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外資在中國市場高調投資,對哪些行業刺激最大
㈡ 當前情況下,外商在我國投資有哪些新變化
2014年11月4日,國家發改委發布《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投資目錄》」)修訂稿,公開徵求意見。《投資目錄》作為中國政府外商直接投資管制的核心文件,明確規定了鼓勵類、限制類的外商投資項目以及禁止外商投資的領域,並就特別行業規定了外商投資的股比限制及其與中國企業的合作模式。自1995年頒布之後,《投資目錄》每隔幾年修訂一次,此為《投資目錄》的第六次修訂,也是歷次修訂中修改規模較大的一次。
自2013年7月中美重啟雙邊投資協肢沖沒定實質性問題談判以來,進一步擴大中國對外投資開放領域、減少外商投資領域管制一直是雙方的重要議題。在此國際環境下,上海自由貿易區率先參考國際通行的負面清單做法,制定《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即負面清單)以取代《投資目錄》,在負面清單中列明區內對外商投資項目採取的歷納限制或禁止性措施。2013年負面清單初次發布之時,幾乎涵蓋了2011年《投資目錄》中對外商投資的全部限制政策,在外國投資者對此略感失望之際,2014年7月上海自貿區再次修改負面清單,將限制類和禁止類的產業從190條減少至139條。但是由於放寬力度有限且負面清單僅適用於上海自貿區,市場一直期待外商投資准入領域會有更進一步的深度改革。
此次徵求意見稿似乎回應了市場的期待,雖然尚未採用負面清單的形式,但《投資目錄》對外商投資准入領域的放寬力度遠超上海自由貿易區的負面清單。本次修訂鼓勵外商投資先進製造業、現代服務業、科技研發等領域,對於不涉及國家經濟安全或公共利益的行業傾向於從依賴政府調控轉為交給市場之手調節。整體而言,鼓勵類項目刪減調整幅度不大,限制類條目大幅縮減(從79條減少到35條),且諸多領域放開了外資股比限制(「合作」、「合資」條目數從43條減少到11條,「中方控股」條目數從44條減少到32條)。其中,值得關注的部分行業外商投資准入政策變化如下:
製造業
本次徵求意見稿中,製造業開放的力度較為顯著。現行《投資目錄》中限制類的製造業條目被大幅刪減,包括飲料製造業、化學原料及化學品製造業、化學纖維製造業、通用設備製造業、專用設備製造業(武器彈葯製造除外,屬於禁止類)、交通運輸設備製造業、通訊設備、計算機及其他電子設備製造業在內的條目幾乎被完全刪除。前述行業由此將被調整為允許類,外國投資者將可以在這些領域進行投資,其投資方式及持股比例亦不受限制。
醫葯醫療行業
在本次徵求意見稿中,醫葯行業政策也有較大變化。2011年《投資目錄》中限制類列明的產能過剩的葯品生產(如多種維生素、鈣劑)、麻醉葯品及一類精神葯品原料葯生產等被刪除,歸為允許類,這也是政府希望通過市場自主調控產業發展的體現。
但另一方面,我們注意到政府對醫療機構的監管趨嚴。在2007年《投資目錄》中,醫療機構為限制類產業,投資形式亦限於合資合作,隨後在現行2011年《投資目錄》中被調整為允許類。然而,在實踐中,設立外商獨資的醫療機構依然困難重重。雖然目前上海自貿區在此方面有所突破,允許設立外商獨資醫療機構,且行業內放開醫療機構外資限制的熱議不斷,本次《投資目錄》修訂稿中將醫療機構再次被列入限制類,並且將其投資形式限於合作,意味著對外商投資醫療機構的限制短期內不會放開。
汽車行業
在現行的2011年《投資目錄》中,汽車電子裝置製造與研發領域多屬於鼓勵類,但某些投資其方式限於合資或合作,例如汽車電子匯流排網路技術、電動助力轉向系統電子控制器、嵌入式電子集成系統等。目前的徵求意見稿已刪除了前述產業中關於投資方式的限制,即外資可以在上述領域成立外商獨資或合資企業,不再有中資參股或參與合作的要求。
但是徵求意見稿首次將汽車整車、專用汽車和摩托車製造明確列為限制類,並規定中方股比不低於50%,同一家外商可在國內建立兩家(含兩家)以下生產同類(即乘用車類、商用車類和摩托車類)整車產品的合資企業,但如與中方合資夥伴聯合兼並國內其他汽車生產企業可不受兩家的限制判寬。徵求意見稿的上述限制幾乎與2004年頒布的《汽車產業發展政策》中的相關表述完全一致,但未將農用運輸車的製造納入限制類。
汽車整車製造在2007年的《投資目錄》中列為鼓勵類外商投資項目,而2011年版的《投資目錄》中已從鼓勵類中移出成為允許類項目,根據《汽車產業發展政策》進行管理。而此次將其明確歸為限制類,反映了監管部門逐步收緊外商投資整車製造產業的趨勢以及對自主品牌汽車產業發展的支持。另一方面,從徵求意見稿來看,近年來備受矚目的關於放開整車合資股比限制的問題可能將暫時擱置。
通信、互聯網
總體而言,國家對通信、互聯網等領域新興業務的發展持鼓勵態度。本次徵求意見稿中取消了對增值電信領域電子商務的股權比例限制,這可能與國家主推電子商務發展的政策有關。目前,上海自貿區負面清單規定電子商務領域外商投資比例最高可達55%,上海自貿區外的地區是否亦將遵從55%的外資股比上限或是全面放開外資限制還有待《投資目錄》正式頒布並實施後檢驗。
同時,新興的物聯網業務,即物聯網技術開發與應用,也被納入鼓勵類。該等修改符合中國政府希望在移動互聯網時代在物聯網相關技術領域獲得領先地位的政策導向。對於可能屬於物聯網領域的技術,例如車聯網、可穿戴移動技術以及智能電網技術等,未來投資這些技術的開發與應用的外國投資者將可能享受到投資審批的便利及稅收方面的優惠政策。
而另一方面,與之前的出版業外資政策一致,網路出版服務在本次徵求意見稿中被明確列為禁止類。該等調整並不令人意外,因為文化部、新聞出版署2005年頒布的《關於文化領域引進外資的若干意見》中亦明確禁止外商投資互聯網出版業務。
基礎設施、房地產
對比2011年《投資目錄》,本次徵求意見稿取消了地鐵、房地產領域對外商投資的限制。具體而言,鼓勵類中的城市地鐵、輕軌等軌道交通的建設和經營不再有中方控股的限制,如果此次調整最終實施,外資有望在中國獨資建設並運營地鐵、輕軌線路。另外,徵求意見稿中將房地產業從限制類調整為允許類,不再限制外國投資者在中國進行土地成片開發以及建設和運營高檔賓館、寫字樓、國際會展中心。
教育
與其他行業的放開趨勢相反,本次徵求意見稿中,整體教育行業對外資的限制更加嚴格。高等教育機構、育幼機構均被新增為限制類,且投資模式限於合作並由中方主導;而原來屬於限制類的普通高中教育機構的投資模式同樣要求由中方主導。義務教育機構被列為禁止類,未來外國投資依然難以涉足中國基礎教育。
服務業
鼓勵類中的會計和審計在現行2011年《投資目錄》中有「限於合作、合夥」的投資形式要求,但在本次徵求意見稿中,上述要求被刪除。這意味著外國投資者將可在中國設立獨資的會計師事務所,提供會計和審計服務。
對娛樂業的限制也進一步放開。鼓勵類中的演出場所經營不再有中方控股的限制,而大型主題公園的建設及經營、娛樂場所經營也從限制類中刪除,成為允許類的項目。
但部分服務行業的外資政策卻呈現了相反的趨勢,比如法律咨詢和文物拍賣。在2011年《投資目錄》中,法律咨詢屬於限制類;而在本修訂稿中,中國法律事務咨詢明確被列為禁止類,將中國入世承諾和關於外國律師事務所駐華代表機構監管法規中的規定明確化。此外,經營文物拍賣的拍賣企業、文物商店也被明確列為禁止類。
㈢ 外資大量進入中國市場,有哪些行業將受到外資看好
全球寬松貨幣,股市將迎來牛市
我們預期2020年會有大牛市,有可能類似於2007年,牛市的假設基礎是全球性的通脹抬升。體現為各國寬松貨幣導致流動性的溢出,尤其是負利率國家,這些畝擾國家的通脹率已經姍姍來遲,但是不會不來。而又因為利差的出現,資金可能從負利率國家溢出,進入到正常利率的國家。簡單理解,我國是3%的銀行借貸利率,歐元是負利率,為什麼不借歐元到中國來吃利息呢?這,就是輸入性通脹現象。那麼我們會不會繼續降低我們的利率,來減少利差呢?降低利率,就是寬松。也是有利於股市。在2004-2006,美聯儲連續加息,2006-2007,我國央行也是連續加息。但貨幣政策緊縮沒有導致流動性減少,輸入性通脹和油價都出現了一起飛的局面。2020年,很有可能也會上演。因為現階段經濟繁榮的基礎條件是存在的。尤其是當貿易摩擦已經向好,全球再無跨國投資的憂慮之時,很多事都會水到渠成。腦子轉得慢,真要趕不上這種轉變。
㈣ 外資投資中國,主要是投資哪些領域
房地產,中國房價上漲快,傻子都知道
人民幣,人民幣6年間漲了百分之25,穩賺不賠
礦業,資源產業,世界投資,不解釋
生產制姿悄造業,中國廉價勞動力,不解釋
廢物利用,中國自己不利用,當然別人就用了,尤其是日本人
旅遊業,事實,很多東西都是外國人資助的,尤其是佛教旅遊勝地(誰讓日本人也信佛呢脊嘩)
主要就這些了櫻冊行吧,要說高科技術,我真沒看出來,投資高科技術用膝蓋想都應該去美國(誰讓美國對這方面投資特別大呢)
㈤ 中國28個產業,外資控制了21個
中國拚命將血汗錢買入不斷貶值的美債歐債,美歐闊佬們拿著中國的錢幹了什麼呢?他們在處心積慮地收購中國核心資產。等於中國借錢給美歐以便美歐闊佬將中國收購。同時美歐對中國苛刻無禮,天天指責中國,煽動周邊小國欺凌中國,瓜分中國領土。同時還一再要求中國繼續多借錢。
從香港聯交所的公開資料可以查到,無論是工行、建行、中行三大行;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三桶油;移動、聯通、電信三大電信。還是中煤、中鋁、中國神華等資源性企業。中國各種壟斷性國營企業,各行各業的龍頭企業的十大股東中,差不多一半是美國的企業、基金。
高盛之於工行,美鋁之於中鋁,美國人用美元買中國企業股票,中國賣股票收美元買美國國債。
截至2010年底,美國企業、基金和個人投資者擁有中國A股股票價值1000多億美元,在香港上市的H股股票價值約2000億美元,在美國上市的中國企業股票價值約300億美元,合計3300億美元。
據商務部《跨國公司在中國報告》顯示,在輕工、化工、醫葯、機械、電子等重要行業中,跨國公司子公司所生產的產品己占據國內1/3以上的市場份額。美國標准普爾500企業在中國的分支每年就用這樣方式從中國賺取超過8百億美元,按其14倍的歷史平均市盈率,其在中國的資產價值約11000億美元。加上其他中小企業在中國投資,美國企業在中國擁有的資產價值,高達15000億美元。
再次,超過一萬億美元的美歐熱錢潛伏在樓市、高利貸等市場。
綜合算來,西方列強在中國埋伏下的錢,已經超過了中國外儲。他們並不顯富,而是讓中國去露富,並裝可憐從中國騙錢。目的就是為了有一天時機成熟就做空中國,讓中國傾刻間變得一無所有一窮二白。
請看外資掌控下的中國市場
據《中國產業地圖》(中國並購研究中心)一書指出,中國每個已開放產業的前5名都由外資公司控制,在中國28個主要產業中,外資在21個產業中擁有多數資產控制權。
啤酒行業:60多家大中型企業只剩下青島和燕京兩個民族品牌,其餘全部合資;
玻璃行業:最大的5家已全部合資;
電梯行業:最大的5家均為外商控股,佔全國產量的80%以上;
家電行業:18家國家定點企業中11家合資;
化妝品:被150家外資企業控制;
醫葯行業:20%為外商控制;
汽車工業:外國品牌占銷售額90%!
在感光材料行業,美國柯達於1998年僅出資 3.75億美元就實行在華全行業並購,2003年又收購了樂凱20%國有股,已佔有中國感光材料市場至少50%的份額,富士公司對中國市場的佔有率超過25%。
據國家工商總局調查:美國微軟佔有中國電腦操作系統市場的95%,
瑞典利樂公司佔有中國軟包裝產品市場的95%,
法國米其林佔有中國子午線輪胎市場的70%;
在手機行業、電腦行業、IA伺服器、網路設備行業、計算機處理器等行業,跨國公司均在中國市場佔有絕對壟斷地位。
在高科技領域:如手機行業,由於本土企業上游技術、關鍵零部件乃至生產線大部分從跨國公司購買,跨國公司早已從中賺夠了。近期跨國公司開始採用低價策略,擠壓國內手機廠商的利潤空間,意在趕盡殺絕。國內手機行業除了自有品牌外沒有核心部件的核心技術,2005年以來全部虧損,市場佔有率嚴重萎縮,紛紛退出市場。
在流通領域,佔有主導份額的大型超市領域,外資控制的比例已高達80%以上,中國零售企業只能在中低端市場經營。隨著外資的延伸,低端市場也將面臨逐漸萎縮的危險。零售業是最能吸納勞動就業人口的領域,任由外國的「資金密集型」企業前來掌控。業內有人指出:流通渠道可以控制工業命脈,如果放任外資企業佔領我國的流通渠道,中國的企業終將淪為國外流通企業貼牌產品的加工車間。
我國具有戰略意義的輪胎工業,多半失去了自主性,被控制在外國人手裡。剩下的幾家國有大中型企業中,條件較好的也被外商盯上。我國最大的輪胎生產企業——上海輪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與世界最大的輪胎跨國公司法國米其林簽署了《諒解備忘錄》,雙方共同組建輪胎合資公司,由法方控股70%;截至2000年,外商獨資與已被外商控股的輪胎企業,其能力與產量已佔我國輪胎70%以上。
除電力,軍工等極少數國家核心行業以外,外資在我國水泥行業(建材業)、鋼鐵行業(黑色金屬治煉及壓延加工業)、汽車行業(交通運輸設備製造業)、橡膠行業、機械製造行業(普通機械、專用設備、電氣設機械及器材、電子及通信設備、儀器儀表及文化、辦公用機械製造業)、石化行業(石油加工及煉焦業、化學原料及化學製品、化學纖維製造業)、玻璃行業、釀酒行業(飲料製造業)、醫葯行業(醫葯製造業)、電子及通信設備製造業、供水供氣行業(電力、煤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煤炭行業(煤炭采選業)、日用化妝品行業(化學製品製造業)、食品行業(食品加工業)、造紙行業(造紙及印刷品業等行業)、紡織行業、建築業、傢具製造業、文教體育用品製造業、皮革、毛皮、羽絨、塑料製造業、工藝品及其製造業等行業中,都佔有較高股權和市場控制權,經濟刺激計劃和巨大需求給予了外資豐厚的回報,充分享受了我國經濟高速成長所帶來的好處和便利。
(1)水泥行業:2009年全國水泥行業總產能16億噸,外資控制產能5、6億噸以上,控制力及總產能佔30-40%以上。拉法基收購四川雙馬、瑞安建業後,佔西南四省18%以上份額;華新水泥被瑞士Holicm收購,占華中10-20%份額;摩根斯坦利收購山水集團30%股權後,環渤海市場份額第一;愛爾蘭CRH收購吉林亞泰後,獲取東北市場;產銷量全國第一的海螺水泥,外資利用香港主板控股25%,此外,亞洲水泥、山水水泥、華潤水泥在香港主板上市,部分股權被港資和外資控制……
(2)機械行業:2008年,機械行業總產值佔GDP比重約為12%,外資股權控制率為35.2%,總體控制力度達40%以上,機械製造業5大細分行業中,儀器儀表製造業外資市場佔有率最高,超過60%,金屬製品業為37%,電氣機械及器材製造業32%,通用設備製造業、專用設備製造業約為30%。凱雷收購徐工85%股權,起重機和壓路機占國內市場50%以上,國內136種工程機械產品,徐工佔一半以上;國內裝載機行業排名第7的山工機械被卡特彼勒全資收購,新加坡豐隆、美國高盛、美國國泰持有國內最大的獨立柴油引擎製造商玉柴股份51%的股權;無錫威孚是國內柴油燃油噴射系統最大廠商,德國博世持有其67%的股權;韓國全資的斗山工程機械8年在中國挖掘機市場佔有率名列第一,銷售額已達徐工的1/3;西北軸承佔中國鐵路貨車軸承25%的市場,90年代末,德國舍弗勒利用西北軸承陷入困境,與其合資成立富安捷鐵路軸承,將其市場爭壓過來,後全資收購;瑞典SKF全資收購皮爾軸承;無錫軸承、煙台軸承被美國TIMKEN全資收購,並控股襄軸集團;全國化工設備第一生產基地,錦西化機透平廠被西門子控股70%的股權;德國ZF集團收購全國齒輪行業排名第二的杭州齒輪廠70%的股權;美國迦納基金控股沈陽機床30%的股權;英國特雷克斯收購北方股份25%的股權,北方股份是中國最大的礦用汽車開發和生產基地;玉柴機械占據國內小挖機9.3%的市場份額,美國漢鼎收購其43%的股權……
(3)汽車行業:外國品牌銷售佔90%以上,雖然外資股權佔比不超過50%,但無論技術、品牌還是研發等,外資實際控制力均高達60-70%以上。一汽大眾、上海大眾、東風、華晨、上海通用、長安福特、北汽現代、北京吉普、廣州本田、廣州豐田、天津一汽豐田、長安雪鐵龍等中國汽車銷量最大的公司,外資股權均為50%,不包括外資中小企業,外商在華投資和合資控制的53家大型汽車公司,銷售額1萬億元以上,占汽車市場總銷售額的6、7成以上;此外,在中國汽車零部件市場已佔有60%以上的份額;而在汽車電子、發動機零部件和摩托車配件等高技術含量領域,外資控制企業亦高達70%以上;汽車製造行業橡膠輪胎,法國米其林和新加坡佳通輪胎等外商獨資和已被外商控股的輪胎企業,其產能與產量已佔我國輪胎佔有中國汽車輪胎市場80%以上……
(4)鋼鐵行業:2008年,鋼鐵行業總產值佔GDP比重約為 6%,由於國家對鋼鐵行業並購有控制,阿塞洛-米塔爾、俄羅斯、必和必拓等大量外資覬覦中國鋼鐵行業紛紛受挫,即使這樣,外資對我國鋼鐵行業的股權控制度仍超過10%,市場控制度超過12%,如阿塞洛?米塔爾收購華菱鋼鐵33%股權;德意志銀行和阿塞洛?米塔爾收購中國東方鋼鐵47%的股權(河北津西鋼鐵 29%股權);法國聖戈班收購徐鋼100%的股權;美國凱雷收購江都鋼管49%股權;中信泰富持有大冶特鋼28%的股權;此外,香港主板上市的鞍鋼、馬鋼股份、重慶鋼鐵,14%、22%、30%的股權被摩根大通等外資和港資控制;唐山國豐鋼鐵,香港中港占股51%;港資占股65%的內地在香港上市公司開源控股分別收購日照鋼鐵、日照型鋼30%的股權,收購日照軋鋼25%的股權,後與山鋼重組……
外資大規模並購國內鋼鐵業不成,再生一計,必和必拓和巴西淡水河谷等國際礦山巨頭利用手中掌握的鐵礦石資源,不斷漲價,對鋼鐵行業進行合圍。
可以想像,在鋼鐵行業產能過剩2億噸,行業分散度高,眾多中小或民營鋼企面臨淘汰和對資金的需求情況下,外資受歡迎的程度會有多高;可以預見,不久的將來,外資繞過國家設置的重重限制,不少鋼企,將再次落入外資控制之中。
(5)石化行業:2008年,石化行業總產值佔GDP比重約為10%,國家對外資准入石化產業有所限制,即使這樣,除海外上市外,外資繞過重重障礙,通過來華設廠,並購等手段,石化行業外資股權控制度已達18%,市場控制度為20-30%,化學原料和化學製品製造業,外資市場控制度27%,石油加工、煉焦及核料加工業為13%。
如中石油2000年在紐約、香港上市,外資與港資占股11%,海外融資額29億美元,9年時間,向海外分紅派息竟然高達119億美元,分紅派息竟為融資額 4倍;中石化2000年在紐約、倫敦、香港三地上市,目前外資與港資占股19%;中海油2001年在紐約、香港上市,旗下中海油服外資與港資占股目前高達 34%,另外,中海油、上石化、吉化等紐交所海外上市公司也被外資部分控股,黑石持有中化集團子公司中國藍星20%的股權。
國內原油和化工產品供不應求。如2009年,我國累計進口原油2.04億噸,首次突破2億噸,同比增長13.9%;液化天然氣累計進口553.2萬噸,同比大幅增長 65.8%;口硫磺1216.7萬噸,同比增長44.6%;進口甲醇528.8萬噸,同比大幅增長268.8%。僅2009年一年的進口量就比 2005年至2008年四年的進口總量還要多,占國內消費32%,由於國外甲醇產品大量湧入國內市場,國內裝置大面積關停,平均產能發揮率不足40%。;我國累計進口聚乙烯756.1萬噸,同比大幅增長64.8%,占國內消費的48.7%,進口聚氯乙烯195.5萬噸,同比大幅增長73.5%;進口精對苯二甲酸(PTA)508萬噸。此外,國內農葯進口量巨大,許多精細化工品,國內甚至無法生產。
國際能源化工巨頭紛紛在華投資。BP在華投資45億美元,殼牌17億美元,拜爾投資31億美元,擁有12家獨資或合資企業。埃克森美孚、殼牌、BP計劃再投110億美元。拜爾已投產5大乙烯合資企業:巴斯夫/揚子石化投資60萬噸乙烯項目,截止2007年,巴斯夫在中國投入已超過200億元人民幣,中國銷售總額達到36億歐元以上;BP/上海石化90萬噸乙烯、埃克森美孚/福建煉化、沙特阿美60萬噸乙烯、殼牌/中海油的南海80萬噸乙烯,埃克森美孚/廣州石化改擴建(1000萬噸煉油,100萬噸乙烯)等項目正在建設中。另外,BP在四川建醋酸廠(占國內市場30%),在珠海建PTA基地。歐美跨國公司在洗滌用品、塗料、生物制葯等下游領域佔有巨大份額,有的已形成壟斷外資……在石油化工領域的市場控制力度,在20-30%以上。
(6)玻璃行業,最大的5家已全部合資,外資控制度為40%以上。英國皮爾金頓購入耀華玻璃19%的股份;中國玻璃港交所上市,皮爾金頓等外資大股東控制 40%股份;瑞信等外資控制浙江玻璃33%的股份,洛陽玻璃,外資和港資持有50%的股份;如果算上港資,中國玻璃、浙江玻璃等港資與外資占股均在65% 以上;A股上市的福耀玻璃,港資三益發展為第一大股東,持有22.5%的股份;金剛玻璃,港資龍鉑投資持有17%的股份;港資信義玻璃,自2004年以來一直為中國汽車玻璃最大出口商;1985年起,聖戈班在中國設立代表處,現已在中國設立50餘家企業,其中製造企業40多家,分布在成都、馬鞍山、杭州、常州、湛江、牡丹江、鄭州等地;業務包括平板玻璃、玻璃包裝、高功能材料等。在中國的員工數量超過15000人,2005年銷售額4億歐元。最近4年,聖戈班在華銷售額年增54%……
在第一產業,外資四大糧商ABCD威脅4000萬豆農生產,種植大豆賴以生存的無數豆農,年年賠本,不得不改種其它經濟作物,造成2000萬豆農集體「下崗」事件,2.3億民工,或許從中能發現許多豆農的身影。
大量豆油油榨企業倒閉,由於「大豆危機」,2004-2005年,1000多家內資榨油企業構成的「中國大豆軍團」,瞬間煙消雲散,隨後倒閉率達90%以上,導致10多萬人失業。
在第二產業,日用品和化妝品行業,外資品牌占市場份額的60%以上,寶潔每招收一名員工,就意味著中國原洗滌劑企業有2~3名員工下崗……
在食品飲料業,機械製造業,建築業,鋼鐵行業,水泥行業,石化行業,玻璃行業,家電行業,釀酒行業,紡織行業,造紙行業,供水供氣行業,印刷包裝業幾乎囊括所有的第二產業,由於外資生產效率普遍比內資要高,且極端盤剝人力成本,外資的每一次並購,都意味著大批人失業,外資的每一次投資,都意味著同行業競爭對手大多數職工失業下崗,擠佔了無數工作崗位……
在第三產業,外資大型連鎖超市每一次選址開張,對方圓兩公里的中小型零售商店和門面都是一次集體毀滅性的打擊,慘淡經營,或失業,或改作別的生意,從而擠占其它行業工作崗位……
㈥ 【工商注冊】疑問,外資在國內開辦企業有行業限制嗎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負面清單」又縮短了!新版清單列出122項特別管理措施,其中,有限制性措施85條,禁止性措施37條。據統計,2015版「負面清單」比2014年版減少17條,新版「負面清單」統一適用於上海、廣東、天津、福建4個自貿試驗區。
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
一、農、林、牧、漁業
(一)
種業
1.禁止投資中國稀有和特有的珍貴優良品種的研發、養殖、種植以及相關繁殖材料的生產(包括種植業、畜牧業、水產業的優良基因)。
2.禁止投資農作物、種畜禽、水產苗種轉基因品種選育及其轉基因種子(苗)生產。
3.農作物新品種選育和種子生產屬於限制類,須由中方控股。
4.未經批准,禁止採集農作物種質資源。
(二)
漁業捕撈
5.在中國管轄水域從事漁業活動,須經中國政府批准。
6.不批准以合作、合資等方式引進漁船在管轄水域作業的船網工具指標申請。
二、采礦業
(三)
專屬經濟區與大陸架勘探開發
7.對中國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的自然資源進行勘查、開發活動或在中國大陸架上為任何目的進行鑽探,須經中國政府批准。
(四)
石油和天然氣開采
8.石油、天然氣(含油頁岩、油砂、頁岩氣、煤層氣等非常規油氣)的勘探、開發,限於合資、合作。
(五)
稀土和稀有礦采選
9.禁止投資稀土勘查、開采及選礦;未經允許,禁止進入稀土礦區或取得礦山地質資料、礦石樣品及生產工藝技術。
10.禁止投資鎢、鉬、錫、銻、螢石的勘查、開采。
11.禁止投資放射性礦產的勘查、開采、選礦。
(六)
金屬礦及非金屬礦采選
12.貴金屬(金、銀、鉑族)勘查、開采,屬於限制類。
13.鋰礦開采、選礦,屬於限制類。
14.石墨勘查、開采,屬於限制類。
三、製造業
(七)
航空製造
15.干線、支線飛機設計、製造與維修,3噸級及以上民用直升機設計與製造,地面、水面效應飛機製造及無人機、浮空器設計與製造,須由中方控股。
16.通用飛機設計、製造與維修限於合資、合作。
(八)
船舶製造
17.船用低、中速柴油機及曲軸製造,須由中方控股。
18.海洋工程裝備(含模塊)製造與修理,須由中方控股。
19.船舶(含分段)修理、設計與製造屬於限制類,須由中方控槐搏帆股。
(九)
汽車製造
20.汽車整車、專用汽車製造屬於限制類,中方股比不低於50%;同一家外商可在國內建立兩家(含兩家)以下生產同類(乘用車類、商用車類)整車產品的合資企銀物業,如與中方合資夥伴聯合兼並國內其他汽車生產企業可不受兩家的限制。
21.新建純電動乘用車生產企業生產的產品須使用自有品牌,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已授權的相關發明專利。
(十)
軌道交通設備製造
22.軌道交通運輸設備製造限於合資、合作(與高速鐵路、鐵路客運專線、城際鐵路配套的乘客服務設施和設備的研發、設計與製造,與高速鐵路、鐵路客運專線、城際鐵路相關的軌道和橋梁設備研發、設計與製造,電氣化鐵路設備和器材製造,鐵路客車排污設備製造等除外)。
23.城市軌道交通項目設備國產化比例須達到70%及以上。
(十一)
通信設備製造
24.民用衛星設計與製造、民用衛星有效載荷製造須由中方控股。
25.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及關鍵件生產屬於限制類。
(十二)
礦產冶煉和壓延加工
26.鎢、鉬、錫(錫化合物除外)、銻(含氧化銻和硫化銻)等稀有金屬冶煉屬於限制類。
27.稀土冶煉、分離屬於限制類,限於合資、合作。
28.禁止投資放射性礦產冶煉、加工。
(十三)
醫葯製造
29.禁止投資列入《野生葯材資源保護管理條例》和《中國稀有瀕危保護植物名錄》的中葯材加工。
30.禁止投資中葯飲片的蒸、炒、炙、煅等炮製技術的應用及中成葯保密處方產品的生產。
(十四)
其他製造業
31.禁止投資象牙雕刻、虎骨加工、宣紙和墨錠生產等民族傳統工藝。
四、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
(十五)
原子能
32.核電站的建設、經營,須由中方控股。
33.核燃料、核材料、鈾產品以及相關核技術的生產經營和進出口由具有資質的中央企業實行專營。
34.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才可從事放射性固體廢物處置活動。
(十六)
管網設施
35.城市人口50萬以上的城市燃氣、熱力和供排水管網的建設、經營屬於限制類,須由中方控股。
36.電網的建設、經營須由中方控股。
五、批發和零售業
(十七)
專營及特許經營
37.對煙草實行專營制度。煙草專賣品(指卷煙、雪茄煙、煙絲、復烤鉛雹煙葉、煙葉、卷煙紙、濾嘴棒、煙用絲束、煙草專用機械)的生產、銷售、進出口實行專賣管理,並實行煙草專賣許可證制度。禁止投資煙葉、卷煙、復烤煙葉及其他煙草製品的批發、零售。
38.對中央儲備糧(油)實行專營制度。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具體負責中央儲備糧(含中央儲備油)的收購、儲存、經營和管理。
39.對免稅商品銷售業務實行特許經營和集中統一管理。
40.對彩票發行、銷售實行特許經營,禁止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發行、銷售境外彩票。
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
(十八)
道路運輸
41.公路旅客運輸公司屬於限制類。
(十九)
鐵路運輸
42.鐵路干線路網的建設、經營須由中方控股。
43.鐵路旅客運輸公司屬於限制類,須由中方控股。
(二十)
水上運輸
44.水上運輸公司(上海自貿試驗區內設立的國際船舶運輸企業除外)屬於限制類,須由中方控股,且不得經營以下業務:(1)中國國內水路運輸業務,包括以租用中國籍船舶或者艙位等方式變相經營水路運輸業務;(2)國內船舶管理、水路旅客運輸代理和水路貨物運輸代理業務。
45.船舶代理外資比例不超過51%。
46.外輪理貨屬於限制類,限於合資、合作。
47.水路運輸經營者不得使用外國籍船舶經營國內水路運輸業務,經中國政府許可的特殊情形除外。
48.中國港口之間的海上運輸和拖航,由懸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船舶經營。外國籍船舶經營中國港口之間的海上運輸和拖航,須經中國政府批准。
(二十一)
公共航空運輸
49.公共航空運輸企業須由中方控股,單一外國投資者(包括其關聯企業)投資比例不超過25%。
50.公共航空運輸企業董事長和法定代表人須由中國籍公民擔任。
51.外國航空器經營人不得經營中國境內兩點之間的運輸。
52.只有中國指定承運人可以經營中國與其他締約方簽訂的雙邊運輸協議確定的雙邊航空運輸市場。
(二十二)
通用航空
53.允許以合資方式投資專門從事農、林、漁作業的通用航空企業,其他通用航空企業須由中方控股。
54.通用航空企業法定代表人須由中國籍公民擔任。
55.禁止外籍航空器或者外籍人員從事航空攝影、遙感測繪、礦產資源勘查等重要專業領域的通用航空飛行。
(二十三)
民用機場與空中交通管制
56.禁止投資和經營空中交通管制系統。
57.民用機場的建設、經營,須由中方相對控股。
(二十四)
郵政
58.禁止投資郵政企業和經營郵政服務。
59.禁止經營信件的國內快遞業務。
七、信息傳輸、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
(二十五)
電信傳輸服務
60.電信公司屬於限制類,限於中國入世承諾開放的電信業務,其中:增值電信業務(電子商務除外)外資比例不超過50%,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須為依法設立的專門從事基礎電信業務的公司,且公司中國有股權或者股份不少於51%。
(二十六)
互聯網和相關服務
61.禁止投資互聯網新聞服務、網路出版服務、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網路文化經營(音樂除外)、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互聯網公眾發布信息服務(上述服務中,中國入世承諾中已開放的內容除外)。
62.禁止從事互聯網地圖編制和出版活動(上述服務中,中國入世承諾中已開放的內容除外)。
63.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與外國投資者進行涉及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業務的合作,應報經中國政府進行安全評估。
八、金融業
(二十七)
銀行業股東機構類型要求
64.境外投資者投資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為金融機構或特定類型機構。具體要求:
(1)外商獨資銀行股東、中外合資銀行外方股東應為金融機構,且外方唯一或者控股/主要股東應為商業銀行;
(2)投資中資商業銀行、信託公司的應為金融機構;
(3)投資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合作)聯社、村鎮銀行的應為境外銀行;
(4)投資金融租賃公司的應為金融機構或融資租賃公司;
(5)消費金融公司的主要出資人應為金融機構;
(6)投資貨幣經紀公司的應為貨幣經紀公司;
(7)投資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應為金融機構,且不得參與發起設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
(8)法律法規未明確的應為金融機構。
(二十八)
銀行業資質要求
65.境外投資者投資銀行業金融機構須符合一定數額的總資產要求,具體包括:
(1)外資法人銀行外方唯一或者控股/主要股東、外國銀行分行的母行;
(2)中資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合作)聯社、村鎮銀行、信託公司、金融租賃公司、貸款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境外投資者;
(3)法律法規未明確不適用的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境外投資者。
66.境外投資者投資貨幣經紀公司須滿足相關業務年限、全球機構網路和資訊通信網路等特定條件。
(二十九)
銀行業股比要求
67.境外投資者入股中資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等銀行業金融機構受單一股東和合計持股比例限制。
(三十)
外資銀行
68.除符合股東機構類型要求和資質要求外,外資銀行還受限於以下條件:
(1)外國銀行分行不可從事《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允許經營的「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代理收付款項」、「從事銀行卡業務」,除可以吸收中國境內公民每筆不少於100萬元人民幣的定期存款外,外國銀行分行不得經營對中國境內公民的人民幣業務;
(2)外國銀行分行應當由總行無償撥付營運資金,營運資金的一部分應以特定形式存在並符合相應管理要求;
(3)外國銀行分行須滿足人民幣營運資金充足性(8%)要求;
(4)外資銀行獲准經營人民幣業務須滿足最低開業時間要求。
(三十一)
期貨公司
69.期貨公司屬於限制類,須由中方控股。
(三十二)
證券公司
70.證券公司屬於限制類,外資比例不超過49%。
71.單個境外投資者持有(包括直接持有和間接控制)上市內資證券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過20%;全部境外投資者持有(包括直接持有和間接控制)上市內資證券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過25%。
(三十三)
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
72.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屬於限制類,外資比例不超過49%。
(三十四)
證券和期貨交易
73.不得成為證券交易所的普通會員和期貨交易所的會員。
74.不得申請開立A股證券賬戶以及期貨賬戶。
(三十五)
保險機構設立
75.保險公司屬於限制類(壽險公司外資比例不超過50%),境內保險公司合計持有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股份不低於75%。
76.申請設立外資保險公司的外國保險公司,以及投資入股保險公司的境外金融機構(通過證券交易所購買上市保險公司股票的除外),須符合中國保險監管部門規定的經營年限、總資產等條件。
(三十六)
保險業務
77.非經中國保險監管部門批准,外資保險公司不得與其關聯企業從事再保險的分出或者分入業務。
九、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三十七)
會計審計
78.擔任特殊普通合夥會計師事務所首席合夥人(或履行最高管理職責的其他職務),須具有中國國籍。
(三十八)
法律服務
79.外國律師事務所只能以代表機構的方式進入中國,在華設立代表機構、派駐代表,須經中國司法行政部門許可。
80.禁止從事中國法律事務,不得成為國內律師事務所合夥人。
81.外國律師事務所駐華代表機構不得聘用中國執業律師,聘用的輔助人員不得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
(三十九)
統計調查
82.實行涉外調查機構資格認定製度和涉外社會調查項目審批制度。
83.禁止投資社會調查。
84.市場調查屬於限制類,限於合資、合作,其中廣播電視收聽、收視調查須由中方控股。
85.評級服務屬於限制類。
(四十)
其他商務服務
86.因私出入境中介機構法定代表人須為具有境內常住戶口、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
十、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
(四十一)
專業技術服務
87.禁止投資大地測量、海洋測繪、測繪航空攝影、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地形圖、世界政區地圖、全國政區地圖、省級及以下政區地圖、全國性教學地圖、地方性教學地圖和真三維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編制,區域性的地質填圖、礦產地質、地球物理、地球化學、水文地質、環境地質、地質災害、遙感地質等調查。
88.測繪公司屬於限制類,須由中方控股。
89.禁止投資人體幹細胞、基因診斷與治療技術開發和應用。
90.禁止設立和運營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機構。
十一、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
(四十二)
動植物資源保護
91.禁止投資國家保護的原產於中國的野生動植物資源開發。
92.禁止採集或收購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
十二、教育
(四十三)
教育
93.外國教育機構、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單獨設立以中國公民為主要招生對象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不包括非學制類職業技能培訓)。
94.外國教育機構可以同中國教育機構合作舉辦以中國公民為主要招生對象的教育機構,中外合作辦學者可以合作舉辦各級各類教育機構,但是:
(1)不得舉辦實施義務教育和實施軍事、警察、政治和黨校等特殊領域教育機構;
(2)外國宗教組織、宗教機構、宗教院校和宗教教職人員不得在中國境內從事合作辦學活動,中外合作辦學機構不得進行宗教教育和開展宗教活動;
(3)普通高中教育機構、高等教育機構和學前教育屬於限制類,須由中方主導(校長或者主要行政負責人應當具有中國國籍,在中國境內定居;理事會、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的中方組成人員不得少於1/2;教育教學活動和課程教材須遵守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
十三、衛生和社會工作
(四十四)
醫療
95.醫療機構屬於限制類,限於合資、合作。
十四、文化、體育和娛樂業
(四十五)
廣播電視播出、傳輸、製作、經營
96.禁止投資設立和經營各級廣播電台(站)、電視台(站)、廣播電視頻率頻道和時段欄目、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廣播電視發射台、轉播台〔包括差轉台、收轉台〕、廣播電視衛星、衛星上行站、衛星收轉站、微波站、監測台〔站〕及有線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等),禁止從事廣播電視視頻點播業務和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安裝服務。
97.禁止投資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公司。
98.對境外衛星頻道落地實行審批制度。引進境外影視劇和以衛星傳送方式引進其他境外電視節目由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指定的單位申報。
99.對中外合作製作電視劇(含電視動畫片)實行許可制度。
(四十六)
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金融信息
100.禁止投資設立通訊社、報刊社、出版社以及新聞機構。
101.外國新聞機構在中國境內設立常駐新聞機構、向中國派遣常駐記者,應當經中國政府批准。
102.外國通訊社在中國境內提供新聞的服務業務須由中國政府審批。
103.禁止投資經營圖書、報紙、期刊、音像製品和電子出版物的出版、製作業務;禁止經營報刊版面。
104.中外新聞機構業務合作、中外合作新聞出版項目,須中方主導,且須經中國政府批准(經中國政府批准,允許境內科學技術類期刊與境外期刊建立版權合作關系,合作期限不超過5年,合作期滿需延長的,須再次申請報批。中方掌握內容的終審權,外方人員不得參與中方期刊的編輯、出版活動)。
105.禁止從事電影、廣播電視節目、美術品和數字文獻資料庫及其出版物等文化產品進口業務(上述服務中,中國入世承諾中已開放的內容除外)。
106.出版物印刷屬於限制類,須由中方控股。
107.未經中國政府批准,禁止在中國境內提供金融信息服務。
108.境外傳媒(包括外國和港澳台地區報社、期刊社、圖書出版社、音像出版社、電子出版物出版公司以及廣播、電影、電視等大眾傳播機構)不得在中國境內設立代理機構或編輯部。如需設立辦事機構,須經審批。
(四十七)
電影製作、發行、放映
109.禁止投資電影製作公司、發行公司、院線公司。
110.中國政府對中外合作攝制電影片實行許可制度。
111.電影院的建設、經營須由中方控股。放映電影片,應當符合中國政府規定的國產電影片與進口電影片放映的時間比例。放映單位年放映國產電影片的時間不得低於年放映電影片時間總和的2/3。
(四十八)
非物質文化遺產、文物及考古
112.禁止投資和經營文物拍賣的拍賣企業、文物購銷企業。
113.禁止投資和運營國有文物博物館。
114.禁止不可移動文物及國家禁止出境的文物轉讓、抵押、出租給外國人。
115.禁止設立與經營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機構。
116.境外組織或個人在中國境內進行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和考古調查、勘探、發掘,應採取與中國合作的形式並經專門審批許可。
(四十九)
文化娛樂
117.禁止設立文藝表演團體。
118.演出經紀機構屬於限制類,須由中方控股(為本省市提供服務的除外)。
119.大型主題公園的建設、經營屬於限制類。
十五、所有行業
(五十)
所有行業
120.不得作為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從事經營活動。
121.《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的禁止類以及標注有「限於合資」、「限於合作」、「限於合資、合作」、「中方控股」、「中方相對控股」和有外資比例要求的項目,不得設立外商投資合夥企業。
122.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外國投資者對上市公司的戰略投資、境外投資者以其持有的中國境內企業股權出資涉及外商投資項目和企業設立及變更事項的,按現行規定辦理。
查詢各地區業務請點擊:長沙公司注冊,南京公司注冊,蘇州公司注冊
工商注冊多少錢?找曼德企服放心,公司代辦安全高效,稅務顧問專業,曼德企服一站式服務專家。
㈦ 外資進入國內投資最先利得的行業是
食品飲笑臘料、家電。外資進入國內,投資最先利得的行業是食品飲料、家電,因為該類行判升冊業是人們生活的必需品,每天都是不可或缺的。外資是指依照我國有關法律規定,在我國境內設立的由外國投資者獨自掘宏投資經營的企業。
㈧ 外商在我國投資有哪些具體的行業是禁止投資的
一、農、林、牧、漁業
1.我國稀有的珍貴優良品種的養殖、種植(包括種植業、畜牧業、水產業的優良基因)。
2.轉基因植物種子生產、開發。
3.我國管轄海域及內陸水域水產品捕撈。
二、採掘業
1.放射性礦產的勘查、開采、選礦。
2.稀土勘查、開采、選礦。
三、製造業
(一)食品加工業
我國傳統工藝的綠茶及特種茶加工(名茶、黑茶等)。
(二)醫葯製造業
1.列入國家保護資源的中葯材加工(麝香、甘草、黃麻等)。
2.傳統中葯飲片炮製技術的應用及中成葯秘方產品的生產。
(三)有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放射性礦產的冶煉、加工。
(四)武器彈葯製造業。
(五)其他製造業:
1.象牙雕刻;
2.虎骨加工;
3.脫胎漆器生產;
4.琺琅製品生產;
5.宣紙、墨錠生產;
6.致癌、致畸、致突變產品和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產品生產。
四、電力、煤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電網的建設、經營。
五、交碼逗通運輸、倉儲及郵電通信業:
1.空中交通管制公司;
2.郵政公司。
六、金融、保險業:期貨公司。
七、社會服務業:
1.國家保護的野生動植物資源開發。
2.動植物自然保護區的建設、經營。
3.博彩業(含賭博類跑馬場)。
4.色情業。
八、歷派教育、文化藝術及廣播電影電視業:基礎教育(義務教育)機構。
1.圖書、報紙、期刊的出版、總發行和進口業務。
2.音像製品和電子出版物的出版、製作、總發行和進口業務。
3.新聞機構
4.各級廣播電台(站)、電視台(站)、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發射台、轉播台、廣播電視衛星、衛星上行站、衛星收轉站、微波站、監測台、有線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
5.廣播電視節目製作、出版、發行及播放公司。
6.電影製片、發行公司.
7.錄像放映公司。
九、其他行業:危害軍事設施安全和使用效能的項目。
十肢模賀、國家和我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規定禁止的其他產業。
㈨ 中外合資的企業有哪些
問題一:我國的中外合資企業有哪些? 中外合資企業唬的是了,如平安保險,娃哈哈,一汽大眾,上海大眾,廣州本田等等,各個行業都多的是,汽車行業最多
問題二:什麼是外資企業? 外資企業,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規定,在中國境內設立的,由中國投資者和外國投資者共同投資或者僅由外國投資者投資的企業。
(二)外資企業的種類
外資企業是一個總的概念,包括所有含有外資成分的企業。依照外商在企業注冊資本和資產中所佔股份和份額的比例不同,以及其態芹他法律特徵的不同,可將外資企業分為三種類型:
1.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其主要法律特徵是:外商在企業注冊資本中的比例有法定要求;企業採取有限責任公司的組織形式。故此種合營稱為股權式合營。
2.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其主要法律特徵是:外商在企業注冊資本中的份無強制性要求;企業採取靈活的組織管理、利潤分配、風險負擔方式。故此種合營稱為契約式合營。
3.合資企業。其主要法律特徵是:企業全部資本均為外商擁有。
二、外資企業的概念與我國的外資企業立法
(一)外資企業的概念
外資企業是指有關外資企業組織和活動的行為規范的法律、法規的總稱,是由眾多的有關外資企業的立法規范形成的一個法律體系。其主要內容包括外資企業的組織形式、設立與登記程序、法律地位、投資關系、法律文件、中外雙方的權利義務、組織機構、經營管理、勞動關系、稅收、外匯管理、解散與清算等。
(二)我國的外資企業立法
我國的外資企業立法是伴隨著我國的改革和對外開放政策而逐步建立並不斷完善的,至今已形成較為完備的外資企業立法體系,其中重要的法律、法規有: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外資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關於鼓勵外商投資的規定、外資企業實施細則、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合營各方出資的若干規定及其補充規定等。
三、外資企業的法律保護及管轄
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外資企業不僅受中國法律保護,而且受中國法律管轄。外資企業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不得損害中國的社會公共利益,國家有關機關依法對外資企業實行管理和監督。為了保護外資企業的合法權益,國家對合營企業和外資企業不實行國有化和徵收。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實行徵收,並給予相應補償。
外資企業的概念和種類
(一)外資企業的概念
外資企業,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規定,在中國境內設立的,由中國投資者和外國投資者共同投資或者僅由外國投資者投資的企業。
(二)外資企業的種類
外資企業是一個總的概念亮型,包括所有含有外資成分的企業。依照外商在企業注冊資本和資產中所佔股份和份額的比例不同,以及其他法律特徵的不同,可將外資企業分為三種類型:
1.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其主要法律特徵是:外商在企業注冊資本中的比例有法定要求;企業採取有限責任公司的組織形式。故此種合營稱為股權式合營。
2.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其主要法律特徵是:外商在企業注冊資本中的份無強制性要求;企業採取靈丹的組織管理、利潤分配、風險負擔方式。故此種合營稱為契約式合營。
3.合資企業。其主要法律特徵是:企業全部資本均為外商擁有。
外資企業的概念與我國的外資企業立法
(一)外資企業的概念
外資企業是指有關外資企業組織和活動的行為規范的法律、法規的總稱,是由眾多的有關外資企業的立法規范形成的一個法律體系。其主要內容包括外資企業的組織形式、設立與登記程序敬閉猜、法律地位、投資關系、法律文件、中外雙方的權利義務、組織機構、經營管理、勞動關系、稅收、外匯管理、解散與清算等。
(二)我國的外資企業立法
我國的外資企業立法是伴隨著我國的改革和對外開放政策而逐步建立並不斷完善的,至今已形成較為完備的外資企業立法體系,其中重要的法律、法規有: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外資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中外合資經營......>>
問題三:中外合資醫葯企業有哪些 韓美..中美史克
問題四:外企包含哪些性質的企業? 外商投資企業都包括包括:
1、中外合資 2激中外合作 3、外資企業 4、外商投資企業投資。
問題五:中外合營企業和中外合作企業有什麼區別? 中外合營企業,又稱契約式合營企業。它起初是廣東省結合本省情況,對舉辦合資經營企業這種利用外資方式加以靈活運用的一種變通形式,後來逐漸擴展到福建等省市。它在法律地位與組織形式上與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基本相同,但在具體做法上有以下特點:
①開辦時中方一般只以土地使用權投資,外方則以實物或現金投資;
②不以貨幣計算與確定合營各方的投資比例和股權比例,各方義務、權利和利潤分配份額等,由各方根據不同情況和條件,協商一致後寫進合同;
③企業盈利按合同規定在合營各方之間進行分配,虧損一般由外方承擔,以其投入的現金或實物為限;
④合同期滿或提前解散時的剩餘財產,均無償歸屬於中方,而不在合營各方之間進行分配。採用這種合營方式,就中國方面來說可以解決資金不足的困難,就外國方面來說,在收回投資之前一般可分得更多的利潤,雙方都有利可圖,而且審批程序和手續也比較簡便,因此發展得較快。截至1985年,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尚未立法,除在納稅方面適用《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外,其他方面參照《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舉辦中外合營企業是利用外資的一種重要形式。採用這種方式,投資的風險由合營各方共同承擔,中國方面不負直接還本付息責任,更重要的是由於合營各方利益緊密相關,外國合營者同樣關心企業的經營效果。
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是以確立和完成一個項目而簽訂契約進行合作生產經營的企業;是一種可以有股權,也可以無股權的合約式的經濟組織。合作方的權利和義務,包括投資或者合作條件、收益或者產品分配、風險和虧損的分擔、經營管理的方式和合作企業終止時財產的歸屬等事項,均由中外合作者共同協商,制定合作協議、合同,並在合作企業合同中加以約定。合作雙方簽署的合同,經審批機關批准後。受國家法律保護,雙方均應按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
合作經營企業一般可分為兩類:
1、具備法人資格的合作經營企業
具備法人資格的合作經營是指合作各方共同設立具有獨立財產權,法律上有獨立的人格,能以自己名義行使民事權和訴權的合作經營實體。這類企業為有效地實現合作開發的項目,經過合作方協商,訂立企業章程,建立獨立的企業組織,成立董事會作為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並以其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中外合作各方以其投資或者合作條件為限對企業承擔責任。在國際上,這種合作經營的方式是屬於合夥經營的范疇;合夥人以提供的合作條件為限承擔責任,為有限合夥。在我國,考慮到具備法人資格的合作企業的責任形式,只要符合《公司法》的規定,可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
2、非法人的合作經營企業
與具有法人資格的合作經營企業相反,不已具有法人資格的合作經營企業本身沒有獨立的財產所有權,只有管理權和使用 權。合作經營企業一旦發生法律訴訟,合作經營各方以各自的身份承擔法律責 任。不具法人資格的合作企業的合作各方,無論出資或是提供其他物料、工業產權作為合作條件;均為合作各方分別所有,經過雙方商定也可以共有(其中包括部分分別所有、部分共有)。該類企業經營積累的財產;按國家法律規定歸合作雙方共有。企業的管理可以雙方共同成立聯合管理機構,也可以委託的形式,委託合作經營的一方負責、這類性質的合作經營,國際上通常為無限合夥,合作經營各方以無限責任的形式承擔民事責任。
問題六:怎樣才能知道哪些公司是外資企業 20分 你說的這個公司,應該不是注冊地在中國境內的,這種公司不屬於外資企業,而屬於境外公司。境外公司的調查,首先要搞清楚其注冊地在哪個國家,再通過該國的商業登記部門才能查詢到公司信息。但是境外對公司的登記制度一般較為鬆散(國外的公司都是成立容易運營難),所以想真的查到也很難。建議以後如果遇到該類公司招聘,著重對其提供的職位合法性和合理性先作判斷(一般做跨境勞務輸出或者是勞務派遣的公司,都會在勞動局進行備案),所以你可以從勞動局入手去確認。再有就是,公司跟你簽訂合同的時候,你先不要簽,找個律師看看合同內容,也可以一定程度上避免上當(騙子公司的合同都是有漏洞的律師可以看出來)。
這樣可以么?
問題七:中外合資企業集團是什麼意思 中外合資企業集團也就是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是指依照中國有關法律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與中國公司、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共同舉辦的合營企業,即兩個以上不同國籍的投資者,根據《合資法人《公司法》和(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共同投雞設立,共同經營,共負盈虧,擔當風險的有限責任公司。 (港、澳、台參照)
問題八:有哪些企業是中外合作經營 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是指中國合作者與外國合作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規定,在中國境內共同舉辦的,按合作企業合同的約定分配收益或者產品、分擔風險和虧損的企業。其特點是:
1.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屬於契約式的合營企業。中外合作者的投資或者提供的合作條件,不折算成股份,即各方的投資不作價、不計股,中外合作者按何種比例進行收益或者產品的分配、風險和虧損的分擔,由合作企業合同約定。換言之,合作企業合同是企業成立的基本依據,合營各方的權利義務不是取決於投資比例與股份,而是取決於合作企業合同的約定。這同中外合資經營企業這種股權式的合營企業是有明顯區別的。所以,合作企業稱為契約式合營,而合資企業稱為股權式合營。
2.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的組織形式具有多樣化的特點,即中外合作者可以共同舉辦具有法人資格的合作企業,也可以共同興辦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合作企業。換言之,合作企業既可以是法人企業,也可以是非法人企業,而中外合資經營企業都具有法人資格。
3.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的組織機構與管理方式具有靈活多樣的特徵。既可以是董事會制,也可以是聯合管理委員會制,還可以是委託第三方管理。
4.中外合作經營企業一般採取讓外方先行回收投資的做法,外方承擔的風險相對較小,但合作期滿,企業的資產均歸中方所有。
例一:1980年瑞士Sehindler電梯公司建立的中國第一家工業合資企業,2002年2月收購了其合資企業的合作夥伴,使歷史悠久的中國迅達電梯有限公司成為其全資擁有的子公司;
例二:2000年9月10日,北京日化二廠向外界正式宣布:已經與寶潔(中國)有限公司達成協議,提前終止「熊貓」商標的使用合同,收回合資使用已屆6年的「熊貓」品牌。而在此之前的2000年6月,這家擁有「熊貓」品牌50年使用權的跨國公司已經提前終止了與北京日化二廠的合資合作――一家合資企業變成了一家外商獨資企業。
例三,有媒體報道,日用化工巨頭―― 寶潔集團下屬的多家合資企業的控股比例最近發生了急劇變化,外方投資者極力想把中方的股份降到最低。在寶潔的一家合資廠, 中方股份從最初的50%降到了目前的1%,而且這l%也是在中方的再三要求下被象徵性地保留下來的。
問題九:有哪些外資企業 數不勝數,簡要列舉大陸的知名外企及招聘職位如下: 沃爾瑪:世界五百強(按營業額)第一名,正在招聘搬運工人和收銀員。 通用電氣:世界五百強(按資產總額)第一名,正在招聘保安員和倉管員。 豐田汽車:世界第一的汽車製造商,正在招聘生產線上擰螺絲的工人。 肯德基:世界第一的快餐店,招聘服務員。 葡京賭場:世界賭城的老大哥,招聘荷官(莊家)。 雷曼兄弟銀行:158年的資深投資銀行,正在招聘中國區總經理。因為它剛剛破產了,需要一個新的總經理來處理破產事宜。 零售業:麥德龍、家樂福、家得寶、 汽車業:本田、鈴木、通用汽車、大眾、寶馬、賓士 IT業:IBM、SAP、DELL、HP、microsoft、 製造業:三菱、富士、卡西歐、施樂、LG、三星、現代、大宇等 食品餐飲:可口可樂、百事可樂、麥當勞、肯德基、必勝客、達能、王老吉(香港)、大家樂(香港) 金融業:AIG/AIU/AIA、美林、高盛、JP摩根、花期銀行、匯豐銀行等 服務業:葡京賭場(澳門)、各外資大酒店、
問題十:中外合資企業的所有制性質是什麼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是指中國合營者與外國合營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規定,在中國境內共同投資、共同經鼎、並按投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的企業。
企業 投資 經營 企業性質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亦稱股權式合營企業。它是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同中國的公司、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在中國境內共同投資舉辦的企業。其特點是合營各方共同投資、共同經營、按各自的出資比例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各方出資折算成一定的出資比例,外國合營者的出資比例不低於25%,否則不能享受外商投資優惠政策。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是中國利用外商直接投資各種方式最早興辦和數量最多的一種。目前在吸收外資中還佔有相當比重。中方的投資者不能是個人,必須是企業、法人及其他經濟組織,外方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如果有限公司被外商並購,經過特批,中方投資者可以是自然人。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特點
⑴合營企業是經中國 *** 批准設立的中國法人,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和行政法規,並受中國的法律和行政法規的保護.
⑵合營企業的一方為期不我國合營者,另一方為外國合營者.
⑶合營企業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
⑷中外合營各方共同投資,共同經營,按各自的出資比共擔風險,共負盈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