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國獨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第一、獨立自主。
獨立自主是指國家的主權是獨立的,不允許任何外來的干涉與侵犯,每個國家都有權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獨立地、自主地處理本國對內對外的一切事物。獨立自主是我國的基本立場,堅持獨立自主,主要體現在:
(1)堅持把國家主權和國家利益放在首位。
主權是國家的根本屬性,是一個國家獨立自主地處理對內對外事物的最高權力。國家活動的目的是追求國家利益。在處理國與國之間的關系中,以自己的國家為利益最高准則,同樣也尊重別國的國家主權與國家利益,平等互利,保持和發展友好合作關系。
(2)真正的不結盟。
不結盟就是不參加任何國家集團與軍事集團,不同任何國家結成同盟。只有這樣才能更有效地、獨立自主地處理各種事物。我們同誰都往來,同誰都交朋友,說公道話,辦公道事,誰搞和平,我們就擁護,誰搞戰爭和霸權,我們就反對。
(3)反對霸權主義,維護世界和平。
霸權主義和強權政治是威脅世界和平與穩定,干涉、侵犯他國主權的主要根源。反對霸權主義始終是擺在我們面前的嚴重斗爭,是我國對外政策的綱領。中國永遠不稱霸。
第二、維護和平。
世界和平是全世界人民的願望,也是我國人民的願望。我們主張和平是由社會主義制度決定的。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需要一個長期的和平的國際環境。維護和平主要體現在:
(1)堅持和平共處五項原則。
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是指導我們處理國家關系的基本准則。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是指在處理國家之間關系中,堅持「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幹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的原則。我國願意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基礎上,同世界一切國家建立、發展外交關系和經濟文化關系。
(2)堅持正確處理黨際關系的四項原則。
按照「獨立自主,完全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幹涉內部事物」四項原則建立和發展新型的黨際關系,促進國家關系的發展。
(3)通過對話協商解決國與國之間存在的分歧與爭端。
我們主張從穩定國際關系的大局出發,用和平手段,通過對話協商解決各種分歧和爭端。一時解決不了的,可以暫時擱置。求同存異,反對訴諸武力,凌弱侵略,欺負和顛覆別的國家。
(4)建立國際政治經濟新秩序。
建立國際新秩序,核心是強調不幹涉別國的內政,尊重和維護世界各國的主權獨立和國家利益,建立民主、平等、合理、公正的新型國際關系,以促進世界持久和平與人類共同繁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