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美國結婚證能在中國離婚嗎
可以。
根據中國婚姻法的相關規定,燃族笑中國內地居民,在國外辦理結婚登記,只需符合當地婚姻登記的要求,就能夠辦理,只要不違反中國相應的婚姻法律,中國當然承認其法律效力,但因為中國相關部門無法識別其證書的真偽及效力,因此需要在當地穗隱及中國使領館辦理相應的公證和領事認證。
首先由美國公證人辦理公證手續,之後送州務卿辦公室認證,最後到中國領事館辦理認證手續。拿到中國使用,還必須辦理相關的翻譯手續。
依照國際私法,中國對婚姻糾紛,適用婚姻締結地法,即如果在那國結婚就適用那國法,如果在國外結婚,在中國訴訟,經查明符合該外國法關於結婚的規定,就認可婚姻關系成立。
只要是與中國有建交的國家,而且該國婚姻法與中皮含國沒有沖突的都承認婚姻的效力,如果在和中國沒有建交的國家登記,需要公證後經第三國使領館認證(第三國必須是同時和中國和登記國均有建交的國家),國外的登記證明都是需要經過翻譯、認證才能中國使用。
公證證明的婚姻關系,必須是我國法律所承認的婚姻關系。如:(1)經合法手續登記的婚姻;(2)1950年婚姻法頒布前建立的事實婚姻;(3)解放前的婚姻關系,包括當時存在的一夫多妻制的婚姻關系等。
2. 求告知跨 國離婚怎麼辦理
律師解答
跨國婚姻的離婚辦理方式:如果是在中國辦理協議離婚的,外國人一方應當出具本人的結婚證和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除此之外,還應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訴訟離婚的,國內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權管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十三條
在國內結婚並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婚姻締結地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婚姻締結地或者一方在國內的最後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十五條
中國公民一方居住在國外,一方居住在國內,不論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國內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權管轄。國外一方在居住國法院起訴,國內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受訴人民法院有權管轄。
什麼是跨國婚姻?跨國婚姻指婚姻超越了國界以及不同國家的人之間所結成的婚姻關系。如遇到跨國婚姻離婚,應如何辦理離婚手續?異國夫婦國內登記結婚或者異國夫婦國外登記結婚等不同的情況下,又應如何辦理?下文,小編為您詳細介紹跨國婚姻如何辦理離婚手續。
不同情形下離婚手續的辦理:
【一】中國夫婦一方在外
在國內登記結婚的夫妻,因各種原因一方出國後,在國外不能回國,如何辦理離婚手續?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這樣的情況下,即使夫妻兩人就離婚已能達成一致意見,也不能通過民政部門辦理登記手續,只能通過法院解決婚姻關系。
應在哪兒起訴?
中國夫婦一方居住在國外(包括出國探親、考察和學習),一方居住在國內,不論哪一方要求離婚,均應向國內的一方戶籍所在地或居所地法院起訴。
如國外的丈夫(妻子),向其現居住地法院起訴,妻子(丈夫)根據情況准備採取必要的法律步驟時,由我國駐外使領館給予必要的協助。
如雙方各自向其居住地法院起訴,則我國有關法院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3條第1款予以處理: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兩種情況解決方式不同
(一)雙方協商一致
國外一方,委託國內的朋友或律師作為其訴訟代理人代為訴訟。需填寫固定格式的授權委託書、離婚意見書(一般我駐外使、領館有相關格式文本)、寫好的授權委託書、離婚意見書需經我國駐外使、領館認證。
與此同時,國內一方向其所在地的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可在訴狀上寫明已基本就離婚問題協商一致的事實,以求得法院及早開庭,迅速、快捷地解決。
(二)雙方不能協商一致
國內一方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提交結婚證、原告身份證、對方國外的住址,以及其他相關證據。
法院審查立案後,一般會詢問原告是否能與被告達成協議事宜,若不能,或被告杳無音信,法院會一級級將訴訟文書轉到外交部,通過「外交途徑」等方式送達。可能會出現兩種情況:
其一:對方收到法院傳票後,作出答辯,法院擇日開庭,裁決是否判離;
其二:對不在我國領域內居住的被告,法院經用公告方式送達訴狀或傳喚,公告期滿不應訴,法院缺席判決後,仍應將裁判文書公告送達。自公告送達裁判文書滿6個月的次日起,經過30日的上訴期當事人沒有上訴的,一審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通常,如果是缺席判決,法院一般僅就人身關系作出裁決,而對於財產部分,一般不予處理。
【二】異國夫婦國內登記結婚
即一方為中國公民,一方為外國公民,在我國境內登記結婚,如何離婚。
異國夫婦離婚在哪兒起訴?
異國夫婦離婚,既可以在我國起訴,也可以在會受理此離婚案件的外國起訴。雙方要求在我國境外離婚的,當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該法院依法決定。
雙方要求在我國境內離婚的,應由國內一方住所地法院管轄,根據相關涉外婚姻規定和《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向有關法院提出離婚訴訟。具有管轄權的中級人民法院,可受理此類離婚訴訟。
兩種情況解決方式不同
(一)雙方協商一致
如果國外一方能回國,雙方到當事的涉外婚姻管理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如果國外一方不能回國,國內一方在其住所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基本程序和步驟與以上情況相同。
(二)雙方不能協商一致
國內一方將結婚證、公證書、自己身份證、對方身份材料(護照、結婚登記時填寫的申報表等)相關證據材料遞交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法院經審查立案後,送達應訴通知,擇日開庭,基本程序和步驟同上。
【三】異國夫婦國外登記結婚
一方為中國公民,一方為外國公民,在國外登記結婚,如何離婚?這樣的情況就多出了「認證」程序。
首先,須將國外頒發的婚姻注冊證書,在所在國公證後,再到我駐該國使、領館進行認證,然後在國內立案。
如果雙方均在中國,或雖然國外方在所在國,但不予配合,難點在於公證、認證的進行和解決。
將結婚注冊證書公證、認證後,再連同其他訴訟材料遞交法院立案。雙方協商一致離婚,一般可很快審結;若一方不同意,或沒有回應,訴訟時間將進一步延長。
注意事項:
外國法院的離婚判決書在我國生效須先申請
對外國法院涉及中國公民的離婚判決,須由我國人民法院對外國法院離婚判決,裁定承認後,才在我國生效。
如果作出判決的國家,與我國有司法協助協議,按協議的規定申請承認。與我國沒有訂立司法協助協議的外國法院作出的離婚判決,中國籍當事人須向我國法院申請承認。
由申請人住所地的中級人民法院受理,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法院受理,申請人不在國內的,由申請人原國內住所地中級人民法院受理。
國內受理法院,作出的裁定是終審裁定不得上訴。
3. 在國外領的結婚證在國內怎麼離婚
不知你們是在國內領取的結婚證還是國外,這有不同的解決辦法的,如果是國內領取的,可以選擇兩種方式 辦理離婚手續 。 (一)協議離婚的情形:如果是 雙方協議離婚 ,雙方應到中國居民常住 戶口所在地 的 婚姻登記機關 辦理離婚登記 。辦理離婚登記的中國居民應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2、本人的結婚證;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 離婚協議書 。離婚協議書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意思表示,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處理等協議事項。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二)訴訟離婚的情形: 1、如果雙方不回國辦理的話,可選擇在國外訴訟離婚,但該判決須得到中國法院承認。 2、在中國離婚訴訟的情形: 《 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三條規定,對於不滾鄭在我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由 原告住所地 人民法院管轄 ;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即與外國人離婚,可向本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租搭如果由中國人民法院受理,則適用中國法律。境外一方所寄交的訴訟文書須經駐在國或當地的公證機關公證,並經我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司法機關認可的其他機構出具的證明,人民法院才能受理和審理。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弊備拿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二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一)未達成離婚協議的; (二)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 (三)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