治者相關。據說裹腳是起源於那位吟唱“春花秋月何時了”的南唐後主李煜,他的嬪妃們用布把腳纏成新月形,在用黃金做成的蓮花上跳舞,李後主認為這是至美,於是後宮中就開始纏足,後來又流傳到民間。只要皇帝喜歡什麼,民間一定會流行什麼,唐代的皇帝喜好道教文化,唐玄宗甚至號稱自己是道教皇帝,所以,道教在唐朝達到了發展的顛峰,乾隆皇帝酷愛書法,所有推動了書法的發展,李後主喜歡小足女人,所有就流行了裹腳。關於裹腳的起源,還有幾個說法,有說是起於南朝齊廢帝妃潘玉奴,有說是起於唐末,有說是起與隋煬帝等等,但是無一例外地都與統治者們發生了關系,這也說明了這個原因。
除了統治者的意志之外,那就是文人對社會風俗的影響。古代婦女很注重頭飾,然後就腳了,成語“品頭論足”、“品頭題足”都有議論婦女的容貌體態的含義,頭和足,成為文化人眼裡女性美的一個重要標准。文化人有很多對小腳的贊美之詞,什麼“金蓮”、“三寸金蓮”、“香鉤”等等,都是文化人賦予小腳的贊美之詞,蘇東坡《菩薩蠻》詠足詞雲“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甚至還制定出了小腳美的七個標准:瘦、小、 尖、 彎、 香、 軟、 正,又總結出了小腳的“七美”:形、質、資、神、肥、軟、秀,真是博大精深。
纏足起源的傳說
關於纏足的起源,說法不一。有說始於隋朝,有說始於唐朝,還有說始於五代。有人甚至稱夏、商時期的禹妻、妲己便是小腳。可謂是眾說紛紜,莫衷一是。
中國古代的神話傳說中確有此痕跡。傳說大禹治水時,曾娶塗山氏女為後,生子啟。而塗山氏女是狐精,其足小;又說殷末紂王的妃子妲己也是狐精變的,或說是雉精變的,但是她的腳沒有變好,就用布帛裹了起來。由於妲己受寵,宮中女子便紛紛學她,把腳裹起來。當然,這些僅僅是民間神話傳說,含有較多的演義附會成份,不足以成為當時女子纏足的憑證。
纏足始於隋,也源自民間傳說。相傳隋煬帝東游江都時,征選百名美女為其拉纖。一個名叫吳月娘的女子被選中。她痛恨煬帝暴虐,便讓做鐵匠的父親打制了一把長三寸、寬一寸的蓮瓣小刀,並用長布把刀裹在腳底下,同時也盡量把腳裹小。然後又在鞋底上刻了一朵蓮花,走路時一步印出一朵漂亮的蓮花。隋煬帝見後龍心大悅,召她近身,想玩賞她的小腳。吳月娘慢慢地解開裹腳布,突然抽出蓮瓣刀向隋煬帝刺去。隋煬帝連忙閃過,但手臂已被刺傷。吳月娘見行刺不成,便投河自盡了。事後,隋煬帝下旨:日後選美,無論女子如何美麗,“裹足女子一律不選”。但民間女子為紀念月娘,便紛紛裹起腳來。至此,女子裹腳之風日盛。
纏足始於五代之說,則是源自南唐李後主的嬪妃 娘,美麗多才,能歌善舞,李後主專門製作了高六尺的金蓮,用珠寶綢帶纓絡裝飾,命 娘以帛纏足,使腳纖小屈上作新月狀,再穿上素襪在蓮花台上翩翩起舞,從而使舞姿更加優美。
宋代已有纏足記載
而一些學者經研究指出,中國古代女子纏足興起於北宋,五代以前中國女子是不纏足的。宋代詩人蘇東坡曾專門做《菩薩蠻》一詞,詠嘆纏足。“塗香莫惜蓮承步,長愁羅襪凌波去;只見舞回風,都無行處蹤。偷立宮樣穩,並立雙跌困;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這也可稱之為中國詩詞史上專詠纏足的第一首詞。應該看到,纏足詩的寫作是以纏足習俗的出現為依存條件的,這說明,宋代確已出現纏足習俗。到南宋時,婦女纏足已比較多見,甚至南宋末年時,“小腳”已成為婦女的通稱。但在南宋時代,婦女纏足還並不普及,纏足者主要限於上層社會,在社會觀念上纏足尚未達到人人接受的地步。同時,纏足的風俗是由北方傳到南方的,大約是在宋室南遷之時。
宋代的纏足與後世的三寸金蓮有所區別。據史籍記載,宋代的纏足是把腳裹得“纖直”但不弓彎,當時稱為“快上馬”。所用鞋子被稱為“錯到底”,其鞋底尖銳,由二色合成。目前這種纏足鞋的實物已在考古中有所發現。從考古發現的實物推測,穿這種鞋所纏裹出來的小腳要比後來的大。
蒙古貴族入主中原建元之後,他們本來不纏足,但並不反對漢人的纏足習慣,相反還持贊賞的態度。這樣,使得元代的纏足之風繼續發展,元代末年甚至出現了以不纏足為恥的觀念。元代婦女纏足繼續向纖小的方向發展,但這時不纏足者仍很多,特別是南方江浙、嶺南地區。明代,婦女纏足之風進入興盛時期,並在各地迅速發展。明末張獻忠進佔四川時,大刖婦女小腳,及至堆積成山,名曰金蓮峰,可見四川地區婦女纏足之盛。這時期,對裹足的形狀也有了一定的要求,女子小腳不但要小,要縮至三寸,而且還要弓,要裹成角黍形狀等種種講究。
滿清統治者入主中原後,起初極力反對漢人的纏足風俗,一再下令禁止女子纏足。但此時纏足之風已是難以停止了,到康熙七年(1668年)只好罷禁。這件事,一度被人們渲染為“男降女不服”——清兵入關,有“剃發令”,在武力高壓下,漢族男子最後不得不屈服執行,故而男子剃發,被視為向清廷屈服的象徵。與此同時,女子纏足雖也同樣為清廷下令停止,但後來並未達到禁止的目的,故而有“男降女不降”之說。由此可見纏足之風的根深蒂固。也正因為此,婦女纏足在清代可謂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社會各階層的女子,不論貧富貴賤,都紛紛纏足。甚至遠在西北、西南的一些少數民族也染上了纏足習俗。與此同時,女子小腳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崇拜與關注。這一時期,腳的形狀、大小成了評判女子美與丑的重要標准,作為一個女人,是否纏足,纏得如何,將會直接影響到她個人的終身大事。在當時,社會各階層的人娶妻,都以女子大腳為恥,小腳為榮。“三寸金蓮”之說深入人心,甚至還有裹至不到三寸的。以至出現女子因腳太小行動不便,進進出出均要他人抱的“抱小姐”,而且這樣的女子在當時還挺受歡迎的。
小腳為何稱“金蓮”
講到“三寸金蓮”,人們不禁要問,婦女因纏裹而成的小腳為什麼被稱為“金蓮”?“金蓮”與小腳是怎樣聯系起來的?長期以來,人們對這個問題也是倍感興趣,卻並沒有一個令人滿意的回答。
一種說法認為,金蓮得名於南朝齊東昏侯的潘妃步步生蓮花的故事。東昏侯用金箔剪成蓮花的形狀,鋪在地上,讓潘妃赤腳在上面走過,從而形成“步步生蓮花”美妙景象。但這里的“金蓮”並不是指潘妃的腳。還有一種說法認為,金蓮得名於前述五代娘在蓮花台上跳舞的故事。但這里的金蓮指的是舞台的形狀,也不是娘的腳。
對此,有學者認為,小腳之所以稱之為金蓮,應該從佛教文化中的蓮花方面加以考察。蓮花出淤泥而不染,在佛門中被視為清凈高潔的象徵。佛教傳入中國後,蓮花作為一種美好、高潔、珍貴、吉祥的象徵也隨之傳入中國,並為中國百姓所接受。在中國人的吉祥話語和吉祥圖案中,蓮花佔有相當的地位也說明了這一點。故而以蓮花來稱婦女小腳當屬一種美稱是無疑的。另外,在佛教藝術中,菩薩多是赤著腳站在蓮花上的,這可能也是把蓮花與女子小腳聯系起來的一個重要原因。為什麼要在“蓮”前加一個“金”字呢,這又是出於中國人傳統的語言習慣。中國人喜歡以“金”修飾貴重或美好事物,如“金口”、“金睛”、“金鑾殿”等。在以小腳為貴的纏足時代,在“蓮”字旁加一“金”字而成為“金蓮”,當也屬一種表示珍貴的美稱。因此,後來的小腳迷們往往又根據大小再來細分貴賤美醜,以三寸之內者為金蓮,以四寸之內者為銀蓮,以大於四寸者為鐵蓮。於是言及金蓮勢必三寸,即所謂三寸金蓮。後來金蓮也被用來泛指纏足鞋,金蓮成了小腳的代名詞。
反纏足運動及纏足風俗的結束
清朝中後期的太平天國,首先開始推行反纏足,但最後未能成功。到了清朝末期,纏足被當時的知識分子們,視為中國社會落後的象徵之一,並認為纏足造成中國婦女的柔弱,進而影響到整個民族及國家的力量,因此開始推行反纏足運動,成立許多天足會。辛亥革命後,中國的纏足風俗開始從沿海大城市消失,並逐漸影響到內陸地區,纏足風俗的完全消失,最晚則要到1940年代甚至1950年代以後。
F. 中國歷史上女性裹小腳是從什麼年代開始的
據傳是南唐後主李煜的愛好導致的,所以女性裹小腳的習俗自然是從南唐開始的。所謂裹腳就是從女性三四歲腳還柔軟的時候把腳趾向後彎曲再拿布條定型的過程,這個過程極其痛苦所以才會有“小腳一雙、淚眼一缸”這種話,幸好現在這種畸形的美已經消失了,真不知道裹了一千多年腳的女性受到了多大的痛苦。
再然後就是宋朝極其推崇裹腳,可以說就是當時創造出的三從四德徹底改變了女子的地位。尤其是後來朱熹他老人家提出來的學問更是把女德推到了風口浪尖,因此當時小腳還有一個作用就是為了限制女子出門,畢竟他們認為貞潔的女子就應該大門不出二門不邁。明清時期女子的思想禁錮越發嚴重所以裹小腳的習俗一直都在流傳,直到清朝末期西方思想進入人們的視野一些先進的大學生才開始了反抗裹腳的運動。
G. 裹腳從什麼時候開始
裹腳從宋朝五代末期開始,新中國成立後結束。裹腳也稱纏足,是中國古代的一種陋習,即把女子的雙腳用布帛纏裹起來,使其變成為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蓮。也一度成為中國古代女子審美的一個重要條件。
裹腳的來歷:裹腳也叫纏足,五代末開始盛行。從地下發掘的文物和中雀古文獻知道,五代以前男女的鞋子是同一形制,五代南唐後主李煜在位期間,一味沉緬於聲色、詩詞、歌舞之中,整日與後妃們飲酒取樂。宮中有一位叫窅娘的嬪妃,原是官宦人家女兒,後因家勢破敗,淪為金陵歌妓。她生得苗條,善於歌舞,受李煜的寵愛。李煜詔令築金蓮台,高六尺,飾以珍寶,網帶纓緩叢絡,台中設置各色瑞蓮。
令窅娘以帛纏足,屈上作新月狀,著素襪舞於蓮中,迴旋有凌雲之態。李煜擾培櫻看了,喜不自禁。此後,窅娘為了保持和提高這種舞蹈的絕技,以穩固受寵的地位,便常用白綾緊裹雙足,久而久之,便把腳裹成了紅菱型,新月型,其舞姿也更為自然,美不勝收了。時人競相仿效,五代之後逐漸形成風氣,風靡整個社會。
H. 中國女性什麼時候開始裹腳
女子裹腳最早開始於公元969-975年南唐李煜在位的時期,李後主的一個窅娘別出心裁,用帛將腳纏成新月外形在金蓮花上舞蹈取悅天子。後來這種風氣漸漸普及到了百姓人家,女子都以纏足為美。那時候嫌亂的封建文人和士大夫都有著病態的審美,視女子為玩物,賞玩女子的小腳成了一種癖好。另外,古代有著父權制社會「男尊女卑」的傳統習俗,女子裹腳之後行動不便會減少出門,所以裹腳也成為約束女子的一個重要辦法。
古代女子纏足之後,人們稱作「三寸金蓮」。這個裹滿布條的小腳成槐運為了最為隱私的部位,專供自己的男人使用。在當時,小腳是絕對不能讓其它男子看到或碰到。如果不小心被碰到,此女子會視為人生最大的恥辱。
纏小腳最早開始於公元969-975年南唐李煜在位的時期,也有鉛者梁人以為,早在公元前770-476年的戰國時期,纏小腳就已出現了,或許更早還可追索到商代。總之,纏小腳這一封建社會的惡俗具有悠久的歷史,千百年來殘害了數不清的中國婦女。可以說,纏小腳是父權制傳統下「男尊女卑」最突出的表現之一。
I. 裹腳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
關於裹腳的起源,說橡判法不一。有說始於隋朝,有說始於唐朝,還有說始於五代。有人甚至稱夏、商時期的禹妻、妲己便是小腳。可謂是眾說紛紜,莫衷一是。
裹腳也稱纏足,是中國古虛如李代的一種陋習,即把女子的雙腳用布帛纏裹起來,使其變成為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蓮」。
民國初期,孫中山就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後,進一步推行禁纏足政策。
1906年梅山地震,長輩開始同意家中小女孩不用纏足,政策得以順利推行。
孫中山總統於1912年3月11日發布《大總統令內務部通飭各省勸禁纏足文》,也就是我們平時說的「勸禁纏足文」。
J. 古代女子裹腳,這個習俗是從什麼時候開始有的
纏足是在某一時期中國古代婦女必須要經歷的一種陋習,在大概五六歲的時候,就將女孩的雙腳緊緊的被布纏裹,導致腳變的畸形無法長大,對於身體有很大的傷害,在後半生里走路都是問題,這種陋習嚴重壓迫了女性,在女性的心理和身體上都遭受到了慘痛的傷害,相當於西方的束腰。
三、元明清對裹腳的發展明朝時期正式出現了三寸金蓮的說法,也反映了當時人們對於畸形腳的審美,但是那個時候人們的思想也開放了不少,所以也有人選擇不纏足。到了清朝時期,在順治年間,曾明令禁止婦女纏腳,但是在民間百姓眼裡,這已經變成了他們的習慣,因此官府認為這也不是什麼大事就不再管,到了清朝後期,纏足又逐漸開始,直到晚清才被廢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