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在中國內地為什麼很少見到人們使用支票
因為在中國內地由於網銀,支付寶等現代快捷支付的應用,使大眾的支付越來越便捷,使用支票這種方式也就越來越少了。要使用支票,要隨帶著空白支票和印章、密碼器等簽發支票的工具。填寫支票時要蓋章、編寫密碼。收款方還要到銀行審核提示付款,所以不如移動支付方便。
拓展資料
支票
支票(Cheque)是出票人簽發的,委託辦理支票存款業務的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同樣支票制度也適用匯票的有關規定,所以,我們只介紹針對支票不同於匯票的特殊規定。
支票的特徵表現在:其一,支票是委付證券,但支票的付款人比較特殊,必須是有支票存款業務資格的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其二,我國的支票只有即期支票,支票無承兌制度。
支票記載事項包括:絕對記載事項、相對記載事項、非法定記載事項。我國《票據法》和《支付結算辦法》規定兩項絕對記載事項可以通過出票人以授權補記的方式記載其中包括:支票的金額、收款人名稱,注意未補記前不得使用。
(一)絕對記載事項:①表明「支票」字樣;②無條件支付委託;③確定的金額;④付款人辯芹名稱;⑤出票日期;⑥出票人簽章。是票據法規定必填的記載事項如欠缺某一項記載事項則該票據無效。
(二)相對記載事項:①付款地(如果支票上未記載付款地的,則付款地為付轎基款人的營業場所)②出票地(支票上未記載出票地的,則出票人的營業場所、住所、經常居住地為出票地)。是指票據法規定應當記載而沒有記載,如未記載可以通過法律規定進行推定而不會導致票據無效。
(三)非法定記載事項:①支票的用途;②合同編號;③約定的違約金;④管轄法院等等。非法定記載事項並不發生支票上的效閉灶謹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