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預計多久中國同性合法
我國法律對於同性戀並未做出明確規定,但是不允許同性婚姻。
同性婚姻是一個獲得社會承認的、自願的、忠貞的、單配的、合法的兩個成年人之間的契約結合,由政府和(或)社會通過給與異性婚姻相同的權利、待遇和責任表示認可。這些權利包括經濟、稅收、遺產、生養子女以及做出醫療決定的權利。
在一些國家或行政管轄區,由於歷史或公眾民意的原因反對給予同性伴侶以「婚姻」的名義結合,但同時為了給同性伴侶提供近似婚姻的法律保護,而創立了有別於「婚姻」一稱的其他形式關系,包括:
民事結合(civil union):通常在權利上等同或接近婚姻,但沒有婚姻的名分。
同居或注冊伴侶關系(registered partnership):在不同程度上,提供少於婚姻的權利。在有些國家或司法區域,異性戀與同性戀都可以注冊為同居伴侶。
在英國同性婚姻合法化之前,曾存在與婚姻權利和義務完全一致的「民事結合」關系,向同性伴侶開放。但一些同權人士拒絕接受這些非婚姻的稱謂,認為其只是「隔離但平等」政策的延續而已。
在可以注冊同性婚姻的國家或司法區域,同性婚姻的伴侶可以舉行婚禮。
但在不承認同性婚姻的地方,類似婚禮的儀式稱為「承諾儀式」,雙方藉此確立兩人關系,互相承諾履行婚姻義務,但這種關系不被任何法律承認或保護,沒有家庭(如子女的監護權,部分同性伴侶會領養子女)、財產(如共同財產、稅務、繼承)、社會(如醫療保險、探視、代做醫療決定、代行權利、移民)等多方面的權利。