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被拘留了如何保釋出來
拘皮信留保釋方式包括:
1、保證人保釋。保證人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出具保證書保釋行為人;
2、保證金保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交納保證金並且出具保證書後保釋。
一、拘留的條件包括:
1、正在預備犯罪、實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2、被害人坦晌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3、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4、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保釋的流程包括:
1、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
2、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審的申請書後,應當在規定期限之內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復。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的,應當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檢察院檢察長或者人民法院院長批准;
3、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綜上所述,保證人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出具保證書保釋行為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交納保證金並且出具保證書後保釋都是保釋的方法,拘留後應當在24小時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司法拘留作為限制人身自由的一項強制措施,屬於執行工作中的重大事項,應當經過三名以上執行員討論,報本院院長批准,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三、治安拘留有案底嗎?
治安拘留不是刑事犯罪,不會記錄個人檔案,是沒有記錄的。治安拘留是行政處罰之一,也稱為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機關對於違反了行政法律規范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內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種處罰措施。其期限為1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一種處罰,也是行政處罰中最為嚴厲的處罰之一。我國的行政拘留,主要為治安拘留。由於它是一種嚴厲的行政處罰,因此法律對這一處罰的規定也是嚴格的,只有公安機關才能實施,其他任何行政機關無權實施。拘留地點為治安拘留所。
案底一般指某人過去犯法或犯罪行為的記錄。又稱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在我國法律中一般指有過刑事犯罪前科的檔案記錄,而該犯罪檔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門保存。
15天以下的拘留只會在你當時被拘留的所在地的公安分局(區、縣級)有備案,但是其它地區查不到;五年不再違法的話就自動消除。治安管理處罰的警告、拘留、罰款不記錄檔案,只有刑事處罰才進入檔案留下案底,具體可到公安部門查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燃信輪訟法》
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第六十八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② 保釋需要什麼條件
中國沒有保釋制度,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在刑事案件的偵察公訴審判執行全過程中,可以取保的只有兩種制度,一是取保候審,二是保外就醫。而此二種制度都是在執行之前的階段可以使用的,在執行階段,被判處徒刑的已決犯可以在監外執行刑罰的,一是緩刑;二是暫予監外執行;三是假釋。我國沒有保釋制度,只有假釋。假釋只適用於已經執行一部分刑罰的犯罪分子。在監獄執行的人,不能保釋,只能假釋,是否能夠假釋要符合假釋的條件。1、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執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據有關司法解釋,所謂特殊情況是指有國家政治、國防、外交等方面特殊需要的情況。2、對累犯以及因故意殺人、強奸、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釋。3、對犯罪分子決定假釋時,應當考慮其假釋後對所居住社區的影響。③ 中國有保釋金制度嗎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制度滿足什麼條件才能保釋
中國有保釋金制度,在我國的刑法當中把這種制度稱之為取保候審。因為我國的刑法當中有一個很明確的原則“無罪推定”,即任何人在沒有審判之前應該按照無罪的結果來推定。所以一個人如果涉嫌犯罪,情節並不嚴重,且不具備很強的社會危害性,以及其他特殊情況的時候,就可以採取取保候審的制度。以下小編就跟大家聊一聊這個制度。
一、刑法中關於取保候審的規定:按照我國的刑事訴訟法規定:對於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或者判處有期徒刑以上的徒刑,通過監視居住不至於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可以採取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的方式。由公檢法機關對被告人採取取保候審,被告人需要提供保證人擔保或者交納保證金。
我國法律的目的是懲前毖後,治病救人,對於一些輕微犯罪人員最主要的目的是通過教育能夠讓他們改過自新,所以取保候審是一種比較人性化的制度。大家如何看待這項制度的,歡迎在評論區留言交流。
④ 中國有保釋制度嗎
中國的保釋制度被稱之為取保候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與國外的保釋制度相比,中國的取保候審制度有其自身的特點。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取保候審是指公檢法三機關在刑事訴擾搜訟中,依法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交納保證金,擔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偵查和審判,隨傳隨到的一種強制方法。這種強制措施既可以不羈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其照顧家庭或者從事原來的工作租塌和勞動,為社會做一些有益的事情,又可以使他們感到國家和社會對他們的關懷,還可以減少國家用於在押人犯的生活、管理費用等項開支,從而減輕羈押場弊李圓所的工作壓力。
⑤ 什麼是保釋國內怎麼保釋
法律分析:保釋即取保候審,是指對於可能判處較輕刑罰,社會危險性較小或存在疾病等犯罪嫌疑人採取的一項措施,保釋後犯罪嫌疑人就可以回到家中等待案件的進一頃鋒扒步處理,不用被採取羈押措施。在我國取保候審需要經人民法院等批准後,繳納相應的保證金或提供保證人後,就可以辦理取雀昌保候審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基鎮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第六十八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第七十一條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案件情況,責令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項或者多項規定: (一)不得進入特定的場所; (二)不得與特定的人員會見或者通信; (三)不得從事特定的活動; (四)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保存。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兩款規定,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證金,並且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 對違反取保候審規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⑥ 保釋人需要走什麼流程
保釋的流程一般如下: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提出保釋申請;
2、人民法唯散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依法作出決定;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最後獲得保釋。
保釋即取保候審,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後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八條人民法院、人鎮山野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第九十五條犯罪御喊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後,人民檢察院仍應當對羈押的必要性進行審查。對不需要繼續羈押的,應當建議予以釋放或者變更強制措施。有關機關應當在十日以內將處理情況通知人民檢察院。
⑦ 保釋需要什麼條件
在我國大陸法律中沒有保釋的說法,我們稱之為「取保候審」。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法院、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在辦理案件過程中,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依申請或職權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辦理取保候審: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4、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法院、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保證金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的一種擔保形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若沒有違反取保候審的規定,在變更其他強制措施或取消強制措施後,收取保證金的司法機關應當依法退還的保證金。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