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跨國婚姻怎麼辦結婚證
跨國婚姻在辦理結婚證時擾慧缺,必須要帶的證件具體如下:
1、有效護照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2、本人所在國公證機碧穗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館證明的無配偶證明,或者所在國使館出具的無配偶證明;
3、外國人在中國工作的,必須持有公安機關頒發的外國人居留證。
一、跨國婚姻辦理結婚證的流程具體如下:
1、凡證件齊全,緩辯符合規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可持相關證件到涉外婚姻管理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結婚登記;
2、程序為申請;審查;登記;
3、辦理結婚證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
4、經過登記機關審核符合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雙方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
二、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護照;
2、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
綜上所述,跨國婚姻在辦理結婚證時,必須要帶的證件具體有有效護照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本人所在國公證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館證明的無配偶證明,或者所在國使館出具的無配偶證明;外國人在中國工作的,必須持有公安機關頒發的外國人居留證。
『貳』 中國人和外國人結婚怎麼領證
中國人和外國人結婚證的領取:1、男女雙方當事人須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2、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證明。3、與中國無外交關系的國家出具的有關證明,應當經與該國及中國均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使(領)館和中國駐第三國使(領)館認證,或者經第三國駐華使(領)館認證。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規定,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規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叄』 中國人和外國人結婚怎麼領證
1、國內一方需要證件和資料1)本人身份證(在有效期內,如果超過有效期,提前重新申請辦理),常住地戶口本(戶主一頁和本人一頁)。2)所在單位開取的自身情況說明(如果在學校,學校需要開取相關證明)。3)申請結婚證明書。
2、外國人需要證件和資料1)本人護照、身份證(其他可以證實身份的國籍證件)。2)公安機關給予的在國內居住的有效證件,一般是《外國人居留證》。3)外交部或駐外大使館頒發派尺的本人婚姻狀況證明。除了上述資料,雙方還要准備3張近期兩人免冠半身合影照片。
二、結婚登記的流程是什麼
1、申請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須持本人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和所在工作單位或生產大隊出具的關笑羨告於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狀況的證明,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登記的時候男女雙方必須同時在場。如果是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在實行婚前檢查的地方還應該持有醫院的婚前檢查證明。
2、審查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進行審查,查明結婚申請是否符合結婚條件,不明之處,應當向當事人詢問,必要時,可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3、登記
(1)予以登記
婚姻登記機關對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即時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離過婚的,應注銷其離婚證。但對中國公民和外國人的登記申請,應在收到申請後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涉外婚姻的結婚證須貼有男女雙方當事人照片,並加碰明蓋辦理涉外婚姻登記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記專用章。
申請結婚登記的當事人受單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獲得所需證明時,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查明確實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予以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肆』 中國人和外國人結婚怎麼領證
中國人和外國人結婚領證的流程如下:1、男女雙方當事人須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2、申請登記時,當事人須持:內地居民戶口簿、身份證;外國人本人護照、駐華使(領)館認證的無配偶證明;婚前健康檢查證明和男女雙方的照片。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
第四條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伍』 和外國人結婚怎麼辦理結婚證
可以按照以下流程領取結婚證:
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請求婚姻登記機關為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雙方應當共同向婚姻登記機關提交相應的證件和證明材料;
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的證件和證明材料審查後陵肢搭,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應當為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向雙方出具結婚證。
申請登記時,當事人須持有下列飢臘證件:
中國公民:
1、本人的戶籍證明;
2、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下同);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外國人:
1、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2、我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3、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外國僑民:
1、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者免交);
2、我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
3、本人戶口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婚姻狀況、職業、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此外,申請結婚的男女雙方,還須提交婚姻登記機關指定醫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檢查證明和男女雙方的照片。?對上述證件齊全的結婚申請,經婚姻登記機關的審查了解,符合《民法典》規定的結婚條件和中國公民不屬該規定中禁止與外國人結婚的人員,准予結婚,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
中國人與外國人領證注意事項
1、外國人簽證問題
假如他在學校,暫時不用申請新的證明。畢業後在國內找工作,用人單尺拿位會辦理簽證。如果婚後沒有找到工作,去出入境管理中心申請探親簽證。
2、在哪裡辦結婚證
在自己戶口所在地省會的民政局辦理即可,這是屬於跨國婚姻登記,最好提前詢問工作人員所需資料和注意事項,跨過婚姻不同於國內正常領證流程,所以要認真對待。
3、外國人為外籍僑民
一方為外籍僑民,必須出具本人身份證明、居留證以及所在地人民政府或者單位、公司出具的自身狀況證明。
假若雙方進行婚檢,還要提交醫院開具的婚檢報告,一般對所有資料審核無誤後,會當場頒發結婚證。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 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六條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
(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陸』 跨國婚姻怎麼辦結婚證
1、申請。到涉外婚姻管理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結婚登記。
2、審查。婚姻登記機關接受當事人的結婚申請後,應進行認真審查清悉。
3、登記。經婚姻管理登記機關審查,認為當事人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並應在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
一、外國人在中國結婚需要哪些證件?
(一)外國人在中國結婚需要哪些證件?
1.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
2.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3.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二)外國僑民所畝旦需持有的證件。
1.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的免交);
2.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
3.本人戶答耐乎口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此外,申請結婚的男女雙方,還需提交婚姻管理登記機關指定醫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檢查證明和雙方的照片。
二、辦理跨國的婚姻需要怎樣的手續
(一)申請。
凡證件齊全,符合《中國公民同外國人辦理婚姻登記的幾項規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可持上述證件到涉外婚姻管理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結婚登記。
(二)審查。
婚姻登記機關接受當事人的結婚申請後,應進行認真審查。審查內容主要有三點:
1.雙方當事人是否自願;
2.當事人雙方是否具備結婚的實質要件;
3.雙方都是外國人的,當事人還需提供本國法律在國外辦理結婚登記有效的條文,以保證我國婚姻登記的有效性。
(三)登記。
經婚姻管理登記機關審查,認為當事人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並應在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
(四)中國公民和外國人要求復婚的,按結婚的程序辦理登記。
申請結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應向婚姻管理登記機關交納婚姻證書工本費和登記手續費。所需翻譯費用由本人自付。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柒』 中國人和外國人結婚怎麼領證
中國人和外國人結婚領證余塵的流程如下:
1、男女雙方當事人須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2、申請登記時,當事人須持內地居民戶口簿、身份證,外國人本人護照、駐華使館認證的無配偶辯毀襲證明,婚前健康檢查證明和男女雙方的照片。
一攜兄、中國人和外國人結婚的條件如下:
1、中國公民同外國公民在我國境內結婚,雙方必須符合我國民法典的基本原則,實行一夫一妻制即使外國一方當事人所屬國的有關法律允許多夫或多妻的,我國也不予批准其結婚登記;
2、當事人雙方必須具備我國法律所規定的結婚的實質要件,即:雙方均無配偶,男滿22、女滿20周歲,未患有法律規定的禁止結婚或暫緩結婚的疾病,非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直系血親;
3、當事人雙方結婚,必須按照中國法律男女雙方共同向中國政府的涉外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辦理結婚登記,在我國以其他形式如宗教儀式、風俗習慣等締結的婚姻,都不為我國法律所承認和保護。
二、中國人和外國人結婚領證時外國人需要攜帶的材料如下:
1、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2、我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3、經本國外交部和我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綜上所述:中國人和外國人結婚領證時必須按照中國法律男女雙方共同向中國政府的涉外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辦理結婚登記,在我國以其他形式如宗教儀式、風俗習慣等締結的婚姻,都不為我國法律所承認和保護,雙方必須符合我國民法典的基本原則,實行一夫一妻制即使外國一方當事人所屬國的有關法律允許多夫或多妻的,我國也不予批准其結婚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