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古代處罰犯人時,都有哪些殘酷的刑法
古代刑罰,其實大多殘酷,因為在封建威權社會,強調的就是殺一儆百殺一儆猴的效果,每次行刑,幾乎都一再強調細節,而且還要把這張細節公之於眾,比如說在鬧市區設立行刑區,殺人的時候讓買菜的大媽都看著,因為買菜大媽的傳播能力是無窮的。
其實歷史上運用刑罰殘酷給人留下深刻印象的人不多,第一個應該算是商紂王,在他當政時期發明的很多刑罰都被記錄了下來,比如說炮烙之刑,把犯人綁在燒的通紅的鐵柱子上,自然人不僅會被燒死,還會被燒熟!
還有一種酷刑被稱之為鐵處女處決。這種刑具是以人體為模型製成的容器,有兩扇門,內部布滿鐵釘,可以把受刑者裝進去,刺穿他的身體。史料中有記載的首次接受鐵處女刑罰的人是在1515年8月4日,一個偽幣製造者被趕入鐵處女刑具,門被慢慢合上,於是,非常鋒利的鐵釘先後刺穿他的手臂,再刺穿腿部,然後是腹部和胸部及其膀朧和陰莖,直到眼睛和肩部,受刑之人痛苦無比,但這還不足以斃命,在持續慘叫和號哭了兩天以後,他才最終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