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中國死刑的罪名有哪些
依據法律相關規定,行刑者基於相關權力,結束一個犯人生命的刑罰,世界上最古老、同時最嚴厲的刑罰之一。對罪大惡極、嚴重危害他人生命財產安全的犯罪分子予以堅決鎮壓,在嚴懲罪犯者與威懾有犯罪企圖者,保護合法居民的各項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的正常秩序、以及人類倫理道德底限等方面,擁有特殊及重要作用,其效果也非常顯著。在各類私有制度社會,作為法律體系的一部分,它必然將像法庭、監獄、警察等國家機器一樣,擁有長期的存在合理性。目前適用死刑的罪名(不同國家以其具體規定為准):蓄意謀殺、嚴重的故意傷害、強奸、暴力搶劫、劫持、綁架、危險方式危害公共安全、情節極其嚴重的各類普通刑事犯罪、數培手前額巨大的貪污受賄等。在中國,死刑分為死刑、緩期2年執行(死緩),與死刑、立即執行兩種死刑判決。中國法律規定,年齡在18-74周歲的罪犯適用於死刑。『貳』 中國死刑的罪名有哪些
這兩種犯罪的性質不同。過去理論上一般認為,區分濫伐和盜伐的界限,以是否經過主管部門的批准並取得採伐證為標准。濫伐是指經主管部門同意,但未按採伐證規定任意採伐的行為;盜伐是未經主管部門同意,秘密採伐的行為。『叄』 中國一共有多少種死刑
中國死刑執行方式包括哪些
1、槍斃,即用步槍從死刑犯腦後打一槍,行刑時死刑犯採取跪姿,行刑人員(警察,有別於普通警察)用步槍從死刑犯腦後打一槍,如果一槍打偏了,再補一槍,直至犯人死亡,經過法醫確認,犯人已死,然後由法醫上前將犯人的有重要價值且完好的器官割下,送往醫院,做器官移植用。屍體就近火化,不通知家屬領回屍體。
2、注射,這是近來使用較多的死刑執行方法,行刑時犯人被綁在椅子上,由法醫向犯人的手臂靜脈注射團歷葯劑(一般順序為麻醉劑、肌肉鬆弛劑和心跳阻滯劑),犯人一般在幾分鍾內因心跳停止而死亡。經法醫確認,通知家屬領回屍體,自行火化。由法院決定的。犯人只能申請,至於決定權在法院。現在只有少數的中院(昆明中院、上海的兩個中院、太原中院、佛山中院等)具備了執行注射死刑的能力。尤其是太原中院,明確宣布放棄槍決的,這些中院不用罪犯選都是執行注射。其他沒有條件的中院,無論罪犯申不申請都是執行槍決。 所以最主要的還是看原判中院有否能力、條件執行注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六十三條 人民法院在交付執行死刑前,應當通知同級人民檢察院派員臨場監督。
死刑採用槍決或者注射等方法執行。
死刑可以在刑場或者指定的羈押場所內執行。
指揮執行的審判人員,對罪犯應當驗明正身,褲段訊問有無遺言、信札,然後交付執行人員執行死刑。在執行前,如果發現可能有錯誤,應當暫停執行,報請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執行死刑應當公布,不應示眾。
執行死刑後,在場書記員應當寫成筆錄。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執行死刑情況報告最高人民法院。
執行死刑後,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罪犯家屬。
綜上所述,不管怎麼樣,死刑都是一個人能承受的最嚴厲的處罰了,所以我國塌純搜對於死刑犯還是有一定的「關照」的,比如盡量減輕犯人的痛苦等等。
『肆』 中國死刑的種類
中國死刑 的種類有: 一、古代斬首、斷頭台絞刑、絞殺、投寰、套白狼、立枷、枷項踏刑磔刑、車裂、五牛分屍、五馬分屍、碾刑、火刑、烹刑、油炸、炮烙、點天燈、烤刑、炙刑毒葯、鴆殺、吞金溺刑活埋、坑殺餓刑、幽死、恐怖梨裂敏磨、飢餓面具鈍擊、杖斃、撲殺、金瓜擊頂、石刑穿刺、箭刑、十字架、木樁刑、貫穿刑剝皮肢解、大卸八塊、碎身刑、鋸刑蠆盆、猛獸吃人割喉刑腰斬、剖腹投擲刑車輪刑凌遲處死、戴火項鏈蟲噬、象刑。 二、現代槍決注射電椅斬首絞刑。 《 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六十三條 人民法院在交付 執行死刑 前,應當通知同級人民檢察院派員臨場監督。 死刑 採用槍決或者注射等方法執行。 死刑可以在刑場或者指定的 羈押 場所內執行。 指揮執行的審判人員,對罪犯應當驗明正身,訊問有無遺言、信札,肆斗然後交付執行人員執行死刑。在執行前,如果發現可能有錯誤,應當暫停執行,報請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執行死刑應當公布,不應示眾。 執行死刑後,在場書記員應當寫成筆錄。交付執行的人民拿頌法院應當將執行死刑情況報告最高人民法院。 執行死刑後,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罪犯家屬。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六十三條 人民法院在交付執行死刑前,應當通知同級人民檢察院派員臨場監督。 死刑採用槍決或者注射等方法執行。 死刑可以在刑場或者指定的羈押場所內執行。 指揮執行的審判人員,對罪犯應當驗明正身,訊問有無遺言、信札,然後交付執行人員執行死刑。在執行前,如果發現可能有錯誤,應當暫停執行,報請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執行死刑應當公布,不應示眾。 執行死刑後,在場書記員應當寫成筆錄。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執行死刑情況報告最高人民法院。 執行死刑後,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罪犯家屬。
『伍』 中國有哪些罪名適用死刑
我國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17年修訂版),死刑罪名一共有46個。
一、危害國家安全罪(7個)
1、背叛國家罪(第102條、第113條)
2、分裂國家罪(第103條第一款、第113條)
3、武裝叛亂、暴亂罪(第104條、第113條)
4、投敵叛變罪(第108條、第113條)
5、間諜罪(第110條、第113條)
6、為境外的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或者情報罪(第111條、第113條)
7、資敵罪(第112條、第113條)
二、危害公共安全罪 (14個)
8、放火罪(第114條、第115條第1款)
9、決水罪(第114條、第115條第1款)
10、爆炸罪(第114條、第115條第1款)
11、投毒罪,第114條、第115條第1款
12、投放危險物質罪第114條、第115條第1款(《修正案(三)》第1、2條)
13、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第114條、第115條第1款)(修正案三)
14、破壞電力設備罪(第118條、第119條第1款)
15、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第118條、第119條第1款)
16、劫持航空器罪(第121條)
17、非法製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葯、爆炸物罪(第125條第1款)
18、非法買賣、運輸核材料罪(第125條第2款)——25條第2款(《修正案(三)》第5條)
19、非法製造、買賣、運輸、儲存危險物質罪(第125條第2款)
20、盜竊、搶奪槍支、彈葯、爆炸物等危險物質罪(127條第1款)
21、搶劫槍支、彈葯、爆炸物等危險物質罪(127條第2款)
三、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2個)
22、生產、銷售假葯罪。(第141條)
23、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第144條)
四、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5個)
24、故意殺人罪(第232條)
25、故意傷害罪(第292條)
26、強奸罪(第236條)
27、綁架罪(第239條)
28、拐賣婦女兒童罪(第240條)
五、侵犯財產罪(1個)
29、搶劫罪(第263條)
六、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3個)
30、動越獄罪(第317條)
31、聚眾持械劫獄罪(第317條)
32、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第347條)
七、危害國防利益罪(2個)
33、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罪(第369條)
34、提供不合格的武器裝備、軍事設施罪(第370條)
八、貪污賄賂罪(2個)
35、貪污罪(第382條、第383條)
36、受賄罪(第385條、第386條)
九、軍人違反職責罪(10個)
37、戰時違抗命令罪(第421條)
38、隱瞞、謊報軍情罪(第422條)
39、拒傳、假傳軍令罪(第422條)
40、投降罪(第423條)
41、戰時臨陣脫逃罪(第424條)
42、軍人叛逃罪(第430條)
43、非法獲取軍事秘密罪;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軍事秘密罪(第431條)
44、盜竊、搶奪武器裝備、軍用物資罪;盜竊、搶奪槍支、彈葯、爆炸物罪(第438條)
45、非法出賣、轉讓軍隊武器裝備罪(第439條)
46、戰時殘害居民、掠奪居民財物罪(第446條)
(5)中國現有哪些死刑擴展閱讀:
刑法修正案九對集資詐騙罪等9個罪的刑罰規定作出調整,取消死刑,這9個罪名是:
走私武器、彈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幣罪,偽造貨幣罪,集資詐騙罪,組織賣淫罪,強迫賣淫罪,阻礙執行軍事職務罪,戰時造謠惑眾罪。
參考資料:網路
『陸』 中國必死的三個死刑
國《刑法》規定的判處死刑的情節,都是可以判處死刑運返知,而沒有必須判處死刑的。對於可以判處死刑的案件,是否判處死刑,要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來確定。我國目前還不能廢除死刑,但是我國一貫堅持少殺,防止錯殺的方針,確保死刑只適用於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為此,應當從以下幾個方面來理解死刑:一、堅持罪行法定原則,即刑法分則未明確規定死刑的犯罪,不得適用死刑。二、應當正確理解死刑的精神。我國刑世碼法雖然對有些犯罪規定死刑,但是這並不意味著有死刑的犯罪都必須判處死刑。這是因為:第一、從刑法分則規定看。1、刑法分則對有些犯罪死刑的適用規定得比較具體。如貪污罪,根據《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之規定,必須是貪污數額在十萬元以上並且情節特別嚴重的,才可以判處死刑。2、除個別條款外,死刑總是同無期徒刑等刑罰共同組成一個量刑幅度。如故意殺人罪,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的有關規定,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從刑法總則的規定看。根據《刑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死刑只適用於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對於應當判處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可以判處死刑同時宣告緩期旁消二年執行。所以,並不是所有有死刑的犯罪都必須判處死刑。三、根據《刑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對於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正在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