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周薪制的農民工周薪制
「在勞動密集型企業中對僱用的外來務工人員,強制實行『周薪制』的工資制度,以更有效地保護外來務工人員的合法權益。」廣東省人大代表朱列玉為解決拖欠薪資問題提出了「周薪制」的建議。 朱列玉認為,一般外來工所服務的崗位多為勞動密集型企業,他們所提供的多是短期內可以估算勞動量以計算報酬的勞動,與此同時,這類勞動密集型企業正是欠薪高發的行業。因此,在勞動密集型企業中對僱用的外來務工人員,強制實行「周薪制」的工資制度,可以解決企業拖欠薪資的現象,降低勞動者討薪風險。
事實上,自2009年8月1日起,廈門市翔安區開始試行建築工人工資按周發放制度,明確規定,在施工單位與勞動者(或勞務分包企業)簽訂的合同中,應明確以貨幣形式每周支付工人工資。若一周內難以核定工人完成工作量的,可以每周預付工資並按月結清,預付的工資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周平均值。
在朱列玉看來,這是個「兩全其美」的辦法。對於企業而言,由於企業必須每周向勞動者結算工資,一旦發生欠薪,勞動者可以立即停止工作並向勞動部門舉報企業的欠薪行為,提高了企業欠薪受制裁的風險成本,會大大降低企業的違法欠薪沖動。對於勞動者而言,即使發生了企業欠薪問題,被拖欠的工資數額也不會很大,加之可以及時向企業追討,勞動者因企業欠薪而遭受的損害程度和維權難度也大大降低。
周薪制促進農民工消費
中國農民工的高儲蓄與月薪制有密切關系,長期積壓的工資是除困苦生活環境之外,另一個制約消費的重要因素。
以一個普通農民工為例,20歲出頭的年齡,懷揣夢想來到外地打工,在某個城市的一家工廠找到一份工作,每天除了辛苦工作10幾個小時,便是吃食堂,睡在擁擠臟亂的集體宿舍。按照某國特色慣例壓一個月工資,直到2個月後,才拿到自己第一份薪水。長時間沒有收入,並且沒有消費渠道的生活使人們失去的消費慾望,導致農民工從參加工作時起便強化了儲蓄的偏好。
如果年輕農民工能在工作一個星期之後,便領到自己的第一份薪水。雖然不是很多,但還是比父母給得零花錢多很多,更是自己獨的象徵。然後周末與朋友聚會,各種吃喝,買新衣服,夜店找妹子。在新城市租一間屬於自己的房間,沒有了父母的嘮叨,開創屬於自己的生活,中國農民工的生活其實可以過得很美好。
同樣的工作,同樣的薪水,只是不同的生活方式,卻造就兩種截然不同的人生;一種是苦逼的楊白勞,另一種是歡樂青春。進而形成兩種不同的社會形態,一種是「除了錢就是恨」,另一種則洋溢幸福與和諧。
生產消費才能創造經濟,只生產,不消費的結果就是經濟危機。可我們的企業為了降低生產成本,在不斷壓縮工人們的消費生活。我國的資產階級還沒有意識到,企業製造的產品最終還是要由從事生產的工人所消費。
假如連生產商品的農民工都不買這些商品,還指望誰來買,假如沒人買,生產的商品賣給誰?不會享受生活,就失去了創造生活的意義。
改革開放30年以來,中國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我們在吃飯,穿衣上已經趕上歐美發達國家的水平,只是在汽車和住房上有很大差距。
如果每個農民工都住上12平米的單人房間,每個星期按時領到工資,每個中國家庭都有一輛廉價的家用車,中國經濟必然會繼續高速增長,並趕上歐美國家,因為經濟最終是由生產力和人民生活水平所決定的。
來自《中國消費的三駕馬車:實行周薪制,普及家用車,消滅集體宿舍》
Ⅱ 在星期天沒有傳到中國的時候,中國人有規范的休息制度嗎
漢、唐、元時期有五天十天的休息制度,但僅限於官僚階級。可以說,清末以前,即使是工作和休息比較規律的官方行政和教育機構,也沒有統一的日休假。
制度不是一個純粹的時間制度,但在其引入之初,就被認為是西方宗教的衍生。因此,中國現代人的歷史從自然習慣、被動適應到主動模仿這一西方習俗,不僅是其自然融入日常生活的一個簡單過程,而且是中國人主觀現代性身份、價值觀的多方面凝聚。從前,學者們只知道在農歷正月十五祭拜孔子,在三六九節教孔子。
社會的每一次改革,每一次接受新事物,都是一次飛躍,這是一種略顯誇張的描述。當然,由於社會經濟聯系的加強,周薪制的普及確實是大勢所趨,而且很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