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國的封建社會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
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的時間分界點是公元前475年。
春秋戰國是中國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的分界點。春秋為奴隸社會之末,戰國為封建社會之始。
中國封建社會是指從中國古代戰國時代開始,其起止年限為公元前475年至公元1840年。
封建社會指的是以地主階級剝削農民為經濟基礎的社會形態。
封建社會制度的形成:
「封建」,簡單言之是指王者以爵土分封諸侯,而使之建國於封建的區域。這是上古時代部族聯盟對各部族土地和人口施行的一種制度化管理方式。由此可見,所謂封建,自應有部族以來已有雛形。但封建制正式起源於何時,近代學者說法不一,有人主張始於西周,有人主張始於商朝,有人主張始於夏禹。
封建制度的產生和發展經歷了一個漫長的過程,起源時間已經難以考證。根據史記記載,黃帝時代,「諸侯咸來賓從」、「諸侯咸尊軒轅為天子」、黃帝「置左右大監,監於萬國」,這描述的便是早期的封建制度。堯舜時期則有「協和萬邦」,萬邦均以天子為共主。
《尚書·禹貢》又記載夏禹舉行「分茅裂土」的儀式,分賜土地給諸侯。夏朝時還分封了斟灌、斟鄩、繒國、褒國等同姓諸侯。商湯滅夏後,分封夏朝的後人於杞國,還分封了費國、孤竹國等諸侯。
商王武丁在位時,他的大臣侯雀、侯告以及王後婦好、婦井等人都擁有封地。到周朝時,封建制度的完善程度達到頂峰。柳翼謀謂:「自唐、虞至周皆封建時代,帝王與諸侯分而治之」,即從堯、舜經夏、商到周朝,採用的都是封建制度。
⑵ 中國是什麼時候開始閉關鎖國的
沒有明確的時間點,明末倭寇騷擾我國東南沿海時就已經開始實行閉關,認定中國清代前期實行了「閉關鎖國」政策。
一、明朝時期實施海禁
早期海禁的主要對象是商業(商禁),禁止中國人赴海外經商,也限制外國商人到中國進行貿易(進貢除外)
明永樂年間,雖然有鄭和下西洋的壯舉,但是放開的只是朝貢貿易,民間私人仍然不準出海。而後隨著倭寇之患,海禁政策愈加嚴格。
二、清朝時期
1、前期政策:清廷對來華貿易的外國商船,沿襲明朝成規,不許進入廣州,只准於澳門交易。隨後,由於東南海上鄭成功抗清力量的存在,清廷愈嚴出海之禁。
2、康熙開關:順治至康熙初年,歐洲國家,首先是荷蘭,接著是英、法、葡萄牙等國,相繼與清朝建立貢市貿易關系。
3、乾隆時期:清政府又實行商行制度,即廣州十三行,以進行壟斷。
(2)中國什麼時間封國擴展閱讀:
正面影響:
1、從一定程度上打擊和限制了猖獗的海上走私以及海盜行為。
2、對沿海地區的穩定起到了積極作用。
3、對西方殖民者的侵略活動,起過一定的自衛作用。
負面影響:
1、這一政策的長期推行,阻礙了中外聯系,影響了中國吸收先進文化和科學技術,致使中國與世界隔絕,嚴重地阻礙了資本主義的萌芽發展。使得中國和世界脫軌,慢慢地落後於世界。
2、文化上,經濟上,科學上無法和世界接軌,各種先進技術思想難以發展,整體上呈現帝國黃昏現象。
3、阻礙本國的經濟發展,徹底喪失對外貿易主動權。阻隔與外國的科技文化交流,以至阻礙生產力的發展和社會進步。
參考資料:網路-閉關鎖國
⑶ 中國封建社會時間,開始與結束
中國封建社會是指從中國古代戰國時代中期開始,到清朝後期(鴉片戰爭前)結束的歷史時期,其起止年限為公元前475年至公元1840年。
中國封建社會的基本特點:
①在經濟上,私人土地所有制佔主導地位;
②在政治文化上,實行高度中央集權專制制度;
③在文化上,以儒家思想為核心;
④在社會結構上,是族權與政權相結合的宗法等級制度。
在根本上動搖封建統治的,就是對其生產關系的破壞,農民起義、資產階級革命都是旨在改變封建土地所有(從而改變整個封建制度)的階級斗爭。其中最為典型的就是資本主義的基本生產關系——僱傭勞動力。
最早的資本主義誕生於當時商品經濟發達義大利,如佛羅倫薩、威尼斯等地區。
代表資本主義的商品經濟,是以商品交換與商品生產為核心的商品經濟。由於生產的目的由單一滿足轉變為向社會提供產品,從而決定了生產關系將有別於原有的封建制度。
由於商品經濟的發展,原有的自然經濟受到沖擊,開始解體,農民與手工業者開始喪失生產資料,成為無產階級,再由工廠主——最早的資產階級與他們簽訂僱用協議,形成新的生產關系,僱用勞動力。
隨著資本主義經濟對原有封建自然經濟的解體進程,日益強大的資產階級有能力掃清一切有悖於發展資本主義的因素,如「天賦神權」、「三綱五常」等思想,男耕女織等生產結構,最終推翻封建社會,建立資本主義國家。
⑷ 中國什麼時候開始閉關鎖國了
中國的閉關鎖國從明朝開始:
明朝洪武年間,法令嚴格禁止人民"與外洋番人貿易"。這種政策,當時稱為"海禁"。《明太祖實錄》里記載的禁令包括「濱海居民不許與外洋番人貿易」;「敢有私下諸番互市者,必置之重法」;「將人口軍器出境及下海者,絞。」可以看出海禁相當嚴格。
永樂之後仍舊屢次重申「嚴私通番國之緊」,但實際上因為海防廢弛,禁令范圍不斷縮小。到了1567年明穆宗即位,正式改「海禁」為海上貿易開放。允許民間私人遠販東西二洋,史稱「隆慶開關」。
清朝的海禁政策是清初期實施的,主要是在康熙年間,時間大致在順治末年到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收復台灣)左右。清朝在收復台灣以前,厲行海禁政策,嚴禁商民出海貿易,片板不許下海,犯禁者一律處死,貨物沒收入官。這種海禁政策地實施,主要是為了對付鄭成功及其子孫的海上勢力,並不是針對外國的。因此,1683年清朝收復台灣後,逐步放寬海禁,准許對外貿易。
但是到乾隆前期,針對英國等西方國家貪得無厭的要求,清政府又加強了對外貿易的限制,下令關閉除廣州以外的其他通商口岸,並且頒行嚴格約束外國商人的條例和章程,這樣便形成了所謂閉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