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國省會城市名稱有哪些
北京市 京--北京 ;上海市 --上海 ;天津市 --天津 ;重慶市 --重慶 ;黑龍江省 --哈爾濱 ;
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 ;河南省-- 鄭州 ;山東省--濟南 ;山西省--太原 ;安徽省--合肥 ;
吉林省 --長春; 遼寧省 --沈陽 ;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 ;河北省 --石家莊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 ;甘肅省-- 蘭州 ;青海省--西寧 ;陝西省 --西安 ;
湖南省--長沙;湖北省--武漢 ;江蘇省--南京 ;四川省--成都; 貴州省--貴陽 ;
雲南省--昆明 ;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 ;西藏自治區-- 拉薩 ;浙江省--杭州;
江西省--南昌 ;廣東省--廣州 ;福建省--福州 ;台灣省--台北 ;海南省 --海口 ;
香港特別行政區-- 香港; 澳門特別行政區-- 澳門。
2. 中國省會城市有哪些
中國省會城市有:石家莊市、太原市、沈陽市、南京市、杭州市等等。
1、石家莊市
石家莊,簡稱「石」,舊稱石門,是河北省省會,國務院批復確定的中國京津冀地區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總面積14464平方千米(含辛集市),建成區面積338.16平方千米。
2、太原市
太原市,山西省轄地級市,簡稱「並(bīng)」,古稱晉陽,別稱並州、龍城,是山西省省會、太原都市圈核心城市,國務院批復確定的中國中部地區重要的中心城市。
3、沈陽市
沈陽市,簡稱「沈」,古稱奉天、盛京,是遼寧省省會、副省級市、特大城市、沈陽都市圈核心城市,國務院批復確定的東北地區重要的中心城市、先進裝備製造業基地和國家歷史文化名城。
4、南京市
南京市,簡稱「寧」,古稱金陵、建康,是江蘇省會、副省級市、特大城市、南京都市圈核心城市,國務院批復確定的中國東部地區重要的中心城市、全國重要的科研教育基地和綜合交通樞紐。
5、杭州市
杭州,簡稱「杭」,古稱臨安、錢塘,是浙江省省會、副省級市、杭州都市圈核心城市,國務院批復確定的浙江省經濟、文化、科教中心,長江三角洲中心城市之一。
3. 省會城市有哪些呢
省會城市有濟南,鄭州,南京,沈陽,合肥,杭州等。
省會,或稱省治、治所,古稱「首邑」。清代稱為省城,為省的行政中心。中國的省會為國家一級行政區,一般為省的政治、經濟、科教、文化、交通中心,正式文件中的自治區、直轄市和特別行政區的行政中心並不稱作省會。
省會的意思
除了上述省份和省會之外,我國還有四個直轄市,分別是北京、上海、天津、重慶。直轄市,是中國行政區劃之一,行政地位與省、自治區、特別行政區相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省級行政區,是直接由中央人民政府所管轄的建制市。
省會在一個省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像一些重要的單位都在省會。並且省會交通便利,四通八達,同時在各個方面也會受到政策的傾斜。一般也是航空、鐵路的交通樞紐,地理位置也非常的優越。
中國的省會大部分都是一個省的領頭羊,個個的驚艷。像四川的成都,湖北的武漢,湖南的長沙,浙江的杭州等等,哪一個不是經濟中心,又是旅遊勝地呢?但並不是所有的省會城市都那麼耀眼,也有一些省會城市很沒「存在感」,常常被兄弟城市搶了風頭,說起來也是很委屈。
4. 中國34個(省會)大城市分別是什麼
我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省會城市列表如下:
1.北京市
北京
2.天津市
天津
3.上海市
上海
4.重慶市
重慶
5.河北省
石家莊
6.山西省
太原
7.陝西省
西安
8.山東吵蔽哪省
濟南
9..河南省
鄭州
10.遼寧省
沈陽
11.吉林省
長春
12.黑龍江省
哈爾濱
13.江蘇省
南京
14.浙江省
杭州
15.安徽省
合肥
16.江西省
南昌
17.福建省
福州
18.湖北省
武漢
19.湖南省
長沙
20.四川省
成都
21.貴州省
貴陽
22.雲南省
昆明
23.廣東省
廣州
24.海南省
海口
25.甘並信肅省升碼
蘭州
26.青海省
西寧
27.台灣省
台北
28.內蒙古自治區
呼和浩特
29.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烏魯木齊
30.西藏自治區
拉薩
31.廣西壯族自治區
南寧
32.寧夏回族自治區
銀川
33.香港特別行政區
香港
34.澳門特別行政區
澳門
5. 中國34個(省會)大城市分別是什麼
在這些社會中的大城市,主要包括了石家莊,太原,西安,濟南,鄭州,沈陽長春哈爾濱南京杭州合肥南昌福州武漢長沙成都貴陽昆明廣州等城市
6. 中國的省會城市有哪些
中國的省會城市有遼寧的沈陽,吉林的長春,黑龍江的哈爾濱。內蒙古的呼和浩特,山西的太原,河北的石家莊,山東省濟南市,河南省鄭州市,湖北省武漢市,江蘇省南京市,安徽省合肥市,浙江省杭州市江西省南昌市,福建省福州市,廣東省廣州市,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海南省海口市,貴州省貴陽市。湖南省長沙市。雲南省昆明市,四川省成都市,西藏自治區拉薩市,陝西省西安市,甘肅省蘭州市,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青海省西寧市,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台灣省台北市。
7. 中國34個(省會)大城市分別是什麼
北京市:北京;天津市:天津;上海市:上海;重慶市:重慶 ;河北省:石家莊 山西省:太原 ;陝西省:西安 ;山東省:濟南;河南省:鄭州 ;
遼寧省:沈陽 ;吉林省:長春 ;黑龍江省:哈爾濱 ;江蘇省:南京 ;浙江省:杭州 ;安徽省:合肥 ;江西省:南昌; 福建省:福州; 湖北省:武漢;湖南省:長沙; 四川省:成都; 貴州省:貴陽; 雲南省:昆明;
廣東省:廣州; 海南省:海口; 甘肅省:蘭州; 青海省:西寧; 台灣省:台北;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
西藏自治區:拉薩;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澳門。
省會,或稱省治、治所,古稱「首邑」。清代稱為省城,為省行政中心(政府駐地)。中國的省會為國家一級行政區——一般為省的政治、經濟、科教、文化、交通中心,正式文件中自治區、直轄市和特別行政區的行政中心並不稱作省會。自治區的行政駐地通常稱首府,在要求不嚴格的情況下有時也被稱為省會;直轄市和特別行政區不稱之為省會,直接稱之為政府所在地、駐地或治所。
歷史沿革
1949年至195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劃分為六個大區
1954年以後撤銷大區,大區實際上屬於軍事政區為主。1949年六個大區下轄50個「省級行政區」,即30個省、1個自治區(內蒙古)、12個直轄市(南京、重慶、上海、北京、天津、武漢(後改名為漢口)、廣州、西安、青島等)、5個行署區、1個地方(西藏)、1個地區(昌都地區)。
1953年分六個大區和西藏、內蒙古,共計30個省、1個自治區、14個直轄市、1個地方、1個地區。1954年調整為31個省級行政區即25省、1個自治區(內蒙古)、3個直轄市(北京、上海、天津)、1個地方(西藏)、1個地區(昌都地區)。
1965年全國調整為29個省級行政區,即22個省、5個自治區、2個直轄市。
1967年天津自河北省分立,恢復成立天津市(直轄市)。
1988年撤銷海南行政區,設立海南省。
1997年重慶從四川省分立,成立重慶市(直轄市)。
1997年,香港脫離英國殖民統治,中華人民共和國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成立香港特別行政區。
1999年,澳門脫離葡萄牙殖民統治,中華人民共和國恢復對澳門行使主權,成立澳門特別行政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